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校园欺凌现状分析
2019-01-16曹倩倩
刘 霞 曹倩倩
(嘉应学院,广东 梅州 514015)
近年来,高校校园欺凌事件频发。2018年“某某高校欺凌事件”、“某某大学欺凌事件”、“某某大学投毒事件”等等,引起社会的广泛关注与讨论。2014年6月-2015年6月涉及“校园欺凌”的网络新闻达36761篇次,相关论坛帖文达39189篇,微博721947次[1]。有超过78.4%的被调查对象们了解校园欺凌行为,24.1%的被调查对象作为欺凌者曾实施过欺凌行为,36.2%的被调查对象作为被欺凌者曾遭受过校园欺凌,15.5%的被调查对象曾实施并遭受过欺凌行为,71.4%的被欺凌者曾在校内受到欺凌[2]。高校校园欺凌事件已升级为一个普遍且急需解决的社会问题,新形势下的校园欺凌行为的发生原因及可能造成的影响也随之发生转变。我们应在总结我国校园欺凌现状的基础上,基于理性与现实考虑,对建立更加完善的校园欺凌机制作出重要探索与思考。
一、校园欺凌概念的界定及其类型
“校园欺凌”归属于校园暴力的范围,是以校园及其合理辐射区内发生的针对在校师生消极的持续性的心理或物理性的攻击行为[3]。校园欺凌的类型以不同的角度及施暴对象分三类:学生与学生之间的欺凌行为、教师与学生之间的欺凌行为、他人与师生之间的欺凌行为。主要表现形式为:身体欺凌、言语欺凌、社交欺凌、网络欺凌、冷暴力等。
二、校园欺凌产生的原因
校园欺凌是一种人类行为的异常及越轨行为的集中表现与反映,究其原因,学者有不同见解。部分学者认为:“高校校园欺凌的产生主要构成因素有:社会转型引起大学生价值观念及生活方式的转变;严重的心理问题;虚拟世界的引诱;自身价值观的差异等[4]。
(一)社会因素:随着网络媒介的发展与信息平台的泛滥,暴力、血腥、现实主义、功利主义等负面文化的产生与错误宣传,造成青少年缺乏正确的信念领导与人生价值观,而青少年盲目的追捧与模仿及极端的情绪变化,对“义气”“友谊”等观念的曲解为高校校园欺凌行为的产生提供条件。
(二)心理问题:思维认知能力是青少年对事物认知判断的重要构成,面对其逻辑思维能力、理论思维能力或生理上的一些急速转变,认知能力未得到与之相应的发展,自我辩解、自我控制能力不足。面对一些刺激反应会通过过激行为从而获得自身的满足感与成就感。
(三)家庭因素:家庭结构不完善,单亲家庭、重组家庭的出现,对孩子的成长造成一定的心理创伤。家风、家教的缺失及家庭关系是否和睦对青少年的行为发展具有一定的指导性与预见性。
三、高校校园欺凌对“欺凌者”、“被欺凌者”、“旁观者”的影响
高校校园欺凌因不同的参与对象所造成的危害影响也大不相同,在整个欺凌行为中,欺凌者与被欺凌者形成明显的支配与被支配关系。绝大多数欺凌者心理成长不够健全,通过其暴力行为可获得一定的统治地位及自我归属感。被欺凌者往往处于弱势状态,性格上倾向于敏感、孤僻、低自尊、社交能力较差。研究表明若被欺凌者长期处于一种被欺凌的状态下则会出现辍学、厌学、自杀、甚至会出现“反欺凌”行为。严重影响身心健康与人际交往能力,造成自我封闭。其次,在整个欺凌行为中,旁观者既不属于欺凌者也不属于被欺凌者,但同样会产生不良影响,旁观者在观看欺凌行为中会使自身带入角色,间接造成严重的心理创伤及行为影响。从刑事法律角度来讲,情节严重的欺凌行为可直接构成犯罪行为,若未及时控制则会演变为危害社会公共安全行为。
四、高校校园欺凌现状的研究意义
对于“高校校园欺凌现状”这一课题的研究,一方面基于现实考虑这是减少高校校园欺凌现象产生的现实需求,是维护高校校园正常的教育和教学秩序,营造良好的高校校园环境。其次,对中国高校校园欺凌在整个中国校园暴力问题中所处的突出位置作出恰当的定位分析,是对上层制度的颁布实施进行有效反馈。有助于改善和提高高校的教育管理理念及管理方式,对教师的教育方法及学生的健康成长形成规范性与指导性意见,为减少高校校园欺凌的发生及防御提供一定的研究思考方向。为进一步探索高校校园欺凌工作在高校思政教育、学风建设、协同育人中的应用提供更加具有针对性与实效性的宝贵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