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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业投资激励政策研究

2019-01-12刘凤君

魅力中国 2019年23期
关键词:创业投资科技型税收政策

刘凤君

(天津市创业投资发展中心,天津 300000)

创业投资(Venture Capital,简称VC),是一种向创业企业进行股权投资并提供增值服务,以期在被投企业成长或发展成熟后通过转让股权获得资本增值收益的投资行为。税收及风险补偿等政策是促进创业投资发展的重要激励手段,对于创业投资企业的发展以及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发展具有重要推动作用。鉴于中央层面税收政策的适用局限性,地方应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制定配套措施加以完善。

一、税收政策对创业投资发展的作用

创业投资的“高风险、高收益”特征使得很多资本徘徊在创业投资行业的大门外,由于创业投资所带来的扩大就业、提高自主创新能力、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等社会效益并不能内化为创业投资企业的经济效益,因此仅仅依靠市场调节不足以实现行业的快速健康发展,这就需要政府这只“看得见的手”发挥推动作用,通过制定激励措施提高创业投资企业的积极性。税收政策是国家促进创业投资发展的重要激励手段之一,对创业投资行业的发展有着举足轻重的影响。合理的税收优惠政策能够改善投资主体的预期,提高其从事投资活动的积极性,促进创业创新,增进社会效益。纵观美国、英国等创业投资市场发达的国家和地区的创业投资发展史,税收政策的优惠程度与创业投资的发展程度密切相关。

二、我国的创业投资税收优惠政策

2007年出台的《关于促进创业投资企业发展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7]31号)与2009年出台的《关于实施创业投资企业所得税优惠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9]87号)规定,创业投资企业采取股权投资方式投资于未上市中小高新技术企业2年以上(含2年),符合规定条件的,可按其对中小高新技术企业投资额的70%抵扣创业投资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但只限于登记为“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等专业性法人创业投资企业。后又出台规定逐渐将该条税收优惠措施的内容扩展到适用于有限合伙创业。这是我国现行的关于创业投资税收优惠政策的主要内容。促进中小高新技术企业的发展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创业投资企业和天使投资个人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55号),对三种企业形式投资于种子期、初创期科技型企业出台了优惠政策。第一种是公司创业投资企业采取股权投资方式直接投资于初创科技型企业满2年的,可以按照投资额的70%在股权持有满2年的当年抵扣该公司制创业投资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当年不足抵扣的,可以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抵扣。第二种是有限合伙创业投资企业(以下简称合伙创投企业)采取股权投资方式直接投资于初创科技型企业满2年的,可享受应纳税所得额抵扣政策。第三种是天使投资个人采取股权投资方式直接投资于初创科技型企业满2年的,可享受应纳税所得额抵扣政策。2017年,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在京津冀、上海、武汉等8个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地区和苏州工业园区开展创业投资企业和天使投资个人税收政策试点。由于上述地区税收政策的顺利实施,很快在2018年4月的国务院常务会议上便决定将创业投资企业和天使投资个人税收试点政策推广到全国实施。

三、地方的激励措施

(一)创新股权融资方式

福建省产业股权投资基金首期出资1亿元发起设立省创业创新天使基金,参股社会资本发起设立的天使基金;允许各类股权投资企业和管理企业使用“投资基金”和“投资基金管理”字样作为企业名称中行业特征;各设区市和平潭综合实验区都要设立创业创新天使基金,支持创业创新企业发展壮大;政府引导基金退出时,优先转让给基金其他合伙人,转让价格可由政府引导基金与受让方协商;基金到期清算时如出现亏损,先行核销政府资金权益。

(二)增强资本市场融资能力

鼓励互联网和高新技术创业创新企业到资本市场上市。支持创业创新企业在“新三板”和海峡股权交易中心挂牌交易,省经信委对挂牌交易企业一次性给予不超过30万元的奖励;加快建立海峡股权交易中心与“新三板”的转板机制;海峡股权交易中心设立创柜板,引导成长性较好的企业在创柜板挂牌;建立大众创新众筹平台,进行股权众筹融资试点,鼓励众创空间组织创新产品开展网络众筹,为大众创业创新提供融资服务。发挥海峡股权交易中心、省级小微企业“发债增信资金池”作用,对在海峡股权交易中心发债的创业创新企业提供增信支持。

(三)加大信贷支持力度

各地政府主导的融资担保公司可对创投机构投资的初创期、成长期科技企业,按投资额的50%、最高不超过500万元的标准给予担保,担保费由企业所在地财政补贴。地方政府针对当地的创业投资的激励措施更加因地制宜,结合当地的特色产业和创业投资实际需求,在资金引导,退出机制保障和融资担保方面给予更多支持。因此,实行风险补偿、降低投资风险是提高各类主体从事创业投资活动积极性的重要举措。

总结:中央的创业投资优惠政策很多时候是一个指引性的政策,地方应因地制宜,自主制定配套政策加以补充完善。地方政府应发挥地方灵活性的优势,制定切实可行的地方政策并根据实际情况的变化进行及时调整,根据中央的创业投资方面的指导要求,一方面解读政策要求制定实施的细则,另一方面应积极借鉴各个地方的成功经验,结合当地特色产业和响应当地创业投资的实际需求,制定相应的激励措施和优惠政策。创业投资激励措施体系的不断完善,为创业投资行业的发展营造有利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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