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企业双创资源优势及存在问题研究
2019-01-11刘天旭韩琳时红霞刘晶
刘天旭 韩琳 时红霞 刘晶
(1 中国建筑材料科学研究总院有限公司,北京 100024;2 北京凯盛建材工程有限公司,北京 100024)
近年来,“双创”工作得到了党中央、国务院的高度重视,是国家层面在经济新常态下做出的重要战略部署,对推动我国经济结构调整、走创新驱动发展道路具有重要意义。企业作为参与者,积极开展“双创”工作,不断发挥企业在创新中的主体作用,构建开放协同的创新平台与环境,对提升企业竞争力、突破自身发展瓶颈、增添发展新动能具有重要的推动作用。目前,社会上已经涌现了各类“双创”实体元素,“百家争鸣”的局面正在逐步显现。国有企业在关系国家安全和国民经济命脉的主要行业和关键领域占据支配地位,但其固有的体制也在阻碍创新发展,可谓是优势与弊端同在,积极探索有效的“双创”模式和发展路径,是国有企业后续如何进一步推进创新驱动发展最值得深入思考的问题。
1 双创背景
2012年11月8日,中国共产党第十八次全国代表大会上,胡锦涛主席明确指出要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科技创新是提高社会生产力和综合国力的战略支撑,必须摆在国家发展全局的核心位置。要坚持走中国特色自主创新道路,以全球视野谋划和推动创新,提高原始创新、集成创新和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能力,更加注重协同创新。这是我党在新时期提出的科学发展全局的重大决策,为新时期的科技体制改革和创新指明了发展方向。
2013年8月,习近平总书记在辽宁考察时强调,老工业基地很多企业浴火重生的实践说明,无论是区域。产业还是企业,要想创造优势、化危为机,必须敢打市场牌、敢打改革牌、敢打创新牌。要发挥企业主体作用,支持和引导创新要素向企业聚集,不断增强企业的创新动力、创新活力、创新实力。此后,他在多种场合发表了关于科技创新重要性的阐述,为我国科技创新工作奠定了基调,掀开了我国科技创新的新篇章。
2014年9月,在天津召开的夏季达沃斯论坛上,李克强总理提出,要在960 万平方公里土地上掀起“大众创业”“草根创业”的新浪潮,形成“万众创新”“人人创新”的新势态。此后,他在首届世界互联网大会、国务院常务会议和各种场合中频频阐释这一关键词。2015年李克强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又提出:打造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和增加公共产品、公共服务“双引擎”,推动发展调速不减势、量增质更优,实现中国经济提质增效升级。
国务院办公厅相继印发了多个文件,积极推进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引导社会各界积极开展“双创”工作新局面。2013年1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强化企业技术创新主体地位全面提升企业创新能力的意见》,提出要建立健全企业主导产业技术研发创新的体制机制,促进创新要素向企业集聚,增强企业创新能力,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2015年3月,发布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发展众创空间推进大众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提出要以构建众创空间等创业服务平台为载体,有效整合资源,集成落实政策,完善服务模式,培育创新文化,加快形成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生动局面;2015年6月,发布了《国务院关于大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若干政策措施的意见》,提出要构建有利于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蓬勃发展的政策环境、制度环境和公共服务体系,以创业带动就业、创新促进发展;2015年9月,发布了《国务院关于加快构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支撑平台的指导意见》,要求各地区、各部门应加大对众创、众包、众扶、众筹等创业创新活动的引导和支持力度;2016年5月,发布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设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示范基地的实施意见》,要求各地区牢固树立并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全面落实推动双创的各项政策措施;2016年5月,发布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设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示范基地的实施意见》,要求各地区牢固树立并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全面落实推动双创的各项政策措施,首批双创示范基地名单共28 个,2017年6月又发布了第二批双创示范基地名单,共92 