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企业不良资产处置案例
——以云南省烟草烟叶公司为例
2019-01-08陶成金
陶成金
一、案例不良资产产生的基本情况
云南省烟草烟叶公司是一个有着三十多年历史的老企业,公司的财务人员一直有块心病,公司在二十多前入帐的价值130余万元一处异地房产,产权证上不是公司名称,且产权证上的海南某公司因为未参加企业工商年检,早已被注销营业执照,无法办理过户手续,资产权属不清,形成不良资产。经查阅相关历史资料,资产来源为上世纪90年代,因机构调整变动,海南某公司用该房产及配套设施抵偿公司欠款形成(该公司与云南烟叶公司不存在直接投资关系),由于历史原因,当时未签订相关合同,仅有一份交接清单,未办理房产过户手续。资产所在地为海南省海口市某地,产权证所有人为海南某公司,产权证在烟叶公司保管。2000年9月,公司准备办理产权证更名,将所有权名由“海南某公司”改为公司名称,并提交报告至财政专员办请求开具证明以办理房屋产权更名事宜。2000年10月,财政专员办复函,要求公司将该房产作为国有资产纳入公司账内管理。由于海南某公司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已过期(有效期至1994年8月),同时由于所持的资产移交清单及财政专员办复函内容无法证明该房屋产权属于公司,故未能办理产权过户手续。公司曾组织相关人员专题研究过如何进行处置,从所能查阅到的资料看,虽然产权证保留在烟叶公司,但没有明显书面材料说明该权利文书是用于抵押还是只是代为保管,且没有资料证明权利人和烟叶公司存在直接投资关系,得出的结论是无法处理。
二、公司创新开展不良资产处置的主要过程
由于时隔20多年,年代过于久远,当时的很多经办人员有的退休,有的调走,现有人员难以全面了解不良资产形成的整个过程,但后期的内外部审计检查每次都会对该事由提出疑问,要求关注财务风险。公司财务负责人带领财务、法规相关人员,认真查阅相关历史资料,积极思考解决途径,在无任何成功经验可借鉴的情况下,经过多次研讨,创造性的提出了解决思路。小组研判:虽然海南某公司因未参加工商年检于1994年8月被吊销了营业执照,但该公司尚未进行清算,其债权债务仍应由该公司承担。该公司将房屋产权证移交公司保管并附有移交清单,虽没有书面抵偿债务的表述,但应该是用于抵债的真实表示,该公司原法人代表尚健在,还能联系到其本人,可以先通过签订协议确认债权债务,再通过法律诉讼进行过户或追回欠款的方式进行解决。方案得到公司管理团队高度认可,并上报上级公司同意后,历时四年,成功对该不良资产进行合规了处置。
(一)签订《以物抵债协议》,确认债权
1.以物抵债决策过程。2015年6月,公司不良资产处置领导小组制定了《历史遗留问题整改落实工作方案》,提出了与海南某公司签订《以物抵债协议》,通过民事诉讼方式明确双方债权债务,并以法院判决书为依据办理房产过户手续的方式解决历史遗留问题。该方案使这个遗留20多年的历史遗留问题看到了解决的曙光。公司于2015年8月报送母公司相关处置方案请示。2015年9月,母公司同意烟叶公司对海南某房产权属问题的整改方案。
2.与海南某公司原法人代表签订《以物抵债协议》。该公司原法人代表已退休,且体弱多病,经常住院,公司财务负责人经多方努力,联系上其本人,当面向其说明了拟采取的解决历史遗留问题的方案和步骤,并表示如果该问题一直得不到彻底解决,双方都会背上包袱,方案得到对方理解和支持。2015年11月,公司财务负责人代表公司(甲方)与海南某公司(乙方)法人代表签订了《以物抵债协议书》,明确了双方的债权债务关系,以其名下房产抵押所欠公司债务。其中第五条约定“如本协议约定乙方的抵债房屋不能办理产权过户手续,甲方有权以本协议确定的乙方对甲方的欠款和乙方应承担的全部费用作为债权依据,并以经双方确定的抵债房屋的价格作为定价依据,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通过诉讼方式将抵债房屋的所有权直接确认为甲方所有”。该协议使该不良资产解决迈出了最为关键的一步,第一,对方确认欠烟叶公司130余万元欠款;第二,对方以海南某房产进行抵押,房产证交由烟叶公司保管;第三,如果不能过户,通过法律方式进行解决。
(二)通过法律方式规范处置不良资产,收回欠款
