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石油工程质量管理的研究
2019-01-12王占峰
王占峰
(身份证号:1302211983****0030)
一、石油化工工程建设中质量管理存在的问题
目前,我国石油化工工程质量监督部门的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仍有很多地方亟需改进,主要有以下几点:
(一)管理体制不顺,质量监管工作不够
目前中国石化集团对各工程质量监督分站由质量监督总站(代表总部)负责监督各分站的业务,而分站的其他管理则由所在企业负责,这种模式被称为“双重领导”。过去,此模式在工程建设监督管理体制下曾经发挥过重要的作用,但现在已无法满足中监督管理工作的需要。个别分站不愿意或不主动去发现工程质量问题,处于一线的个别质量监督分站的作用弱化。
(二)建设工程监管力度不够,市场主体行为不规范
由于建设工程制度、措施落实不到位,监督管理力量薄弱,直接影响公平、公正、公开、有序竞争的市场体制的形成和发展,导致工程监督工作不能够规范运作,发挥不出监督作用。
(三)监理受到建设单位的制约多
由于受到某些建设单位的制约,监理其职责不能完全到位,监理作用发挥不出来,监理行为自然不规范,工作程序不严格,旁站到位不扎实;与建设单位的管理职责划分不清,导致工程质量监督检查时互相推委扯皮,工作效率不高。
(四)设计标准不达标,勘察设计缺漏项较多,施工图纸设计不完善
工程开工建设后,设计修改较大,变更较多,既影响施工质量和进度,同时给工程质量监督工作增大了工作量。
(五)实体质量方面经常出现一些低老坏问题,如焊缝咬边、混凝土厚度不够、飞溅清理不净、成品管线护不好,等等。
综上所述,以上已成为近些年石化工程建设质量管理中主要问题,项目执法的监督职责与其他参建责任主体的质量管理职责分拆不清,导致某些质量行为违法违规不能及时被查处,建设过程违反程序规定不能及时被制止,检查验收不按规范标准执行不能被及时纠正等现象。
二、加强石油化工工程建设的质量管理措施
按照国家工程建设管理体制改革的要求,根据中国石化工程建设管理改革的需要,对石化工程质量监督体系进行调整和改革,理顺组织机构,明确监管职责,延伸监督范围,加强队伍建设,完善和创新工作理念,完善公共财政保全机制,加强标准体系建设,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构建完善的工程质量监督和管理体系。
(一)建立石油化工建设工程监督管理体系
要确保石油化工工程质量,就要使质量监督部门相对独立。具体的来说,应将石油化工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改变性质,与生产管理单位区别开来,科学地将其界定为行政执法机构,成为为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综合性执法组织,赋予独立的执法主体地位,并且在机构、职能、经费,编制等方面达到相对的独立,以方便日后监督工作的开展。剥离国有企业的“工程质量监督”职能,实行工程监管统分结合、条块结合基础上的属地管理;同时,积极推进组织机构改革和调整,变分散管理为集中管理,设在各单位的分支机构接受石油化工工程质量监督总站的垂直领导。
(二)质量行为和实体质量监管并重,强化双重职能
双重职能是对现代质量监管部门的新要求。除此之外,国家对工程质量监督还有其他具体的要求,主要为:以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为依据,对各参建主体的质量行为进行监督。质量监督总站通过对静态质量行为(如各参建主体和人员的资质情况及各种质量管理和检查制度的建立等)和动态质量行为(如各参建主体各种质量管理和检查制度的执行情况等)的有效监管来构建良好的工程建设质量环境,从而保证石化工程建设项目的实体质量。具体到石油化工的建设,质量监督部门注重以下三个方面的问题:1.要坚持对工程项目实体质量与参建责任主体质量行为并重的监督管理原则;2.要采用日常监督管理与综合质量大检查、专项质量大检查相结合的监督管理模式;3.要强化对项目实施过程的质量监管。通过这三个方面的提高,进一步提高中石化质量监督部门监管和检查的职能,并确保工程建设项目的顺利实施。
(三)加强企业的质量管理基础工作
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检测、监督等单位都要加强质量管理基础工作,促进质量管理标准化、制度化、规范化。每个单位都要动起来,每项政策都要落实到位。
(四)强化石油化工工程队伍的管理工作
应参考国际上的通行做法,积极研究并推行官方工程质量监督师或者工程质量监督官制度。各级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的人员编制应由机构编制部门会同财政和行业主管部门核定,努力打造一支高素质的的工程质量监管队伍,使得化工工程项目建设得以顺利的进行。
(五)建立完善的石油化工工程监督管理工作体系
对于石油化工建设工程监督管理过程中所涉及的行政、执法和技术支持等工作,其所需经费应纳入各级财政预算,统一管理,不可与生产管理等部门混淆。对石油化工建设工程监督管理行政执法机构实行全额预算管理,保证人员经费的正常发放和机构运转费用的正常使用。
(六)完善石油化工工程监督管理工作的法律法规体系
要是制度得到顺利执行,必要的法律法规必须完善。具体到中国化工工程建设上,应抓紧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全面修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使其符合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适应政府职能和行政许可制度的改革,明确执法主体及各方面的责任,和工程建设标准的体系和地位,进一步完善依法行政的规章制度,加强标准体系的建设,为工程建设管理提供技术经济支持和保障;除此之外,还有要积极研究制定《工程质量法》、《化工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充分发挥法律法规在石油化工建设工程监督管理工作中的保障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