个;2017年7月,发布了《国务院关于强化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进一步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深入发展的意见》,要求进一步细化政策措施,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各项政策落到实处,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深入发展;2017年9月,发布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广支持创新相关改革举措的通知》,为营造有利于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制度环境和公平竞争市场环境,将有关改革举措在全国或京津冀、上海等8 个改革试验区域内推广。
2 双创举措
中国建筑材料科学研究总院(以下简称中国建材总院),前身可追溯至1950年成立的原重工业部华北窑业公司研究所,2004年底经国务院批准成为中国建材集团二级企业。目前已形成涵盖水泥、混凝土与新型建筑材料、玻璃与特种玻璃、陶瓷、耐火材料与新材料的综合研发实力,汇聚了包括中国工程院院士、中组部“千人计划”等专家学者在内的一流科技队伍,是中国建材与无机非金属领域规模最大、实力最强的科研开发中心。 自成立至今,共完成国家和行业科研项目3200 多项,获省部级以上奖项1100 多项,其中国家级奖励150 余项,主持制定、修订国家和行业标准1300 余项,取得了系列重大成果,广泛应用于奥运工程、神舟工程、三峡工程、青藏铁路、京沪高铁等国家重点工程,有力地促进了行业技术进步和产业结构升级,为建材工业的发展、国民经济建设以及国防建设做出了重要贡献,被誉为“新中国建材科技的摇篮和发源地”。
近年来,在国资委等部委的关怀、指导和支持下,在中国建材集团的正确领导下,中国建材总院锐意改革,不断创新,逐步形成了科研开发、科技产业、检验认证、工程设计与总承包为一体的发展格局。2017年,总院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国资委和建材集团公司的“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精神,科技主管部门会同其他有关部门在总院范围内组织筹办了以“‘引智’总院,放飞梦想”为主题的中国建材总院首届创新创业大赛,希望以此为契机培养科研人员成果意识、市场意识、资本意识,从而更好地促进总院科技成果转化。
2.1 创新创业大赛筹备阶段
科技主管部门首先对总院的技术成果重新进行大范围梳理工作,并对技术人员进行问卷调研,针对存在的共性问题,组织开展了多次专题培训工作,参加培训人员达400 余人次。讲座分别邀请了协创科技、中国科学院科技战略咨询研究院、巢山资本(健一会)、路浩知识产权联盟、北京东鹏资产评估事务所、北京高精尖科技开发院、中关村天合科技成果转化促进中心、中国科学院创新孵化投资公司等机构有关专家分别做了“中央在京院所科技服务业发展战略及政策综合运用”、“经营技术,创造财富”、“要融资,你需要知道这些”、“创业路上的专利商业化运用”、“专利技术价值评估与投融资”、“科研人员及团队创办科技型企业的策略方法”、“科技成果转化的新形势、新思维与新模式”、“技术转移促进产业升级”等8 个专题讲座,不仅开阔了科研人员视野,同时提升了科研人员对成果市场化的认识。
2.2 创新创业大赛评审阶段
来自总院科研、产业、检验认证三大板块科研人员组成的35 个参赛团队提交了参赛项目商业计划书。项目既有传统建材生产工艺改进提升绿色环保新技术,又有贴近生活的室内环境污染控制系统、玻璃幕墙自爆智能化检测装置,还有先进无机非金属新材料技术等前沿技术。邀请蓝石天使、北京合众世纪投资顾问有限公司、北大创客精益创投、光合空间等国内知名科技服务业机构专家、著名资本公司CEO 为总院各团队从思想意识、执行能力、市场分析能力、资本运营模式、管理模式等多个方面进行了一对一、一对多专题辅导,使科研人员进一步了解了如何从市场、资本角度推广转化科技成果,成效显著。随后经过初评、复评等严格选拔,八个项目进入最终的决赛路演。
2.3 创新创业大赛决赛阶段
决赛路演现场,邀请了朝阳区科委、中国建材集团、中海同创投资有限公司、北京中关村协同创新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合众世纪投资顾问有限公司、逐木鸟创业俱乐部、协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多家机构有关专业人士作为评委会专家。八个项目负责人分别从项目背景、市场分析、技术优势、团队介绍、盈利模式、融资计划等方面对参赛项目进行了现场陈述和实物演示,评委会专家对项目组逐一进行了问询和互动交流,在交流、互动中给出了中肯的意见和建议。此次陈述不同以往,讲述的重点不再是技术原理、创新性、技术可行性分析等这些科研人员熟悉的内容,而是更强调项目的市场环境、如何运营、股权分配等商业性问题,这就要求总院的科研人员对成果要具备很强的市场意识,资本意识,要站在资本的角度反观我们的科技创新成果,这也是总院举办本次双创活动大赛的目的。
本次“双创”活动是总院推动技术与资本结合,实现技术商品化、商品市场化、市场资本化从而助推总院科技成果转化的有益尝试。通过此次活动对研发及管理人员增强成果转化意识、了解资本市场运作模式起到了很好的促进作用。本次活动作为总院开展“双创”工作的起始点,后续将陆续开展实质性的创新创业项目。
3 资源优势及存在问题
