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石柱县布病净化工作取得的成效
2019-01-06张小林黄春华
张小林 黄春华
(1,重庆市石柱县大歇镇畜牧兽医站 409100;2,重庆市石柱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站 409100)
布鲁氏菌病 (简称布病) 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规定的二类动物疫病,也是一种人畜共患传染病。布病主要持续损害生殖系统和淋巴系统。传染源主要是感染动物,流产物、精液和乳汁是主要的传染途径。临床症状表现为多胎流产、死胎或木乃伊;母畜不孕、公畜睾丸炎等。人的临床症状为发热、勿汗、关节肿痛及肝脾肿大等,严重者引起抑郁症,失去劳动能力,严重影响畜牧养殖业的发展,危害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自2000 年以来,根据兽医部门统计动物布病阳性逐年增加。2001~2004 年,有 28 个省检出布病阳性,平均阳性率0.4%,个别地区阳性率大于5%。据不完全统计,2005 年报告畜间布病疫点351 个,发病牲畜总数7768 头;2006 年报告畜间布病疫点1178 个,报告发病牲畜总数7123 头。
2011 年,荣昌区发现重庆市首例布病病例,此后每年均有疫情出现。2011~2015 年 7 月,通过项目监测和疫情报告,全市共发现疫情21 起,职业人群分布广,根据监测统计:饲养人员感染率 4.3% (72/1690);兽医感染率 0.5% (6/1109);屠宰人员感染率0.3% (1/373)。调查暴露者3290 人,发现感染131人,发病16 例,感染率为4.0%,罹患率为0.5%。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是渝东南生态保护区,以长毛兔、牛羊草食牲畜为主的畜牧业经济是石柱县显著特点,长毛兔已成为全国重要生产基地县,牛羊是全国优势产区县。石柱县畜牧业突出结构调整,注重规模发展,强化方式转变和质量提升,目前全县发展态势良性,正加快推进现代畜牧业建设。石柱县作为无规定动物疫病示范区 (以下简称无规区),辖区内至今止未发现过布病阳性,为保障无规区取得的成绩,对全县肉牛羊开展布病监测,切实排除疫情隐患,保障畜牧业健康发展。
1 石柱县近四年布病监测数据
按照《国家中长期动物疫病防治规划(2012-2020 年)》和《重庆市中长期动物疫病防治规划(2012-2020 年)》,结合石柱县实行情况制定的《石柱县中长期动物疫病防治规划(2012-2020 年)》,2015~2018 年对全县 33 个乡镇(街道)所有牛羊养殖户(包括奶牛、肉牛、肉羊规模养殖场、养殖小区及养殖户)做到村不漏组,组不漏户,覆盖率达到100%。监测计划按照羊存栏量>10 头以上,牛存栏量>5 头以上每年监测2 次,其他散养户监测1 次,抽样比例不得小于30%,外地引进牛羊全部必检,2015 年监测血清样品3454 份,2016 年监测血清样品 7790 份,2017 年监测血清样品 15739 份,2018 年监测血清样品15594 份,均未发现阳性样品。
2 主要管理措施
布病采取强制监测、隔离、消毒、扑杀和无害化处理相结合的综合性防治措施。
2.1 强化布病防控知识宣传
一是大力宣传。对养殖户进行布病防控知识等全方面知识的宣传,提高养殖户对布病的认识与防控意识。二是巡查建档。建立牛羊养殖户养殖档案,实行网格化管理。三是相关工作人员做好生物安全防护措施。四是石柱县作为布病非疫区严禁免疫。
2.2 强化监测、隔离、消毒
一是对辖区所有饲养的牛、羊养殖户全覆盖,每年进行2次集中监测,抽检比例按照30%抽检,种畜100%抽检。二是规范调运。对外地调入的牛羊,指定道口进行隔离观察45d,经2 次检测为阴性后方可入群。三是对检测阳性或可疑牛、羊应急时隔离观察,在确诊、扑杀销毁前禁止移动。四是消毒程序,出入场区车辆、人员严格执行消毒;生产工用具定期浸泡消毒;产房、配种室在使用前后均应消毒;运动场地彻底清理干净后实施消毒;场外环境每年定期彻底消毒5~10 次;对发现阳性牛、羊应对其舍、用具开展3~5d 消毒直至扑杀销毁完毕后完成终末消毒。
2.3 强制扑杀与无害化处理
在布病净化过程中,对检测阳性动物强制扑杀,扑杀动物或死因不明的动物要严格按照无害化处理规程处理,对疑似染疫动物、病死、死因不明的动物及其动物产品,畜禽垫料、运载工具中的动物排泄物及垫料、包装物、容器等污染物及其他经检疫不合格的动物、动物产品严格进行无害化处理,及时兑现无害化处理补助。
3 实现目标
近4 年的净化实施,布鲁氏杆菌病净化工作,发放布鲁氏病防控宣传资料3 万余份、召开布病防控专题会议20 次、开展布病防控知识专项培训1 千余人次。有效防止布病发生,降低经济损失,从而提高养殖效益,为畜牧业的健康发展提供有力保障。布病作为一种人畜共患者传染病,通过净化实现辖区内清净无疫,降低疫病传播风险,有力避免发生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发生,让人民群众吃上“放心肉”,保障人类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