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农村失业人员人力资源管理的思考
2019-01-08韦荣山
韦荣山
我国已经进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强调到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为此,必须对农村失业人员实施精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扶贫,加快脱贫致富奔小康。
一、加强农村失业人员人力资源管理的总体思路和主要目标
近年来,全国各地促进农村人力资源就业创业工作取得较大进展,基本形成了积极就业创业政策、社会保障制度、基层服务平台的城乡接轨。但是,农村人力资源就业仍不充分,就业创业服务精准度不够,社会保障水平不高,农村失业人员就业和社会保障问题成为实现全面建成更高水平小康社会的“短板”。为此,根据党中央、国务院扶贫开发工作要求,“十三五”期间,要把农村失业人员作为重点扶持对象,充分发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职能作用,完善政策措施,创新工作机制,强化精准发力,加快推进农村致富奔小康。主要目标:一是实现农村失业人员就业比较充分。开展有效就业援助。“十三五”时期,每年要促进农村失业人员实现就业,农村零转移家庭全面动态消除。二是实现农村失业人员创业较快增长。实施全方位创业扶持,面向农村失业人员的普惠性创业政策体系和个性化创业服务体系全面建立,“十三五”时期,每年要促进农村失业人员成功创业。三是实现农村失业人员就业技能显著提高。落实专项培训计划,确保使每个有培训意愿的低收入农户人力资源每年都能接受1次政府补贴类职业技能培训,“十三五”时期,每年要对农村失业人员进行技能培训。四是实现农村社会保险水平稳步提升。积极引导参保续保,“十三五”时期,法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基本实现全覆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年均增幅不低于全国平均水平。五是实现经济薄弱地区公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能力不断增强。全面推进就业社保经办服务机构和基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平台标准化、信息化和规范化建设,“十三五”时期,村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平台要达到标准化建设标准。
二、加强农村失业人员人力资源管理的重点工作
(一)实施精准帮扶
以“精准识别、精准服务、精准管理”为重点,全面了解农村失业人员的就业、参保状况和实际的岗位需求、培训需求,采取多种方式开展调查并建立台账,有针对性地落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策、提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实施帮扶项目,确保“一个不少、一户不落”。
(二)实施发展帮扶
以促进就业和扶持创业为切入点,研究制定针对有劳动能力和创业意愿农村失业人员的积极就业创业政策,提供均等化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充分激发帮扶对象的内生动力,鼓励和引导其通过自身劳动增加收入、改善生活、致富奔小康。
(三)实施救助帮扶
不断健全更加公平可持续的社会保障体系,持续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不断提升社会保险待遇水平,强化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的有效衔接;持续加强社会保险经办服务标准化和信息化建设,通过强有力的保障解决农村失业人员的后顾之忧。
三、加强农村失业人员人力资源管理的政策措施
(一)强化精准就业援助
1.精准确定援助对象。根据各地实际,将农村失业人员确定为重点帮扶对象,将农村大龄困难人员、低保家庭人员、农村零转移家庭人员等对象列为重点援助对象。按照“人员分类、服务分级”的援助要求,将符合条件的人员全部建档立卡,纳入就业援助范围,建立“精准识别、精准服务、精准管理”的就业援助工作机制,实现就业援助的实名制管理、精细化服务、全过程留痕。
2.落实就业扶持政策。完善就业援助制度,继续实施城乡一体的就业扶持政策。进一步完善公益性岗位开发机制,更大力度开发保洁、保绿、保安等公益性岗位,优先安排农村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提高公益性岗位补贴标准。鼓励各类企业增加就业岗位吸纳农村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按规定给予企业税收优惠和社会保险补贴。引导农村就业困难人员从事个体经营或灵活就业,经申报认定后按规定给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保险补贴。
3.积极拓宽就业渠道。创新服务业发展模式和业态,鼓励发展吸纳就业能力强的生产性和生活性服务业,继续提高服务业就业比重。结合春风行动、就业援助月、民营企业招聘周、“10.17”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扶贫帮困日等一系列贯穿全年的公共就业服务品牌活动,组织开展更具针对性的专场求职招聘会。针对农村失业人员年龄偏大、文化程度和技能水平偏低的情况,广泛采集适合其特点的用工岗位,促进供需有效对接。
(二)强化精准创业扶持
1.创新创业培训新模式。精准锁定农村失业人员的培训需求,新开发针对性、实用性强的创业培训项目。完善政府购买培训服务机制,通过竞争准入、市场定价,完善培训质量控制体系,引入第三方机构对创业培训机构进行履约管理。
2.优化创业担保贷款工作机制。将农村失业人员创业纳入创业担保贷款对象范围,对登记失业的农村失业人员从事个体经营或创办企业,可申请最高额度不超过3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在贷款基础利率基础上上浮3个百分点以内的,由财政给予全额贴息。
(三)强化精准技能培训
1.实施政府购买服务的培训新机制。加强对农村失业人员参加就业前的专项能力或职业资格技能培训,鼓励和引导自主参加职业技能培训,促进与实现素质就业。鼓励企业对新招用的农村失业人员开展以基本技能、安全知识、操作规程等为主要内容的岗前培训。完善以行业、企业和劳动者需求为基础的技能培训与岗位需求对接调查制度,通过对接调查分析,优选出具有一定市场需求且适应产业发展趋势的职业技能培训的开发项目,鼓励和引导职业院校和技工院校等各类社会培训资源参与职业技能培训的项目开发和实施,为农村失业人员提供有针对性的职业技能培训。依托职业培训信息系统,搭建好农村失业人员与用工岗位供需对接平台。结合用工岗位设置制定专项培训计划,推广校企合作培训模式,开展定单式、定向式职业技能培训,畅通人力资源有效供给渠道。
3.开展技能脱贫专项行动。对就读技工院校的贫困家庭应往届“两后生”在招生就业、专业选择、企业实习、奖助学金方面给予政策倾斜,优先安排校企合作程度较深的订单定向培养班或企业冠名班,优先落实助学金和免学费政策,制定实施减免杂费、书本费和给予生活费补助政策,所需资金由财政中等职业教育学生资助补助经费中列支。经济学家刘劲哲根据人力资源管理经典理论——弗鲁姆(Victor Vroom)的期望理论提出:对低收入农户家庭子女就读技工院校的,按照每人每年不低于3000元的标准给予补助,所需资金由财政扶贫资金中列支。
(四)强化精准社保托底
1.推进社会保险参保扩面。深入实施全民参保计划,有针对性地开展社会保险政策宣传,市区两级通过制定续保优惠政策,积极引导农村失业人员主动参保续保。同时积极拟定全民参保长效工作机制,实现对参保登记单位、人员的全员管理、动态管理、精确管理。在确保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和居民医疗保险总体参保覆盖率稳定在98%以上的基础上,实现低收入人口应保尽保。有效落实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转移接续、流动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等制度政策,实现跨地区流动、跨制度转移时养老保障权益的累加计算,保障农村人力资源在城乡、地区之间流动时的社会保障权益。