1.由法院出具民事调解书明确债权债务。2016年我公司委托代理律师提出诉讼请求,请求人民法院依法判令海南某公司履行与我公司签订的《以物抵债协议》,以海房某房产向我公司抵偿债务。2016年4月,属地人民法院受理诉讼请求,并下发举证通知书,公司向法院提供相关证据。2016年5月,双方在法官主持下达成谅解,对方承诺在当年5月底前支付所欠款项,法院出具民事调解书。
2.法院执行阶段(查封、冻结、评估、拍卖)。2016年6月2日,民事调解书承诺的还款期限已过,烟叶公司法律顾问向法院提出执行申请,请求根据《以物抵债协议》及民事调解书相关条款,对海南某公司所持有的不动产进行拍卖,用以偿还我公司的欠款及利息。
2016年6月8日,属地人民法院下发了执行案件受理通知书,明确“本案由执行局承办”。执行法院同时对该房产进行查封、冻结。法院在查封过程中未发现该处置财产上有其他查封、冻结、扣押以及其他他项权利。公司现作为对查封财产唯一的查封申请人,法院拍卖所得款项在扣除相关费用后首先应用于清偿公司的债权。
2017年8月21日,属地人民法院委托云南某房地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对该房产进行评估,评估价140余万元。法院通知:评估费用由烟叶公司垫付,待房产拍卖后从拍卖款中扣回。公司根据通知垫付了评估费用。
2018年6月,该房产拍卖信息在某司法拍卖平台公示,2018年6月26日,该房产于司法拍卖平台进行拍卖,经过上百人300余次竞拍后成交,成交价350余万元。
3.案件了结。执行法院于2018年7月将烟叶公司相关款项全额划拨到公司帐户。至此,困扰公司20多年的不良资产成功规范处置完毕。
三、公司成功处置不良资产的基本经验
由于经济下行压力加大及历史遗留等多方面原因,企业普遍存在应收款长期无法收回、资产权属不清等问题,令财务人员特别是财务负责人十分头疼。管吧,很多当时的经办人员早已不在岗,又缺乏必要的历史资料,不良资产形成的原因不是很清楚,草率处置存在很大的法律风险,相当一部分财务负责人选择退避三舍,明哲保身;不管吧,每年的内外部审计都会提出审计建议,新官还必须理旧帐。云南省烟叶公司经过十多年的努力,已将不良资产全部规范处置完毕,特别是海南房产权属不清问题,前后花了近四年时间才处置完毕,耗费了大量时间成本,凝结了财务、法规人员的集体智慧和专业素养,体现了创新、担当精神,总结起来有以下主要经验:
一是企业要从战略高度来认识和对待不良资产,从源头上降低不良资产产生。公司决策层要统一思想认识,把不良资产管控作为企业发展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从源头上减少不良资产的产生。加强对现金流的管理,树立“现金为王”思想,产品销售以现款支付为主,现金支付的可以给予一定现金折扣,减少赊销行为,赊销对象应选择信誉好、有实力的大企业,减少呆坏帐的产生,防止帐面上赢利不少,企业却没钱发工资的窘境。
二是杜绝盲目投资,细算投入产出比,对风险大、投资回收周期长的项目慎重投资。很多不良资产是由于盲目上马对外投资产生,烟叶公司该项不良资产就是在上世纪90年代打算在海南开发房地产项目的背景下产生,20多年也没能妥善处理。对能耗高、污染大的项目要杜绝投资,增强社会责任意识,减少因责令停产造成的不必要浪费。
三是做好资料交接。财务人员交流有会计资料交接的要求,但别的岗位工作人员交流目前缺少相关交接要求,造成很多资料散落在原岗位人员手中,丢失遗弃是普遍现象,这是很多不良资产后期难以处理的重要原因。
四是要配强财务、法规队伍。财务、法规队伍对专业性、政策性要求很高,企业要培养、引进责任心强、专业水平高的财务、法规人才,特别要配强财务负责人,很多不良资产能否处置,关键看财务负责人或财务分管领导愿不愿处理、有没有能力处理,这是一个出力不计好的事,处理得好是应该的,没有人会表扬你,处理不好就存在风险,又不是自己经办的事,所以很多财务负责人不愿冒这个风险。
五是充分利用法律武器捍卫自身合法权益。很多企业不愿打官私,总觉得麻烦,耗时耗力。云南省烟草烟叶公司此次能规范彻底处置该不良资产,从债权债务的确认到法院强制执行拍卖,都是利用法律手段捍卫自身合法权益,达到了规范、合法的目的。
六是建立不良资产处理责任机制,原则上是谁产生、谁负责。可以采用银行系统不良贷款责任追究机制,不良资产没有规范处置完,原则上不调整岗位或不允许离职,这样会在很大程度上降低不良资产发生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