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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伦理的价值意蕴及建构路径

2019-01-03马维振

理论导刊 2019年12期
关键词:群众路线

摘要:政治伦理是规范政党行为的道德机理。透视新时期党内政治生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一度严重影响政治伦理维度所追求的生活与秩序,同时也败坏了党员的德性义务。因此,加强党的政治伦理建设不仅是巩固执政党基础与强化执政地位的必然要求,也是维护政治团结与凝聚人心的迫切要求,更是强化集体主义与为人民服务的现实需要。因此,加强政治伦理建设必须坚持从严治党,强化党员法治意识,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新时代改革精神,提高党员道德水平,促进党员的能力建设。

关键词:政治伦理生活;党员德性;社会团结;群众路线

中图分类号:D20

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002-7408(2019)12-0063-05

作者简介:马维振(1981-),男,银川人,南京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博士研究生,研究方向:马克思主义与当代中国。

一、问题的提出[HT10.5,11.XH]

政治伦理问题一直是政治学家和伦理学家们探讨和思考的核心问题,在人类思想发展史中,充满了丰富多彩的政治伦理发展思想。当然,政治有其伦理维度,政治通过一整套理论体系与实际操作来引导、控制、调整人的行动,使其达到原初设想的目的与理想。现代社会中,政治理念通过执政党的活动来组织和开展,经由治国方略(治国的技艺)确定实现政治蓝图的道路、方式与步骤。在伦理学中,政治是最高的善,伦理就是“风气、风俗、习惯”,其他一切目的都从属于政治学。亚里士多德在《政治学》中提出,幸福的生活“属于那些品性和思想方面有修养却只适中享用外在诸善的人”[1]。根据亚里士多德的说法,这种最高的善就是幸福,或者说是“生活得好”。可以看出,政治伦理实际上就是围绕政治行为作出的伦理规范,这种伦理规范基于成文或不成文规范进行道德评价。

中国共产党作为执政党,总是在政治与政策活动中恪守其最基本的价值理念。要实现对人民的承诺,就必须始终恪守“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保持自身的先进性和纯洁性。但是,一个时期以来,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所凸显的“风”,决非正风正气,而是歪风邪气。例如,有的耍花拳绣腿,喊口号、不行动,热衷于开会、发文件;有的党员干部精神萎靡不振、正氣不足,有“在岗不在位、在位不履职、履职不尽责”应付式工作的倾向,群众的感受是“门好进、脸好看、礼不收、事不办”。“四风”与执政党的宗旨和原初承诺形成了尖锐对立,与“为民务实清廉”的优良作风明显不符,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所倡导的精神格格不入,也彻底背离了立党所追求的伦理生活。尤其改革开放40年来,中国社会阶层和人群的分化愈加明显,人们的社会价值观念和处事方式更加多样甚至发生畸变,“四风”在社会各个层面肆意蔓延,严重侵蚀社会价值规范和政党生态空间。所以,中国共产党作为执政党,需要从根本上铲除“四风”懒以生存的土壤空间,“增强党对社会大众进行教育、组织和引导的意志与能力,防止以‘社会自治‘保证多元为名,放弃自身的领导责任。”[2]

二、政治伦理的价值意蕴[HT10.5,11.XH]

政治伦理关涉全体党员应当如何行动、如何努力建构具有崇高价值的政治生活方式。其价值意蕴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

1促进党员德性义务的回归。[HT10.5,11.XH]共产党无论在革命年代还是在建设与改革时期,都把先进性与纯洁性作为自己的根本属性与基本要求。与此相应,每一个党员都有其内在的义务和品德要求,而密切联系群众,和群众同呼吸共命运是共产党员最基本的义务和品德要求。刘少奇在《论共产党员的修养》中指出:“我们是革命的唯物主义者,我们的修养不能脱离人民群众的革命实践。”[3]简言之,保持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既是党员的美德又是党员应当履行的义务。康德曾经论述过德性义务,他认为,“如果从目的出发,建立行动的准则,根据这样的准则再行动,那么这依然是经验的伦理学,由此而来的准则也必然是假言命令,而非定言式的命令。反之,从绝对应当的义务出发确立起来的目的,由此建立准则来行动也必将符合‘同时是义务的目的了。这样的义务,就叫做德性义务。”[4]因为目的和先天形式是统一的,因而德性义务是实践理性自身的义务。毫无疑问,“四风”之一的“奢靡”,就与党员的德性义务背道而驰。马克思主义政党和党员义务理论是基于马克思主义哲学——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而不是康德式的形而上学的观念论,但是就其将目的设定为德性的规定性而言,则是可以借鉴的。此外,马克思还从具体的人与现实世界的关系中把握人的义务。马克思对于人的义务曾经这样规定:“作为确定的人,现实的人,你就有规定,就有使命,就有任务,至于你是否意识到这一点,那都是无所谓的。这个任务是由于你的需要及其与现存世界的联系而产生的。”[5]

