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在基层见实效
2019-01-09张超
张 超
十九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强调,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在基层见到实效。这一部署把贯彻落实“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进一步引向深入,是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的动员令。贯彻落实好这一部署,关键要在见到实效上下功夫。
夯实政治建设统领地位,在坚定政治方向上见到实效。基层党组织在党的组织体系中处于基础地位,党的领导能否贯彻落实到位、党的建设能否落到实处,基层党组织的作用至关重要。全面从严治党能否在基层落实落地,要看基层党组织“四个意识”强不强,政治功能突出不突出,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明不严明。如果基层党组织在全面从严治党上打折扣,就容易造成“中梗阻”,全面从严治党就难以落实落细。因此,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在基层见到实效,必须督促基层党组织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全面推进党的建设,不断增强基层党组织坚持政治方向的坚定性和全面从严管党治党的自觉性。基层党组织要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经常对标对表,及时校准偏差,站在落实“两个维护”的高度强化政治建设,坚决破除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要突出政治功能,认真贯彻落实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发展积极健康的党内政治文化;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定理想信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确保不越红线、坚守底线。
完善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在落实责任上见到实效。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从严治党实践表明,落实责任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抓手。当前,党委抓、书记抓、各有关部门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已经建立,在推动基层党建上发挥了重要作用。但实践中仍存在着诸如责任意识不强、责任主体不明、责任内容不清、责任追究不力等问题,从而削弱了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的落实。因此,必须进一步完善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强化对各责任主体的责任意识教育,科学界定不同主体的党建工作责任,明确主体责任、第一责任、分管责任、直接责任;要建立完善责任清单制度,细化不同领域、不同层级、不同岗位、不同机构的责任内容;认真开展党建工作责任考核评价,严格责任追究,以严肃问责推动责任落实。
强化质量导向,在工作内容上见到实效。提高党的建设质量是新时代党的建设的基本要求。党的十八大以来,基层全面从严治党取得了显著成效,但是与提高党的建设质量要求相比仍有差距。比如,一些地方或部门虽然明确了主体责任,但压力传导存在层层递减现象;有的基层党组织加强了领导和监督,但产生了检查考核名目繁多、频率过高、多头重复、文山会海等新的问题;有的基层党组织虽然建立了落实党的组织生活制度的各项规范,但是党组织生活不经常、不严肃,效果不佳;还有的基层党组织过度强调“痕迹管理”,但重“痕”不重“绩”、留“迹”不留“心”,工作容易流于形式。基层全面从严治党不能止步于既有成绩和成效,而必须牢固树立质量导向,确立质量标准,强化质量管理、质量评估、质量考核,把提高质量贯穿到全面从严治党各项工作中去,全面提升工作水平和实际效果。
强化监督,在解决基层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上见到实效。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危害不可小觑,它啮噬着群众的获得感,侵蚀着党的执政基础。当前要密切关注“四风”在基层隐形变异问题,聚焦扶贫、民生领域的腐败和黑恶势力“保护伞”等问题,坚决向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亮剑,加强监督执纪问责,维护群众切身利益。要做深做实做细市县巡察和日常监督,深入推进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以作风攻坚促进脱贫攻坚。要扎实开展民生领域专项整治,聚焦教育、医疗、低保、住房、养老等惠民领域,重点整治吃拿卡要、盘剥克扣、私分滥发、挥霍浪费、受贿行贿等问题。要严查基层干部违纪违法行为,严查黑恶势力保护伞,严查村霸、宗族恶势力背后的腐败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