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秦古琴弦数考
2019-01-10张艳辉曾芳
张艳辉,曾芳
关于古琴的起源,古籍文献中说法不尽相同,如蔡邕认为古琴为伏羲所造,而桓谭则认为是神农所造,也有唐尧、虞舜,要之不出圣人制琴之说,这就有点扑朔迷离的意味了,对此,历代并无不刊之论。然而,古人未必尽然说谎,如同史家之述历代圣王,总要加上一些神秘因素才能凸显其与众不同的天命与功绩。以此类比,古琴在中国传统乐器中的尊崇地位亦可想见。在先秦时期各种文献中,“琴”之意象屡次出现,如《诗经》中的“窈窕淑女,琴瑟友之。”1程俊英:《诗经注析》,中华书局1991 年,第5 页。( 《周南·关雎》) “琴瑟在御,莫不静好。”( 《郑风·女曰鸡鸣》) 《尚书·益稷》:“搏拊琴瑟以咏。”2李民:《尚书译注》,上海古籍出版社2004 年,第49 页。《左传·昭公元年》:“君子之近琴瑟,以仪节也,非以慆心也。”3杨伯峻:《春秋左传注》,中华书局1995 年,第1222 页。多统称为“琴”,而根据文献资料,除此之外,还有大琴、中琴、小琴以及颂琴等称谓,不同称谓弦数又有不同。
关于古琴的弦数问题,目前学术界仅有黎国韬、周佩文的《“琴棋书画杂考”之二——古琴弦数考略》指出: “历史上至少出现过‘无弦、一弦、两弦、三弦、五弦、七弦、九弦、十弦、十二弦、十三弦、十五弦、二十弦、二十五弦、二十七弦’等十四种弦数。”4黎国韬、周佩文:《“琴棋书画杂考”之二——古琴弦数考略》,《文化遗产》2017 年第1 期,第135 页。综论历史上各个时期的古琴弦数。就先秦时期的古琴弦数来说,这篇文章的论说不够详细,有些问题亦有待商榷,如二十七弦琴等问题。本文运用地下材料与文献记载相印证的二重证据法来研究先秦时期古琴不同名称及弦数的渊源,厘清先秦时期五弦琴、七弦琴、十弦琴、十三弦琴乃至二十弦琴、二十五弦琴之间的关系。
一、大琴、中琴、小琴
关于大琴与中琴的概念较早出现于《礼记·明堂位》,其云: “大琴、大瑟、中琴、小瑟,四代之乐也。”5杨天宇:《礼记译注》,上海古籍出版社2004 年,第397 页。四代即指虞、夏、殷、周。元代马端临《文献通考·乐考》卷一百三十七注曰: “古人之作乐,声应相保而为和,细大不逾而为平。故用大琴必以大瑟配之,用中琴必以小瑟配之,然后大者不陵,细者不抑,五声和矣。”6( 元) 马端临:《文献通考》,中华书局1986 年,第1211 页。指出大琴必以大瑟配之,而中琴需以小瑟配之。这也正好契合先秦时期文献记载中琴瑟常常同时出现的现象。对此,陈旸《乐书》云: “《书》曰: ‘琴瑟以咏’,《大传》亦曰: ‘大琴练弦达越,大瑟朱弦达越’,《尔雅》曰: ‘大琴谓之离,大瑟谓之洒。’”7( 宋) 陈旸:《乐书》卷一百十九,影印文渊阁四库全书本。又说: “《乡饮·酒礼》: 《礼记》曰:‘清庙之瑟,朱弦而疏越。’《诗》曰‘并坐鼓瑟’,‘何日不鼓瑟’。《传》言赵王为秦鼓瑟。皆不及琴者,以瑟见琴也。舜作五弦之琴,歌南风之诗,而不及瑟者,以琴见瑟也。”8同上注。指出二者的共存关系,古书中琴、瑟二字往往相乱也是这种原因。这里的重点是大琴、中琴概念的提出。
关于大琴的功用,《尚书·益稷》云: “戛击鸣球,搏拊琴瑟以咏,祖考来格。”《大传》云:“古者,圣王升歌清庙之乐,大琴练弦达越,大瑟朱弦达越,以韦为鼓,谓之搏拊。何以也?君子有大人声,不以钟鼓竽瑟之声。清庙升歌者,歌先人之功烈德泽也,故欲其清也。”9( 清) 孙星衍:《尚书今古文注疏》,中华书局1986 年,第122 页。由此可见,升歌即在祭祀、宴会登堂演奏乐歌时用大琴、大瑟。
