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行动有关情况的报告
2019-01-06吉林省农业农村厅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处
一、专项整治工作情况
吉林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工作,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把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作为事关民生、事关“四个意识”和“两个维护”的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先后作出密集批示。省长景俊海批示:“请农业农村厅、商务厅和公安厅、市场监管厅分工合作抓好此项工作”。副书记高广滨批示:“农业农村厅要会同有关部门,切实做好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行动。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落实,按国家督导组提出的要求,紧盯重点对象,突出重点品类,瞄准重点问题,抓住重点环节,真抓真管,确保收到实效。”副省长石玉钢批示:“请市场监管厅按照职责分工,积极主动协同配合做好相关工作”。副省长刘金波批示:“组织公安厅治支等相关警种积极参加此次专项治理工作,充分发挥好公安机关职能作用,打好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治理硬仗”。副省长李悦批示:“请各部门密切配合,发挥好各自的职能作用,坚决阻断假冒伪劣商品在农村地区蔓延的势头”。按照省委、省政府有关领导同志的批示要求,省农业农村厅会同省市场监督管理厅、商务厅、公安厅、畜牧业管理局和供销社立即行动,精心组织,周密部署,迅速启动、推进全省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工作。截至目前,全省共出动执法人员4.33万人次,检查各类食品生产主体8277个次,食品经营主体5.05万个次,批发、集贸市场等各类市场1426个次;收缴假冒伪劣食品1.76万公斤,取缔无证生产主体66个,查处无照经营主体137个;捣毁制假售假窝点21个,查处假冒伪劣食品案件100件,货值2086万元,罚没金额58.5万元;查处商标侵权假冒案件13件,案值33.06万元,罚没金额0.1万元;移送司法机关案件9件;受理和处理消费者申诉和举报138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2.88万元;组织开展食品生产经营者培训461次;组织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活动1504次。特别是全省公安机关,在整治行动期间,累计破获案件55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04人。其中,四平市公安局铁西分局在经过长达三个多月的艰苦努力,成功打掉一个横跨十省十四市特大销售假冒名酒犯罪团伙,一举抓获各类违法犯罪嫌疑人28人,打掉制假窝点及存储仓库16处,当场查获各类假冒名酒2000余件,涉案金额2000余万元。辽源市公安局成功侦破崔某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共抓获犯罪嫌疑人6人,并查获位于本溪市、郑州市生产窝点两处,共查扣有毒、有害食品“苦瓜胰岛素胶囊”等保健品100余件,涉案金额500余万元。目前,全省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工作已取得阶段性成效。主要做法是:
(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责任落实到位
一是及时传达汇报会议精神。2018年12月14日全国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治理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召开之后,省农业农村厅立即形成《关于全国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治理工作电视电话会议有关情况的汇报》,以书面材料形式及时将会议精神向分管农业农村工作的副省长李悦作了报告,并分送省长景俊海及有关省领导阅示。各地各部门在省主会场、50个分会场收听收看全国会议实况的基础上,有关参会人员立即向当地政府有关领导、部门主要领导进行汇报,并组织在本系统内组织传达学习,深刻领会会议精神,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思想和行动集中统一到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工作上来。
