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足传统文化,彰显书法魅力
2019-01-12王艳
◎王艳
书法是我国极为古老的一项传统艺术,受到不同社会历史背景的影响,形成了不同的风格与特色,因而其产生了多样化的审美价值,尤其在儒、道、禅三家的影响下,体现出别具一格的形式美与意境美,成为了我国传统文化中的独特代表。
一、书法与中国传统美学
(一)儒家美学
儒家思想对于我国的文化影响力深刻而悠远,由儒家思想影响形成的美学文化,也具有鲜明的儒家特色,其一表现为“中和”之美。“中庸”是儒家文化中的典型思想特征,在美学应用中表现为追求“中和”之美,“中”是指适中,不能偏倚;“和”是指和气、和谐,一种处世的祥和心态。而诸多信奉儒家思想的书法家,也会在自己的作品风格中体现出“中和”的美学追求。明代项穆就在《书法雅言》中专门论述了书法的“中和”之美,并且强调肥瘦均匀、长短适中、方圆中和,这就是“中和”美在书法艺术中的具体表现。
其二为“雄健”与“充实”之美。儒家在艺术追求中,也更加注重“气势”和“风骨”,颜真卿的书法雄浑强健,恰恰就体现了这样的美学思想,同时也体现了盛唐时期的繁盛与强大。
(二)道家美学
道家思想与儒家思想呈现出“互补”的关系,虽然道家思想并没有达到儒家思想的影响力,但是其在书法中影响力却不可小觑,比如东晋时期王羲之父子、唐代草圣张旭、明末朱耷等书法家,皆是道家的忠实信徒,在其书法表现中,也渗透着道家的独特美学。
第一,师法自然。道家讲求“无为”,因而自然状态即为美之追求,所以在书法艺术中,也表现为顺应自然,追求流露本性,符合自然规律,让人欣赏时可以身心舒畅,感悟自然。
第二,阴阳之美。“阴”与“阳”是道家思想衍生的两个对立面,因而追求阴阳平衡就成为了道家思想中最鲜明的表现,其在书法之中的应用也比较直观,笔法的曲直、结构的方圆、用线的虚实都追求平衡状态,用墨时有枯就要有湿,有墨痕就要有留白,这就是书法中的阴阳之美。
第三,气韵之美。气韵生动是道家美学中另一表现,晋代对于气韵美的追求达到了极致,王羲之便是其中的代表人物,讲究将书法家的神采渗透与书法之中,让人能够透过书法看到一个艺术家的个性、气节、修养与品格。
(三)禅宗美学
佛教虽然由印度传入,但是在我国文化中也具有重要地位,其禅宗思想同样影响悠远,在美学中也有两方面的表现与追求。其一表现为“禅味”,讲求在书法中探寻人生真谛,完成心灵的写照,坚持“心正则笔正”,以书法展现人格。其二表现为“悟”与“圆满”,“悟”是指在书法之中要体现自身对于书法的理解,“圆满”则是指通过书法释放自身的情绪,收获内心的圆满。
二、书法的形式美与意境美
中国的传统美学更注重意境美,无论是传统音乐还是传统绘画,都追求意境幽雅,别有洞天。但是书法艺术却同时兼具形式美与意境美,因此也有人认为,书法是美术与造型艺术结合的艺术类型。
(一)形式美
书法的形式美体现在两方面,一在整体结构,二在语言特征。从结构上看,书法对于线条的粗细、墨色的浓淡、作品中的布白都有极高的要求,必须在形式上达到和谐、对称或者变化、平衡等独立的状态,才具有艺术美感。比如小篆追求均匀与对称,而草书则注重变化。
从语言特征来看,书法艺术具有浓厚的文化气息,其艺术内涵的表达更加具有魅力和底蕴,因而形式与内容上的统一性,就体现出其语言表达的艺术价值,化为了形式美的另一部分。
(二)意境美
我国传统美学中最重要的美学思想就是意境美,这种美学表现在艺术家思想与艺术表象充分融合的高度上,表现了古代思想对于主观与客观统一追求的美学观点。比如王羲之在写《兰亭序》时,正处于半醉半醒之间,情感达到了极致,那种酣畅淋漓的感受从书法之中完全渗透而出,让人仿佛可以看到他挥毫泼墨的一幕,这就是情与景完美契合所表达的艺术美,而当此情过后,即使王羲之本人,也写不出那样的作品,这就是意境美的独特之处。
结语
综上所述,书法作为我国发展久远的艺术形式,其审美风格受到了儒、道、禅三家的深刻影响,通过研究书法艺术的审美特征,就能够从中发现我国传统文化的思想精髓,这些优秀文化的影响直至今日都在发挥着作用,同时这也是我国文化艺术不断前进的动力,更是书法艺术形式美与意境美完美统一的表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