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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农村地区互联网金融发展情况调研报告

2019-01-08长春金融高等专科学校金融学院调研组

长春金融高等专科学校学报 2019年1期
关键词:支付宝受访者金融

长春金融高等专科学校金融学院调研组

(长春金融高等专科学校金融学院,吉林 长春 130028)

互联网金融是指一些传统的金融机构和互联网企业利用现代互联网技术和信息通信技术实现资金的融通、支付、投资、信息中介服务的新型金融业务模式。互联网金融是互联网技术和金融功能的有机结合,它依托大数据和云计算在开放的互联网平台上形成功能化金融业态及其服务体系,包括基于网络平台的金融市场体系、金融服务体系、金融组织体系、金融产品体系以及互联网金融监管体系等,并具有普惠金融、平台金融、信息金融和碎片金融等相异于传统金融的金融模式。互联网金融不是互联网和金融业的简单结合,而是在实现安全、移动等网络技术水平上,被用户熟悉接受后(尤其是对电子商务的接受),自然而然为适应新的需求而产生的新模式及新业务,是传统金融行业与互联网技术相结合的新兴领域。互联网金融对促进小微企业发展和扩大就业发挥了现有金融机构难以替代的积极作用,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打开了大门。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有利于提升金融服务质量和效率,深化金融改革,促进金融创新发展,扩大金融业对内对外开放,构建多层次金融体系。作为新生事物,互联网金融既需要市场驱动、鼓励创新,也需要政策助力、促进发展。

随着农村经济发展,农民对金融服务的需求逐渐提高。中国社科院“三农”互联网金融蓝皮书数据显示,中国“三农”金融的缺口已达3.05万亿元。近年来,随着移动互联网的普及,借助于大数据和技术风控,“互联网+”为农村带来了全新的金融业态。移动互联网和新金融服务的渗透正在让传统农村的生活方式与经济结构发生显著变化。目前,有专家指出,中国农村互联网金融显现出三大特点,即买卖线上化、金融服务平等化、农村人口年轻化,这三点也构成了中国农村下一阶段发展的动力和源泉。互联网金融的核心是普惠金融。一直以来,吉林省都是农业大省,对于普惠金融的推广有着不可推卸的责任。与传统金融机构提供的服务相比,互联网金融天生带有普惠性,因此,互联网金融在吉林省农村若能广泛发挥作用,定能带来农村普惠金融发展的新机遇。

一、调研基本情况

为了深入了解吉林省部分农村地区互联网金融发展情况,了解互联网金融在吉林省农村普惠金融中的作用,加强互联网金融各种模式的有效利用,深入贯彻国家互联网金融整治方案,长春金融高等专科学校金融学院深入组织开展暑期调研。本次调研共分为两种形式,即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方式,以国家级贫困县靖宇县为线下调研对象,深入了解县城居民及村民的互联网金融应用情况。调研问卷的设计简单易懂,以日常生活中经常会接触到的互联网金融模式如支付宝、微信支付等第三方支付相关问题作为切入点,深入了解现在的吉林省农村互联网金融发展状况,总结吉林省农村互联网金融的问题,并针对调研问题提出有建设性的对策。

2018年7月9日,金融学院5名专业教师及21名学生组成调研团队赴吉林省白山市靖宇县进行调研,以随机走访街头的方式进行实地调研;同时,7月9日—8月13日,金融学院全体师生利用暑期时间进行线上调研,共计收回722份有效问卷。调研获得了大量一手数据,调研结果真实可信,具有代表性。本研究报告撰写团队由27人组成,包括5名专业教师和22名学生。

(一)调研方法

调研团队采取赴调研地点深入基层开展问卷调研以及发动学生利用暑期进行线上调研两种方式相结合的方法。既能够深入被调研地区获得一手数据,又能够通过线上调研弥补数据量小的劣势,线上线下相结合,争取获得最真实、范围最广泛的数据。