二是迅速进行工作部署。按照副省长李悦要求,省农业农村厅会同省市场监督管理厅、商务厅、公安厅、畜牧业管理局和供销社,对标国家六部门印发的专项整治指导意见和行动方案,结合吉林省实际,第一时间研究制定了《吉林省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并以六部门名义联合下发了《关于印发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对全省专项整治工作进行集中部署,以农村“五小”等食品生产经营主体和农村集市、食品批发市场为重点对象,以“六种食品”为重点品类,以“六种情形”为重点内容,以“五个一批”为重点目标,切实开展为期3个月的全省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行动。
三是全面落实责任分工。按照国家要求,省里成立了由副省长李悦牵头,省农业农村厅为组长单位,省市场监督管理厅、商务厅、公安厅、畜牧业管理局和供销社等部门为成员单位的全省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工作推进组,由农业农村部门统筹协调、牵头抓总,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为主要力量,规范市场秩序、强化监管执法,严厉打击商标侵权等行为;商务部门重点抓好农村市场体系建设;公安部门重点查处农村假冒伪劣食品犯罪案件;畜牧部门重点抓好私屠滥宰治理工作;供销部门重点针对农村集贸、批发市场、零售网点检查进货渠道和凭证,确保供销渠道安全。进一步明确职责分工、重点任务,建立了各司其职、协同作战的工作机制。
(二)抓好统筹谋划,做到措施行动到位
一是领导带头抓推进。各级政府、部门领导把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作为当前一项重要工作,摆上重要日程,放在心上,抓在手中,率先垂范、亲历亲为,带头推进专项整治工作。副省长李悦多次听取全省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工作情况,委托省政府副秘书长李继东召开专项整治推进工作会进行部署,先后深入四平市、公主岭市、长春市九台区等地开展专题调研,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督促指导。省农业农村厅厅长于强先后深入双辽市、靖宇县等地开展调研。长春市副市长贾晓东、四平市副市长曹武、公主岭市副市长冯翘等市(州)、县(市、区)政府领导多次召开会议,研究部署专项整治工作,深入基层进行工作指导,有力地推进了专项整治工作的深入开展。
二是各部门齐抓共管。全省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工作推进组各成员单位,按照各自的职责分工,分别组织开展本系统专项整治工作。省农业农村厅印发《关于加强“两节”期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并部署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工作,从源头上保障食用农产品的原料安全。省市场监督管理厅制定印发《“保双节、迎两会、四安全、一放心”执法办案百日会战行动实施方案》,重点打击农村“山寨”“三无”和劣质过期等食品。省商务厅制定下发《关于在全省开展农村市场假冒伪劣商品问题摸底排查工作的紧急通知》,对重点地区、主要商品、流通渠道进行了全面摸底排查。省公安厅结合《吉林省公安机关深入打击食品药品农资专项行动方案》和《全省公安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点治乱攻坚行动》要求,多警种协作,全面推进深化打击农村假冒伪劣食品违法犯罪行动。省畜牧业管理局印发《开展2018年度全省畜禽屠宰管理督查工作的通知》,对私屠滥宰等违法行为持续高压打击态势。
三是全省上下齐动。在省级机构改革尚未完成、市县两级机构改革正在进行的情况下,面对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工作时限紧、标准高、涉及面广、情况复杂的局面,各地各部门主动作为,不等不靠,一手抓改革、一手抓整治。省直各部门落实分管领导,确定联络员,明确职责分工,建立了工作联动、信息报送机制。各市(州)边制定方案边部署整治工作,吉林市、松原市、公主岭市等地在研究制定本地《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同时,采取转发国家和省文件、电话部署、微信发布等方式,快速将专项整治工作先行部署,有力地推动了整治工作的落实落地。
四是强化工作督导。为有效推进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行动深入开展,省农业农村厅以推进组名义印发《关于联合开展全省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推进工作的通知》,副秘书长李继东受副省长李悦委托,主持召开推进组成员单位会议,部署下阶段推进工作,并成立5个督导组,分赴各地,共深入 10个市(州)、开发区,16个县(市、区),26个乡镇,36个村,88个生产经营主体,采取听取汇报、现场检查、查阅文档、反馈意见等方式,跟进督导专项整治工作。各地各部门纷纷采取行动,长春市、吉林市、通化市、白山市等地采取成立督导组、部门专项督导、明查暗访等不同方式,积极推进专项整治进程。通过督导检查,使各地专项整治工作基本做到了“五有”,即有组织、有领导、有部署、有行动、有成效。
