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工智能技术刑事犯罪风险调研
2019-01-08许欣欣
许欣欣
摘要:在科学飞速发展的今天,高科技已经渗透到了政治、经济、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尤其是人工智能技术,它如同产业革命中蒸汽时代的蒸汽机和纺织机、电气时代的发电机以及信息时代的计算机和互联网一样,成为推动人类进入到智能时代的决定性力量。人工智能技术在给人类给予方便的同时也给予人类一系列的新的挑战,正所谓科技是把双刃剑,我们在享受人工智能技术带来的益处同时,也要对其带来的风险进行认识和防范。
关键词:人工智能;自动驾驶;调研
中图分类号:TP18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7-9416(2019)10-0205-02
1 人工智能与自动驾驶
人工智能(Artificial Intelligence,简称AI),它是在20世纪中叶时由约翰·麦卡锡、明斯基等科学家在研讨“如何用机器模拟人的智能”这个问题时提出的,标志了人工智能的诞生。它是一门新的技术科学,它可以模拟、延伸和扩展人的智能的理论、方法、技术以及应用系统。根据人工智能是否具备独立意识、解决问题的能力为标准,将其分为强人工智能和弱人工智能。经过几十年的发展,人工智能技术已进入到了各种行业中,自动驾驶、刷脸支付以及智能机器人等科技在交通、销售、金融等行业发挥着作用,改变着人们的生活方式。其中人工智能技术和传统汽车的行业融合,使得全新智能终端自动驾驶汽车出现在人们的生活中,人工智能技术也成为智能网联汽车等具体的智能化设备的基础。自动驾驶技术是人工智能产业重点发展的一个方向,它主要是通过一系列技术的帮助,使汽车能够具备自我感知、自我学习、自我适应和控制的能力,这些技术主要是识别技术、语言处理技术、智能决策技术和人机交互技术等。自动驾驶技术是人工智能时代中一个比较典型的智能技术,它结合人工智能技术中的专家系统、机器自主学习等新技术对数据资源进行深度的分析和挖掘,继而对产品的设计研发、生产制造和运输服务等环节实现智能化的支持。2019年9月22日,全球首张自动驾驶商用牌照在武汉颁发。百度、海梁科技、深兰科技这三家公司获得了授予。这种商用牌照的颁发意味着,自动驾驶汽车不仅可以在公开道路上进行载人测试,也可以进行商业化运营。这不禁让人感叹科技发展的速度之快。自动驾驶技术是人工智能技术在生活运用的一个小缩影,所以我们可以通过对自动驾驶技术的调查研究来反映人工智能技术在刑事犯罪方面给人类带来的风险,再一步能更好的做出对应措施。
2 自动驾驶技术带来的刑事风险
据不完全统计自2016年1月的特斯拉自动驾驶事故到2018年3月Uber事件,短短两年的时间,就发生了十多起自动驾驶道路事故案件。其中在我国京港澳高速河北邯郸段发生的一起特斯拉汽车追尾道路清扫车事故,致使特斯拉汽车的驾驶人高某某不幸失去了宝贵生命。由此观之,自动驾驶技术不仅仅只会对财产造成损失,而且还会对人最宝贵的生命造成威胁。据凯捷研究院(Capgemini Research Institute)进行的调查显示,有53%的中国受访者希望让自动驾驶汽车成为他们的首要交通工具;另一项是美国汽车协会的调查显示,有70%的人不想接触自动驾驶汽车,因为自动驾驶汽车撞死行人的事故让他们感到恐慌。一方面是高科技的便利诱惑,一方面是对高科技的不安。通过调查采访,有的消费者表示自动驾驶能使路上行驶的过程更加轻松,不用把精力高度集中在路上,可以有更多的时间运用在工作、学习或者休息上,并且还省去了請专职司机的费用,他们希望自己能够享受自动驾驶技术给其带来的便利;但是,与此同时他们也对自动驾驶技术感到不安,这些消费者表示虽然现在的网络技术十分发达,但是在我们日常生活中,还是会出现例如网页卡壳、网速慢、电脑死机的问题,把这些问题折射到拥有自动驾驶技术的汽车上,那就是系统接收反射慢、做出相对应的反应慢、系统控制突然失灵。如果这辆自动驾驶汽车在高速公路上产生这些问题,那么将可能造成十分严重的后果。有的消费者认为,不受自己控制的汽车或许会成为新的杀人凶器。黑客攻击控制正在路上正常行驶的汽车的运行后台,截取行驶车辆的正常信号或者发出错误的指令,实现其不法目的,从而导致驾驶人的人身健康受到侵害。调研结果显示消费者对自动驾驶技术是否会对其财产安全和人身安全造成危险感到担忧,我们也不难看出财产损失和人身伤亡这样的刑事风险是的的确确存在的。与相关研究人员进行访谈,了解到,我国的交通状况十分复杂,在进行自动驾驶设计上,必须要考虑到各种各样的交通场景,制定更全面的算法。首先在驾驶大数据中抽取数据绘制场景,然后编制适合的算法,最后进行验证和评估。除了算法,传感器也是实现自动驾驶正常运行的重要部分,它主要有超声波、多维度摄像头和测距雷达等组成。研究者的研发是以安全、效率、便捷为初衷的,但是也不免会有些疏漏或者瑕疵。技术被合理利用就会给人们带来福利,不当利用就会带来损害。设计者如果在研发阶段留下技术漏洞,那么就有可能危害到公共安全;如果研发者在使用者使用过程能够操纵运作后台,这就有可能危及到使用者人身财产安全。相关人员表示,自动驾驶技术还在成长当中,风险是存在的,但是会尽力降低其危害发生的可能性。