(二)调研对象

发展普惠金融,目的就是要提升金融服务的覆盖率、可得性、满意度,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金融需求,特别是要让小微企业、农民、城镇低收入人群、贫困人群和残疾人、老年人等及时获取价格合理、便捷安全的金融服务。互联网的精神是开放、平等、协作、分享,这与普惠金融的内在精神是一致的。从实践效果看,互联网金融的创新发展在较大程度上实现了普惠金融的目的。普惠金融的使命除了传统金融业外,也适用于正在快速发展的互联网金融。因此,本次调研对象选择了吉林省内长春、吉林、四平、辽源、通化、白山、白城、松原、延边等九个地区22个县及村镇从事各行各业的当地居民作为调研对象。共发放调研问卷750份,收回有效问卷722份(见表1)。

(三)调研区域概况

长春金融高等专科学校金融学院调研团队赴靖宇县境内进行实地调研,另外,针对长春地区的九台、榆树、德惠、农安,吉林地区的蛟河、永吉,四平地区的梨树、伊通,辽源地区的东丰,通化地区的辉南、集安、梅河口,白山地区的抚松、靖宇、长白,白城地区的洮南、镇赉、通榆,延边地区的和龙、汪清、安图以及部分吉林省内其他地区进行网络调研(见图1)。

表1 问卷分布情况

图1 调研地区总体分布图

二、调研数据分析

(一)受访者基本情况

本次调研的722位受访者,来自于吉林省8个地级市及1个自治州下的23个市县,其中长春地区115人,吉林地区57人,四平地区59人,辽源地区25人,通化地区99人,白山地区108人,白城地区62人,松原地区63人,延边朝鲜族自治州82人,另吉林省其它地区52人,基本上覆盖了吉林省农村地区(见图2)。受访者性别构成合理,其中男性为306人,占42.38%;女性为416人,占57.62%(见图3)。受访者年龄普遍较低,25岁及以下为314人,占43.49%;26-35岁为133人,占18.42%;36-45岁为206人,占28.53%;46岁以上为69人,占9.56%(见图4)。受访者职业构成以学生为主有296人,占41%;农民为123人,占17.04%,在外务工人员为72人,占9.97%;商户老板为32人,占4.43%;退休人员为16人,占2.22%(见图5)。受访者受教育情况良好,大专及以上为273人,占37.81%;高中及中专为228人,占31.58%;初中为181人,占25.07%;小学为31人,占4.29%;不识字为9人,占1.25%(见图6)。受访者的年龄、职业构成与受教育程度情况,与调查问卷主要由学生通过手机发放回收以及被调查区域为农村情况相符合。

图2 居住地情况

图3 性别情况

图4 年龄分布情况

图5 职业构成情况

图6 受教育情况

(二)互联网金融产品与服务使用情况

1.网上购物支付习惯

多数受访者会通过互联网购物,总是网购的为129人,占17.87%;较频繁网购的为143人,占19.81%;偶尔网购的为173人,占23.96%;有277人从不网购,占38.37%。并且通过与年龄、受教育情况交叉分析,有网购经历的人中,年龄在35岁以下占比为78.29%,学历为高中及中专以上占比为72.62%,这说明在农村的年轻人中,受过更多教育的人更能接受网购这种新的购物方式(见图7)。

在选择网购的受访者中,支付宝是大家最常用的支付方式,有206人使用,占46.29%;使用微信支付的为173人,占38.88%;通过网上银行使用借记卡的为31人,占6.97%;使用信用卡的为29人,占6.52%。由于淘宝和微商是目前主要的网购渠道,所以支付宝和微信也就成为受访者首选的在线支付方式,同时大多数购物平台(如京东、唯品会等)都支持这两种支付方式,这也促使支付宝和微信成为受访者最常用的支付方式(见图8)。

图7 网上购物情况

图8 常用网购支付渠道

2.二维码使用情况

有682位受访者使用过二维码付款和收款,占94.46%;仅有40位受访者表示没有使用过,占5.54%。可见随着手机的普及、网络覆盖率的提升以及非现金支付的便捷,二维码收付款已经被越来越多的人所接受(见图9)。

在使用二维码收付款的受访者中,使用过微信二维码的为597人,占87.54%;使用过支付宝二维码的为490人,占71.85%;使用过工商银行二维码的为35人,占5.13%;使用过其他二维码的为68人,占9.97%。在二维码支付方面,微信与支付宝相比较应用更广泛,虽然支付宝在不断推出支付优惠,但微信在支付场景化和“红包”方面抢占了先机,为使用者养成了支付习惯。多家银行的手机APP均推出二维码业务,但受支付习惯和使用便捷性的影响,其使用率并不高(见图10)。

