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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农药监管工作的实践与思考

2019-01-14肖明徽

农药科学与管理 2018年11期
关键词:假劣高毒全省

饶 喜,钟 玲,肖明徽,赵 磊

(江西省农药管理局,江西 南昌 330096)

江西是我国农业大省,近十多年来,江西农业生产取得了长足发展,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显著提高,自2011年以来全省粮食总产量均保持在410亿斤以上。江西也是农作物病虫害重发区、多发区,农药在控制病虫为害、保障农业丰产丰收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农药监管有效保障了农药质量安全和使用安全。当前,江西省正在加快推进现代农业强省和生态文明示范区建设,农药减量任务艰巨,农药监管责任重大,必须深入贯彻落实《农药管理条例》,创新工作思路,强化工作措施,全面加强农药登记、生产、经营、使用全过程管理,严格把控产前、产中、产后农药使用风险,为农业高质量发展和环境保护提供有力支撑。

1 近年来农药监管工作回顾

1.1 主要成效 2007~2017年,江西省认真贯彻农药各项管理法律法规,努力提升农药监管能力,不断创新农药监管方式,监管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主要表现在“两提高、一优化、两减少”。

1.1.1 农药监管效率明显提高 据统计,2007~2017年的十多年间,全省组织开展了180次全省性农药市场专项检查(治理)行动,各级农药监管部门共出动执法人员13.6万人次,检查农药生产企业831个次,检查农药经营单位14.6万个次,抽查农药样品17 430个,送检农药样品2 648个,检出假劣农药530个,累计收缴假劣农药220余吨(其中高毒农药14.3吨)。

1.1.2 农药质量明显提高 农药质量抽检合格率从2007年的70%提高至2017年的89.1%,提高了19.1个百分点;农药标签抽检合格率从78%提高到96%,提高了18个百分点。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保障到位,没有发生因禁用农药或假劣农药引发的重大群体性事件。

图1 2007~2017年农药质量抽检合格率

图2 2007~2012年农药标签抽检合格率

1.1.3 农药品种结构明显优化 具体表现在:从登记作物看,柑橘、蔬菜、葡萄、中药材等经济作物登记比重逐年增加;从登记剂型看,乳油、可湿性粉剂等老剂型比重不断减少,悬浮剂、水乳剂、水分散粒剂等与环境友好的水基性剂型比重不断增加;从登记产品类别看,杀菌剂、除草剂和植物生长调节剂年登记量比重稳步上升;从登记产品毒性看,剧毒产品连续5年无登记,高毒产品登记寥寥无几,中等毒产品登记比重下降明显,微毒和低毒产品登记比重连续5年保持在90%左右;从专利产品数量看,近几年省内企业登记的专利产品有所增加,如江西顺泉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的解淀粉芽孢杆菌,江西天人生态股份有限公司的球孢白僵菌、球孢绿僵菌等均获得专利;从农药使用方面看,有机磷农药特别是中高毒性的水胺硫磷、毒死蜱等产品使用量下降明显,氟环唑、虫酰肼、抗生素类等高效低毒的农药产品使用量激增。

1.1.4 农药违法案件明显减少 全省农药违法案件从2007年的1343起减少到2016年的545起,减少了59.4%。

1.1.5 高毒禁用农药明显减少 2007~2016年全省累计收缴高毒禁用农药14.3吨,年收缴量下降明显,其中2016年0.6吨,比最高年份的2007年减少78.6%。

1.2 主要措施 江西省先后组织开展了“农药管理年”(2007~2008年)、“农药市场监管年”(2009~2011年)、“法制植保(农药)执法护农行动”(2012~2013年)以及“农药监督管理年”(2014~2017年)等活动,以禁用农药和假劣农药为监管重点,以高毒农药定点经营示范和农药隐性成分监测技术为突破口,积极创新农药管理思路和方法,提高监管效率,强化乡村市场监管和对问题农药、涉嫌违规农药经销商及农药生产企业的监管,加强农药监督抽查,狠抓农药违法案件查处,严厉打击制售禁用农药和假劣农药等违法行为。