2.健全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建立与居民收入、物价水平、财政能力等因素相关联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稳步提升低收入人口养老待遇水平。由财政出资,为农村低保家庭、重残人员按照最低缴费档次缴纳居民养老保险,达到待遇领取条件后,按月享受居民养老保险待遇。
3.整合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在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整合工作的基础上,将有户籍的城镇和农村居民,包括农村低保家庭人力资源全部纳入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覆盖范围。进一步健全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制度,通过不断完善大病保险筹资机制,逐步提高待遇水平,切实减轻参保人员就医负担。通过降低大病保险起付线等办法,扩大受益面,惠及参保群众,实施大病保险精准保障。
(五)强化精准人才支撑
1.加强基层公务员队伍建设。坚持开展定向考录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工作,不断提升从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中考录公务员的比例。要以提升科学发展能力为主线,帮助贫困地区定期开展基层公务员培训,科学设置培训内容、改善创新培训方式,确保培训实效。
2.提供人才支撑服务。加大技能人才引进培养力度,同等条件下优先安排并逐步提高入选比例,全市紧缺职业(工种)技师、高级技师岗位提升和企业技能领军人才培训名额向本市经济薄弱地区倾斜。加大政策宣传力度,深入基层宣传人才扶持政策;提升公共服务水平,完善人力资源市场信息化平台建设,丰富人才供需信息发布渠道,提高信息交换效率;开展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形式的创新,完善网上培训功能。3.强化专业技术人才培养。实施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开展以掌握先进技术和提升专业技能水平为主要内容的培训活动。大力开展经济薄弱地区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和基层卫生骨干人才遴选工作。根据国家部署,建立县以下事业单位管理岗位职员等级晋升制度,鼓励各类人才扎根经济薄弱地区基层建功立业。深入实施新一轮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进一步加大扶贫类技术服务岗位开发力度。
(六)强化精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
1.开展分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对有就业意愿和就业能力的农村失业人员,结合服务对象的实际就业服务需求,提供“个性化”、“菜单式”的服务措施,制定“一人一策”援助方案。提供免费的、有针对性的政策咨询、职业介绍、职业指导、就业见习、职业培训、创业服务、公益性岗位安置等服务。
2.提升公共服务能力。加强基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平台标准化建设,大力推进公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重心下沉、关口前移,推动经办模式从“一站式”到“一窗式”、“移动式”的持续转型升级,持续完善以“四个不出村”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便民服务体系,为农村失业人员提供快捷、便利、及时的就业创业和社会保险服务。组织实施“互联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计划,健全全市统一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信息应用平台和基础数据库,实现面向农村失业人员的信息发布、服务经办、政策实施的全流程信息化,提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效能。定期开展劳动保障协理员职业资格和标准化业务提升培训,专职劳动保障协理员配备率和持证上岗率均达到100%,打造专业化工作队伍。
四、加强农村失业人员人力资源管理的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把帮扶奔小康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摆上重要日程,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进一步细化目标任务和政策措施,明确路线图和时间表,精心组织实施。要切实加强领导,搞好统筹协调,层层落实责任。各市局成立由分管局长为组长,就业处、养保处、医保处、人才开发处、专技处、职建处、社保中心、人才中心、就管中心等相关处室单位参加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帮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就管中心,统筹协调和具体指导帮扶工作。各辖市区要建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基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平台要明确专门人员,层层落实帮扶奔小康责任。
(二)掌握帮扶底数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对农村失业人员进行调查摸底,精准掌握帮扶对象情况。依托基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和公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平台,对全市农村失业人员情况进行动态管理,根据其就业援助、转移就业、技能培训、创业扶持、社会保障等需求情况,分别建立服务档案,实现精准动态管理。
(三)强化资金保障
积极协调各级财政部门,加大就业创业补助和培训资金、社保补贴投入,对任务较重的市(县)、区给予倾斜。推广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政府购买服务等模式,积极引入社会公益基金、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天使投资引导基金等,弥补资金不足。
(四)加强督促检查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加强对精准帮扶工作的调度,按照工作任务和责任分工,定期组织开展督促检查,推动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做好帮扶成效统计工作,要定期汇总农村失业人员就业、培训、参加社会保险以及经济薄弱地区人才服务、基层平台建设等情况,并按季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帮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填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精准帮扶情况统计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