图9 二维码使用情况

图10 各支付渠道二维码使用情况

3.互联网金融公司服务获得情况

互联网金融公司所提供的多种多样的金融服务,已影响到人们日常生活的方方面面。大多数受访者表示使用过互联网金融公司的服务,其中微信为672人,占93.07%;支付宝为585人,占81.02%;京东为87人,占12.05%;宜信为9人,占1.25%;有6人未使用过,占0.83%,经交叉对比分析,该6人年龄均在45岁之上(见图11)。

图11 互联网金融公司金融服务获得情况

4.支付宝与微信使用情况

受访者中接受微信和支付宝提供金融服务的人数和比例明显高于其他互联网金融公司,并且两者在使用频率、银行卡绑定和用途方面存在明显差异。使用人数方面,使用微信的人数为672人,占93.07%;使用支付宝的人数为585人,占81.02%。可以看出,微信的使用覆盖率要明显高于支付宝,但是在使用微信的672人中,有50人表示仅使用微信红包功能。使用频率方面,使用支付宝的多集中在偶尔使用,每月使用次数在5次以下的有381人,占52.77%;使用微信的多集中在每天用好几次,有283人,占39.20%。这说明微信在线上和线下支付的使用灵活度和活跃度上要高于支付宝(见表2)。银行卡绑定方面,支付宝的银行卡绑定率要高于微信,为92.47%,但是大多数受访者不论是使用支付宝还是使用微信一般都只绑定一张银行卡,占比分别为58.24%和57.29%。值得注意的是,虽然在使用人数方面支付宝不占优势,但是在绑定三张银行卡这项调查中支付宝为为74人,占13.26%,分别高于微信的51人和7.59%,这与受访者对支付宝功能的使用和信任度紧密相关(见表3)。

表2 支付宝&微信使用频率情况 (单位:人)

表3 支付宝&微信银行卡绑定情况 (单位:人)

使用功能方面,购物功能在支付宝各功能中使用率最高,这也是支付宝银行卡绑定率较高的重要因素之一。在585位使用支付宝的受访者中,使用购物功能的人数最多,为507人,占86.67%,其次分别为收付款、手机充值、买电影票、生活缴费等生活类使用。在672位使用微信的受访者中,使用红包功能的人数最多,为660人,占98.21%,其次也为各生活类使用。但是在金融功能方面,有243人使用余额宝储蓄,占41.54%;但只有50人使用微信理财通,占7.44%。有153人使用蚂蚁信贷,占26.15%;但只有13人使用微信微粒贷,占1.93%。有138人使用支付宝查询银行卡余额和信用卡还款,占23.59%;但只有83人通过微信使用这两项功能,占12.35%(见图12和图13)。这说明用户使用支付宝时对各种功能的使用比较完全,尤其是金融功能的使用率比较高,但是微信的使用功能多集中于红包和生活类功能的使用。之所以形成这种现象,一是因为微信在日常生活支付中的占有率高,二是微信金融功能开发的时间较支付宝晚,没有在用户中形成使用习惯,三是因为用户对支付宝的使用功能多集中于购物,购物中产生的资金需求也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蚂蚁信贷(如花呗、贷呗、网商贷)功能的使用率。

图12 支付宝各功能使用情况

图13 微信各功能使用情况

5.其他互联网金融服务使用情况

受访者中有103人在网上购买过理财产品,占14.27%,有43人在出现资金需求时,使用过P2P平台进行贷款,占5.96%。这说明通过互联网金融服务公司进行资金管理和资金借贷的情况较少,这与受访者对互联网金融的认知紧密相关(见图14)。

