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江宅基地改革何以打响品牌
2019-01-09郑远禄
郑远禄
江西省鹰潭市余江区曾以毛泽东赋诗称颂其在全国率先消灭血吸虫病而闻名于世,素有“三面红旗一颗星”的美誉,属于传统农区,人口38万、自然村1024个,农村人口30.7万,农户7.33万户,在中西部地区具有典型代表意义。2015年,该区承担全国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任务以来,区党委、政府敢于担当,勇于创新,大刀阔斧地推进宅基地制度改革,取得了良好成效,树立了“余江宅改”品牌。近年来,全国先后360批次4500多人次到江西余江参观学习,新华社、人民日报、中央电视台等二十多家省级以上主流媒体,对其进行了多层次全方位的宣传报道。“余江宅改”的最大亮点有两个:强化党的领导是根本,该区把宅改工作作为重大政治任务,作为“书记工程”和“头等大事”,强化制度供给和用人导向,形成各级干部奋勇争先的良好氛围;坚持民事民办是关键,尊重群众首创精神,调动农村各方积极性,成立宅改理事会,平衡各方利益,化解矛盾纠纷。具体而言,有以下几个方面。
抓准症结施良策
改革前,余江宅基地管理积累的问题相当突出,宅基地管理乱象丛生,建房毫无规划,房挨房、屋碰屋,四轮小车“路边哭”,新房年年建、村庄时时乱;有权有势有钱的房子随意建,弱势家庭房子无地落,全区近40%的农户家庭“一户多宅”,1.7万户家庭面积超标;建新不拆旧,危旧老屋及猪牛栏、厕所等长期闲置,村庄无序扩张;涉及宅基地的矛盾纠纷频发,宗族派系对立,人人都认识到问题的严重性,但就是找不到解决办法,群众对此怨声载道。该区组织人员开展广泛深入细致的调研,仔细查找问题症结,最大的问题是观念问题,最大的症结是制度欠缺。农民群众普遍认为宅基地是“祖传基业”“命根子”“集体土地不占白不占、你占我也占”。该区对症下药,谋定而后动,强化顶层设计,加强制度供给,多次召开县、乡、村、组四级干部大会,研究制定了县级层面23项制度机制、乡镇层面11个运行办法、村组层面9个制度办法。着重强化宣传发动,破除宅基地私有观念,树立“一户一宅”,多占有偿使用新观念。分步实施,试点先行,让党员干部带着群众干、干给群众看,让变化看得见,好处都均沾,在全社会形成人人关心改革、农民群众争前恐后参与实施的氛围。目前,除城镇规划区外移民搬迁村、部分新村和城市规划建成区的棚改村外,全区949个村分五批参加了改革,已验收906个,占总数的95.5%,共退出宅基地34266宗4573亩,其中有偿退出7687宗1073亩,无偿退出26539宗3500亩;退出宅基地复垦991亩,收取有偿使用费7968户1133万元。
抓牢关键稳推进
面对宅基地改革这项敏感、复杂的工程,余江区党委、政府主要领导精心谋划、靠前指挥,牢牢抓住关键,强化基层党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党员带头示范作用和宅改理事会主体作用,稳步推进宅改工作。充分发挥党员带头示范作用。筑牢基层党支部战斗堡垒,让基层党员“亮身份、亮承诺、亮形象”,自觉做到“六带头”(带头宣传宅改政策、带头退出多占宅基地、带头拆除超出面积、带头缴纳有偿使用费、带头做好亲朋好友思想工作、带头为村里做实事办好事)。如春涛镇罗坪村支部书记赵建华,带头拆除自己院套700多平米,村“两委”干部及村宅改理事会成员以身作则,拆除自家超标准房屋,村民积极响应,短短四天共拆除房屋37宗,收回宅基地1.1万平方米。充分发挥宅改理事会主体作用。群众的事情群众办,在村党组织的领导下,全县所有村均成立了宅改理事会(村民事务理事会),赋予其12项权力和15项职责。把农村能人、致富能手、家乡贤人选入理事会,积极动员在外知名人士回乡担任理事、理事长,确保理事会接地气、有人气。如平定乡蓝田村从七个房支中各选一名代表组成村民事务理事会,做到“各房工作有人做,各房说话有人听”,用血缘纽带调解纠纷、化解矛盾,顺利推进宅改。中童镇坂上潘家村宗派积怨较深,在外地创业的潘良胜是该村有43年党龄的老党员,既是事业有成的企业家,又是有着很高宗族威望的新乡贤。村党支部请他回乡担任宅改理事长。在老潘的带领下,不仅彻底改变了坂上村“脏乱差”的面貌,还化解了村里30多年的宗派矛盾,成为群众信得过的“好理事长”。
