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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的辛苦钱岂能为你的花心买单

2019-01-03凤儿

职工法律天地·上半月 2019年12期
关键词:丈夫妻子儿子

凤儿

丈夫在外面找了情人,她不知道;丈夫为了讨好情人,先后在她身上花了40万元,她也不知道。等到她发现丈夫出轨时,“豪迈”的丈夫已经在情人身上砸下去近80万元。一怒之下,阮茗蕙提出离婚,并向第三者讨要丈夫花出去的近80万元风流债。而第三者却认为自己是被阮茗蕙的丈夫欺骗了,阮茗蕙的丈夫一直骗她说是离异单身,两人是奔着结婚在一起的,她才是最大的受害者。

恩爱夫妻共创业却丢了初心

阮茗蕙,1976年3月出生于北京,1997年,刚上大学的阮茗蕙遇到了比自己高两届的学长陆青,两人迅速坠入爱河,2000年阮茗蕙大学毕业,而此时的陆青已经毕业两年了,在一家家装公司做企划,事业稳定的他更希望能和阮茗蕙有一个稳定的家,8月30日,阮茗蕙和陆青在父母的见证下步入婚姻殿堂。

婚后,两人相敬如宾,生活甜蜜美满。次年,阮茗蕙怀上宝宝,便辞去了工作,专心在家里养胎。2002年3月,两人的儿子陆雨出生。有了宝宝,两人对于生活和未来的期待更大了。此时,丈夫便与妻子商量,从家装公司辞职自己单干。为了支持丈夫的事业,阮茗蕙举双手赞同,还主动拿出几万元的积蓄给丈夫:“这是我出嫁时娘家给我的钱,你拿着。”在妻子的支持下,陆青的家装公司顺利开业,而阮茗蕙也顺理成章地帮助陆青打理公司上上下下的琐事。

2014年,13岁的陆雨上初中了,為了让儿子能集中学习,阮茗蕙和丈夫商量后在儿子学校附近租了个房子,专心做一名“陪读妈妈”,在阮茗蕙的心中,儿子的未来就是最大的希望。也因为如此,阮茗蕙离开了丈夫的公司,只有周末会来公司帮丈夫理理账,给他做点好吃的,加加餐。

长期的两处分离,让两人渐渐地有了疏离感。妻子的注意力完全在儿子的学业上,哪怕两人回来吃个饭也常有抱怨,这让经常忙于公司的陆青很是反感。一次儿子的运动会,学校邀请了家长来参加开幕仪式,原本,阮茗蕙想着让丈夫去参与,以便更好地激励儿子,没想到被丈夫果断回绝了,阮茗蕙生气地质问:“你是父亲,你工作再忙也要以孩子为主的,我再怎么陪在他身边,父亲的角色我能代替吗?”“我在忙,先挂了。”也不给阮茗蕙说话的机会,陆青便挂了电话。

那是第一次,阮茗蕙觉得丈夫太在乎工作,忽视了作为丈夫和父亲的责任。从那以后,两人见面说话的时间更少了,丈夫也似乎变得更忙了,阮茗蕙知道丈夫工作忙,公司事情多压力大,于是她主动找丈夫沟通:“我觉得我们这样的生活方式不行,都太忙了,导致你忙你的我过我的,好像不相干似的。我知道你忙,你有压力我们一起分担,但是儿子你不能不管的,我们这么努力赚钱,不都是为了给儿子创造一个更好的环境嘛。”听到阮茗蕙的话,丈夫陆青放下碗筷说道:“你陪读,我忙公司的业务,我们说话的时间和机会都没有,你说我怎么办?”“这样,今后我们即使再忙,每晚都要给对方半个小时的时间聊聊天。如果周末,我们就在家里聊,如果我在外陪读,那就视频聊。”陆青想了想,觉得妻子这个方法不错,也就欣然答应了。

渐渐地,陆青却发现,从一开始的相互谈心,变成了妻子的抱怨、儿子的学习成绩、儿子的叛逆和不听话……而忙了一天的陆青厌烦听这种话题,开始慢慢地不想接妻子的视频。一次,陆青正在核算一笔装修清单,妻子发来视频,陆青接通后放在一边,也没有用心听,只是偶尔搭句话,丈夫的态度彻底地惹怒了阮茗蕙,阮茗蕙大声朝陆青吼道:“陆青,你别要这个家好了,你不配做一名丈夫。”说完,便挂了电话。而视频那边的陆青,却呆愣在那里,从一开始的不明所以到烦躁到愤怒,陆青摔掉电话,将眼前的工作表格攥成一团,扔进了垃圾桶。

当晚,陆青去了酒吧喝酒放松。在酒吧,陆青遇到了酒吧的驻唱歌手周敏。周敏见陆青等酒吧散场后还没有离开,经过询问,了解到陆青原来是和妻子吵架了。周敏便留下来听陆青倾诉。