图14 其他互联网金融服务使用情况

(三)互联网金融认知情况

1.互联网金融产品认知情况

在722位受访者中,对互联网金融产品有所了解的有592人,占81.99%。认知程度不高的原因在于两方面,一是用户对互联网金融产品的了解只是浅层次的了解,而对运作方式、风险收益等具体情况缺乏真正深入的了解,所以导致对这种新的投资方式持谨慎态度;二是用户更注重互联网金融在辅助消费方面的功能,只有当消费后有多余资金时,才会进行理财。受访者最为了解和信任的互联网金融产品是余额宝,其次是微信理财通和苏宁金融的零钱宝,而对天天基金的活期宝、华夏基金的活期通、汇添富基金的现金宝和百度百赚利滚利的了解程度不高。这说明具有消费功能的第三方支付平台之所以具有突出优势,一是因为具有庞大的客户消费群体,二是因为可以使用户在消费之余产生资金沉淀,三是因为在宣传推广方面占有巨大优势,四是因为具有强有力的信誉保障,这四点均能促使他们所推出的互联网金融产品不论在被了解程度还是在投资比率方面都要高于基金公司(见图15和图16)。

图15 互联网金融产品了解情况

图16 互联网金融产品信任情况

针对受访者会出于什么原因不去购买互联网金融产品这一问题,有349人表示对其缺乏了解,占48.34%。这说明互联网金融产品发展日新月异,品种多样,且风险程度不同,虽然在其他调查中发现受访者对其有一定了解,但了解程度还有待提升。目前来看,在真正进行投资时仍保持偏谨慎的态度是投资者对互联网金融产品投资热情不高的主要原因。另外有107人表示对互联网金融产品投资不感兴趣,占14.82%。这一方面说明农村地区投资者的投资结构单一,现有的传统投资品种已经满足其需求,另一方面也说明农村地区可支配收入较城市少,消费之余可用于投资的资金较少。最后有97人表示互联网金融产品风险较高,占13.43%。这说明我国互联网金融产品的发展还处于起步和探索的阶段,有些产品的风险较高,有时还会出现互联网诈骗,同时受访者的这项顾虑再次验证了农村地区因收入少而导致风险承受能力偏低(见图17)。

图17 不购买互联网金融产品原因

图18 互联网金融产品理解程度

目前被大多数人所熟知的互联网金融产品主要为理财产品,如余额宝、理财通、零钱宝、活期通等,它们本质上是货币型基金理财产品,购买非常方便快捷,既可以像活期存款一样灵活存取,又可以实现比活期存款更可观的投资收益。从调查中可以看出,受访者对互联网金融产品有基本的了解和认知。在与银行产品对比中可以发现,有253人对其理解比较深入,认为其与理财产品相类似,有如此认知的占35.04%;有374人只看到了可以灵活存取这一特点,认为其与活期存款相类似,占51.80%。另有95人认为互联网金融产品与银行的定期存款或其他产品相类似,这与其投资经历少或对互联网金融产品了解不多有关(见图18)。

互联网金融产品与传统的银行、基金公司推出的理财产品比较,有其独特的优势,并凭借着这些优势吸引了众多投资者,如余额宝是中国规模最大的货币基金。受访者在这些优势中最看重的一点是购买途径简单。与传统的投资方式相比,互联网金融产品的投资不需要去实体网点,不需要经历繁琐的开户手续,而农村地区的传统银行和基金公司网点较少,相比之下互联网金融产品的投资就显得非常方便快捷。受访者最看重的第二个优势在于可以随时取现,有时不用取现就可直接用于购物、转账、缴费还款等消费支付,而通过银行和基金公司购买的货币基金赎回时都会有少则1天多则2-3天的占用时间。受访者最看重的第三个优势是购买门槛低,可以1元起投资,而传统的理财产品很多设置了如5万、10万这样的投资门槛,通过银行和基金公司购买的基金也有很多设置了100元、1 000元最低投资额度的限制。收益高已经不是受访者投资互联网金融产品非常看重的优势了,一是因为互联网金融产品在推出之初收益率非常高,但这些年随着其规模的增加和金融监管机构管理的逐渐深入,收益率也开始逐渐下降至正常水平,与传统理财产品和基金相差不大;二是因为投资者对互联网金融产品有所了解,对投资的相关知识有所掌握,所以通过互联网进行投资时也会相对谨慎,不会只看重高收益率而去投资(见图19)。

