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索土地股份合作新模式 助力三方共赢新局面
2019-01-06赵晓光叶江帆杨会林
赵晓光 叶江帆 杨会林
(河北省迁安市农业农村局 河北 迁安 064400)
迁安市利权花生种植专业合作社由野鸡坨镇大杨官营村民赵利权联合周边村民发起,合作社现经营土地面积3 330亩,其中租赁土地2 850亩,农户入股土地480亩。该合作社本着入社自愿、退社自由、地位平等、民主管理的理念,实行自主经营管理。2018年,以野鸡坨镇岚山高庄村集体为纽带,联系合作社以入股形式流转本村农户家庭承包地480亩,发展适度规模经营,参加农牧局高油酸花生种植项目,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1 顺应农业规模经营新形势 创新土地流转新方式
近年随着工业化城镇化逐步推进,农村土地多为粗放经营,农户单户经营承包土地获得的经济效益比较低下,纯收益亩均300元左右,由于地块面积小且分散,机械化、标准化生产经营难度很大,推广新品种、新技术面临诸多困难,单户从事农业生产而获得的收益提升不易实现。迁安市利权花生种植专业合作社通过近几年的发展,规模经营效益初显,其规模经营的3 330亩土地通过统一耕种、统一防治、统一管理、统一收获,机械化水平明显提高,种植成本有所降低,亩均效益达到600元左右,比农户单户种植效益亩均增加约200元。利权合作社通过借鉴近2年周边乡镇土地股份合作社的典型经验,在野鸡坨镇岚山高庄村北扩大种植面积480亩,农户土地以入股形式流转到合作社,由合作社统一经营,农户获得每亩每年300元保底收入的同时,也能获得入股地块纯收益的60%作为红利收入。村集体作为合作社与入股农户之间的纽带,在帮助合作社流转土地的同时,也作为入股土地农户的代言人,全程监督合作社种植收获的全过程,充分保障本集体经济组织人员利益。
2 多种形式入股 合理设置股权 保障农户权益
为保障合作社和村民之间的利益联结,村集体在流转合同签订、土地经营管理、农作物销售等环节中行使协调监督作用,在农业生产过程中,帮助合作社联系工人和机械,排除矛盾纠纷,保障顺利生产;农作物收获后,在村委会监督下销售给价格最高的买家,保障流转土地农户的利益。在股份设置上,流转土地的农户以土地经营权入股,以每亩1股的方式入股合作社,每亩保底收入300元,合作社年底结算盈余后再按股分红,农户土地股合计480股;合作社以资金和机械设备入股,设备作价和投入资金累计24万元,合作社共计240股;村集体以农田管理和劳务服务、机耕路和农田基础水利设施折算成资金8万元后入股,村集体共计80股,农户、合作社、村集体股份比例为6∶3∶1。合作社对入股的地块单独设立财务账目,待收获的农作物销售完毕后作出年终决算,涉及入股地块的所有支出和收入在农作物收获后均向入股农户进行公示,待村民和村集体无异议后,提取公积金和风险金,再进行二次分红。
3 合作社科学管理 提升土地产出率
合作社对所有土地统一进行整理,减少灌溉沟渠、界埂等,提高土地播种面积5%左右,改原来农户分散经营时的一年一季普通作物种植,在市农牧局农业技术站、植保站、农业办等科室指导下,充分发挥农业技术、农机装备、经营管理等优势,不断拓宽自身和农民增收渠道,2018年以高油酸花生种植项目建设为契机,种植高油酸花生品种冀花16共计480亩,通过科学的管理和实施统一的技术规程,实现亩均收入500元。
岚山高庄村集体以自身作为纽带,加强了农户与合作社之间的联系,保障了流转双方的利益,实现了村集体、合作社、农户三方共赢的新局面,使农业生产能力得到进一步提高,农民收入不断增加,集体经济收入有了新来源,取得了良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