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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特种设备“不见面审批”改革的若干思考

2019-01-16徐颖

中国设备工程 2019年14期
关键词:特种设备机构改革

徐颖

(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业务受理中心,上海 200233)

1 “不见面审批”改革效果明显

作为长期从事特种设备行政许可受理工作的窗口人员,经历改革前后业务开展情况。笔者通过对业务的数据分析,结合企业咨询反馈等信息,认为改革“冲锋号”已吹起,也确实给企业带去了真真切切的福祉,但目前特种设备行政许可“不见面审批”还有许多问题需要正视。

(1)时间成本大幅降低。统计结果显示,“不见面审批”改革后,受理环节时间压缩86%,打证阶段时间压缩49%,改革后,政府效率从长跑转为短跑,企业满意地提到“以前政府效率低,审批时间长,现在效率高,企业可以把重点放到市场竞争上。”。根据总局和市政府关于“对审批发证进一步压缩5个工作日”的要求,特种设备领域已有较好的基础对接,但仍有很大的进步空间。

(2)制度性交易成本明显降低。企业反映,改革前,未瘦身的附件材料需要企业一次次周转于政府部门。某充装企业这样评价,“对企业来说,车马费,材料费是小成本,审批时间长,浪费时间不能开工,制作好的标书用不了,整个工程造成的损失可达几十万。”其次,很多中小企业因申报材料复杂,只能依赖中介服务机构,改革给企业节约了上千元的中介代理费,在经济上为企业带来诸多红利。

(3)更加体现了行政审批的透明和公平公正。特种设备行政审批系统不再人为安排评审机构,改由系统随机抽选评审机构。随机的评审机构共57家,其中89%系外地机构,10%系本地机构。某机电类企业反映,“以前基本都是指定特种协会和特检院评审,而现在评审不再局限于一两家”。以前是政府定,人为定,现在是系统定,大大削减了评审机构的自由裁量权,充分体现了上海行政审批工作的公平、公正、透明。

2 “不见面审批”改革中的新问题

改革新政实施将半年,笔者在与企业接触中充分体会到改革带给他们的那份满满的“获得感”,但改革中也有问题暴露。企业的“吐槽”,实际暴露的是综合配套的改革问题。改革不能简单只改“见”与“不见”,而要奔着“更便捷”的目标改。从笔者的工作体会,目前至少3个问题对企业困扰比较大。

(1)材料瘦身不彻底。“不见面审批”改革后,不少企业反映申请书简化力度不彻底。某气瓶充装企业提出建议“我们营业执照已经变更了,政府部门能实现数据共享,完全没有必要再要求我们提供营业执照”。某电梯制造企业也反映,公安局对住所路名做了更改,实际地址并没有发生任何改变,但根据现行规定,企业必须提交质量手册、企业概况、工商变更证明等材料才能通过受理,企业对此表示很不理解。攻坚克难莫留力,提出的“放管服”要放低门槛。但痛点找到了,但盲点依旧存在,前置审批该省可省的没有省,简化力度没有达到企业预期,没减在企业的难处上,烦处上,企业多有怨言。

(2)各地评审机构标准不统一。特种设备行政许可中,技术评审是重点,评审机构将从技术角度对企业提出的申请给予是否合格的评价。但在企业约请过程中,多家企业反映全国各地评审机构标准不统一,评审管理规定不明确。虽然不同评审机构要求不一样、做法不一样,可以理解,但一旦进入行政许可流程中,对评审机构的统一标准管理就不容忽视。正如上海某企业说,“评审机构虽然是第三方,但缺少统一管理,也很大程度影响政府形象”。部分企业在约请后向窗口反映,联系了评审机构,部分评审机构对于企业需要的约请材料不明确,沟通不便让问题雪上加霜,企业无处咨询相关政策要求。改革是否削除矛盾,是否给企业增加便利是确定改革成效是否到位的标尺。评审机构虽为第三方机构,却代表政府行使公权力,没有管理体系、管理标准,使审批流程缺乏应有的权威性。

(3)评审“随机性”制度不合理。根据数据显示,受理和发证时间已经大幅度降低,但评审环节所占用的时间并无太大改变。目前评审机构中89%系外地评审机构,外地机构因空间距离的客观因素,评审时限肯定比本地机构长。以安装改造维修单位为例,上海本地受理到评审结束最短27天,而外地评审机构平均要56天,时间成本翻了1倍。评审机构定在外地,一方面给企业沟通带来不便,递交约请的时间也相应变长,致使整个评审流程必然同步延后,申请延续的上海企业,评审机构却在北京,在评审过程中屡屡发生证书已经过期的情况。部分企业在市局和总局都有申报项目,要想合并评审,也无法通过随机制度满足企业需求。整个行政审批环节中,评审比重越重,对整个行政审批流程的影响程度就越大,随机选择机构原本初衷是为了公平公正,但这种方式仍有值得改进的地方。

3 优化“不见面审批”改革的若干建议

笔者作为窗口工作人员,解决市场主体反映的问题,提出以下对策建议,供参考和交流。

(1)“减负”必须有标准。笔者建议,须充分考虑申报材料的必要性,简化复杂烦琐的申请书相关信息,其中包括作业人员、生产设备和检验设备信息等前置审批项目,保留许可规范中要求的基本信息、申请项目和文件信息,对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重点考核企业信用情况、安全质量等指标,解决“信息孤岛”问题,进一步简化企业办事手续。克强总理要求加快从政府供给导向向群众需求导向转变。因此简化不能忽视企业需求,不管有没有意义,先摆上台面,要从根上对各个业务的简化要求实行标准化减负,打通最后一公里,做到一套质检业务、一个服务标准,将特种设备许可八大类朝一个标准实行简化,推进改革。

(2)评审规范必须统一。上海作为排头兵,可先行先试,整合本地评审机构的评审规范,实行一个标准、一本规范。首先,评审要求和评审时间须受政府监管和社会监督,在市局网站公开公示。其次,根据克强总理要求,建立网上咨询投诉渠道。不但要对本地评审机构采取满意度调查,还要开设企业对全国各地评审机构咨询投诉渠道。最后,根据采集信息监督评审机构统一评审标准,对不按标准审查的评审机构责令健全评审制度,全面规范评审机构评审工作,充分发挥评审阶段在整个审批流程时限压缩的灵活性和可操作性,为进一步压缩审批时限,尽快达成审批时限“再砍一半”的目标。

(3)“随机”应体现人性化。应将“就近原则”和“合并评审”编入特种设备行政许可体系内,在特种设备电子审批系统受理环节编入“就近原则”“合并评审”代码,在受理通过前,以意向书的形式,征求企业意向,根据不同企业的实际需要,在系统随机基础上,优先考虑就近的评审机构或者与总局合并评审的评审机构。安排评审须以企业需求为导向,做到随机但不随便,不做表面功夫,切实考虑如何为企业服务,解决换证企业最为担忧的证书衔接问题,并向总局再减少5个工作日的要求前进。最后,笔者建议在评审环节,须与全国评审机构做好对接工作,针对企业与评审机构之间“咨询难”“沟通难”问题,发挥店小二精神,做到主动联系,主动服务。

笔者作为窗口工作人员,感受到改革确实为企业带去多项红利。“不见面审批”是深化“放改服”改革的重要举措,不是政府空坐在岗位上等企业来,而是走到群众中去,主动服务企业的一项自我革命。守功易,终功难,改革需要发挥改革优势,不断挖掘制度性交易成本、审批时限的下降空间,以标准化理念推进改革创新,完善流程缺口,牢守特种设备安全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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