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行 “整村托管” 实现 “三方共赢”
2019-01-05付农
文/ 付农
山东省高密市咸家工业区辖24个行政村,总面积43.82 平方千米。区内现有各类企业110 余家,其中规模以上企业23 家。工业的快速发展导致园区内很多农民在企业打工,无暇打理自己的土地,加上一家一户的小农生产投入成本高、经济效益低,农民种地积极性越来越低。为解决 “谁来种地,怎么种好地” 的问题,2015 年,高密市供销社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与宏基农机专业合作社、宏基农机培训有限公司共同注资成立高密市宏基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投资2600 多万元建设了咸家为农服务中心,配置高标准的农资库、农机库、农民培训中心、农产品零售厅和粮食产后服务中心,然后由村 “两委” 牵头,组织农民统一购买耕种、植保、收获、烘储等环节服务,在有条件的村成立土地股份合作社,委托服务中心开展“全托管” 服务。2017 年23 个村实行订单式多环节服务,1 个村实行土地股份合作社全托管服务;2018年20 个村实行订单式多环节服务,4 个村实行土地股份合作社全托管服务;2019 年12 个村实行土地股份合作社全托管服务。
一、提升装备水平,为托管服务提供硬件支撑
服务中心购置了双排轮拖拉机、植保无人机、植保三轮、四轮施肥机、深松机、深松播种机等150 多台(套)先进农业机械。在此基础上,以宏基农机专业合作社为依托,整合了社会上的750 多台(套)农业机械投入托管服务。在作业机械上安装了GPS 定位系统,组建了农机作业调度中心,建立了农机管理云平台,并与省农机主管部门的管理平台对接,实现了信息化、智能化管理。同时,投资建设了超过12000 平方米的农机储存、维修、保养车间。为确保农资供应,建设了超过6000 平方米的农资仓储配送中心。为延长服务链条,建设了仓容10000 吨的粮食周转库,购进了2 台烘干塔、7 台烘干机,日烘干能力达750 吨。以此为依托,与望乡、安佑、正大等粮食和饲料加工企业建立了战略合作关系,共同打造了产、储、加、销完整产业链。
二、创新管理运营机制,为托管服务提供软件支撑
以多元、多维、多层次的农耕和农产品溯源的数字化建设为目标,以系统协作、统筹增效为抓手,以“一图、二包、三平台”(“一图” 即全市的农耕数据地图;“二包” 即托管作业服务包和多层次农产品数据包;“三平台” 即农机作业调度与协同平台、农机服务评价平台和为农服务竞技平台)为运营工具,系统化、平台化地提升农耕服务的效能和价值,为开展整建制托管服务提供软件支撑。同时,为提升农机作业水平,与农机部门合作,成立了高密市农机培训学校,先后承担了山东省农机手实用技术培训、山东省烘干基层体系建设培训等一系列政府惠农培训项目,现已培训1000 多人次,有许多受训人员成为整建制托管队伍中的骨干。
三、开展 “村社共建”,为托管服务提供组织保障
借助供销社与村“两委”开展“村社共建” 的形式和渠道,由市供销社、工业区管委会统筹协调,服务中心和村“两委”具体组织,推行“村庄整建制托管”。主要有两种形式:一是小农户订单式多环节服务。由服务中心制发 “宏发托管服务包”,逐项列出各环节的服务价格和服务标准,村 “两委” 组织农民根据自己的需要选择购买的服务项目。生产过程中,村 “两委” 负责引领服务中心对农户开展服务并代收服务费。二是土地股份合作社全托管服务。由村 “两委” 牵头组织农民,以土地入股的方式成立土地股份合作社,并将土地进行统一整理,开展 “保底+ 分红” 的规模化经营。宏基公司与村“两委”签订托管合同,为土地股份合作社开展耕、种、管、收全程服务,村 “两委” 组织部分农民负责日常的田间管理。
通过推行 “土地股份合作社+生产全托管”经营模式,农民组织化,服务成规模,实现了农业节本增效,农民、村集体、服务主体三方共赢。一是降低生产成本,农民受益。通过集中采购农业生产资料、充分发挥农业机械装备作业能力,降低了农业物化成本和生产作业成本,每667 平方米一年可节省260 ~280 元,实现了节本增效。让农户既保留了土地承包权、满足了自身继续从事家庭经营的愿望,又通过合作社专业化、规模化的生产托管服务享受到规模经营的收益。另外,通过开展测土配方、统防统治,农药化肥用量降低20%, 有效防治率超过97%,在节约成本的同时实现提质增效,推动了农业绿色生产和可持续发展。二是开展规模化服务,企业受益。服务中心通过开展托管服务,拓展并形成了稳定的农资经营、农机作业业务。2018 年,服务中心为工业区24 个村3220 户直供各种农资3680 吨,提供植保服务2133 公顷,耕种收作业2133 公顷,粮食烘干、储销7000 吨,经营服务总额4000余万元。三是村 “两委” 参与组织,村集体受益。村 “两委” 组织农民购买服务,公司按照服务量支付一定费用,作为村集体积累,用于村级公益事业。2018 年工业区24 个村共获得服务费128 万元,村均5.3 万元。其中60% 的村达到4 万元以上,30% 的村达到8 万元以上,最多的村达到16 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