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问题研究
2019-01-06黄禹铭
黄禹铭
【摘 要】 为全面落实《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2018年以来,长春市委、市政府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以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建设美丽宜居乡村为目标,科学规划、广泛动员、整合资源、强化措施,大力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程,取得了显著成效。
【关键词】 长春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
[Abstract] In order to fully implement the three-year action plan for the implementation of the three-year plan of action for the environment of rural human settlements, the CPC and the municipal government have fully implemented the spirit of the Party's 19-year plan since 2018, and firmly set up the new concept of development to improve the rural human settlement environment and build the beautiful and livable countryside as the target and the scientific planning. It has made remarkable achievements in the wide-ranging mobilization, the integration of resources and the strengthening of measures, and the implementation of the rural human settlement environmental regulation project.
[Keywords] changchun; rural; human settlements; renovation
1 长春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现状
1.1 立足高位谋篇,落实责任、凝聚合力
长春市密集出台了《长春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一系列相关文件。坚持规划先行,遵循多规合一的原则,统筹安排和布局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完成了351个村庄乡村建设规划编制或修编工作[1]。初步形成了“美丽乡村是我家,建设需要靠大家”的良好氛围。
1.2 紧盯重点难点,多管齐下、集中攻坚
生活环境质量的区域差异性是造成中国乡村人居环境质量区域差异的主要原因[1]。积极推进“厕所革命”,坚持因地制宜、因村制宜,宜水则水、宜旱则旱,合理选择改厕模式,2018年完成7.1万户改厕任务。实施农村污水治理行动,启动重点乡镇和重点流域集中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取得了一定成效。将农村水环境治理纳入“河长制”,采取综合措施恢复水生态,解决了10.8万农村居民饮水安全问题。推进美丽宜居乡村建设,打造省级新农村重点村65个、新建项目74个,20个村获评省级“美丽乡村”,获评国家级美丽休闲乡村5个。
1.3 着眼长效运行,建管并重,加强保障
建立了“市级主导、县级主责、乡级主抓,村社主干”的四级联动机制,层层落实领导包保和部门包保责任。有效整合各类涉农资金,打捆使用,集中投入,为农村人居环境建设提供了资金保障。把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纳入政府目标责任制考核,对各县市区环境整治工作进行督促检查,有效传导压力,确保了整治工作顺利进行。
2 长春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存在问题及成因
2.1 存在问题
2.1.1 生活陋习影响较大 受落后观念影响,很多村民对随地乱丢垃圾习以为常,散乱的柴草垛,随意搭建的玉米楼子,影响了村屯环境。受传统养殖习惯影响和生活需要,在村屯小规模养殖禽畜情况仍然普遍,动物粪便和冲洗圈舍的污水处理不当造成污染。村民建房和装修产生的砖头、水泥块、瓷砖、砂石等废弃材料随意遗弃、房前屋后长期乱堆乱放的现象仍然存在。
2.1.2 新型垃圾日益增多 随着现代农业的发展,新型材料、新型设施的大量使造成新的污染,过度使用化肥、农药的问题仍然存在,化肥农药污染、白色污染、设施废弃物污染相互交织。
