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环境综合整治
2019-01-09
【城市环境综合整治】2017年,全省开展城市环境综合整治接续行动,省财政下达省级专项资金4.13亿元。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包括“九整治、三规范、一提升”,即:整治城郊接合部、城中村、棚户区、老旧小区、背街小巷、城市河道、低洼易淹易涝片区、建设工地、农贸市场等9类环境薄弱区域,规范占道经营、车辆停放、户外广告等3类容貌秩序,提升城市长效管理水平,简称“931”行动。截至年末,全省列入年度目标任务的“九整治”项目完成2014个、完成率为100%;“三规范”项目完成6342个、完成率为100%。各地拓展完成公共自行车、公共厕所、城市家具等整治项目24220个。全省整治完成城郊接合部181片、城中村125个、棚户区138个、老旧小区429个、背街小巷424条、城市河道185条、低洼易淹易涝片区138片、建设工地301个、农贸市场93个;建设经营疏导点269处,新建停车设施298处,新增停车泊位36769个,拆除各类违规广告5775块。全省新增“江苏省城市管理示范路”33条、“江苏省城市管理示范社区”22个。省政府命名无锡市、苏州市、泰州市、太仓市、如东县、句容市、沭阳县等7个城市为“江苏省优秀管理城市”。
(杨诚刚)
【村庄生活污水治理】2017年,在继续推动首批16个试点县的基础上,确定15个第二批村庄生活污水治理试点县,按因素法下达4.3亿省级奖补资金。指导各试点县完成村庄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编制并组织专家进行论证;指导各地探索通过项目总承包、PPP合作等形式,由企业负责项目设计、施工、后期运行一体化实施,政府购买服务,强化县域内村庄生活污水治理规模化建设、专业化管护、一体化推进。对首批试点县工作进行督查,在丹阳召开全省村庄生活污水治理工作现场推进会。开展江苏省村庄生活污水治理设施运行管理规程、江苏省村庄生活污水治理工作规范等课题研究,同步开发建立村庄生活污水信息管理系统和远程在线监控平台,充分利用“互联网+”技术,提高村庄生活污水治理规范化、信息化管理水平,提升村庄污水处理设施运行效率。截至年末,31个试点县均完成专项规划编制,有3749个村庄开展村庄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
2017年村庄生活污水治理试点县(共15个)
江苏省乡镇(街道)全域农村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名单(共19个)
【村镇生活垃圾处理】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开展第一批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示范工作的通知》要求,推进南京市高淳区、泰州市高港区、沛县成为国家首批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试点县。省政府办公厅印发《江苏省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和治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按照“减量优先、鼓励分类、城乡统筹、综合治理”的原则,探索建立适合当地的“户分类投放、村分拣收集、有机垃圾就地生态处理”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处理体系,指导有条件的地区以镇为单位开展镇全域农村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工作。通过各地申报、专家审核,确定19个乡镇(街道)开展镇全域农村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工作(每个设区市至少1个),通过试点示范,探索适合不同区域的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方法、模式和路径。委托科技发展中心、南京农业大学等单位编制《江苏省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技术指引》《江苏省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手册》等材料,加强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技术指导和宣传。
【农村危房改造】2017年,全省推进农村危房改造,按照《住建部、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关于加强建档立卡贫困户等重点对象危房改造工作的指导意见》,重点聚焦特困群众,把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等4类重点对象危房改造放在优先位置。印发《2017年江苏省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实施方案》,下达全省2.33万户农村危房改造任务,下达农村危房改造资金3.53亿元。联合省财政厅印发《江苏省省级农村危房改造资金补助办法》,对全省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的使用管理做出进一步规范。提高省级补助标准,明确要求各县对于自筹资金和投工投料能力极弱的特困户,要通过建设农村集体公租房、利用闲置农房和集体公房置换、提高补助资金额度等方式,兜底解决特困户住房安全问题。举办全省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培训班,加强危房改造政策、质量安全监管、信息系统录入等内容的培训。截至年末,全省农村危房改造任务已全部开工,竣工率达95%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