图19 互联网金融产品优势

2.互联网金融模式认知情况

受访者对互联网金融谈及的频率并不高,有426人偶尔会跟身边人谈起,占59.00%;有176人从不去谈论,占24.38%;经常和总是谈论的有120人,占16.62%。这说明在农村地区互联网金融离民众的距离还不是很近,虽然大家在享受第三方支付带来的各种便捷,但很少能把这种便捷与互联网金融联系起来。但从大多数人能偶尔跟身边人谈起互联网金融,说明在农村地区,互联网金融的概念有一定的普及,随着金融教育的进一步深入、社会媒体的宣传以及互联网金融模式、公司、产品的不断发展,民众越来越了解互联网金融,接受更多互联网金融服务,互联网金融会得到更好的普及(见图20)。

第三方支付是最为受访者了解的互联网金融模式。常见的第三方支付公司有支付宝、微信支付、百度钱包、PayPal、财付通、拉卡拉、易宝支付和快钱等,由于其与消费连接紧密,经常会被居民使用,所以在六大互联网金融运营模式中被了解程度最高。其次是P2P,常见的P2P平台有拍拍贷、好贷网、翼龙贷、人人贷、e速贷、通融易贷、快速贷、融易贷等。虽然在受访者中真正使用P2P平台的并不多,但P2P正成为中国金融业内一股不可忽视的力量,它的各种影响和宣传也使更多人了解到这种模式。受访者第三了解的互联网金融模式为大数据金融,这与近些年“大数据”“云”等概念经常被人提及相关。受访者第四了解的互联网金融模式为众筹,其中最有代表性的是水滴筹。受访者对互联网金融门户了解偏少,主要是因为互联网金融门户是利用互联网进行金融产品的销售以及为金融产品销售提供第三方服务的平台,如网贷之家、信贷门户网等,由于登录这些门户网站更多要依靠电脑及手机浏览器,便捷性没有前几种模式好,所以了解该种模式的人就相对较少。受访者了解最少的是信息化金融机构,指的是通过运用信息技术,对传统运营流程实现全面信息化管理的银行、证券和保险等金融机构,在农村地区离普通民众的生活、投资有一段距离,此概念也并不经常被提及,所以受访者了解甚少(见图21)。

图20 是否谈及互联网金融

图21 互联网金融运营模式了解情况

受访者对互联网金融的前景保持乐观态度,有350人表示非常看好,占48.48%;有342人表示比较看好,占47.37%;不太看好和不看好的仅有30人,占4.15%。这说明受访者目前虽然不是很了解互联网金融,投资互联网金融产品还有一些顾虑,平时也觉得互联网金融离自己的生活较远,但从长远的角度来看,大多数人对互联网金融的发展充满期待。未来的互联网金融发展会越来越规范化、服务水平会更加多样化和生活化、业务模式会更加专业化,所以大多数人对中国互联网金融发展有足够的信心(见图22)。

图22 互联网金融前景判断

三、吉林省农村互联网金融发展存在的问题

(一)使用互联网金融业务品种单一

从数据中了解到,受访者对互联网金融的认知大多只停留在互联网支付中的第三方支付领域,对互联网基金、互联网保险、P2P网络借贷等其他互联网金融业态模式了解较少。大多数受访者对于第三方支付的理解只是运用微信支付、支付宝等进行网络购物和消费,虽然使用微信支付、支付宝的用户比重较大、频率也较高,然而消费场景单一,用户需求并不强烈。

互联网支付除了第三方支付,还包括银行业金融机构支付。目前,我国各大商业银行都推出了电子银行、手机银行、微信银行等业务。然而,从数据中显示,相比于第三方支付,使用银行金融机构支付的农村人口占比较少,这也暴露出商业银行对自己推广的互联网金融业务普及力度不够的问题。大多数受访者在近期未参加过正规金融机构组织的互联网金融知识培训,农民了解互联网金融知识的途径大多都是通过广告或是亲戚朋友咨询,只有较年轻的受访者会通过网络获取互联网金融知识。然而互联网金融信息鱼龙混杂,农民对互联网金融业务的辨别能力也十分有限。

(二)对互联网金融风险认识不足

近年来,随着互联网金融的迅速发展,越来越多的农民开始接受非现金支付,二维码支付的比例也逐步提高。然而钓鱼网站、虚假二维码等造成资金损失的案件也频频发生,这主要是由于农民知识水平不高,对互联网金融的风险认识不足。

