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园林城市到公园城市设计
——城市生态与形态辨证
2019-01-11成实
成 实
成玉宁
20世纪,中国城市发展历程中相继出现了“园林城市”“生态园林城市”和“公园城市”。从辩证认知和递进关系的视角解读,“园林城市”更多地强调园林绿化,是一个美化过程,主要针对形态问题;“生态园林城市”在美化之外有了新的诉求,要求城市建设必须符合生态学的规律和人居建成环境的生态特征,不同于“园林城市”。而“生态园林城市”所关注的除了客观存在的山林草地、河湖水系等30%~40%自然属性的土地之外,还包括60%~70%拟自然的人工建成环境[1]。“生态园林城市”将人工城市理解为一种生命体或生命过程,是一种拟自然的生态系统,也有着模拟自然生命过程的基本特征。
“公园城市”是我国城市化进程的新阶段,在尊重自然生态及其规律的前提下,“公园城市设计”的意义在于最大限度地保留既有城市自然资源的生命过程和生命系统的演化过程;其次是在人工生态系统与自然生态系统的共同作用下,形成一个良性循环、良性发展变化的城市生态系统,并构成城市生态系统的基本组成部分,最终使人工的城市环境具有拟自然生态环境的特征与功能,从而提升城市环境的运作效率与持续发展能力。
1 “园林城市”到“公园城市”
人类文明的建立与发展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其所处的自然环境,以及人们对待自然环境的态度[2]。传统的城市规划设计有一定的先验性,不论是九经九纬,抑或是圈层格局,都基于特定的理念规划城市,其结果难免大规模地扰动土地的自然格局,开山填水、改变植被以满足城市功能布局要求。公园城市却是另辟蹊径:以我国首个公园城市示范点──成都天府新区为例,其要保护“山、水、林、田、湖、草”生态本底,形成“一山两楔三廊五河六湖多渠”生态格局,以“绿色、人文、科技”为发展理念,以“东进、南拓、西控、北改、中优”为发展思路,满足人们需求的城市功能部分有机地分布在自然的本底之中。城市设计两大不容回避的“生态与形态”问题亟待厘清。
1.1 从园林城市到生态园林城市
园林城市侧重于研究城市绿地的平面结构特征,点线面等分别指代绿地的类型,描述绿地的平面结构关系,具有明显的注重形态的特征。绿地系统点、线、面、带、环相结合。点:街旁绿地、单位庭院和住宅小区绿化;线:城市道路景观;面:公园、广场、游园绿地;带:大青山前坡生态保护区;环:环城水系沿河和环快速路沿线绿地。生态园林城市是园林城市的高级阶段,更具生态性要求。二者都是源自人对生活环境宜居程度的追求,都是对城市美化、净化的尝试和努力。“园林城市”是20世纪在我国特殊环境中提出的,它强调城市景观的塑造,犹如绘画一样,用人为的审美情趣来建设城市的一砖一瓦、一草一木。规划理念:以一定量的绿化作为基本的有机纽带,艺术化地组织和构造城市空间的各个基本要素,使城市形体环境达到最佳的美学和生态学效果。构建分布均衡、结构合理、功能完善、景观优美,人居生态环境清新舒适、安全宜人的城市。主要特征:偏重于城市的园林绿化建设,评价基本指标为人均公共绿地、绿地率、绿地覆盖率。
自20世纪70年代以来,兴起运用生态学原理解决景观规划、环境设计乃至城市建设问题。麦克哈格的生态观包括生态因子的解读、土地适宜度模型的建立、土地分区利用及因地制宜的生态规划等[3]。倡导系统的分析方法,权衡经济、生态和社会价值,权衡开发与保护关系,弄清自然的本质属性,合理利用土地,用生态规划方法进行城市规划设计。
生态园林城市是基于我国城市发展的问题与需求提出的。兼具“生态城市”与“园林城市”的价值。其“生态”包含人与自然的生态,同时也是人与社会关系的生态化。强调发挥城市的综合效益,较之以往的城市绿色发展模式,有着显著的理念先进性。
1.2 从园林城市到生态园林城市
至2017年加快生态文明建设、“美丽中国”命题的提出,城市规划建设中“生态”的意识进一步增强[4]。由“生态园林城市”到“公园城市”的发展,不仅仅是理念的转化,也是对人类生存方式的进一步思考,由注重园林绿化指标到关注自然环境、生态环境、人居环境共同发展直至形成一个良性循环的城市生态系统。与“园林城市”“生态园林城市”不同,公园城市不是“公园”和“城市”的简单叠加,也不是简单地在城市里增加公园面积。它应当是“公、园、城、市”4个字各自所代表领域的系统集成。核心价值取向──“城市的核心是人”。突出公园城市中的“公”字,做到共商、共建、共治、共享、共融;突出人民属性,突出“服务所有人”,力争满足各类人群的个性化需求。四大领域功能相互间配比性好、复合性高、系统性强。