中国建材总院隶属于中国建材集团有限公司(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直接管理的中央企业),通过总院的情况以及对其他一些国有企业的报道来看,优势和存在问题可归纳如下:
3.1 国有企业资源优势
国有企业作为国家控股或独资企业,是国家重要的经济支柱,其在国家经济建设、促进和保持社会稳定过程中发挥了中流砥柱的作用。经过长期的积累,国有企业在很多领域形成了垄断性或显著的资源优势,包括科技优势、资本优势、政治优势等,利用好其中任何一项优势,都会对“双创”工作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本文将主要阐述科技优势。
目前,国有企业拥有国内外研发机构2600 多家,其中,境外机构达到60 家,国家级研发机构超过700 个;国有企业拥有200 多位两院院士,特别是工程院院士,人数占到全国的四分之一;研发投入超过全国研发投入总额的1/4;“十二五”期间,国有企业共450 个项目获得了国家奖励,包括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以及科技进步奖、发明奖等,国家科技进步特等奖大部分都是由国有企业获得[1]。
另外,国有企业具备较为完善的产业链条。国有企业经过多年发展,在自身主业范围内已经形成了较为完善的产业体系,并有效运行,项目承接能力强。针对与自身主业相关的“双创”项目,可以通过梳理技术与产业结合点,为项目提供丰富、可靠的应用场景和载体,在项目成果产业化应用的关键环节实现资源短板补齐的助推作用[2]。
3.2 国有企业“双创”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3.2.1 机制问题
国有企业考核机制所限。国有企业有保值增值的经济指标考核,特别是在经济新常态下,面临着降本增效的现实考验,背负很大的经营压力。同时,对于创新来说,并非一蹴而就的事,而且要承担很高的失败风险。另外,相关的考核标准设置不合理,考核标准是国有企业人事考核的衡量尺度,而考核标准的确定是一个非常重要并且难以解决的问题,有些企业一味地追求量化,只考核量化的指标,非量化的指标(比如:创新指标)常常被作为不重要的指标而被忽略[3]。这些原因,最终导致国企的“双创”常常演化为喊喊口号、流于形式。
而要让国企“双创”不喊口号、让企业经营者有勇于尝试、百炼成钢的胆识,必须改变现有的的考核机制。因此,有委员建议,希望国家和政府有关部门出台配套的指导意见或实施细则,为国有企业开展“双创”工作营造宽松的政策环境,提供便利的服务和条件。探索建立鼓励创新、宽容失败、允许试错、责任豁免的“容错”机制,有效地增加国企负责人的创新空间,探索出更多好的、可复制的经验和做法。
国有企业激励机制所限。我国科技成果转化法最早是1996年颁布实施,直至2015年再次进行了修订,中间间隔19年,这期间中国已经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政策滞后性起到了较为不利的影响。1996年的成果转化法中,对科技成果转化设置了层层审批流程和转让收益等限制,且较为复杂,并且缺乏对企业、科研院所以及科技人员的激励机制。当前我国的企业、科研院所对科技人员所谓的激励机制主要看前期研究成果,并由此给予职称认定和相应薪资待遇,对创新成果是否能够转化缺乏足够重视,这种重前轻后的机制造成大量科技人员“重心前移”,大量创新成果“走不出”实验室,这也造成了企业的科技人员创新性和积极性不高的现实。
3.2.2 人才问题
我国的国有企业在多年的计划经济下形成的低水平的管理模式、落后的人才观念、不完善的薪酬制度、缺乏沟通与交流等因素,使得国有企业的发展受困于自身的人才问题,导致国有企业人才流向非国有企业的情况比较严重,制约了国有企业的健康发展。近些年来,国有企业在各方面管理都取得了长足进步,人才问题也得到了很大改善。而谈到“双创”,其核心离不开人才的竞争。科技人员的积极性是创新的基础要素,但是受限于企业制度的约束,其对新技术、新产品研发的积极性、主动性比较欠缺。国企改革的真正逻辑应该是更多地调动人的积极性,只要人有了积极性,诸多困难都会克服,而如何调动人的积极性已成为改革的重要因素。
4 推进国有企业“双创”工作建议
4.1 建立健全企业考核机制、激励机制
国家有关部门应在考核机制、激励机制等方面,更多地结合“双创”实际情况进行调整,按不同情况设置不同的考核指标,要解决国有企业“双创”工作所面临的困难之处,充分调动企业的积极性、主观能动性,引导企业的资源配置更多地投入到“双创”工作中。
企业应结合自身各时期发展目标、资源配置,以及企业员工当前和今后业务发展方向和需求等因素,因地制宜,分阶段、多跑道、多层次的进行激励,从而全方位的激发员工积极性,促进企业不同阶段目标的不断实现[4]。企业应建立一套合理的、科学的创新成果评估标准和利益分配机制,充分保护合作各方的利益、调动各方的积极性。
4.2 提高全员对“双创”的思想认识[2]
深入开展“双创”工作,需要企业全员在思想上提高认识,尤其是企业领导层。国有企业要加强自上而下的思想宣贯,加强国有企业“双创”典型案例的宣传、学习和研讨,让广大企业经营者和基层员工对“双创”内涵有更加深刻的理解,要认识到国有企业“双创”并不是单纯的投入和付出,而是可以帮助企业拓展和完善产业链,提高竞争力的一项有力措施。
4.3 构建完备的投融资服务体系
国家层面,要通过政府引导、民间参与、市场化运作,整合政府、企业、社会等多方资源,积极搭建创新创业投融资服务体系,加强科技与金融融合,为企业提供全方位、一站式信息服务。
企业层面,要积极推动政策、技术、资本等各类要素向创新创业集聚,建立企业创新创业引导资金体系,并充分利用社会资本作用,以市场化机制促进多元化供给与多样化需求更好对接,实现资源优化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