抓好规划筹资金
科学规划是做好宅改工作的先决条件,美好的未来村庄发展蓝图才能让村民向往,看到希望,看到子孙后代的幸福,增强群众改革信心和决心,从而能自觉、主动配合规划的执行。该区针对改革前农村建房布局杂乱、村庄道路不畅、基础设施匮乏等现象,先后筹集2000余万元,按照“听民意、高标准、细编制、严执行”的原则和“布局合理、功能齐全、配套完善、生态优美”的要求,选定浙江建筑规划设计院等6个具有甲级资质的规划设计编制单位,敞开门做规划,先后多次召开群众座谈会,听取群众意见,编制了详细的全县所有行政村总体规划和自然村村庄规划,做到了点上出精品、线上有景观、面上创特色、县域全覆盖、全县一张图。同时,强化规划的刚性约束,明确规定凡是没有做好规划的村庄,一律不准审批建新房。
要让农民获得实实在在的改革红利,规划蓝图要落地,都需要解决“钱”的问题。该区探索出“三点聚财”兴乡村的好路子,即“政府帮一点、农户出一点、社会捐一点”。政府对农户将清退后的宅基地进行复垦的,按一定标准给予补贴,其中水田每亩补贴50000元,旱地每亩补贴45000元。实行有偿使用费与择位竞价费制度,对多占用的宅基地,超出部分按阶梯收费方式收取使用金,为村庄基础设施建设筹集资金。全面发动有能力的乡贤自愿捐资建设家乡,先后捐资达5500万元,仅保护文物方面的捐资就达360余万元,为当地文化血脉的传承与延续作出突出贡献。
抓好操作护民利
“不患寡而患不均”“不要赢就要平”是众多村民的心声。该区在改革中始终坚持“一户一宅、面积法定”的原则,实行阳光操作,政府定好规矩、标准。具体实施过程中,政策规定的宅基地面积标准区间内,实行一村一策,各村宅改理事会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全村统一的面积标准,党员干部和理事会成员带头执行,顶住压力、不讲情面、不讲关系,依法依规办事,对所有农户同等对待、“一碗水端平”。对有偿退出、无偿退出、有偿使用等情形和有偿使用费收取、退出的户数面积、资金管理使用等情况一律张榜公布,显化群众利益,接受群众监督、检验,充分保障农民群众的参与权、知情权、监督权等各项民主权利,最终让农民群众信服。
在执行过程中采取“以旧换新”“以零换整”等多种方式,确保户有所居、进城不失宅基地。不符合村庄建设规划的旧房,村中统一拆除并补偿一定费用或集中补建新房;散乱的旧畜栏等,无偿退出后集中建设新“柴房”,经申请后分配给农户使用。鼓励农民进城购房,自愿退出宅基地15年使用权的,在政府划定的地段购房屋,优惠600-800元/平方米。
抓好统筹助振兴
为了更好发挥改革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充分释放改革乘数效应,余江区主动争取承担了十余项国家级、省级农业农村试点任务。以宅基地制度改革为统领,统筹推进土地整治、精准扶贫、地灾防治、传统建筑保护等重点工作和农村集体产权制度、农房抵押、户籍等重大改革,整合资金4亿多元,不断完善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促进了农村经济社会的发展。全面整合农业开发、土地整理、农房改造、增减挂钩指标、新农村建设等各方面资金,大力推进农业发展现代化、基础设施标准化、公共服务均等化、村庄面貌靓丽化、农村治理规范化、转移人口市民化为内容的“一改促六化”美丽乡村建设,促进了农村生产、生活、生态的改善和融合提升。
通过宅基地制度改革退出大量闲置宅基地和建设用地,为乡村振兴提供了腾挪空间;改善了农村生活环境,绘就美丽乡村画卷,让留住乡愁成为现实;促进了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庭院经济、休闲农业、乡村旅游方兴未艾;提升了乡村治理能力,探索出村民事务理事会间接治理的新模式;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积累了经验、培养了人才、锻炼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