由于城市生态的“谜底”尚未完全揭开,其目标和要求较难落实在具体的城市规划设计之中,监测反馈也有一定难度;作为一个全球性、全国性、大区域性问题,城市的生态一方面很大程度上受制于客观生态条件,并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另一方面人为的生态体系又部分地改变着城市环境。立足于“妥善保护、优化利用、适度改造、重点营造”的次序,审慎地建构城市环境,需要将城市建设的现实诉求与长远目标统筹考虑。
1.3 园林、生态园林及公园城市的发展
纵观我国从园林城市到公园城市的观念变迁,1992年建设部制定了园林城市评选标准,党的十五大提出以提高城市生态环境质量为目标,加强城市园林绿化建设、创建国家园林城市。2007年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起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旨在园林城市的基础上,利用生态学原理,植树造林,增加生物多样性,提高城市生态功能。2017年10月,习总书记提出加快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建设美丽中国,以及建设“望得见山、看得见水、记得住乡愁”的生态城市愿景。2018年2月,习总书记视察成都时提出要建设“人、城、境、业”高度和谐统一的“公园城市”,2018年5月成都天府新区成为国内首个试点城市。通过比较不难发现,园林城市、生态园林城市及公园城市内涵存在明显变化(图1)。
“园林城市”偏重于城市园林绿化建设,而“生态园林城市”在自然环境生态化基础上加大了社会生态化比重,向“生态城市”更近了一步。“生态城市”远不止于生态的和谐,更有对人性的尊重及对社会机制的维护,具有更深刻全面的内涵。而“公园城市”的理论与实践,比园林城市更有生态价值,比生态园林城市更有人文意蕴,比广义的生态城市更加突出城市统筹发展的特性。
图2 成都市天府新区模型
图3 高破碎度的城市生态环境
理解当代公园城市,需要明白,自然的存在是系统,人为环境也是系统,将自然客观存在和人为诉求综合加以考量,是中国城市科学发展的关键。统观我国改革开放30多年的城市建设历程,城市的发展既不能功能至上也不应片面追求形态或简单生态化。今天的“公园城市”建设就是要通过新的内涵、新的理念、新的方法和途径来统筹解决人居环境的和谐发展。宜居、宜产、宜业、环境优美、文化底蕴丰富,全方位地满足人的诉求是现代城市发展的新内涵。
1.4 成都市天府新区及其他
解读成都公园城市建设总体目标可以约略地透视“公园城市”理念(图2),以生态文明引领城市发展,以人民为中心,构筑山水林田湖城生命共同体,形成人、城、境、业高度和谐统一的大美城市形态的城市发展新模式“三步走”发展目标。2025年,加快建设美丽宜居公园城市,公园城市特点初步显现;2035年,基本建成美丽宜居公园城市,开创生态文明引领城市发展的新模式;2050年,全面建成美丽宜居公园城市,全方位形成人、城、境、业高度和谐统一的大美城市形态。截至2017年底,天府新区按照“一谷双脊三廊四河”规划,规划绿道总里程1 200km,2020年前建成382km绿道网络,目前已建成绿道80km。至2022年,天府新核心区公园城市全域生态骨架将基本建成,核心区“300m见绿、500m见水、1 000m见园”的公园城市形态初步呈现,成为引领新时代中国城市发展的典范[5-7]。
构成畅通内外综合交通体系:大力推进地面、地上、地下空间高效开发利用,着力构建“空铁公”三位一体的立体化综合交通系统。有序推进轨道、公交、绿道三网融合,优化绿色低碳的出行方式。全力提升公共服务水平:新区规划布局西部国际博览城、国际会议中心、天府音乐厅、美术馆和博物馆等一大批重大区域型公共服务设施。同时,按照服务半径500~600m的标准,构建118个基本公共服务设施“15min生活圈”,实现城区覆盖率达100%。
