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种业发展及打造种业基地的思考
2019-01-05孔祥云
孔祥云
(河南省新乡市种子管理站,新乡 453000)
新乡是农业大市,小麦种子基地占河南省基地面积1/5,种子企业数量居河南省第2位,种子市场活跃。近年来,在各级政府重视下,新乡种业得到了长足发展,市场秩序逐步规范。为科学制定种业发展规划,推进全市现代农作物种业发展,将新乡打造成优质小麦基地和中国种业基地,我们深入有关县(市)区、科研院校进行了全面调研,分析种业发展现状,梳理存在问题,研讨、明确了新乡市种业发展思路。
1 目前种业发展现状
近年来,新乡市种业科技创新能力不断增强,培育出矮抗58、百农207等具有较高利用价值的新品种,良种繁育基地面积逐年扩大,黄淮海地区种子大市地位日益巩固,种子市场主体得到多元化发展,种子生产经营日趋向好,为确保农业生产作出了积极贡献。
1.1种子市场主体截至目前,全市持证种子企业48家,其中经营主要农作物杂交种子的7家,经营主要农作物常规种子的39家,经营非主要农作物种子的2家。
1.2农作物新品种选育“十二五”至今,新乡市通过国家、省审定的农作物新品种近100个,平均年审15个左右,这些品种的审定推广使全市品种结构进一步优化,一批优质高产新品种占据主导地位,全市主要农作物良种覆盖率持续提高。其中小麦、玉米、水稻、棉花良种覆盖率达100 %,花生、大豆约 为60%。
1.3种子基地建设小麦种子基地面积常年在5.3万hm2以上,实现了由优质小麦生产大市向小麦种子基地大市的转变。生产种子除满足新乡市用种外,还能大量支援周边省、市小麦生产用种的需要。
2 存在问题
2.1种子企业问题龙头种子企业少,不适应市场竞争的需要 80%种子企业注册资本在500万元,从事科研育种的企业占20%,无品种权的企业占70%。多数企业既无自育品种,又无独家经营的品种,主要为别的企业代繁代销,竞争力和抵御市场风险力差。
企业创新能力较弱,不适应现代种业发展的需要 多数企业科技创新、研发能力弱,新的育种体制机制尚未建立。
种子供应体系不完善,不适应应对农业生产风险的需要 科研育种与生产脱节,企业发展运行机制不健全,种子科研生产推广保障能力差。
2.2种子生产基地问题政府对良种的研发、繁育、收购等政策与资金的支持力度小,种子繁育基地设施落后,抵御生产和市场风险能力低,抗灾能力弱。种子生产专业化、规模化程度不高,集中连片种植和标准化生产等关键性措施有时落实不到位。种子产业化程度低,种子签约率低,履约率更低,产销衔接、运行机制等有待进一步完善。
2.3种子管理机构存在的问题机构不健全、设置不科学 全市14个县(市)、区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设立的种子管理机构只有8家,其中市级1个,县(市)级7个,全供事业单位5家,差供和自收自支单位3家。7个区均为兼职管理机构,乡(镇)和村既无机构,又没有从事种子管理工作的人员。
人员结构不合理 全市种子管理机构人员少、分布不均衡,区级基本没有专职种子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比例小,难以应对复杂、繁重、专业性极强的种子管理工作。
监管手段落后,工作经费不足 没有必备的交通工具、声像摄录设备,不利于案件调查、取证。县级管理机构普遍存在人员工资无保障,没有种子执法、种子监督抽检、品种试验示范等专项工作经费的问题。
执法人员素质参差不齐 执法队伍整体素质不高,随着《种子法》修订,配套法规的实施,新生事物不断涌现,人员对法律、法规的理解和执行上存在偏差、欠缺,在一定程度上会导致种子执法能力 偏弱。
3 做大做强种业,打造种业基地的建议
新乡市种业发展的总体目标是围绕乡村振兴战略目标,以河南生物育种专项落户新乡为契机,以龙头企业培育、科技创新、良种繁育基地和种子监管体系建设为重点,通过市场引导、政府推动、企业运作,构建以产业为主导、企业为主体、基地为依托、育繁推一体化的现代种业体系,把新乡市打造成优质小麦基地和中国种业基地,推进新乡种业高质量快速发展。
3.1培育“育繁推一体化”龙头种子企业针对本市种子企业数量多、规模小、竞争能力较弱的状况,坚持扶优扶强原则,按照市场运行机制,优化和调整种子企业布局,组建大型种子企业。支持大型企业通过并购、参股等方式进入农作物种业。鼓励种子企业间的兼并重组,强强联合,实现优势互补、资源聚集,培育具有核心竞争力、国家重点扶持的“育繁推一体化”种子企业。
3.2提升科技创新能力,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重点加强科研育种能力的建设,培育一系列有自主产权的品种。建议政府要加大对种子企业开展科研育种的支持力度,通过设立科技项目引导企业积极开展科研育种工作。对企业自主选育,通过国审、省审的优良品种的单位或育种人给予奖励。搭建品种权转让交易公共平台,为企业和科研机构或育种人所育新的优良品种构建沟通转化的桥梁。
3.3建立稳定的种子生产基地帮助种子企业建立集中稳定的种子生产基地,构建种子企业与制种大户、专业合作组织、农民长期的契约合作关系。支持种子企业通过土地流转、与农民专业合作组织联合等方式建立集中连片、相对稳定的种子基地,打造一批种子生产专业村或专业乡(镇),全面提升种子生产基地规模化、标准化、专业化和机械化水平。
3.4强化资金扶持和项目支持建立政府支持、种子企业参与、商业化运作的种子生产风险分散机制,在现有农业保险中,增加农作物种子生产保险。鼓励、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种子企业种子收购的信贷支持。对农作物育种家种子、原种种子和杂交种亲本种子生产实行补贴,确保种子生产所用种源的安全。争取财政部门设立种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新品种选育、试验展示等。
3.5建立完善种子监管体系实施种子监管体系建设工程,构建市、县(市)区、乡三级种子监管网络,形成职权明确、手段先进、经费保障、监管有力的种子管理体系。建立和健全种子质量可追溯制度、属地管理责任制度、重大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制度,完善市、县两级农作物种子质量监督检测站建设,强化种子质量和种子市场监管,推进新乡市种业健康有序快速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