五是进行再部署。根据1月9日至11日国家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行动第三督导组对吉林省督导检查后反馈的意见,为进一步推进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工作,吉林省于1月16日召开了全省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拉网”行动视频会议,省农业农村厅厅长于强传达了省委副书记高广滨的批示,4个省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推进组成员单位领导及3个市、县政府领导分别做了表态发言,副省长李悦做了重要讲话,要求各地党委政府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全面增强做好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集中力量重拳出击,坚决打好专项整治“拉网”行动这场硬仗,强化组织保障,确保专项整治“拉网”行动取得明显成效。
(三)营造浓厚氛围,做到宣传引导到位
一是利用各类媒体发声造势。充分利用人民网、《吉林日报》、吉林电视台、省政府门户网站、中国农业信息网、吉林发布及相关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对吉林省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行动部署、工作推进情况进行跟踪报道和正面引导,提升公众知晓度和参与度。吉林市组织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周”“诚信兴商宣传月”等活动,增强公众食品安全、消费维权和自我防范意识。公主岭市在怀德镇农贸大集开展了“严厉打击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保障农民舌尖上的安全”主题宣传活动,设置咨询台,介绍食品质量安全知识,发放食品安全手册800本,宣传单4500份。辽源市龙山区商务局制作“致广大商户一封信”,依托农村基层党组织“两委”,向城市和农村经营商户发放“一封信”10000多份。通榆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各乡(镇)政府、农村小卖店开辟食品药品安全专栏,免费向农民发放食品药品安全宣传购物袋、宣传册等。
二是发动群众共同参与。各地在农村主要交通路口、商业集中区、生产经营业场所等张贴标语、告知单,扩大宣传影响,发动群众积极参与。各级监管部门建立生产经营主体监管名录,张贴禁限用农药名录,加强生产过程指导。东丰县市场监管部门开展防范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五进”(进社区、进乡村、进网络、进校园、进商超)科普宣传活动,在各乡(镇)人员密集处悬挂宣传条幅14个,发放宣传单4000多份。梅河口市邀请经营业户和市民参加,在李炉垃圾处理厂召开了《梅河口市农村假冒伪劣食品集中销毁现场会》,集中销毁不合格品数量8吨左右,总价值约18万元。四平市食药监局利用建立的微信群和QQ群以及局网站等宣传手段对食品安全标准和《食品安全法》等法规进行宣传,执法人员在监督检查中现场“说法”,组织开展宣传活动221次。
三是加强食品安全培训。各级农业农村、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充分利用秋冬培训、“百日会战行动”之机,深入开展农产品、食品质量安全法规和相关政策宣传和培训。截至目前,全省共组织开展生产经营培训461次、宣传1504次。省农业农村厅利用冬季培训之机,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律法规宣传,共培训农民23万人次。松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宁江分局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知识讲座进农村”活动,在毛都站镇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知识讲座,培训食品安全法律法规以及儿童食品、饮料、熟食等预包装食品及散装食品选购常识、伪劣食品辨别常识等知识。东丰县进行打击假冒伪劣食品、防范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科普宣讲3次,直接受益群众达数千人次。四平市组织开展食品、农产品经营者培训114次,引导农村食品生产者增强诚实守信意识,引导经营者从合法合规渠道进货,严格落实食品进销货有关责任和义务。
(四)建立长效机制,做到监管到位