近30年来,以生态化城市设计见长的国外案例也都具有一定的相似性。如马来西亚布城,位于首都吉隆坡和吉隆坡国际机场之间的“多媒体超级走廊”区域内,距离首都吉隆坡约25km,距离吉隆坡国际机场约20km,地理位置极其优越。
经过大约15年的持续建设,马来西亚新的行政中心已经成形。布城基地原为原始森林,从1996年布城建设正式启动,到2003年时约200hm2的政府建筑处于完成或在建状态,同时为政府雇员及他们的家庭建有约2万套住房。到2005年,布城完成了现代智能化的公共基础设施及对内对外交通设施建设。靠近布城市中心设置了2个拦水坝,形成了一个近400hm2的湖面。人工湖位于新城的核心片区,具有显著的特征和地位。为了改善湖水水质,在上游汇水区域雨水径流流入湖体前设置了一系列人工湿地,利用人工湿地滞留、净化汇水区域的雨水径流,湿地项目的成功实施为布城建设成为花园之城提供了有力保障。再如位于德国南部巴伐利亚州埃尔兰根,是现代科学研究和工业的中心。埃尔兰根的实践表明,需要在地方决策的过程中,真正平等地对待生态、经济和社会等方面的发展。埃尔兰根自20世纪70年代早期,依据可持续发展思想,明确了进一步发展的自然边界,保全了森林、河谷和其他重要的生态地区(占总面积的40%),并建议城市中拥有更多贯穿和环绕城市的绿色地带。此外,埃尔兰根在家庭废物管理和河流治理等方面也取得了极大成功。
系统地考察成都及国外相关成功案例可见,公园城市内涵的具有四大基本组成部分:以生态文明引领的发展观;突出构筑山水林田湖城生命共同体的生态观;以人民为中心的价值观;突出人、城、境、业高度和谐统一的大美城市形态。
2 城市生态与形态特征
任何尺度的规划设计都应以自然生态为本底,与宏观尺度的自然生态系统不同,微观尺度的建成环境是由自然生态圈与人类文化圈交织而成的复合系统,更易受人为活动的影响,其生态稳定性也相对较弱。建成环境由自然系统与人为系统共同构成,两者自成系统且相互作用。其中,自然系统的塑造立足于生态本底之上,以保护原生态为原则;而人为系统的塑造则以满足人群使用为首要目的,通过对空间形态的塑造以满足人群对于空间功能及体验的需求[8-9]。因此,人们通过技术手段控制城市环境中的物质循环与能量流动,而建成环境的生态与形态特征通常是城市发展状况的表征体现,对于两者的控制与协调对于城市的可持续性发展起着决定性作用。
2.1 城市环境的生态特征
在城市建成环境中,对于生态系统的营造主要旨在寻求城市开发与自然本底延续的平衡。从城市发展进程来看,城市环境经历着从“无序”到“有序”的过渡。当下,城市环境中对于生态系统的塑造主要面临着以下3点症结:如何实现生态环境与人工环境的相互平衡;对于景观生态单元的塑造如何实现人性化;如何在发展过程中保证生态环境与人工环境的各自特征[10]。为解决以上问题,并保证城市环境中生态系统的相对稳定性。城市环境中的生态系统通常具备以下3点特征(图3)。
1)平衡性特征:在保证建成环境的整体性与稳定性的基础上,构筑人工单元与生态单元间的网络式联系。
2)开放性特征:实现人性化。首先要保证生态系统的开放性,以确保人群与生态环境之间存在着能量与信息的交换。
3)异质性特征:生态特征的保持。建成环境中人工单元与生态单元多为镶嵌关系,为维系生态单元的相对稳定性多需人工手段加以干预。同时,在营造过程中须强化生态单元与人工单元的异质性,以避免生态单元的人工化。
2.2 城市环境的形态特征
建成环境的形态特征不仅是城市空间各组成部分的形式体现,亦是在特定的地理环境和社会经济发展阶段下,经济、文化及社会过程相互作用下的表征。城市建成环境的形态特征直接影响着人们对于城市建成环境的认知及心理反应,更是城市面貌与文化特色的集中体现。基于生态要素对于城市环境的影响,城市环境的形态主要有以下特征(图4)。
1)差异性特征:差异化的营造手段。受地域、文化、人口、自然地貌等多方面要素的影响,城市呈现出区块化分布特征。区块间存在形态上的明显差异,对于自然环境的影响程度也不尽相同,故而针对不同区域采取的形态控制手段也不尽相同。以人群活动强度的为例,通常受人群活动强度的影响,城市中心区域的生态环境受人为干扰度较强,而至城市边缘区则呈梯度逐渐降低。
图4 自然环境到城市环境空间结构的演化
2)延续性特征:注重城市空间形态及生态系统的延续性。城市环境受高密度开发的影响,造成对于城市形态及生态2个方面不同程度的割裂。形态方面,受建筑高度、密度的影响导致空间及视域的阻隔;生态方面,由于建成空间对于土壤下垫面等生态基质的阻隔,导致对于原有生态本底的破坏。因此,保证城市环境内部空间形态的延续性,其根本是为自然本底预留足够的生态余地。