2.1.3 設施投入严重不足 现有的环卫公共设施难以承载日益增多的垃圾。乡镇、村庄环卫清运设施配套不足,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跟不上,生活垃圾、污水治理工作滞后。村路普遍超过保养年限,道路破损严重。
2.2 原因分析
2.2.1 农村人居环境历史欠账多 相对发达地区而言,长春市在生活污水处理、垃圾治理、厕所改造、村内道路硬化、村庄规划编制等方面存在短板,加之农村劳动力流失和农业生产资源的逐步衰退,短期实现全面整治存在困难。
2.2.2 长效运行管护机制尚不健全 整治任务和管护机制还没有完全做到同步推进,存在先整治、后管护的问题。即使建立了管护机制,也存在着多家管护、各自为政的问题,管护成本高、运行效率低和“政府干、农民看”情况普遍存在[2]。
2.2.3 基层担当作为氛围不浓厚 一定程度上还存在上边热、下边凉的现象,有的基层干部重视程度不够,思想认识不到位,考虑困难多,认为本地经济发展水平与先进地区有差距,甚至与近郊农村都不可比,好经验学不好也学不到,现在已经变化很大了。
3 加强长春市人居环境整治的对策建议
3.1 以标准化体系指导人居环境整治工作
3.1.1完善农村环境标准体系 环境标准是实现环境管理目标的重要依据和实践基础,现行标准体系中有的标准文件不尽完善,有的标准存在适用性问题,已经不能有效应对复杂的农村环境问题[3]。应当结合东北地区特点,在权限范围内,建立健全农村环境保护标准体系,修订部分现行标准,细化国家相关标准,包括农村水环境标准、土壤环境标准、固体垃圾处理场地环境标准、有机农业领域环境标准、农村工矿废弃地环境标准、大气环境质量标准等等。
3.1.2 制定项目建设办法 为缩短前期工程程序、节省前期工作经费,简化财审、图审、招投标等前期工作程序,组织相关部门研究出台农村环境整治项目基本建设程序实施办法。
3.1.3 设立成熟技术项目库 开展农村环境整治可行技术示范探索,组织各方面管理人员、专家学者和专业技术人员,围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进行实践探索,经过一段时间的运行,将各项技术、各种模式优缺点、性价比、适宜性等性能参数进行分析,总结提炼出适应不同区域类型的、治理效益好的农村环境整治模式组合,成立成熟技术典型项目库,实现适应长春实际的多种治理形式的可复制、可推广。
3.2 以科学规划引领人居环境整治工作
3.2.1 注重立足现实,打造精品 充分考虑乡镇和村级经济水平,由相关部门组织专业团队,派出专业力量,在充分听取村镇干部和农民意见的基础上,统筹编制村庄规划,避免各自为战、参差不齐、设计重复、粗制滥造现象的发生。
3.2.2 注重文化保护,突出特色 长春民族聚居村落较多,满族、回族、朝鲜族群众聚居村的民族特点十分显著,沿江、山居、平原村落的习俗也各有差异,经济发展水平、地域文化差异也较大,村庄规划要充分体现地方特点、文化特色,注重文化保护,根据不同村庄的自然环境、民俗习惯和历史文化等,加强保护和修复,体现长春的风土人情,体现长春乡村的特点,避免千村一面,让村民“看得见山、望得见水、记得住乡愁”。
3.3 以重点突破推进人居环境整治工作
3.3.1 发挥政府在前期制定政策、营造环境氛围上的主导作用 政府要利用行政管理手段,制定简单易行的政策,通过多种渠道、多种方式宣传,倡导村民积极主动参与到垃圾治理活动中,让村民直观地理解了垃圾在自然腐化中产生的污染及危害,提高环保意识。通过教育引导,让村民掌握垃圾分类的基本方法,扭转村民的传统思想观念,同时从娃娃抓起,提高下代人参与垃圾分类的意识。
3.3.2 发挥村民在中期生活垃圾分类归集上的主导作用 垃圾分类归集是分类运输、科学处理的前提和基础。通过明确分类标准,完善收集设施,不断强化村民的垃圾分类意识。将村庄划分为若干网格,在网格内设置固定分类投放点,村民以户为单位,根据生产生活垃圾是否可腐烂,分为可堆肥、不可堆肥两类。将剩菜剩饭、作物秸杆、饲养动物粪便等可堆肥垃圾投入到标识清晰的垃圾桶内,作资源化处置;将建筑废物、塑料制品、废金属等不可堆肥垃圾投入专门的垃圾桶,统一通过乡镇中转站送至县城作无害化处置或再利用。要做好农村垃圾收集堆放点的选址工作,选址要合理,方便群众使用,根据居民需求设计好容量,更要注意的是不能让垃圾堆放点变成更大的污染源。
3.3.3 发挥企业在后期垃圾运输和处理上的主导作用 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主体作用,深化政府部门体制改革,释放部分职能,消除环卫部门既当“裁判员”又当“运动员”的制度弊端。引入企业进入垃圾治理过程中来,统一规划、统一标志、统一装备配置、统一专业管理,激活市场活力,提高治理质量和效率。
参考文献:
[1] 蒋 旭,蔡运洁. 中国乡村人居环境质量时空演化[J]. 中国环境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2019,29(04),45-48.
[2] 長春市全面开展农村人居环境集中整治[J].吉林农业2019(16):5.
[3] 长春市新农村建设工作综述[J].吉林农业,2018(23):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