关于大琴的弦数,文献记载基本一致。《尔雅·释乐》云: “大琴谓之离。”郭璞注云:“琴大者二十七弦,未详长短。”10( 晋) 郭璞:《尔雅注》,四部备要汉魏古注十三经本,中华书局1998 年,第53 页。清人郝懿行《尔雅义疏》云: “郭注作二十七弦,疑与大瑟相涉而误也。汪中据《宋书·乐志》校,‘七’字衍,去之是矣。然《通典》已引作‘二十七弦’,则自唐本已然。”11( 清) 郝懿行:《尔雅义疏》,上海古籍出版社1983 年,第718 页。根据汪中对《宋书·乐志》的校对,郝氏以郭注“七”字为衍文,当是。由此,大琴二十七弦之说应当是错误的。另外,唐代徐坚《初学记》引《乐录》: “大琴二十弦,今无此器。”12( 唐) 徐坚:《初学记》,中华书局2004 年,第385 页。宋代《太平御览》引《尔雅注》云:“大琴曰离,二十弦。”13( 宋) 李昉:《太平御览》,中华书局1960 年,第2602 页。均以大琴为二十弦。此外,关于大琴的长度,也是没有异议的,《史记·乐书》: “琴长八尺一寸,正度也。”14( 汉) 司马迁:《史记》,中华书局1982 年,第1236 页。唐李贺《听颖师弹琴歌》: “古琴大轸长八尺。”15( 唐) 李贺著,( 清) 王琦等评注:《三家评注李长吉诗歌》,中华书局1998 年,第185 页。宋代聂崇义《三礼图》: “大琴长八尺一寸。”16( 宋) 聂崇义:《三礼图》,宋淳熙二年刻本。宋陈旸《乐书》云:“其长八尺一寸,正度也。或以七尺二寸言之。”17( 宋) 陈旸:《乐书》卷一百二十,影印文渊阁四库全书本。由此可见,古人关于大琴的概念是比较明晰的18关于琴长,清代黄以周认为《礼书通故·名物通故》: “琴体之长短相较,必微有参差,而其声则无弗同。”同时,他指出,古琴的长度是与琴隐( 即所谓岳山) 的高低相关的,此不赘述。。
厘清大琴的概念,则中琴和小琴也就顺理成章了。宋代陈旸《乐书》言: “盖五弦之琴,小琴之制也; 两倍之而为十弦,中琴之制也。四倍之而为二十弦,大琴制也。”19( 宋) 陈旸:《乐书》卷一百十九,影印文渊阁四库全书本。指出小琴为五弦,中琴十弦,大琴二十弦,而弦数虽多少不同,要之本于五声。又云: “小者五弦,法五行之数也;中者十弦,大者二十弦,法十日之数也。”这一论述后人也未有疑义并且多引此论。由此可以得出的结论是:先秦时期的大琴二十弦,中琴十弦,小琴五弦。
就出土文物来说,广泛为人注意的是曾侯乙墓出土的十弦琴。除此之外,还有湖北枣阳九连墩出土的战国初期的十弦琴,学术界的焦点是半箱琴与全箱琴,而对于十弦琴与七弦琴的渊源判定则颇为一致。如日本的岸边成雄认为十弦琴是七弦琴的祖型20转引自王清雷:《曾侯乙墓音乐考古综述》,《中国音乐考古八十年》,上海音乐出版社2012 年。; 丁承运则认为十弦琴是五弦发展为七弦的过渡琴制;21丁承运:《曾侯乙墓十弦琴调弦与演奏法探索》,《钟鸣寰宇——纪念曾侯乙编钟出土30 周年文集》,武汉出版社2008 年。王清雷在评价曾侯乙墓十弦琴时说: “对十弦琴作为七弦琴的先祖的认同,使古琴史有了提前千年的实物证据。”22王清雷:《曾侯乙墓音乐考古综述》,《中国音乐考古八十年》,上海音乐出版社2012 年。当然,无可否认的是,十弦琴确实是七弦琴的先祖之一,而十弦琴与七弦琴亦同时并存于先秦时期。
那么,文献中记载的中琴,能恰好对应曾侯乙墓或九连墩的十弦琴,李纯一认为曾侯乙墓十弦琴为实用器23李纯一:《中国上古出土乐器综论》,文物出版社1996 年,第448 页。,由此可见,二者可以互相佐证。关于中琴的长度,王邦直《律吕正声校注》云:“四尺五寸,三尺九寸为中琴。”24( 明) 王邦直:《律吕正声校注》卷三十八,中华书局2012 年,第353 页。其长度也明显与后世的七弦琴不同。
