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代药业用房建设与道德组织建设
2019-01-06唐廷猷
唐廷猷
四川省食品药品学校,四川 峨眉山 614201
唐代是中国封建社会盛世,全国洋溢着一种开放包容、积极向上的时代精神,药业也呈现出一派新气象,参见笔者前文《唐代药业发展述要》[1]。药业新气象除表现在城乡药业大发展外,还有三个方面的深层次表现:一是首次对业医营药之家用房修建有了高标准要求,并提出了制药设备安装原则和制药工具应备名录,使硬件建设上了一个新档次;二是针对经营道德混乱,制订了高标准的医德规范;三是建立药业行业组织,以适应解决日益增长的上下内外各方关系之需要。
1 业医营药之家用房修建高标准
医药分业虽始于南北朝,但它是一个渐进过程,历代仍有不少医家经营药铺,融医药为一体。唐代这种业医营药之家有的已经发展到了相当高的水平和比较大的规模。《千金翼方》(卷十四·缔创)中记载了它的内外环境、房屋建造、工作区生活区布局、制药设备安装及防火、卫生、服务安排等方面的详细设计,可视为唐代北方中原地区业医营药之家用房修建的标准设计。这一设计,不可能是孙思邈的凭空想象,而是实际存在的反映和提高。
全录于下:“看地形向背择取好处,立一正屋三间。内后牵其前梁稍长,柱令稍高,椽上著栈。栈讫,上著三四寸泥。泥令平,待干即以瓦盖之。四面筑墙,不然堑垒务令厚密,泥饰如法。须断风隙,拆缝门窗,依常法开后门。若无瓦,草盖令厚二尺,则冬温夏凉。于檐前西间作一格子房,以待客。客至引坐,勿令入寝室及见药房。恐外来者有秽气,损人坏药故也。若院外置一客位,最佳。堂后立屋两间,每间为一房。修泥一准正堂,门令牢固。一房著药,药房更造一立柜,高脚为之。天阴雾气,柜下安少火。若江北(淮河以南长江以北淮南道地区),则不须火也。一房著药器,地上安厚板,板上安之。著地,土气恐损。正屋东去屋十步,造屋三间,备饰准上。二间作厨,北头一间作库。库内东墙施一棚,两层,高八尺,长一丈,阔四尺,以安食物。必不近正屋。近正屋则恐烟气及人;兼虑火烛,尤宜防慎。于厨东作屋二间,弟子家人寝处。于正屋西北立屋二间通之,前作格子,充料理、晒暴药物,以篱院隔之。又于正屋后三十步外,立屋二间,椽梁长壮、柱高间阔,以安药炉。更以篱院隔之,外人不可至也。西屋之南立屋一间,引檐中隔著门,安功德、充念诵静入之处。中门外水作一池,可半亩余,深三尺,水常令满,种芰荷菱芡(荷花、菱角、芡实),绕池岸种甘菊。既堪采食,兼可悦目怡闲也。”[2]
《缔创》原文古建筑术语难懂。盼有志者能通俗译文并绘立体图以睹真容。笔者曾在教学中粗略悟出一则缔创版“顺口溜”,以帮助学生理解其内容,“顺口溜”如下:
七栋十五房,半亩水池地。
工作生活区,二者分开立。
贮药高离地,药器厚板置。
火制房高大,与正屋远离。
候诊室待客,客至引坐息。
防寒须防火,冬暖夏凉宜。
所建七栋十五房分为七个部门,另有水池绿化地,共由八个部分组成:一是诊断室三间。西屋接出一间简易格子房为候诊室。二是药房二间。一间置高脚药柜陈药,另一间铺厚地板安药器为调配制剂室。三是厨房三间。二间作厨,另一间作食品库。四是寝房二间。五是仓贮养护房二间。充料理,曝晒药物。以篱笆院隔开。六是空间高大的火制房二间。安放药炉。以篱笆院隔开。七是书房和念经房共用一间。八是半亩水池与池周绿化地。这完全是一家高规格的前店后坊、家店合一的医药实业了。
2 药房制药设备与必备工具
孙思邈在上述设计中,未道出“一房着药器”的具体所指。但是在他先前的另著《备急千金要方》(卷一·药藏第九)中,列举了秤、斗、升、合、杵臼、绢罗、纱罗、马尾罗、刀砧、玉锤、瓷钵、大小铜铫(有柄的烹器)、砧锤、铜匙、铁匙16种制药工具。其中计量工具6种,粉碎工具3种,过筛工具3种,混合用器1种,切制工具1种,炒药煎煮用具2种。还特别指出,这是“合药所需,极当预贮”[3]。
