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乡镇文化站加强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措施
2019-01-13魏玲
魏玲
(云南省西盟县勐梭镇文化广播电视服务中心,云南 西盟 665706)
为了继承和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保存工作,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11年2月25日通过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法律明确,国家对非物质文化遗产采取认定、记录、建档等措施予以保存,对体现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具有历史、文学、艺术、科学价值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采取传承、传播等措施予以保护。于是全国各地掀起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热潮。非物质文化遗产源于生产劳动,传承于民间,千百年来不断在人民的生产生活中保存发展,是民族历史的文化积累和结晶。近些年来,随着社会的发展和人们生活方式的改变,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生存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城市化、现代化建设进程中,很多文化名城、街区、村镇的格局、环境、历史风貌等遭到严重破坏,古城古镇、古村落不断消失。加强我国民族传统文化保护,守护精神家园,维护国家文化安全,已成为维护国家主权的重要方面和迫切需要。推进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事业的发展,刻不容缓。乡镇文化站已成为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重要阵地,占据核心地位,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需要全面而客观地分析乡镇文化站的特点、性质等,使其更好地发挥自身作用,促使我国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得到更好地保护,更好地传承、发展我国传统文化。做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工作,是摆在乡镇文化站面前的紧迫任务。
一、乡镇文化站在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中的责任
保护和传承农村民间文化是乡镇综合文化站的基本工作职责。搜集、整理民间文化遗产,开展好文物保护法宣传,做好辖区内文物、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管理工作,是乡镇文化站的基本工作之一。非物质文化遗产作为人类实际生活与实践中精神文化的主要载体,多流传与民间,是一个民族与国家千百年来繁衍生息积累和沉淀下来的精华,是人类生存和发展过程中无形的遗产。中国是一个从农耕社会逐步发展的国家,广大农村是我国人群主要的聚居地和生产生活的场所。在漫长的社会进程中,人们创造了众多的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留下了许多优秀的民族民间文化资源。只因为非物质文化遗产与人类活动有关,因此我国的绝大多数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存在于乡村民间,分布在广大的农村,农村是非物质文化遗产重要的原生地。乡镇文化站作在农村最基层的公益性事业单位责任重大,使命重大。当前,党中央和国务院高度重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制定了保护工作的一系列方针政策,全国各地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热潮正在兴起,做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成为乡镇文化站工作的重要内容。特别是乡镇文化站的工作人员要积极当好参谋,为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恪尽职守,不计名利,鞠躬尽瘁,不辱使命。
二、乡镇文化站在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方面的优势
乡镇文化站在整个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体系中,直接面向着最基层的农村,站在整个保护工程的最前沿。乡镇文化站参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有着自身独特的优势。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草根性”决定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传承的重心在基层、在民间、在农村。这就使得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亟待在广大基层找到自己的前沿阵地,而乡镇综合文化站的建设无疑为此提供了一个契机。乡镇综合文化站的特殊职能、地位、作用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有着许多契合,这些契合使得乡镇综合文化站成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前沿阵地的不二选择。实现乡镇综合文化站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前沿阵地的功能,不仅有利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开展,而且能够健全文化站的价值,有效地提升其价值,实现“非遗”保护工作与乡镇综合文化站内涵建设的双赢。乡镇综合文化站是最基层的文化工作机构,这就注定了它要承担更多的基层文化工作,这其中就包含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承担起基层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可以真正体现乡镇综合文化站的“亲民性”,可以更好地实现其寻根、护根、养根文化的价值,可以健全其文化功能,从而提高其文化内涵,实现长效发展。
三、乡镇文化站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采取的相关措施
(一)宣传和动员广大农村群众增强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自觉性
传承和保护农村非物质文化遗产并不是一句空话,而是我们共同的责任。乡镇文化站要将农村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与保护的宣传活动做好,提高国民保护和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意识。可以通过电视媒体、网络这些现代化信息平台进行宣传和教育。让农村基层干部和广大农民群众对农村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与保护意识不断提高,同时深入展开农村非物质文化遗产调查,把研究编篡工作进行整合。只有将调查研究工作做好才能为传承和保护农村非遗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同时,成立专门的保护区域与管理队伍,进行收集整理以及研究分析,并且向社会公布研究结果,提高农村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影响与知名度,延续人类文明发展链条,营造良好文化氛围,形成政府主导、全民参与来传承和保护农村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完善机制。
(二)主动参与地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研究与调查工作
研究与调查是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涉及到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确认、立档以及进一步的传承与振兴等许多方面。尽管乡镇文化站不是专业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机构,但这并不意味着乡镇文化站就不可以从事这方面的研究。有条件的乡镇文化站可以开展一些研究活动。在农村通过召开座谈会等,做好当地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普查工作,全面掌握本地现存的资源状况,进行分类建立当地乡镇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档案。对重要的、有极高价值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重点整理,先报当地政府立为重点保护,然后逐级审报,争取上级文化部门重视。可以协助有关部门对本地区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确认、立档、记录、整理等等。这样做既可以有效的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还可以提高乡镇文化站人员的学术研究能力。
(三)要积累成果,举行展示
乡镇文化站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上扮演着“桥梁与纽带”的角色。为更好地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和传承,大力弘扬优秀传统文化,展现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成果,要把普查和挖掘的成果及时进行整理,以保存成果,扩大宣传。将全乡镇范围内搜集的民间文学、民间歌谣等进行整理,汇编成书,广泛搜集民间美术、民间工艺等等适当时进行展示,扩大非遗项目的影响力,推动乡镇非遗的保护和发展。帮助广大群众认识、继承、学习非物质文化遗产,让智慧的人民对伟大的精神财富进行加工、再创造,使非物质文化遗产真正发源于人民,归返与人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