虽说是萍水相逢的陌生人,但是此刻周敏的倾听却让陆青感觉格外温暖,心中对周敏产生了好感。一来二去,陆青背着妻子阮茗蕙与周敏发展成了情人关系。而一心扑在儿子身上的阮茗蕙并没有发现丈夫的异常。

2014年到2015年前前后后,陆青给周敏转账40多万元用于她开店做生意以及日常花销所用。

陪读妈妈一心为儿却发现丈夫出轨

2016年春季的一天,阮茗蕙回家给儿子拿点换洗的衣服,因为知道丈夫要上班,阮茗蕙并没有告诉丈夫。回到家中,意料之中的丈夫并不在家中,阮茗蕙收拾好自己和儿子的换洗衣服,突然发现客厅茶几上放了一叠纸,阮茗蕙好奇地打开瞧了瞧,上边是一个租房合同,淮海路的一家商用房。而且租期时间是2015年春到2016年春,阮茗蕙怎么也想不明白,丈夫什么时候背着她租了一套门面房了,而且还租了一年之久。尽管有满腔的疑问,但阮茗蕙却没有立马打电话质问丈夫,她拿出手机,偷偷地将合同上的具体地址拍下来,在客厅站着发了一会呆才离开。

回到学校已经是中午,阮茗蕙脑子里想的全是那份合同,但想到等下儿子回家还得准时吃饭,阮茗蕙强迫自己不能多想,匆匆忙忙做了些饭菜。儿子回家吃完饭去上学后,阮茗蕙坐在房间里想了很久,想直接问老公,却又怕真的会问出什么事来。阮茗蕙仔细回想了这几年,好像自从自己陪读以来,特别是2015年,儿子面临中考,阮茗蕙对家对丈夫的关注的确少了很多,加之丈夫的公司越做越大,事情也多,两人的沟通也在慢慢地减少。可阮茗蕙想不通的是,在北京租一个小门面房,作为妻子却一点都不知道,阮茗蕙有些接受不了。

但现实往往就是残酷的。

在家里坐了一个小时,阮茗蕙简单收拾了一下自己便出门了。她径直打车去了合同上标明的位置。循着门牌号,阮茗蕙一间间找,看到淮海人家102号的时候,阮茗蕙停下了脚步,她不敢正对着店面,只能远远地站着。阮茗蕙拍了十几张照片,又转到后巷,去看了下店面后门,当看到里面坐了一个中年女人的时候,阮茗蕙感觉自己的世界都要崩塌了。

从看到那份租房合同时,阮茗蕙的心中就有隐隐的不安感。但她不愿意也害怕去证实自己的猜测,才会在家中犹犹豫豫呆坐了一小时之久。

阮茗蕙不知道自己是怎么回的家,她只知道一件事,那就是,老公变心了。昔日校园的甜蜜场景,婚后创业的艰辛与快乐,孕育儿子时的幸福与喜悦,乃至生活中的点点滴滴,都在阮茗蕙的脑海中挥之不去。

她还记得,那次自己因为在工作上被合作客户骗了,回来时,陆青既生气又心疼,虽然嘴上说着你怎么那么不小心,但是还是默默地去帮她要回了那笔钱。从那时起,阮茗蕙就认定,这个男人是一个值得依靠的男人。

可没想到,风雨16载,但在看似顺风顺水不为钱财所困的时候,家庭却出现了危机。

阮茗蕙并没有去丈夫公司大吵大闹,而是选择一个人默默承受,对于阮茗蕙来说,这个时间点,千万不能因为自己的情绪影响到儿子。

2016年6月,儿子如愿考上了重点高中,在一家人的庆功会上,阮敏慧无数次明里暗里地说起一家人要好好珍惜,要好好过日子之类的话。中考后,阮敏慧不需要再陪读了,也自然继续回到丈夫公司帮他干活,给他理财。敏锐的陆青心里犯起了嘀咕,他有些害怕妻子知道自己和周敏的事。

夫妻恩断义绝妻子追回78万元财产

这一切,也让陆青有了和周敏了断的念头。2016年11月份,陆青找了个机会和周敏说了分手的事,但周敏却一直纠缠,陆青拉黑了她的qq和微信,以及一切联系方式,没想到,周敏却用陌生号码发来了短信。“你要是不和我在一起,我就去你家里闹,让你妻儿都知道。”

这条短信,正好被阮茗蕙看到了。这次,阮茗蕙没有无视,儿子已如愿考上重点高中,阮茗蕙正好想要借这个机会和老公说清楚。阮茗蕙眼疾手快地将手机从桌子上拿过来,点开短信,质问道:“这是谁?”陆青并不知妻子已经知道这些事,企图掩饰:“我哪知道,不认识。”害怕妻子不相信,陆青又补充了一句,“陌生号码,肯定是发错了。”阮茗蕙看了一眼陆青,冷静无比:“那打个电话过去。”“无理取闹,都说是不认识的了,要是有啥事我能没有备注吗?”“淮海街的门面房,是租给她的吧?”陆青愣了一下,结结巴巴地回答:“你……都知道了?”“说说吧。”见妻子已经知道了,陆青索性一五一十地将自己和情人周敏的事情和盘托出。