由此看来,唐代的制药设备、工具是很简单的,尤其使用最多的粉碎工具,是杵臼、玉锤、砧锤3种,不但药末的产量低、质量差,而且很费人工,难怪孙思邈在同书同卷中说:“比来田野下里家,因市得药,随便市上雇人捣合,非止诸不如法……药之精气,一切皆尽……夫如此者,非医之咎,自缘发意甚误,宜熟思之也”[3]。
这段话是说,近来,有农夫和城市平民在市场上购得药材,又随便在市上雇人捣合制药,不只是各药材的加工不依法炮制,其结果会导致药之性味功效全都丧失,造成这种情况的原因,不是医生用药不当之错,而是这些人的出发点就是错误的,应好好想想这个问题。加工合药是医药技术工作,必须由懂医药之人操作才能确保质量,不能图省钱随便雇人捣合。孙思邈身后,广州生产出一种煎煮药物的优良陶器,名土锅镬。任过广州司马的唐末人刘恂在地理著作《岭表录异》(卷上)中记载:“广州陶家,皆作土锅镬,烧熟(烧成),以土油之(油通釉,即上釉),其洁净则愈于(超过)铁器,尤宜煮药,一斗(个)者才值十钱”[4]。“尤宜煮药”,说明人们已知陶器煮药不干扰药性,真是价廉物美,这种煎药用的土陶锅,很快就推广到整个岭南地区。
3 高尚医药职业道德的倡导者与示范者
3.1 孙思邈倡导医药人应具备高尚的职业道德
唐朝建立不久,经济发展商业繁荣,好利之风盛行起来。医药行业也出现卖假药,收高价,嫌贫爱富等不道德现象,引起官员和老百姓的强烈不满。孙思邈由于自己年少时生病求医耗尽家产,又看到老百姓贫病缺医少药的凄惨景象,便大力倡导医药人应具备高尚职业道德,他于唐高宗永徽三年(公元652年)写成了光辉的医德专论《大医精诚》。孙思邈在该书中说,医学知识博大精深,必须勤奋学习、长期实践才能掌握;医者必须胸有济世活人的仁爱之心,不怀贪欲之念,一视同仁,为民服务;医者态度要端庄大方、言行谨慎、作风正派、专心至致、诊治不误;医药人不遵医德,应受舆论谴责和道德惩罚;他同时告诫自己要胸怀济世志向,也要做到这些要求[5]。
3.2 高尚医德的示范者——宋清
《大医精诚》问世大约一百年后,长安出现了一位医德高尚的伟大药商宋清。李肇在《唐国史补》(卷中)记载了京城人们对宋清的赞扬盛况:“长安言:‘人有义声,卖药宋清’”[6]。即长安城都在传颂:药商宋清的大义为民之举。大文学家柳宗元(公元773—819年)为他写了一篇流传千古的赞扬文章《宋清传》,对宋清更是佩服备至[7],中医药高校《医古文》教材曾选《宋清传》作为范文。笔者对《宋清传》也做过研究,有文章在《中医文献杂志》上发表,与医药有关原文摘译如下:
[原文]
宋清,长安西部药市人也。居善药。有自山泽来者,必归宋清氏,清优主之。长安医工得清药辅其方,辄易讎,咸誉清。疾病疕疡者,亦皆乐就清求药,冀速已,清皆乐然响应。虽不持钱者,皆与善药,积券如山,未尝诣取直。或不识,遥与券,清不为辞。岁终,度不能报,辄焚券,终不复言。市人以其异,皆笑之,曰:“清,蚩妄人也。”或曰:“清其有道者欤!”清闻之,曰:“清逐利以活妻子耳,非有道也,然谓我蚩妄者亦谬。”
清居药四十年,所焚券者百数十人,或至大官,或连数州,受俸博。其馈遗清者,相属于户。虽不能立报,而以赊死者千百,不害清之为富也。清之取利远,远故大,岂若小市人哉?……清诚以是得大利,又不为妄,执其道不废,卒以富。[8]
[译文]
宋清是长安西市药品市场中开药铺商人。储备经营的药品质量优良。有从山野水泽来的卖药人,必然到宋清那里去卖,宋清以优厚的价格收购。长安的医生在宋清处进药配方、制成药,因为疗效高而容易销售,都称赞宋清。老百姓有生病的、长疮的,也都喜欢到宋清那里求买药物,希望尽快治愈,宋清都高兴地有求必应。即使有没带钱来求药的人,也都给与好药,留下的欠据多得堆积如山,从未前去索要欠款。有不认识的人,从很远的地方带欠据来求药,宋清也不推辞。年终,估计不能偿还欠款的,就将欠据烧毁,事后不再说欠款的事。市场上有的商人觉得宋清好生奇怪,都笑话他,说:“宋清是个傻瓜。”有的则说:“宋清是个很有道德的人!”宋清听到后说:“宋清开药铺为赚钱养活妻子儿女,不是什么有道德的人,然而说我是傻瓜的人也错了。”