而与互联网支付蓬勃发展境遇相反的是其他互联网金融业态在农村推广受限。大部分农村人口使用互联网多是为了娱乐和社交,触及互联网金融的也只限于网络购票、电子商务等支付领域,对互联网金融产品缺乏了解和信任,持保守甚至是排斥态度。因为缺乏互联网金融的相关知识,对互联网金融风险没有客观认识,分不清非法集资和P2P等互联网金融产品之间的区别,加之媒体经常报道互联网金融诈骗案件,很多农户害怕受骗,不敢尝试互联网金融产品。

(三)互联网理财产品投资结构单一

受访者中,绝大多数人并没有购买过互联网理财产品,对互联网理财产品的认知多停留在余额宝等货币型基金理财产品上。在722位受访者中,有81.99%的人表示对互联网理财产品有一定了解,但是实际购买过互联网理财产品的人占比仅有14.27%。受访者购买的互联网理财产品以依附于第三方支付平台的“宝宝类”基金产品居多,占比最高的是余额宝。对于其他互联网金融平台提供的基金、P2P等理财产品,受访者基本没有涉及,对其缺乏信任。分析其背后的原因主要有三:一是用户对互联网金融产品认知不足,对于风险收益等具体情况没有深入的了解;二是用户更注重消费功能,只有在有多余资金时才会进行理财,对于投资并没有规划和目标;三是用户对新兴事物持保守态度,对有着大量客户群体的支付宝、微信支付接受程度较高,而对其他互联网金融公司多数持观望态度。

对于理财产品的认知不足也导致了投资结构的单一。余额宝、理财通、零钱通等“宝宝类”产品实际上都是货币型基金产品,虽然购买方便、随存随取,但是利率较低,并不适合长期投资。而且目前大多数商业银行都推出了理财产品,其收益率也不低于“宝宝类”基金产品,但是了解的人不多,将其作为投资方式的人更少。

(四)信用问题制约农民获取互联网金融服务

信用问题始终制约着互联网金融的发展。在吉林省农村地区,信用问题尤为严重。受访者中购买过P2P产品的仅有43人,而使用过P2P贷款的人几乎没有。实际上我国农村的资金需求并不比城市少,但是农民寻求资金的方式单一,多是通过信用社或是民间借贷,很少通过P2P网络借贷。究其原因不仅在于农户对于网络借贷缺乏了解,还在于农户的信用问题制约了其进行网络借贷。

P2P网络借贷公司提供金融服务主要是通过网络进行信用甄别,而大多数农户缺乏信用数据。目前,仅有25%的农村人口在央行有征信记录,而进行信用评定的仅占18%。央行的信用数据尚不完善,互联网金融公司的信用数据更是无从保证,加之目前各互联网金融平台的信用数据无法共享,信息分散。农户信用数据缺失为互联网金融发展带来了很大的阻力。除此之外,一些贫困地区农户依然存在赖债思想,不注重个人信用记录,对逾期或不按期还款的后果认识程度不高,导致坏账频发,也制约了互联网金融在农村的发展。

(五)互联网金融监管体系不完善

近几年,互联网金融业务开始大规模进入农村地区,然而互联网金融的监管和配套法律法规不完善制约了农村互联网金融的发展。与城镇相比,农户受教育程度低,信息相对闭塞,缺乏互联网金融诈骗识别能力。很多不法分子利用高回报诱导农户进行非法集资,导致互联网金融骗局频发。虽然我国相继出台了《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等相关法规,但是相关政策主要针对城镇市场,对于农村互联网金融的具体业务模式和准入门槛等细则尚未出台,法律保障体系基本处于空白状态,互联网金融监管有待加强。

四、吉林省发展农村互联网金融的对策

2015年12月31日,国务院印发《推进普惠金融发展规划(2016-2020年)》,《规划》中明确提出,要规范发展互联网金融,充分发挥P2P网贷平台融资优势,缓解各类低收入人群的融资难问题。互联网金融成为国家级实施战略——普惠金融的重要组成部分,并在吉林省农村获得了蓬勃发展。随后,2016年中央一号文件聚焦农业现代化,为农村互联网金融的发展提供良好的契机。随着制度的逐步健全、互联网金融自身的完善、农村经济活力的迸发和农民收入的增长,互联网金融发展前景可期。未来的农村互联网金融将朝向“四化”,即精准化、差异化、数据化、专业化的方向发展,成为真正发挥金融服务于农村经济功能的重要工具。解决吉林省农村互联网金融发展存在的问题,还需要互联网金融企业、农户、政府和社会的多方努力。