我们传统的刑法主要通过危险驾驶罪和交通肇事罪来规制的,危险驾驶罪即是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或者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行为;交通肇事罪是指违反道路交通管理法规,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依法被追究刑事责任的犯罪行为。此外还有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由此观之,在我们的刑法中对于驾驶汽车的法律规定主要是在危害公共安全犯罪方面进行的规制。对于拥有大数据和新科技的今天,传统的刑法不能满足于自动驾驶技术所给人们带来的风险。自动驾驶技术进入到人们的生活中,新型的科学技术必然会带来新型的犯罪的形式,简单的讲,自动驾驶的使用的确能够减少像疲劳驾驶、醉酒驾驶这样的交通违法行为,但是同时又会产生一些新的违法行为,比如疲劳操作系统、酒后操作系统。更进一步讲,当不法分子破坏自动驾驶汽车运行依赖的网络系统,进行打乱或者控制自动驾驶汽车的行驶。所以我们所面临的风险不仅仅只是传统的犯罪类型,我们还要关注服务于自动驾驶汽车的网络系统,补充相关的法律,进一步规制网络系统中侵害的行为,避免法律漏洞的风险。
3 自动驾驶刑事风险的应对分析
在使用自动驾驶汽车的过程中造成的人身损害或者财产损失,如何对刑事责任进行划分是一个值得考虑的问题。我国刑法中的刑事责任根据行为人的认识能力和行为能力可以划分为不负刑事责任、相对负刑事责任、减轻刑事责任和完全刑事责任。当行为人持故意态度利用自动驾驶汽车来实施侵害行为时,我们可以运用现有的间接正犯理论作为行为人承担刑事责任的理论依据;但当该法益侵害属于过失所致的犯罪时,责任划分就变得相对复杂了。首先自动驾驶汽车分为六个等级:等级0时,无自动功能,驾驶员完全自主驾驶;等级1时,驾驶员还是发挥主要作用,个别装置会起到自主辅助作用;等级2时,驾驶员主要操作的过程中,系統会阶调自动化减轻操作负担;等级3时,驾驶员在自动驾驶辅助期间仍需要准备随时去控制车辆;等级4时,驾驶员可在一定的条件下让车辆自主驾驶,不必准备随时介入;等级5时,车辆可以自行决定,可以不受驾驶员意志的支配正常行驶。在等级0、1、2时,由于驾驶员是主要控制者,所以出现过失事故时都应当由驾驶员承担。但是,在等级3时,驾驶员在自动驾驶辅助期间仍需要准备随时去控制车辆,即驾驶员仍具备主要控制的任务,如果在自动驾驶期间,由于驾驶员的疏忽大意或者过于自信而未能及时去控制车辆,导致法益侵害,那么应当由驾驶员承担过失犯罪的责任。如果在自动驾驶期间,由于设计方面或者生产方面违反了国家的相关安全规定,自动驾驶技术本身出现的问题,从而造成的法益损害,那么应当由生产者或者设计者承担刑事责任,这个责任一般是过失责任。在等级4、5时,自动驾驶汽车是否可以刑事责任主体有待讨论。如果认定自动驾驶汽车具备刑事主体资格,可以负刑事责任,那么相应的刑事惩罚机制就需要重新制定。如果认定自动驾驶汽车不具备刑事主体资格,那么应该由自动驾驶汽车背后的使用者、设计者或者生产者承担相应的责任,在这种情况下就必须有相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只有使用者、生产者或者生产者违反了其特定的注意义务时,才可以追究其相应的责任。中国交通运输协会法律工作委员会常务副会长陈晖在发展高峰论坛中明确提出了现行的交通法规与自动驾驶不相适应,应当及时进行修订,此外自动驾驶技术实施方面需要建立统一的标准。我认为自动驾驶技术也存在有自身的不足,对于驾驶人的资质条件、法律责任等问题也需要在制定法律的时候考虑进去。
4 人工智能技术的发展与法律防范
党中央和国务院非常重视人工智能的发展。国务院针对人工智能的发展发布了《新一代人工智能发展规划》,将新一代人工智能的发展上升到了国家战略层面,描绘了未来我国人工智能技术的发展图线,为技术的创新创造了空间,具有了发展优势,在新的一轮科技革命战略争取了主动。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全国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会议、2018年两院院士大会以及十九届中央政治局第九次集体学习等场合多次强调要加快推进新一代人工智能的发展。国家部委和各地政府也纷纷出台了政策以支持人工智能技术的发展。国内很多高校也纷纷设立了人工智能专业。人工智能技术井喷式发展和法律滞后性形成了不和谐的局面,在某些领域“无法可依”的危害已经露出了端倪。自动驾驶技术只是人工智能技术的一个方面,在整个人工智能技术发展的过程中,为了保障其健康发展,就不仅要在人工智能技术上进行整体规制,还要深入到各个行业当中,根据每个行业不同的特点,制定符合该行业发展的具体规则。人工智能产生的刑事风险,在理论研究中不论是从预防刑法方面还是从风险刑法方面,对人工智能的防控都是势在必行的。在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上,我们不仅要在技术设计和应用方面敢于领先,也要在人工智能治理体系进行积极探索,以更快的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也为全球的人工智能的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让人工智能更好的服务于全人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