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标准《建筑及居住区数字化技术应用 基础数据元》送审稿通过审查
2019-01-15李想
文|李想
根据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关于下达2017年第二批国家标准制修订计划的通知》(国标委综合[2017]77号)文件的要求,由中外建设信息有限责任公司会同有关单位共同编制的产品国家标准《建筑及居住区数字化技术应用 基础数据元》(计划编号:20171214-T-333)目前已完成送审稿的编制。4月16日,全国智标委在福州主持召开了《建筑及居住区数字化技术应用 基础数据元》(送审稿)审查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产品标准处处长展磊出席会议并讲话。
展磊表示,国家标准急需走出去,以标准化工作助力“一带一路”建设。另一方面,数据元属于基础标准,支撑智能建筑、住区,智能家居领域其他标准应用。促进国家标准宣贯推广、应用落地,需要技术标委会,标准参编单位,以及广大行业企业的共同努力。
据编制组介绍,目前已有建筑及居住区国家标准,但未规定基础数据元,因此有必要建立统一框架规定数据传输。数据元从定义上讲是通过名称、标识来描述的最小数据单元。在特定应用场景下界定其属性和具体内容。厂商按此规则定义可有效解决信息孤岛问题,促进互联互通。《建筑及居住区数字化技术应用 基础数据元》主要包括数据元编制规则、基础信息、通信系统数据元、信息系统数据元等内容。
展磊代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主管部门对标准审查提出了具体、详细的要求。会议成立了审查专家委员会,审查专家听取了编制组关于该标准编制情况的介绍和有关技术内容说明,认真审查了标准并进行了讨论,认为该标准的制定依据有关国家和行业标准,结合建筑及居住区数字化发展现状,体现了我国相关领域的技术发展,达到国内领先水平。
专家委员会表示《建筑及居住区数字化技术应用 基础数据元》(送审稿)符合立项和送审要求,材料齐全,同意通过该标准(送审稿)的审查,并建议尽快修改后形成报批稿,按程序上报。该标准属于基础标准,应用场景可涉及智慧社区、智能家居、智慧建筑、综合管廊等领域,规定数据传输促进互联互通,推动智慧社区,智慧水务等生态建设发展。
来自原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清华大学、中国科学院、福建省建筑设计研究院、福州规划院、福建工程学院、闽侯水厂等企事业单位行业专家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