中国的“现存世界”之“所是”,国家伟大复兴之“所是”,作为执政党成员之“所是”,难道不能成为一种强烈的指引,指引出一种“应当”吗?事实与价值的分裂在这里因为历史和现实与人的整体观念性,在其任务和使命中被弥合起来。因为,如果要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这一目标,乃至追求更为远大的理想——共产主义,就必然要求实践者具备相应的品质,使得其能够卓越地完成这种工作。在这个意义上,这个道德上的“应当”又因为“美好生活”的目标和远大理想而成为一种应然的品质、一种值得提倡和赞赏的德性。

如上所述,个人的义务可以从个人的需要与客观世界的联系中加以把握,同时,这种义务并不是一种外在的强加,它还有着情感的支持。如果把国家的事业理解成一种伦理性实体的话,那么不妨借用黑格尔的思想来阐明个体与国家的情感关联。黑格尔把希腊词“παθο(Pathos)”所表达的“活跃在人心中、使人的心情在最深刻处受到感动的普遍力量”理解为情致,“情致是艺术的真正中心和适当领域,对于作品和观众来说,情致的表现都是效果的主要来源。情致所打动的是每个人心中回响的弦,每一个人都知道一种真正的情致所含的意蕴的价值和理性,而且容易把它认识出来。情致能感动人,因为它自在自为地是人类生存中的强大的力量。”[6]没有共产党就没有新中国,因而作为个体的党员在对待作为伦理性实体的国家与国家事业上就不仅具有作为美德的义务,同时,在内心也应当充满着崇敬的情怀。两者结合,我们可以简单称之为“义务感”,显然,这个义务感是消极与积极、被动与主动的统一,体现在党员身上,这种义务感则更为强烈和显著了。

实际上,作为有生命的存在者,人在禀赋上具备了动物的能动性;作为有限的理性存在者,人在禀赋上具备了人的性格;作为能够对自己的行动负责的存在者,人才初步获得了人格性,德性的力量才会呈现,此时,他才能理解自己身上所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在此基础上,党员作为一种特殊的价值追求者,他才秉有自己的党性。这个价值追求的首要内容是“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在心怀远大理想的同时尽最大可能为人民谋幸福。这既是一种内在需要,也意味着执政党内部以及党员与群众之间团结与信任的需要。当然,道德的德性不直接等同于党性,“党性包括阶级性、人民性、现代性和道德性等。党性既是政治素养,也是道德修养。党性的道德之维包括党的成员道德和组织伦理。共产党及其成员具有博大的伦理情怀。党性要求的道德体现马克思主义的道德观。在共产党的建设中,党员的德性培育就是树立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实践无产阶级的道德观,追求党的现代性,培育党员的政治理性,是政治学习与实际锻炼的并举。”[7]可见,党员的美德、党性以及党员的德性义务是三个既相互区别又彼此联系的概念,但无论如何,党员德性既然是一种义务,那也就是一种可实践的“应然”,一种对“绝对命令”的积极回应。

2助力社会的团结与凝聚。[HT10.5,11.XH]社会主义国家既是一种政治性的共同体,无疑也是一种伦理性的共同体。就共同体的伦理属性而言,强调的是成员之间以及成员与组织之间的互相依存与彼此关照,反对孤立和游离;就共同体的政治属性而言,讲究的是国家的统一、价值与信念的统一,捍卫一致性,反对分裂主义。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提出,作为一种时代精神的塑造与指引,通过三个层面的倡导,把各民族、各团体、各党派乃至每个个体的精气神以时代精神和价值追求的方式凝聚起来,构筑社会团结的力量。更加显而易见的是,群众路线所反对的“四风”,在解决实际存在的突出问题的同时,更是旨在营造社会团结的氛围。因为,唯有群众观点和群众路线才能有效防止思想和作风的涣散,才能有效防止民心的背离。实际上,脱离群众就是一种异化,令自身执政为民的形象大打折扣。为人民服务的执政宗旨,团结和带领全国各民族实现伟大复兴的历史使命,在“四风”中被淡化,令广大群众不满。因此,习近平强调,群众路线是我们党的生命线和根本工作路线,也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精神依靠和力量之源。