3 城市“生态”与“形态”辩证
城市环境中,“生态”与“形态”存在表征与内核的双重关联,两者在物质形态与社会形态2个方面呈现出共生共存的相互关系。在当下,城市发展由增量发展转变为存量优化,“城市双修”让当前城市得到更好的精明增长。如何在城市双修的背景下实现城市环境中生态与形态的和谐共生,亦成为城市发展过程中的重要课题之一。
3.1 城市“生态”与“形态”的独立性与系统性
物理学较早地阐述互动的概念,以解释物体或系统之间的作用和影响,说明能量守恒定律。城市是基于自然与人工双重作用生成的系统。生态环境是城市赖以存在发展的本底,奠定了城市形态的基本特征。城市环境的形态特征是开发量、生态本底等要因的外延表现,而生态作为形态产生的内生动因之一,两者之间的辩证关系通常是城市问题形成的缘由。从宏观尺度上看,目前大部分城市以存量发展为主,而少部分城市仍保持着增量发展采用外延式的扩展途径,无论是何种发展模式,一旦过度均会对区域层面的景观连接度产生负面影响;从中观尺度上看,城市环境的开发常导致自然本底被破坏,例如过度开发直接导致土壤下垫面被破坏,土壤透水性减弱,降水无法自然下渗,地表径流增加,更易形成热岛,从而增加空调等方面的能源消耗;从微观尺度上看,受人为干预的影响更为直接,导致街区尺度下生态失衡、植被破坏等迹象更为明显。综上而言,城市建成环境实现良性循环的关键在于平衡好“生态”与“形态”两者之间的关系、维系城市环境自我更新的能力。首先,在保护自然本底的基础之上,注重“生态”与“形态”两者的独立性及系统性;其次,遵循自然发展规律,根据不同场地自然地貌、开发量等层面的要求对“生态”及“形态”两者进行有机整合。最终,从根源上解决城市问题发生的潜在可能,实现城市环境的可持续发展。
3.2 城市“生态”与“形态”的辩证
通常生态就是指一切生物的生存状态以及它们之间及与环境之间相互作用的关系,形态是指事物在一定条件下的表现形式。在自然状态下,形态是生态的外化,两者间有着密不可分的关联。双修是当下城市环境优化工作的重要任务,分为生态修复、城市修补2个部分,双修概念分别对应于城市环境中的“生态”与“形态”。其中,生态修复关注城市生态系统的保护与恢复,旨在通过拟自然的人工建成环境优化城市生态系统结构,发挥城市自我调节、自我恢复和可持续发展的生态系统特征。而城市修补的重点在于通过修护、整改和更新改善建成环境的基础设施网络,如市政基础设施、城市公共服务质量、城市更新、街区整治等,完善城市系统机能,以满足城市发展诉求,进而恢复或再生城市环境的良好品质及场所活力。
在城市双修背景下对于城市“生态”与“形态”的把控,其核心意义之一在于可最大限度地保留城市自然本底的系统完整性。在人工生态系统与自然生态系统的共同作用下,营造具备调节、修复、循环功能的拟自然化的城市生态系统。使人工的城市环境具有自然生态环境的特征与功能,从而提升城市环境的运作效率,缓解或解决城市生态环境问题、实现城市与自然的融合,推动城市健康扩张和转型。
城市形态确立需要基于生态的研究,诸如“风道”“水道”等线性空间的形成并不完全依赖“规划”,是自然而然的形成,有其自然的逻辑性。有违自然规律的人为改变最终将影响着城市的空间品质。诸如城市中的雾霾……,凡此种种。我们应该保护自然环境及其规律,基于耦合的法则构建城市空间形态,适度弱化人为的秩序与空间形态,融入自然环境的城市设计,实现城市生态与形态的和谐共生。又如旱涝兼治的海绵城市理论与实践,针对城市降水与下垫面条件,基于水绿耦合原理,通过水绿分布通调,实现绿地用水与地表径流控制的有机统一,从而改变了传统基于平面形态研究城市绿地的规划设计方法,实现生态与形态的有机统一。当然,城市的形态研究不仅仅与生态关系密切,形态的生成过程以及结构与城市的功能、行为等重要影响因素同样密切相关。
4 结语
我国提出“园林城市”概念正值改革开放之初,从“园林城市”到“公园城市”的历程反映了我国城市建设30多年来的巨大变化。城市空间高效运作,城市设计的重点应当不止于空间形态美化与一般意义的生态化,需要通过城市生态与形态的统调,实现城市集约化、高效、持续发展。公园城市理念从更深层次、新的高度上认知人居环境,是关乎中国城市持续发展的核心命题之一。
注:文中图片均由作者拍摄或绘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