长春市、四平市等地依托村“两委”实施网格化管理,把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整治作为农村综合治理的重要内容,设立村农产品质量安全协管员,开展群防群治。农安县通过政府搭台的方式,建立小企业生产经营孵化园区,采取各种优惠政策措施,将散落在各乡、村的食品生产经营小作坊,吸引到园区落户,使小作坊便于监管,生产加工的食品品质有保障。省市场监管厅会同省财政厅制定出台了《吉林省市场监管领域违法行为举报暂行办法》,设立投诉举报热线,对食品药品、假冒伪劣产品方面违法行为的举报者,特别是有重大贡献、举报内容涉及民生关注、关乎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根据举报等级和罚没款数额予以一定比例奖励,单笔金额最高可达100万元。各地先后设立、公布12315、12331、12365等投诉举报电话,组织开展畅通“12331”投诉举报主题活动,鼓励广大群众举报违法违规行为,进一步推动群防群治,形成长效监管的高压态势。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吉林省各级机构改革尚未完成,尤其是县级机构改革刚刚开始,一些地方机构变动较大,人员流动较多,在工作部署、任务落实、数据统计、工作调度等方面存在很大的困扰,面对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时间紧、任务重、涉及广的复杂情况,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整治工作的整体推进。
二是基层农产品、食品质量安全监管人员少,执法装备落后,尤其是基层乡镇监管力量不足,缺少必要的经费保障。在问题追查、线索发现、案件处理等方面,由于生产经营主体分布广、不集中,难以实现全覆盖监管,易形成“监管盲区”。
三是农产品、食品案件情况复杂,一方面,食用农产品生产季节性强,收获期不集中,总体数量不大,农药残留超标取证难、案值小,办案周期长,另一方面,农村食品生产经营者本小利薄,进货量少,查处假冒伪劣食品货值不高,无法实施有效处罚。
四是农村生产经营设施落后,个体小作坊生产、前店后厂生产经营方式居多,规模小,产值低,且食品生产经营主体多为困难群众或弱势群体,很难进行有效监管,需要在教育引导、提升素质上下更大功夫。
五是宣传培训有待加强。有的食品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意识不强,卫生法制观念淡薄,有的消费者辨伪能力和维权意识还不强,自我保护意识薄弱,缺乏对伪劣食品危害性的认识,购买到假冒伪劣食品很少主动找有关部门投诉,导致“三无”食品、过期食品、假冒伪劣食品仍有生存的空间和土壤。
六是农村食品生产经营存在不规范的问题,主要表现在有的商铺涉嫌销售假冒商品,有的产品涉嫌“傍名牌”,有的下架商品没有建立台账、管理混乱,有的婴幼儿配方奶粉未按规定进行管理和销售,有的索证索票等食品安全制度落实不严等。
三、下步工作安排
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省农业农村厅将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按照农业农村部等六部门的统一部署,继续发挥统筹协调、牵头抓总作用,主动担当作为,以钉钉子精神,进一步把吉林省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行动扎实深入地推进下去,把各项工作部署落到实处。
一是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提高政治站位。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农业农村优先发展的决策部署上来,将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和中心工作,纳入到全省农业农村工作中,摆上重要工作日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夯实各地各部门责任,强化措施落实,进一步把专项整治工作抓实抓好抓出成效。
二是进一步加强部门配合,形成全省一盘棋工作格局。积极协调推进组各成员单位,按照部门职责分工,进一步强化农村食品信息通报、联合执法、隐患排查、事故处置等协调联动机制,加强配合,密切协作,齐抓共管、无缝衔接,形成工作合力,从生产、流通、销售、消费全链条推进专项治理,让违法分子无空可钻、假冒伪劣食品无处可藏。
三是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营造社会共治浓厚氛围。及时发现、总结我省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行动中各地、各部门的好经验、好作法,深入挖掘一批典型案例,在《吉林日报》、吉林人民广播电台、吉林电视台等主流媒体和吉林省人民政府网站、吉林农网等门户网站,利用微信公众号、QQ群等新媒介开展广泛宣传,进一步畅通投诉举报渠道,不断提高公众参与度、知情度,形成人人共知、社会共治的良好氛围。
四是进一步加强源头治理,建立长效机制。充分发挥村“两委”作用,建立和完善村级食品安全信息员、农产品质量安全协管员队伍,健全和畅通“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农村食品安全监管网络,从源头上加强管控。加强对生产经营企业和广大农民群众的教育培训,引导企业强化社会责任,加大产品研发力度,生产物美价廉产品,让农民买得起、吃得安。积极推动供销网络下沉、电商平台下乡、放心食品进村入户,创建一批放心食品示范店、示范村。运用信息化手段,建立完善农村食品安全追溯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