关于小琴即五弦琴,以舜鼓五弦之琴的典实最为著名。《淮南子·泰族训》即云:“舜为天子,弹五弦之琴,歌《南风》之诗,而天下治。”25何宁集释:《淮南子集释》,中华书局1998 年,第1399 页。《韩非子》《礼记·乐记》《史记》等均有相关记载。据文献记载,五弦琴长三尺六寸六分,这与后来的七弦琴长度基本一致。在出土文物方面,1978 年湖北随州出土了战国时期的五弦琴,有人认为这就是典籍中所谓“五弦琴”,黄翔鹏则认为其为“均钟”,功用是为编钟调律的音高标准器26黄翔鹏:《均钟考——曾侯乙墓五弦器的研究》,《黄钟》1989 年第1、2 期。。除此之外,五弦琴尚无出土实物佐证。然而,五弦琴在中国古代典籍中频繁出现,足够说明其确实存在。
二、颂琴
在大琴、中琴与小琴的系统之外,还有颂琴。关于颂琴的记载,于《左传》可得两条。第一,《左传·襄公二年》: “初,穆姜使择美,以自为榇与颂琴。”27杨伯峻:《春秋左传注》,中华书局1995 年,第920 页。第二,《左传·襄公十八年》:“孟庄子斩其橁以为公琴。”28杨伯峻:《春秋左传注》,中华书局1995 年,第1039 页。清人惠栋曰:“公琴,颂琴也。‘颂’与‘公’古字通。”29( 清) 惠栋:《惠氏春秋左传补注》,影印文渊阁四库全书本。惠氏认为此处的公琴即颂琴。对于颂琴的功用,晋杜预注: “颂琴犹言雅琴,皆欲以送终。”30( 晋) 杜预注,( 唐) 陆德明音义,孔颖达疏:《春秋左传注疏》,清阮元校刻《十三经注疏》本,中华书局1980 年,第227 页。杜预的注来看,颂琴的功用是殉葬。清人徐乾学在其《读礼通考》云: “颂琴,明器之属。”31( 清) 徐乾学:《读礼通考》,清钱塘飞鸿堂刻本。界定其明器的属性。这一殉葬属性无论是杜预还是徐乾学,其观点是一致的。
关于颂琴的弦数与形制,《左传》中并未提及,直到宋代陈旸《乐书·雅部》在“七弦琴”条目下云:“至于弦数,先儒谓伏牺蔡邕以九,孙登以一,郭璞以二十七,颂琴以十三。”34( 宋) 陈旸:《乐书》卷一百二十,影印文渊阁四库全书本。这里的颂琴,即属于古琴系统,有十三弦。
但需要提出的是,在陈旸的《乐书》中还有一条关于颂琴的似是而非的记载,并对后世产生了重要影响。其《乐书·俗部》“颂琴”条目说:
古之善琴者八十余家,各因其器而名之,颂琴居其一焉。其弦十有三,其形象筝,移柱应律,宫县用之,合颂声也。齐桓公以号钟名之; 李汧公以韵磬名之,是不知钟磬各自有器,非所以名琴也。孔子曰:‘名不正,则言不顺。’以钟磬名琴,岂孔子正名之意乎?35( 宋) 陈旸:《乐书》卷一百四十一,影印文渊阁四库全书本。
很显然,陈旸与杜预相同,将颂琴归入七弦琴的系统之内。从整段话的描述来看,陈旸以为颂琴是以“颂”为琴名,这一点与杜预是一致的,并以齐桓公的“号钟”、李勉的“韵磬”的以钟、磬为琴名为例。同时,“其形象筝”,仅就形制与筝对比,并未言明其形即筝,这一点是尤其要注意的,这也是导致后世误认为颂琴即筝的根源。元代马端临收录了陈旸的说法,也认为颂琴十三弦。由于马端临《文献通考》在学术界的巨大影响力,后人大多延续了陈旸和马端临的说法,以颂琴为十三弦。
这里还需要考辨的一点是,杨伯峻注《左传》中所谓的颂琴二十五弦是错误的。杨伯峻注《左传》云: “据宋聂崇义《三礼图》,颂琴长七尺二寸,广尺八寸,二十五弦。穆姜制此以殉葬。”36杨伯峻:《春秋左传注》,中华书局1995 年,第920 页。然而,无论是清康熙十二年通志堂刻本,还是摛藻堂四库全书荟要本的聂崇义《三礼图》,这段话都说的是“颂瑟”,而非“颂琴”,显然,杨伯峻将琴瑟二字混淆了,由此,颂琴二十五弦之说亦误。