(一)完善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促进互联网金融发展

应加大对农村地区网络基础设施建设的投资。要更好地发挥金融普惠效应,政府应加强广大农村贫困地区的互联网基础设施建设,提高互联网的普及率及传输效率,为互联网金融产品在这些地区的推进提供基本条件,通过为农村贫困地区群众购买和使用手机、电脑等互联网设备提供一定的补贴,提高具备互联网功能的电子设备的普及率。

(二)普及互联网金融知识,提高农村居民金融素养

1.加大互联网金融知识的教育宣传力度

应加大对金融教育的投入,在普遍提高农村地区受教育水平的基础上,通过多种途径,采取多种手段,向农民提供正规的互联网金融知识,使农民真正认识互联网金融产品,了解其业务类型、办理方法等知识,不断提髙广大农民的金融素养。调查数据显示,农民对互联网金融知识热情较高,但缺乏有效的途径。应建设一支政府、互金企业、高校等多主体的金融教育队伍,加大对农民调研的深度和广度,向农户进行规范的、精准的金融知识普及。只有解决农民“不了解”互联网金融的问题,互联网金融产品才具备了在农村地区发展的可能。

2.加强农户信息安全教育力度

要发挥互联网金融在吉林省农村普惠金融中的作用,第二个亟须解决的问题是农民“不信任”互联网金融的问题。农民只有在了解并信任互联网金融的基础上,才可能使用互联网金融。我省农村频频出现由于未能妥善保管密码、误装恶意软件等原因导致账户资金受损的信息安全事件,这与农民自身网络信息安全意识低、不具备风险甄别和风险防范能力有直接关联。因此,要将互联网金融安全知识普及落到实处,提高农户信息安全意识,掌握风险防范手段,通过编制顺口溜、小短剧和流程演示等农民易接受的形式向农民普及信息安全知识和防骗手段。

(三)创新互联网金融产品,完善农民投资结构

数据显示,用户对支付宝的使用功能多集中于购物和伴随消费而产生的以蚂蚁花呗为代表的消费信贷,而通过互联网金融服务公司进行资金管理和用于生产和经营的资金借贷的情况较少,这固然与受访者对互联网金融的认知水平较低紧密相关,但更深层次的原因还在于针对农村和农户的互联网金融产品的缺乏。要改变这种现状,解决农民“不愿意”使用互联网金融产品的问题,需从以下工作入手:

1.重视农村家庭资产管理,创新互联网金融产品

对于互联网金融产品的提供方来说,农村并不缺乏信贷需求,缺乏的是农户认可的产品。以京东金融为例,京东金融为农户和涉农企业提供的贷款服务——京农贷,主要目的是扶持农业发展,助力农村致富。其中的“养殖贷”,探索“互联网信贷+保险+担保”的模式,为养殖产业链上下游的农户提供贷款支持,保险和担保共同提供外部增信,提高了风控管理能力,业务得到了市场认可。互联网金融企业应借鉴农业互联网金融产品的成功经验,从农村市场的需求出发,锐意创新,在国家法律与政策框架内,充分挖掘潜在的需求信息,开发农村互金产品。

2.开发支持农村生产、经营的互金产品,完善农民投资结构

如果互联网金融对农村地区的作用只限于购物和投资货币基金理财产品,那么其服务农村经济的功能将是非常有限的。互金企业应结合农村当地生产水平和产业结构的实际情况,根据农民的信用等级开发相对应的信用产品,改善互金产品在农村地区“覆盖率高、使用率低”的现状,推动农村信用体系的建设。

3.推动金融机构与互联网公司的合作,形成产业融合,优势互补的良好局面

互联网企业可以使用互联网公司掌握农企生产和经营的大量数据,使互联网金融机构在设计开发新产品时有的放矢,科学制定出农业贷款、租赁、保险等金融产品,为农业企业和农民提供全方位的金融服务。

