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政策与法规》课程教学改革刍议
2019-01-10卢薇
卢薇
摘要:本文从《旅游政策与法规》课程存在在的问题入手,分析了学生与教师存在的一些问题,进而阐述了具体应对措施,力图让学生重视该课程,提高旅游市场中处理相关法律问题的能力。
关键词:旅游政策;法规;课程;改革
随着中国现代旅游业的蓬勃发展,中国巨大的旅游市场对旅游人才的需求大,要求高,不但要掌握相关的旅游服务知识、旅游管理技能,还要熟悉我国现行的旅游政策与法规。
《旅游政策与法规》课程是旅游管理专业的一门核心课程,对学生以后进入职场非常重要。课程内容主要对我国的旅游法规、条例进行详细分析解读,让学生能在纷繁复杂的社会生活中,用法律武装自己大脑,运用好法律武器,能从法律角度思考问题,更好地从事旅游相关职业。虽然近些年《旅游政策与法规》课程遵照高职旅游管理专业学生职业能力培养的要求,对教学内容的取舍、教学方法的选取、课程的设计等方面都进行了一些改革和探索,但是仍然存在一些问题:
一、存在的问题
(一)学生对该课程不重视、无兴趣
据調查,高职旅游专业学生对《旅游政策与法规》课程重视程度不高,没有充分认识到该门课程的重要性,再加上该门课程涉及到许多复杂而枯燥的法律条例,有一定畏难情绪的学生觉得无趣,不能真正地意识到旅游政策与法规在旅游行业中的巨大作用,学习兴趣匮乏、学习动力不足,认为法律知识的学习不算旅游专业课的学习范畴。实际上《旅游政策与法规》课程是一门操作性、实践性较强的课程,学生能通实践技能训练,熟知旅游政策与法规,进而解决许多旅游服务中的实际问题
(二)教师教学方法单一,讲练脱节
经过多年的教学改革探索,<<旅游政策与法规>>课程教学不同程度突破了以传授学科知识为主导的讲授模式,高度重视对学生法律意识及解决旅游相关法问题律能力的培养,不断进行教学改革的尝试,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真正制约课堂教学效率的瓶颈——法律理论与处理解决法律问题能力的实践相互脱节的问题依然没有得到最终解决和突破。如有些教师在教学中采用单一的教学模式,不创设情境、不引入案例,不能让学生在“学中做、做中学”,造成讲练脱节的现象。
(三)教学目标模糊,考评方式单一
据调查,目前有些教师在<<旅游政策与法规>>课程的开设中,授课目标不明确,认为就是给学生讲授点法律常识,让学生知晓、了解一些旅游的法律法规知识,而不是培养他们真正解决旅游行业涉及的一些法律问题。在课程考核形式方面,也是采取传统的考评方式,一卷定终身,势必造成学生不重视实践操作,不能在实际生活中真正解决一些旅游法律方面的问题。
如何解决上述问题,提高学生对该课程的重视度和学习积极性,真正培养学生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这不仅是对高职院校旅游管理专业老师在教学中的挑战,也是旅游法律教学中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笔者从事该课程的教学实践工作已有多年,累积了一定的教学经验,就上述问题谈几点浅显的意见。
二、解决上述问题的具体措施:
(一) 明确课程重要性,提高学生学习该课程的积极性
《旅游政策与法规》是旅游管理专业的一门基础课程, 首先要让学生意识到学好该课程不仅是应付考试,更为以后的工作打下良好的理论基础,更为重要的是旅游法规与每个人生活息息相关。因此,学好该课程不但可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而且利于维护旅游市场秩序,能使旅游业更加健康快速发展。教师应该使学生对课程有一个总体的把握,认识到该课程的重要性,明确学习该课程的方向。通过与学生互动讨论引导学生认识到该课程极其重要,学习该课程不是单一的学习法律条文,而是要让学生懂得要能利用相关法律知识保护自己、保护游客。只有这样才能在实际工作中具备实际解决问题的能力,在旅游行业中处于不败之地、游刃有余。总之,要想创建和谐的旅游环境,减少与旅游消费者之间的矛盾,就必须不断学习、掌握旅游政策法规,做到有法可依、执法必严,为庞大的旅游市场保驾护航。由此可让学生意识到学习该课程的必要性,从而产生积极性。
(二)丰富教学手段和方法,提升实践能力
《旅游政策与法规》课程改革应紧紧围旅游职业活动活动的实际,注重课程改革的可操作性和实用性,针对其实践环节薄弱的问题,教师在教学中应重点加强学生自我练习与团体协作训练,增强学生职业适应能力。高职教育强调要有较强的实践技术和专门技能,培养的是技能型、应用型人才。因此教师在授课时一定不要讲练脱节,让学生“学中做,做中学”,通过案例教学,创设情境,小组讨论等多种教学方式,让学生能解决一些实际法律纠纷,能自己处理一些法律问题。例如课程导 入还是可以从具体的实际投诉案例开始或者从一 个游客出游过程的程序所涉及到的各个环节讲起,导入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保护旅游合同的确立、变更和终止,导游、旅行社、旅游饭店、旅游交通等各个环节的相关法律知识等。总之,在教学中,改变传统的授课方式,充分利用Internet网、电子阅览室、多媒体教室、课件等先进设备来开发实践性教学,让学生通过网络、录像、图片了解旅游业的规范化服务与管理,了解旅游业的最新发展动态,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提高教学的形象性和直观性。
(三)明确教学目标,科学考评学生
教师一定要清楚认识到这门课程的教学,能让学生具备什么样的能力。教师的教学目标就是让学生能用所学的知识服务于今后的工作和生活。
课程教学要体现?“以运用为目的,以必须、?够用为度”的原则。该课程主要教学内容可以设为三个模块,一是政策基础模块,主要内容包括旅游法的基本理论、旅游业的大政方针、旅游产业政策;二是法律法规模块,主要包括导游、旅行社、饭店的相关法律制度,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相关法律知识等;三是实际应用模块主要包括旅游投诉、旅游纠纷、旅游仲裁等内容。
参考文献 :
[1] 李晓阳.浅析《旅游法规》案例教学中案例遴选的原则[J].北京:科技信息,2008,(1).
[2] 洪冬.旅游法规教材与教学建设研究[J].鸡西大学学报,200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