也正是由陈旸开始,关于颂琴,历代都维持了十三弦的说法,如宋代段昌武的《毛诗集解》,认为颂琴当属于七弦琴系统,并且说:“檿桑之丝,徽以丽水之金,轸以昆山之玉,声不过五。五弦之琴,小琴也;两倍之为十弦;四倍之为二十弦,大琴也。孙登以一弦,则声或不备; 蔡邕以九弦,则声或太多; 至于全之,为郭璞之二十七; 半之为颂琴之十三,皆出于七弦,倍差溺于二变二少,以应七始之数也。”37( 宋) 段昌武:《毛诗集解》,影印文渊阁四库全书本。明代何楷《诗经世本古义》、清代俞樾《茶香室四钞》、秦蕙田《五礼通考》等皆袭用陈旸的说法。那么,颂琴十三弦是无争议的。
三、七弦琴及其他
汉代扬雄《琴清英》:“舜弹五弦之琴而天下治,尧加二弦,以合君臣之恩也。”38( 清) 严可均辑:《全上古三代秦汉三国六朝文》,中华书局1958 年,第421 页。认为七弦是尧帝在五弦的基础上增加二弦而成。而桓谭《新论·琴道》则认为: “五弦,第一弦为宫,其次商、角、徴、羽。文王、武王各加一弦,以为少宫、少商。下徵七弦,总会枢要,足以通万物而考治乱也。”39( 汉) 桓谭:《新论·琴道》,上海人民出版社1977 年,第63 页。认为是周文王、周武王各加一弦。应劭《风俗通义·声音》卷六:“七弦者,法七星也。大弦为君,小弦为臣,文王、武王加二弦,以合君臣之恩。”40( 汉) 应劭撰,王利器校注:《风俗通义校注》,中华书局1981 年,第193—194 页。蔡邕《琴操》亦认为是文王、武王各加一弦。无论如何,上述皆以为七弦琴是在五弦的基础上增加二弦而成,指出五弦琴与七弦琴的关系。关于七弦琴,文献多有记载,所记形制大体相同,此不赘述。同时,1993 年湖北荆门郭店一号墓战国中期七弦琴的出土也证实了先秦时期七弦琴的存在。另外,长沙袁家岭燕子山亦发掘出土了一件战国晚期的七弦琴,其形制与长沙马王堆七弦琴相似41丁承运:《汉代琴制革故鼎新考——出土乐俑鉴证的沧桑巨变》,《紫禁城》2013 年第10 期,第48 页。。
除了十弦琴与七弦琴之外,1980 年湖南长沙五里牌战国晚期楚墓出土了一张彩绘琴。章华英将其暂定名“九弦琴”42章华英:《古琴》,浙江人民出版社2005 年,第90 页。。李纯一先生则以为:从龙龈上九道不明显的弦痕来看,有可能为九弦,也有可能略多或略少于九弦43李纯一:《中国上古出土乐器综论》,文物出版社1996 年,第448 页。。故此,五里牌楚墓出土古琴的弦数目前不能确定。此外,尚不能确定弦数的还有湖北枣阳郭家庙出土的春秋早期的古琴,为半箱琴,弦孔若干,应当是年代最早的出土实物44刘修兵:《湖北枣阳郭家庙墓地考古新进展——发现中国最早的琴和瑟》,《中国文化报》2016 年5 月9 日,第8 版。。
总之,就现有考古资料以及文献资料来说,先秦时期的“琴”这一概念的内涵与外延其实远远大于汉代以后的“琴”的概念。大琴、中琴、小琴与颂琴弦数不等,功用也不相同,演奏场合亦不尽相同。除了颂琴之外,琴瑟几乎如影随行,是乐队中的合奏乐器,即所谓“堂上之琴瑟,堂下之钟磬”。战国以降,琴瑟合奏除用于庙堂之外逐渐消亡,琴也随之独立,进而成为“进御君子”之器。在这种演进过程中,古琴渐至定型,虽然也有宋代的九弦、十三弦的改革尝试,但却以失败告终,七弦成为古琴的固定形制。正如明代王邦直所说:“《韩诗外传》曰:‘伏羲琴长七尺二寸,应七十二候。’即二十弦琴也,然今之所用者七弦足矣,其余俱废可也。”45( 明) 王邦直:《律吕正声校注》卷三十九,中华书局2012 年,第363 页。可聊备一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