剖宫产后瘢痕子宫再次妊娠分娩方式的临床探讨
2019-01-07潘东梅
潘东梅
(四平市第一人民医院,吉林 四平 136001)
据统计,截止2010年亚洲地区9个国家与地区中,中国剖宫产率高达46.2%,明显高于同期平均数值27%[1]。现阶段,随着我国剖宫产率逐步上升,瘢痕子宫也随之增多,再次妊娠时能否经阴道分娩,近年来受到国内外产科医师高度重视。有研究显示,剖宫产后再次妊娠发生子宫破裂的风险明显高于顺产女性[2],为了高危孕妇安全分娩,本研究特以对比分析法对65例剖宫产术后再次妊娠孕妇临床资料进行分析,现将结果报道如下。
1 资料与方法
1.1 临床资料:选取我院2016年3月至2017年6月收治的65例剖宫产术后再次妊娠孕妇作为研究对象,根据二次分娩方式将其分为观察Ⅰ组32例、观察Ⅱ组33例。观察Ⅰ组平均年龄(29.7±2.4)岁,平均孕周(38.7±1.1)周。观察组Ⅱ组平均年龄(30.0±2.7)岁,平均孕周(38.2±0.9)周。同时选取我院同期34例非瘢痕子宫剖宫产孕妇作为参照,平均年龄(29.4±2.1)岁,平均孕周(37.8±1.2)周。3组基线资料对比均保持同质性(P>0.05),可进行后续研究。
1.2 纳入及剔除标准。纳入标准:①孕妇均为二次妊娠、单胎,骨盆检查、心脏及肝肾功能无明显异常[3];②均对本研究知情,并签署知情同意书;③临床资料完整,方便追踪随访。剔除标准:①认知功能障碍者;②宫手术史、子宫畸形史、胎盘疾病者。
1.3 方法:回顾性整合我院2016年3月至2017年6月收治的65例剖宫产术后再次妊娠孕妇的临床资料,分组后与34例非瘢痕子宫剖宫产孕妇进行对照研究。统计不同组别患者分娩方式,对比观察Ⅰ组与Ⅱ组、观察Ⅰ组与对照组产后出血、住院时间、产褥病率、新生儿窒息率等母婴结局。
1.4 统计学方法:用SPSS20.0软件分析数据,计量资料(±s)以t检验对比;计数资料以χ2检验对比。P<0.05为差异显著。
2 结果
2.1 分娩方式:本研究65例剖宫产术后再次妊娠孕妇中,32例患者再次剖宫产,占比49.2%;38例阴道试产,其中成功33例(86.8%),未出现子宫破裂现象,另外2例胎头下降受阻,1例试产途中自愿改行剖宫产术,1宫缩乏力、先兆子宫破裂患者旨遵医嘱转为手术分娩。
2.2 观察Ⅰ组与Ⅱ组分娩情况:观察Ⅰ组产后出血、住院时间分别为(488.5±85.9)mL、(9.5±1.2)d,产褥病率、新生儿窒息率分别为21.9%(7/32)、18.8%(6/32)。观察Ⅱ组产后出血、住院时间分别为(314.8±62.4)mL、(6.2±0.8)d,产褥病率、新生儿窒息率均为3.0%(1/33)。观察Ⅱ组产后出血少于观察Ⅰ组,住院时间短于观察Ⅰ组,产褥病率、新生儿窒息率明显低于观察Ⅰ组,组间数据对比差异显著(P<0.05)。
2.3 观察Ⅱ组与对照组分娩情况:观察Ⅱ组产后出血、手术时间分别为(314.8±62.4)mL、(56.5±5.7)min,子宫切口撕裂、产褥病率、切口愈合不良率、新生儿窒息率分别为18.8%(6/32)、3.1%(1/32)、9.4%(3/32)、9.4%(3/32)。对照组上述指标分别为(343.8±52.7)mL、(33.8±3.8)min、5.9%(2/34)、5.9%(2/34)、2.9%(1/34)、5.9%(2/34)。两组产后出血、手术时间、子宫切口撕裂及产褥病发生率对比差异显著(P<0.05)。
3 讨论
以往研究观点认为,瘢痕子宫是阴道分娩的禁忌证,极易增加子宫破裂发生风险,危及母婴安全[4]。近年来,随着医疗技术不断进步,剖宫产指征逐步宽松、扩大,大多剖宫产孕妇在二次分娩时首次剖宫产指征彻底消失,且为子宫下段横切口,与正常孕妇相比,剖宫产史孕妇也具有一样的阴道试产机会。最新研究显示,瘢痕子宫再次妊娠采用阴道试产的成功概率为35%~90%,极大降低了分娩风险,也为瘢痕子宫孕妇分娩方式选择提供了新的可能性[5]。本研究结果显示,剖宫产后再次妊娠产妇选择阴道试产,成功率达86.8%,与杨桂香[6]研究结果相一致,且产后出血量减少、住院时间缩短,但是二者数据存在差异,考虑可能与样本量少、选取不典型等因素相关。另外观察Ⅱ组与Ⅰ组对比,产褥病率、新生儿窒息率存在显著差异(P<0.05),其中观察Ⅱ组更占优势,说明选择阴道分娩可有效改善母婴结局。与对照组相比,虽然具有“产后出血量大、手术时间长、子宫切口撕裂发生率高”等不足,但是产褥病率、切口愈合不良率、新生儿窒息率组间对比差异不具有统计学意义(P>0.05),说明瘢痕子宫并非剖宫产绝对指征,也可在医师指导下进行阴道试产,因而分娩时没必要过度担心患者子宫破裂问题。
但是值得注意的是,虽然剖宫产术式再次妊娠分娩,采用阴道试产是一个优势明显的选择,但并非所有瘢痕子宫患者都可选择阴道分娩,要注意严格掌握阴道试产适应证,具体包括:①伴有1次子宫下段横切剖宫产术,术后切口恢复良好;②未有前次剖宫产指征,也未发现新手术指征;③与前次剖宫产相距>19个月,无再次子宫损伤史(诸如子宫穿孔、子宫破裂等)、妊娠合并症等;④骨产道正常,无头盆不称;⑤影像学检查孕妇子宫下段无明显瘢痕,且自愿接受试产,具有理想的医疗监护设备。另外加强围生期加强保健工作,叮嘱孕妇遵医嘱在预产期前3周即可到院待产,然后根据病史、体征选择合适分娩时机及方式。
综上所述,剖宫产后瘢痕子宫患者分娩方式应当慎重,对于符合阴道试产的孕妇,医护人员要加强宣教及心理疏导工作,在技术、设备允许的条件下可选择先行试产,但注意分娩过程中加强监测,出现剖宫产指征要及时进行手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