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春秋公羊传注疏》中的“例”
2019-01-10朱琳
朱琳
自古以来,关于《春秋》义例的研究从未止步,不少学者对其形式和内容进行了梳理。尤其是段熙仲对于公羊学条例的系统化整理,是学习公羊学的必读之作。张振指出段熙仲“将刘逢禄和康有为都列为条例的‘三科九旨重新放回到‘义的诠释层面中去,从而使公羊学的‘例与‘义诠释层面第一次完全区分开来。”225-405[1]本文根据是否为独创为标准将徐彦的体例分为2类8例,即《春秋》常例类、语句来源类。下面进行展开论述。
一、《春秋》常例类
(一)“凡”例
“凡,最括也”287[2],表示认可范围最广,例如“凡《春秋》之义,妾子为君者,其母得称谥,即文公九年冬‘秦人来归僖公成风之襚是也。今桓未为君,故其母不得称谥也,是以见其不称谥,即知桓之母也。”28[3]这里解释了只要是《春秋》的记载中,妾的孩子当了君主后,她死后可称谥,并借由此常规来反推仲子的身份,读来明了清晰。这些“凡”例中,一种形式为“凡……,故云……。”例如“凡诸经艺等皆治世所须,但此经或是惩恶劝善,或是尊祖爱亲,有国家者最所急行,故云“治世之要务也”,言治世之精要急务矣。”2[3]这里解释前文中称《春秋》为治世之要务的原因,通过说明《春秋》与他经的不同之处,彰显《春秋》的重要地位。再如“解云:凡四时,先春,次夏,次秋,次冬,百代所不变,故言春者,四时本名矣。”9[3]这里说明春夏秋冬顺序百年不变的常理,疏通了将春作为四时本名的原因;另一种形式为“凡……者,……。”,例如“凡言来者,乡内之辞,今经言来,故知近邑也。而僖四年“楚屈完来盟于师”,是时在召陵,而言来者,据师道楚,故得言来。”170[3],这里解释了使用“来”字的地域范围,反推出“近邑”。总体来说,疏文的“凡”例,一般先摆出常理,再借由常理来反推经传、解诂中的事件或用字理由,起到解释作用。
(二)《春秋》与《公羊》之义、例
与上述凡例性质类似,这里的《春秋》和《公羊》也是指默认的常例,但是这里的范围已经由古代社会缩小到了这两本书以及公羊春秋学这一范畴,尽管范
围缩小,却更加有利于了解公羊学家对于《春秋》的解读义。“《春秋》之义”共73例,“《春秋》之例”共36例,“《公羊》之义”共21例。例如,“《春秋》之义,君杀无罪大夫,例不书其葬,见其合绝之。是以僖九年‘晋侯诡诸卒,何氏云‘不书葬者,杀世子也是也。其杀赵同等,即上八年‘晋杀其大夫赵同、赵括是也。”880[3]这里解释了按照《春秋》的常例,如果君主杀死了为犯罪的大夫,那么在其死后安葬时是不用“葬”字的,并且举他例以佐证,提高说服力。再如“正以《公羊》之义,入例书时,伤害多者乃始书月,即成七年秋,‘秋,八月,已巳,诸侯同盟于重吴入州来;隐二年‘夏,五月,莒人入向之属是。今此书日,故为忧录之故也。言陈、郑俱楚之与国者,正以宣十一年‘夏,楚子、陈侯、郑伯盟于辰陵之文也。”874[3]表示进入时是附以时间点的,此处用月和日的区别体现了对于这些人的喜恶。
(三)疑惑留存例
徐彦在为《春秋》经传、解诂作疏时,发现了一批难解之处,表示徐彦对于前后文相异和意义难解之处的疑惑,形式为“故执不知问”和“故难之”两种。