1.2.1 狠抓《条例》宣贯,理顺全省农药监管体系 2008年江西省植保植检站更名为江西省植保植检局,并增挂江西省农药管理局牌子,全省农药管理职能得到进一步明确,公共管理职能得到进一步强化。随着2007年《农药标签和说明书管理办法》的颁布、《农药管理条例》的几次修订及2017年新《农药管理条例》的实施,省植保植检(农药管理)局通过加强对基层农药监管部门、农药生产企业以及经销商的宣传培训,大力宣讲新政要求、过渡期政策注意事项等规定,保障了新政策的顺利实施,理顺了全省农药执法和监督管理体系。全省累计开展各类培训520余场次,培训各类人员5 000余人次。

1.2.2 狠抓市场监管,创造良好的市场秩序 通过开展“农药市场监管年”活动,深入推进农药市场监管。

1.2.2.1 明确监管重点 以问题农药、问题经销商和问题生产企业监管为重点,强化乡村农药市场监管,加大专项检查力度。2007~2017年间,共组织180余次全省性的农药专项检查,乡村农药市场农药质量抽检合格率由2007年的60%提升至2017年的85%,提高了25个百分点。

1.2.2.2 强化监督抽查 针对全省早稻、柑桔、中晚稻、棉花、蔬菜和茶树用药市场,每年组织开展5~8次专项整治,市场农药产品抽检合格率从2007年的70%提高到2017年的89.1%,提高了19.1个百分点。

1.2.2.3 强化农药源头管理 为加强农药生产企业监管,制定《问题农药生产企业重点监管制度》,根据全国和全省农药监督抽查情况通报,组织省、市、县三级农药监管部门,对江西省内涉嫌生产假劣侵权农药的24家农药生产企业开展约谈和自查自纠管理,责令查找原因,提出整改计划,落实监管要求。

1.2.3 狠抓执法监督,增强农药执法威慑力 通过开展“法制植保(农药)执法护农行动”,突出监管重点,增强农药执法威慑力,严厉打击制售假劣农药的违法行为。

1.2.3.1 强化全省农药监管“一盘棋” 明确了“4个100%”目标,即:甲胺磷等禁限用高毒农药案件100%查处,农药投诉举报和督办案件100%查办,辖区内农药生产企业100%纳入监控范围,县、乡二级农药经营单位100%纳入监管范围。

1.2.3.2 强化“问题”企业和经销商全省通报制度 针对在全省监督抽查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全省通报涉及的生产、经营企业,责令辖区农业执法部门立案调查,并将相关企业列入未来几年重点监督检查名单。

1.2.3.3 强化农药交叉执法检查 每年抽调省、市、县农药执法人员组成联合检查组,在农药销售、使用关键期,开展1~2次全省农药交叉执法检查,严厉打击制售假劣农药违法行为,进一步增强执法威慑力。2007~2017年间,共组织全省各级农药监管部门出动执法人员13.6万人次,检查农药生产企业831个次,检查农药经营单位14.6万个次,抽查农药样品17 430个,送检农药样品2 648个,检出假劣农药530个,累计收缴假劣农药220余吨。

1.2.4 狠抓制度创新,创农药监管“江西模式”

1.2.4.1 分级管理 根据全省农药市场分布、农作物布局和各地农药监管工作现状,逐步实现重点管理、区别对待、分类推进,提高监管效果。自2010年起,实施农药管理联系点制度,在全省建立了11个农药管理联系点和4个农药市场情况监测调查点。

1.2.4.2 开展乡镇农药协管员试点 2010年在赣县开展乡镇农药协管员试点,每个乡设有一名农药监管员,负责日常监管和信息报送工作;

1.2.4.3 实行农药经营备案管理 为加强农药经销商监管,2011年在高安市、东乡县等地建立农药流通可追溯管理,开展农药经营品种备案管理、进出货台账管理试点,要求农药经销商建立进货产品发票、农药登记证复印件台账制度。

