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康市生猪运输车辆备案工作总结
2019-01-06
(永康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浙江 永康 321300)
1 备案工作进程
永康市生猪饲养量为3万头左右,而一年的屠宰量为40万头左右,自给率不到7.5%,92.5%的生猪需要从市外调入。目前活跃在永康市生猪批发市场的批发商约40名,每天都有40车次的生猪从市外运入永康。
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公告第79号》《浙江省生猪运输车辆管理暂行办法》的出台,结合永康市生猪运输市场现状,永康市畜牧兽医局决定立即实施生猪运输车辆备案工作。
1.1加大宣传 为严格落实生猪运输车辆备案要求,永康市畜牧兽医局充分利用通过张贴公告、电视、网络新媒体、微信、QQ等宣传网络广泛宣传生猪运输车辆备案信息,使养殖场、生猪批发商、生猪屠宰企业详细了解,从思想上认识到生猪运输车辆备案工作的重要性和必然性,自觉配合做好备案工作。同时成立由动物卫生监督所、各分所负责人组成的生猪运输车辆备案工作组,下设3个小组,分别为后勤组、现场勘察组、登记和备案组,各司其责,确保生猪运输车辆备案工作正常进行。
2018年11月13日,永康市畜牧兽医局召开了由生猪批发商和生猪屠宰企业负责人参与的生猪运输车辆备案专题会议,开展生猪运输车辆备案培训,发放宣传资料40份,与会人员认真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公告第79号》等文件。
1.2车辆改装 现有生猪运输车辆多以轻型仓栅式双层货车为主,原厂车辆不能达到动物防疫标准,为此要求各批发商对车辆进行改装。工作组同时密切跟踪车辆改装动态,对车主改装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及时予以解答,同时保持与兄弟县市的沟通,力争车辆备案工作既能达到生猪运输车辆备案的要求,又能及时解百姓之难。
1.3实施备案 2018年11月20日,为方便生猪运输车辆能进入市区,在永康市食品公司城区屠宰场进行现场办公,实行现场车辆备案。工作组查验了承运人提交的有关材料,留存了相关证件复印件及现场查验照片,对生猪运输车辆实施了严格的现场勘察。对于符合条件的生猪运输车辆,出具生猪运输车辆备案表并要求随车同行。
截至目前为止,生猪运输车辆备案工作现场办公已累计开展3次,共查验车辆42车次,完成备案车辆25辆,发放车辆备案单25份,同时做好登记工作,已完成备案的车辆统一录入永康市生猪运输车辆备案信息采集表,并保存现场车辆的查验照片。
1.4及时报送车辆备案信息、建立生猪运输台账制度 本着备案一次上报一次的原则,对信息进行及时汇总和上报。生猪运输台账要求将每一运输批次详细记录进行如实申报,包括:检疫证明号码、生猪数量、运载时间、启运地点、到达地点、运载路径、车辆清洗、消毒以及运输过程中染疫、病死、死因不明生猪处置等内容。
2 备案车辆应特别注意的问题
对于永康市生猪运输车辆备案,工作组虽然做了充足的准备,但对照当前非洲猪瘟防控工作的需要、《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公告第79号》、《浙江省生猪运输车辆管理暂行办法》等文件的精神,仍暴露出来一些问题。
一是部分车辆改装焊接不到位,出现漏水情况,易产生沿途污染;更有部分车主为了省钱,采用玻璃胶、美缝剂来防渗漏。
二是部分车主由于疏于防疫意识,没有配备规定的清洗和消毒设施。
针对上述问题,我们进行了现场办公,对于经现场查验存在渗漏的车辆,邀请专业的焊接师傅现场施工,实时检验;对于采用玻璃胶、美缝剂防渗漏的车辆,指出这种防渗漏措施达不到长期使用效果,建议焊接处理,否则不予备案。对没有配备消毒设施的建议配备消毒设施后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