(四)完善农村地区农民的信用体系建设,保障农村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

近年来,吉林省政府高度重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出台了《吉林省企业信用信息管理办法》,成立了吉林省信用体系建设促进会等相关组织,表明吉林省信用建设逐渐步入正轨。但总体来说,在吉林省广大农村地区,信用体系建设尚处于初创阶段,农民的信用体系建设基本处于空白状态,金融机构很多时候无法判断客户的信用状况,互联网金融很难覆盖农村居民这个群体。

1.建立、健全征信法律制度,为征信数据的开放增加法律保障

农村信用环境不理想,需加强宣传教育,培育农村居民诚信意识,让其认识到个人信用记录维护的重要性,让其知晓良好的信用记录可以降低融资难度和融资成本。但建设信用体系仅在道德层面进行引导,仅依靠企业和个人进行自我管理是远远不够的,吉林省应制定相关办法,保障征信过程中信用采集、信息使用、信息传播和个人隐私保护的合法性。

2.建立综合信息共享平台,重视乡镇一级农户的信用数据库建设

吉林省金融办与涉农部门及金融机构应采取有效措施,有序、规范地开展农村经济主体信用信息采集工作,或综合人民银行、工商银行、省公安厅等目前已建立的数据库,推动信用信息在相关政府部门、金融机构间的共享。

3.利用大数据、云计算技术综合评估农户的信用状况

在评估农民信用状况时,除使用农民以往金融交易数据,在互联网时代,还可以借助第三方平台,如阿里巴巴、百度、腾讯的大数据中农户的消费记录和消费借贷还款记录以及消费场景等,以弥补基础数据不足的问题,节约信用识别的成本。

(五)完善互联网金融监管政策,促进农村互联网金融可持续发展

农村互联网金融安全问题亟待解决。应完善互联网金融监管政策,打击农村金融犯罪,积极推动农村互联网金融立法;应通过政府的政策指引加强对农村互联网金融行业的监管力度,规范农村互联网金融发展方向。这些都将有助于破解农村互联网金融行业当前的发展难题。

1.建立、健全互联网金融领域的法律监管框架

该框架应包含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1.规定数字互联网金融市场准入的门槛,并明确其在资本和流动性上的具体要求,规范各市场主体的行为,以保障广大金融消费者的利益;2.该框架应具备一定的灵活性,能够为金融技术和产品的不断创新提供政策和法律保障,也应允许创新型的产品和服务模式能够在发展初期拥有一个宽松的环境;3.该框架应能为各个市场参与主体构建一个公平、公正的竞争环境,并平衡好金融风险和监管合规成本。

2.健全互联网技术应用行业的监管体系

目前,我国对互联网金融领域的监管仍然延续分业监管的模式,但事实上互联网金融已具有明显的混业经营特征,其特性已经超越了地域和行业的局限,监管难度也随之加大。因此,政府可以考虑建立一个专门的互联网金融机构监管部门,总体负责对互联网金融行业的监管。

(六)建立农村互联网金融人才培养体系

互联网金融在农村是一种全新的金融业态,业务开展需要专业的从业人员,只有具有专业金融知识、丰富的从业经验和服务能力的业务人员,才能使互联网金融在农村获得真正健康的发展。农村互联网金融人才综合素质与业务能力的高低,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了互联网金融在农村发展的成败。因此,要培养农村互联网金融复合型人才,具体可以从两方面出发:

1.对现有的农村金融从业人员进行业务培训

互联网金融从业人员需要有扎实的业务能力,除了要掌握一般金融知识,还要掌握一定的互联网技术,更重要的是还要具有很强的营销能力,具有一定的法律常识。而在农村开展互联网金融业务,则不仅要满足以上要求,更要了解农村、农业和农民,这就需要他们走进田间地头,深入农村,理解农民,懂得农业,才有可能成功地开发、设计和推广适合于我省农村地区的互联网金融产品。

2.产教融合培养互联网金融专门人才

发挥高校育人的优势,高校和社会教育机构应加强与农村互联网金融企业的深度联系,通过合作育人、订单培养等多种合作形式,形成多主体、多层次的人才培养机制,形成多方位、多角度的人才培养机制,培养既具有全面互联网金融知识,更具有设计、开发和推广能力的互联网金融人才,满足互联网金融在农村蓬勃发展对人才的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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