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自由
2019-01-11
中学生天地(C版) 2019年12期
人人渴望自由,但小到“超市自由”“水果自由”,大到“择业自由”“婚姻自由”等,只关乎一个人的能力。“超市自由”“水果自由”其实就是“财务自由”,它很难脱离金钱和赚钱的能力而独立存在,于是,这些“自由”很多时候便简化成你能负担得起就能享有。“择业自由”“婚姻自由”等人生的选择,则在“财务自由”的基础上,更强调承担后果的勇气和能力。这么看,要实现“××自由”说来也简单:为了过上想要的生活努力奋斗吧!
在我看来,对自由的讨论需要区分两个世界,即现实世界与精神世界。
在现实世界里,由于“每个人都不是一座与世隔绝的孤岛”,每个人都不能脱离他所处的环境而单独存在,人总是生活在关系之中,因此,从来就没有所谓的“绝对的自由”。于是,自由与规则相伴而生。自由受限于规则的框架,在规则之下,自由才得以彰显,一旦突破了规则的边界,凌驾于规则之上,自由便不复存在。
正因如此,演员热依扎的机场穿着才会引发争议:是的,人人都有“穿衣自由”,但是根据场合选择衣着就是“穿衣自由”的规则。也正因如此,年轻人在为“××自由”努力奋斗的时候,要牢记不能侵犯他人的利益,不能触犯法律。
在精神世界里,由于精神可以不受时空之限制而驰骋无边,可以“精骛八极,心游万仞”,因而拥有超越现实所有障碍的绝对自由,正可谓“思想无禁忌,观念无禁忌”。在精神世界里,我们不必为自由设限,我们是自己的“思想跑马场”。
穆勒在其被誉为自由主义集大成之作的《论自由》一书中,指出了“自由”的核心要义:一是个人的行动只要不涉及自身以外人的利害,个人就不必向社会负责交代;二是个人对社会负责的唯一条件是,个人的行为危害到他人的利益。也许,穆勒的观点正好能够最终解释我们今天讨论的这个关于“自由”的话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