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网销”规范进行到底
2019-01-14刘冲
2019年10月20日上午,以“智能互联开放合作——携手共建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为主题的第六届世界互联网大会在浙江乌镇开幕。与此同时,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在义乌召开新闻发布会,批准发布了《电子商务交易产品质量网上监测规范》(以下简称《监测规范》)等一批重要国家标准,其中包括《眼镜架测量系统和术语》等4项眼镜领域国家标准。《监测规范》和眼镜领域国家标准的发布,再次引发了社会大众特别是眼镜企业经营者对于网络交易产品规范问题的关注和思考。
互联网在为人们带来快捷方便的同时,其特有的虚拟性所造成的监管不易、假冒伪劣等问题一直较为突出:据原国家质检总局公布的抽查结果显示,2014年,从天猫、京东、苏宁、亚马逊、当当、1号店、凡客等抽查发现,儿童玩具、服装、小家电等14种网销产品抽检合格率仅为73.9%。2016年,针对网络销售的女式内衣、休闲服装、羊绒针织品等11种电子商务产品组织开展的产品质量国家监督专项抽查显示,合格率为82.7%。以眼镜产品为例,2016年一季度,武汉市质检部门对10家在汉眼镜网店抽查定配眼镜,竟有6家检出不合格眼镜。另据江西省工商局2017年上半年对天猫商城、京东商城网络交易平台在江西省注册的网络经营者销售的老视眼镜产品进行的质量抽查显示,天猫的抽检合格率为37.5%,京东的抽检合格率为25%,均大大低于实体眼镜店同期的产品合格率。网络平台产品合格率如此低下,不仅对人民群众的身心健康与合法权益造成危害,也损害了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
面对网络平台的种种乱象,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所指出的那样,网络不是法外之地,随着国家有关部门出台的一系列网络平台监管措施的落地,网络销售眼镜产品的总体合格率开始逐渐上升,但时至今日,与实体眼镜店相比,网销眼镜产品合格率偏低的情况仍未得到根本改变,对于网络交易产品质量的规范和提升,依然任重道远。现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在第六届世界互联网大会召开的同时,发布的《监测规范》和眼镜领域国家标准,对于进一步规范网络销售眼镜产品行为,促使提高眼镜产品质量,维护消费者视觉健康,积极意义显而易见。
值得指出的是,营造规范有序和风清气正的网络市场环境,除了有关部门的强力监管和网络经营者的守法和诚信经营,同时也需要传统眼镜企业特别是上游的眼镜生产商的大力支持和密切配合,只有从源头上牢固树立对消费者高度负责的责任意识,建立严格的产品质量监督检查和召回机制,做到上下游联动,线上线下紧密配合,才能真正使假冒伪劣产品无藏身之地,为消费者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如此,则消费者幸甚!网络平台幸甚!行业幸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