1.2.4.4 全面推进乡镇农药监管员制度 在赣县乡镇农药监管员制度试点成功的基础上,自2012年起在全省各乡镇全面推广,要求每个乡镇农业综合服务站设有一名农药监管员,新华社记者曾先后对江西省乡镇农药监管员制度情况进行了采访和报导。

1.2.4.5 开展高毒农药定点经营和可溯源管理示范 在都昌、高安、泰和、永丰等八个县(市)开展示范县和示范农药门店创建,全面落实地方行政推动、监管上下联动,示范门店“六个一”标准建设,以及高毒农药定点经营与替代技术推广、乡镇监管员、经营品种查验四项制度相结合管理措施,受到农业农村部领导的充分肯定,部分省份也来江西省参观考察,为全国开展高毒农药管理拓展了思路,提供了样板。

1.2.5 狠抓信息宣传,提升江西农药监管形象 狠抓各项制度、措施的贯彻落实,加大对江西农药监管工作的宣传力度,总结江西农药监管的经验和做法,让农药监管的“江西经验”走出去。

1.2.5.1 加强面向社会大众的宣传 开展“农药监督管理年”活动和进农药生产企业、进农药经营门店、进农户(种植大户、生产基地和专业组织)及进基层农药管理系统的“四进”活动,结合送科技下乡、放心农资下乡以及“3.15”打假,向社会大众宣传我省农药监管采取的措施、取得的成效。

1.2.5.2 加强面向系统内部的宣传 在全国农药监督管理有关会议上,江西省多次就乡镇农药监管员制度、高毒农药定点经营和农药可溯源管理等介绍典型经验,并得到了上级农药主管部门的认可。

2 农药监管工作面临的挑战

2.1 监管条件落后 农药监管是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源头关,也是整个农业执法的重点内容,但长期以来,从省级农药监管部门到市县,大部分缺少农药监管专项经费,导致执法设备明显不足,监管手段落后。同时,农药监管的复杂性和专业性要求高素质的专业技术人员,但目前基层仍存在懂专业的不执法、执法的不懂专业等情况,影响执法工作高效开展。

2.2 执法死角清理难度大 乡村农药市场一直是农药监管的重点和难点,也是监管的死角。为清理这个监管死角,近些年来,通过不断加大对乡村农药市场的监管力度,乡村农药市场秩序有了一定的改观,但仍存在一些盲区和死角,乡村农药市场仍是今后一段时期农药监管工作需要突破的关口。

2.3 药害事故处理程序缺失 药害影响农产品产量和质量,影响农户收入,药害事故还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影响社会和谐安定。但目前药害事故处理无程序性的规章制度可循,一旦发生重大的非因农药质量产生的药害事故,极易造成严重的群体性事件。

2.4 农药销毁工作不乐观 全省每年在专项整治行动中都会收缴大量的假劣农药,但由于没有专项财政经费可用于无害化销毁处置,绝大部分收缴的禁限用高毒农药和假冒伪劣农药分散、简易封存在全省各地,安全隐患较大,如管理不力,处置不当,极易引发突发性公共安全事件。

3 加强农药监管工作的思考

3.1 落实农药管理属地责任 落实履职机构,明确各级农药管理部门职责分工,根据职能调整和承担的工作任务,配备与当地农药产业发展、职责履行相适应的人员编制,推进执法重心下移,充实基层农药监管执法力量,确保各项职能落实到位。

3.2 坚持不懈抓好薄弱环节监管 继续加强对乡村农药市场的监管力度,强化农药生产许可和农药经营许可管理,严格规范农药生产经营行为。

3.3 完善药害事故处理程序 尽快出台农药药害事故鉴定管理办法,使药害事故处理有法可依。

3.4 加强农药安全性有效性监测 重点是对已登记多年的老农药或已产生抗性的农药以及存在使用风险农药的监测,为建立农药退出机制和安全科学用药提供依据。同时,应加强农药科学合理使用指导与监管,开展农药安全使用监督检查,保障农业绿色、可持续发展。

3.5 强化溯源管理 充分利用现有的信息化管理平台,抓好农药生产、经营、使用全过程监督管理,落实电子台账制度和信息上报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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