宋清经营药铺40年,烧毁欠据的百余人中有的人当了朝廷大官,有的人做了附近州县小吏,他们都享受着朝廷丰厚的俸禄。然而,他们赠送给宋清的,是相连几州人口的潜在市场。这虽然不能取得立竿见影的回报,赊欠又死亡的人也多得成百上千,但并不妨害宋清发财致富。宋清获利的眼光看得远,看得远所以能获利更大,哪里像那些只看到眼前利益的小商人呢?宋清确实因此取得了大利,又不吹嘘张扬,始终坚持自己的经营思想和策略不动摇,终于获得成功成为富有的人。
《大医精诚》问世大约150年后,唐德宗时宰相陆贽(公元753—805年)对医药的仁道目的进行了根本性总结,他说:“医以活人为心,故曰医乃仁术。”[9]为良好医德确立了牢固的理论基础,也是对《大医精诚》的高度肯定。陆贽逝后谥号宣,世称陆宣公。
需要说一点,对原文“又不为妄”,有人说应译为“又不违法乱纪”。笔者认为这实在不妥。商人违法乱纪,目的无非是弄钱,宋清是一个用金钱大力资助贫病的人,而且是几十年如一日,绝不会去违法乱纪弄钱,这与宋清高尚的精神风貌不符;也不是柳宗元的本意。看看有些发财人的高调表现,译为“又不吹嘘张扬”是合适的。
4 药业开始建立行业组织
中唐时期,城市的商业区与居住区仍然严格分开,商业交易集中在“市”内进行,“市”周筑墙设门,启闭有时,有各种官员进行严格管理。同类商品,集中在“市”内某一区域排成行列出售,形成不同的“行业”。唐代文献中有一百二十行、二百二十行、三百六十行等说法,言其城市工商业繁荣,有各种行业为市场提供消费商品。诸行之中,就有“药行”“香药行”或称为“药肆行”“香行”。官府对各行各业征税和摊派差役,但对行业内部的各种利益关系、矛盾冲突并不过问,这就需要行业自己的组织来协调解决,于是出现了冠以“行头”“行首”“行老”的人物,成为行业组织的领导者。他们由同行推选,官府批准[10],他们自己的售货摊位,被安排在售货行列的第一位。当时药业的行业组织,实际上是在药业比较发达的城市里或药市中,全行业有一个被上下认可的头人,既为官府当差,又为同仁办事,并无特别的专用名称而就称为“药行”。这与药品行业简称药行、经营药品铺户也称药行混同起来,也无固定的办公场所,是药业行业组织的萌芽时期。
但是,洛阳南市药业的分支——香药行有了例外,它有自己的行业组织和专用名称。洛阳龙门石窟《南市香行社社人造像题记》(下称《造像题记》)是反映这一情况之实例:洛阳南市香药行建有行业组织“香行社”。香行社于武则天永昌元年(公元689年)三月在洛阳龙门石窟进行了一次造像活动,当代对其造像统一编号为第1410窟。该窟龛高160 cm,深120 cm,宽158 cm;内有石雕一佛二菩萨三尊主像;龛的北壁刻有一则《造像题记》。2012年12月6日,中华古玩新闻网发布《龙门石窟中的唐朝商业行会的造像论证分析》长文,其中的《造像题记》全文,将该社的组织领导、活动事项、参与人名和时间地点,都记载得清清楚楚,转录于下:
南市香行社
社官安僧达,录事孙香表、史玄策,(一般社人)常行师、康惠澄、张才辩、孙元楷、陶善意、宫孝敬、郭弘济、王恩泰、柏玄泰、刘元祐、赵思言、赵待客、李智绪、兰敬宾、何难迪、房玄暂、□手约、单雅、康静智、张玄福、王善庆。右件社人等一心供养。
永昌元年(公元689年)三月八日起手(开始)。[11]
这是说,洛阳南市香行社共有社人24人:安僧达任社官为行头,孙香表、史玄策任录事为文书,其余21人为一般社人,组织结构十分精练。这至少反映出洛阳药业行业组织两点信息:一是香药商单独组建行业组织;二是实行中外药商共同组建行业组织,胡商还可在其中担任要职。香行社24人中,安僧达、史玄策、康惠登、何难迪、康静智5人是中亚粟特裔胡商,其余19人为唐商,胡商约占总数的20%,领导班子3人中胡商却占了2人,超过了60%,录事2人中唐商、胡商各1人。开放包容的时代精神表现得十分突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