“故执不知问”例共有203例,但此例非徐彦所创,何休所作《解诂》的记载中可见,最早可追溯至鲁隐公元年,此句也用来标注徐彦和何休在研究《春秋》时发现的疑惑。一般形式是“欲言甲,……;欲言乙,……,故執不知问”其中甲、乙多为对立关系。例如“欲言汲汲,公仍在丧;欲言非汲汲,及是欲文,故执不知问”18[3]其内容主要分为几类。其一,用字不明疑惑。例如“欲言其君,经不书爵;欲言其臣,而不没公,故执不知问。”19[3]这里是对邾娄之君仪父称谓不明的疑惑。再如“欲言其杀,而经书克;欲言非杀,克者大恶之文,故执不知问。”23[3]这里是对郑伯克段于鄢中“克”字表意不明的困惑,即段到底是不是被郑伯所杀。其二,前后相异疑惑。例如“欲言得国,下有齐人取杀之文;欲言不得国,纳者入辞,故执不知问。”251[3]此处前面说“纳”,后面说“取杀”,两者意思相悖,令人费解。再如“既是周臣,自周无出,而经书出,故执不知问。”750[3]这里对是否“出”表示了质疑。其三,不书却书疑惑。例如“夫人之薨,例不言地,今言于夷,故执不知问。”372[3]按照常规,记录夫人之死不说地点,但是这里相悖。再如“欲言月晦,例所不书;欲言昼冥,亦非常录,故执不知问。”432[3]这里徐彦表示不论是月晦还是昼冥,都不符合记录的常规。再如“以大夫使反,例不书至,今乃书还,违於常例,故执不知问。”691[3]此三例便是《春秋》不该书却书写的例子,徐彦认为这些书写违背了常例,表示了疑惑。
“故难之”例共有62处,此处为疑难之意,多为徐彦在解疏过程中发现的难以读通之处,例如“与上诸侯俱是伐宋,事不殊异,何劳别生会文乎?故难之。”277[3]这里对于相同的事件记录却不一致的情况表示了自己的疑惑,都是讨伐宋国,一个用“伐”字,一个用“会”字,令人费解。再如“上十二年传云‘万尝与庄公战,获乎庄公,注云‘获不书者,士也。然则以获微者不罪坐,故不书。今书齐称人,作坐执之文,故难之。”280[3]此处按照前文所讲被执之人身份地位低微,则不用写执,前后不符,令人费解。
二、语句来源类
这些解释中,凡是《春秋》经传、何休《解诂》中出现的书籍,徐彦均进行了注解,当然,受当时谶纬之风的影响,其中不乏有众多谶纬书籍,这不仅是对当时学风的映照,更是公羊学家阐释经义的一个特点。这一点将在后文进行研究。本小节仅针对引书和旧说展开论述。
(一)“引书”例
在徐彦引用的书中,有《诗经》、《玉藻》、《左传》、《礼记》等经书,也有《春秋纬》、《异义公羊说》、《春秋说》、《感精符》等纬书。例如“臣死,君不名之,称谥若字也者,出《玉藻》文。”125[3],“《春秋说》云“桓三年‘秋,七月,壬辰,朔,日有食之,既,其後楚僭号称王,灭、邓,政教陵迟”是也。”135[3]再如“解云:《大司马》叙官文。”247[3]。这些引书例或简或繁,介绍出处。
(二)“旧说”例
“旧说”指对于古老字词和语句的解释,多为来源性解释,用来建立古今语义联系或者语义补充说明。例如“旧说云即《博物志》云‘周曰囹圄,齐曰因诸是也。”985[3]这一部分,经文为“宋南里者何?若曰因诸者然。”985[3],何休对其的解释为“因诸者,齐故刑人之地。”985[3],但是“齐故刑人之地”依然费解,于是徐彦借助旧说进行了解释,建立了“因诸”与“齐”的联系。总之,透过体例的研究看到了徐彦鲜明的学术态度,非一味地填鸭式继承,体现了他对于公羊学的研究的严谨学风,以及《注疏》对于公羊学研究的巨大价值。
参考文献:
[1]张振.试论春秋公羊学派对“例”的认识[J].怀化学院学报,2017(12).
[2] (汉)许慎撰.说文解字[M].北京:中华书局,2013.
[3] (汉)何休解诂,(唐)徐彦疏.春秋公羊传注疏[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