“除了门面房,还给了她什么?房?车?”“没,没有,只有门面房,还有就是一些日常的小东西。”陆青赶紧补充道:“你也看到了,我已经和她分手了。”

虽然丈夫已经将事情交代清楚,但是对于阮茗蕙来说,却又是一个无眠之夜。她心口的那道伤疤,永远也愈合不了。

第二天,陆青主动承认了错误,并且向妻子保证已经和周敏断绝了关系,以后好好为家庭,做一名好丈夫,好父亲。見丈夫如此诚恳,阮茗蕙也愿意再给他一次机会。

但好景不长。2016年12月,周敏来到陆青家中闹,阮茗蕙正好在家,气不过便打了周敏,三人因此闹到了派出所。在派出所,三人私下协商由陆青赔偿周敏精神损失费2万元,以及40万元赔偿金,陆青同意了,当场将2万元转给周敏,但40万元却迟迟未给。

2017年2月,周敏再次到家中来索要钱财,阮茗蕙带儿子出门了,为了能在妻子回来前将事情解决好,陆青选择了报警,在派出所,两人协商将上次的40万元精神损失费改为20万元,并且在阮茗蕙不知情的情况下签订了和解协议,陆青也如数将20万元赔偿金转给了周敏。

纸是包不住火的,当阮茗蕙再次发现丈夫背着自己给周敏转钱时,阮茗蕙终于爆发了。忍无可忍的阮茗蕙向丈夫提出了离婚。

并且,阮茗蕙一纸合同,将丈夫陆青和周敏告上了法庭,企图要回丈夫前前后后背着自己赠予周敏的780980元。

2018年11月17日,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审理了该案件。在法庭上,阮茗蕙提出了三点诉求:1.确认陆青给周敏780980元的赠与行为无效;2.依法判决被告周敏返还原告780980元;3.诉讼费由二被告承担。

为了这次官司,阮茗蕙把丈夫背着她赠予情人的钱财明细做了清单,准备了充足的证据,证明陆青是在她不知情的情况下,私自将夫妻共有财产赠与周敏。况且陆青出轨他人,对家庭不忠,他的赠与行为是为他的婚外情埋单,既违背道德伦理,也违背法律。

周敏却矢口否认:“在整个事件里,我也是受害者。是陆青骗了我,我和他在一起时,他并没有告诉我他已婚,他说他离异了,所以才以男女朋友的关系住在一起。所以这780980元不属于赠与,是一起共同生活的费用支出,其中40万元是门面房的钱,是我为他做的投资。还有20万元是在派出所调解时,双方和解达成的约定,白纸黑字签过协议的。我没诈骗没偷窃,就算是赠与,现在撤销赠与也超过了诉讼时效,按照法律规定,撤销权的时效是1年,应当驳回阮茗蕙的所有诉讼请求。”

对于周敏的说法,阮茗蕙很明显不能接受,她认为,所谓的协议是在她不知情的情况下签的,是用夫妻的共有财产履行的协议,不是陆青的个人财产。

自知理亏的陆青,也在法庭上向妻子道歉,但对周敏却狠不下心,请求妻子放过周敏:“是我对不住你,有愧于家庭,千错万错都是我的错,你不要为难周敏了,以后我会在感情上补偿你。”而丈夫的认错,也让阮茗蕙的控诉多了一条证人证言。

最终,一审法院经审理认为,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在未约定夫妻分别财产所有制的情况下,夫妻对夫妻财产系共同共有。夫或妻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处分,应当平等协商,取得一致意见。陆青在有配偶的情况下与其他异性保持不正当男女关系,并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隐瞒阮茗蕙将780980元转账给周敏,严重损害了阮茗蕙的利益,有悖公序良俗原则,故该赠与行为无效。周敏由此取得的财产应予全部返还。周敏辩称上述钱款用于二人的共同生活且陆青对其负有债务故不应返还,缺乏事实与法律依据,对其抗辩理由不予采信。周敏主张阮茗蕙提起本次诉讼已经超过了可撤销合同的撤销时效,经查,阮茗蕙本次诉讼中的诉讼请求系确认赠与行为无效,故周敏的该项抗辩理由缺乏依据,不予支持。

综上所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八条、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八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之规定,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判决如下:1.陆青在2014年8月30日至2017年2月23日期间向周敏转账780980元的赠与行为无效;2.周敏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返还阮茗蕙钱款780980元。

针对这一审判结果,周敏表示不服,提起上诉,请求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撤销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的民事判决书,依法发回重审,判令陆青与其之间并非赠与合同行为。

2019年2月26日,二审开庭。二审法院认为,一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应予维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文中的公司和人名,均采用了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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