值得强调的是,坚持马克思主义群众史观、坚持群众路线绝非一种权宜之计。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只有“把纪律挺在前面”,才能“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最强烈、对党的执政基础威胁最大的突出问题”[8]。这些具体措施背后,还有更加值得深思的东西。也就是说,除了解决目前存在的突出问题以及对症性举措这些“事”,还有更深刻的“理”。从“事”中领会“理”正是有待发掘的工作。因为这个“理”,第一,关乎国家政治生活的伦理,执政党必须引领全体人民实现民族奋进的伟大目标,把共同体推向更高水平和更高境界的民主法治之路;第二,关乎党员干部的党性、责任感和德性义务,这种德性义务可以令党员更加务实清廉地为人民服务,展现出党员应有的风采和形象;第三,关乎亿万国民对于执政党能力、地位和国家未来前途的信心,以核心价值观凝聚全社会的力量,才能抵御并战胜前进道路上的各种风险和困难。

3强化集体主义与为人民服务。[HT10.5,11.XH]“政治生活”和“伦理生活”这样看似寻常的概念,实际上却非常值得我们注意与反思。一个时期以来,政治和生活似乎被分开了,虽然在工作中还有一个固定的时间“过政治生活”,但是政治活动中其实看不见生活,生活中也看不见政治。政治生活好像只有在特定的时间才有,这个现象十分值得警惕。政治伦理生活不应该被架空、被形式化,相反,应该受到最庄严、最神圣的对待。从十八大以来查处的贪腐案件中,我们可以看出,太多贪腐的官员把政治和生活严重对立起来了,政治放在会议、文件和报告上,而绝大部分场合和时间,仅仅只有“生活”,即私人生活。私人生活在吞噬政治与政治伦理,并实际地凌驾于政治与政治伦理之上,仿佛政治伦理生活是给组织看的,是“表演”给人民群众看的。

政治真的外在于生活吗?或者说政治伦理生活真的属于特殊的“生活”吗?毫无疑问,历史和技术的进步确实让私人生活空间大大拓展,个人交往空间比过去空前地扩大了、丰富了。从一定意义上讲,马克思主义的宗旨也是要实现自由人的联合体,以这种方式作为人类存在与活动的基本方式。但是,这个进程是全部社会生活革命化之后的结果。社会究竟是人的本质还是人发展的外部条件,这是马克思主义和自由主义的一个根本区分。不过,私人空间空前增大和交往活动空前发达是一回事,私人生活是否压倒政治伦理生活则是另一回事。反观近年来的一些贪腐案件,我们可以看到,个别领导干部在私人生活中几乎完全掏空了政治维度,甚至把政治生活作为私人生活的工具。比如,钱权交易、拉帮结派等,这些无一不是在消解、掏空政治生活的伦理实质,进言之,社会和政治被资源化、个人化,不折不扣地成了个人“发展”的手段。因此,重建政治的伦理生活具有重要的理论和实践意义。领导干部和党员必须将自己投身到政治组织中,把从日常经验生活(包括财富和名声等)中获得个体尊严,转变成从服务人民中重新获得个体尊严和价值。为此,必须坚持集体主义的道德原则和为人民服务的宗旨。

集体主义之所以成为社会主义的道德原则,并不是说集体是多数,个体是少数。同样,为人民服务成为宗旨,也不能狭隘地理解为是对人民在民族独立和国家富强中所作奉献的一种回馈,甚至理解为“施恩惠”。从原理上说,集体主义原则是人的类本质在现阶段的实践形态。在一定时期和阶段,党的领导必须采取各种层级及其相应的组织形式,作为政治哲学概念的人民群众,是阶级意志的代表,因而具有世界历史的意义。人的解放过程就是人的类本质的实现、占有和获得的过程,在现有条件下只能表现为个体服从集体。同样如此,为人民服务作为宗旨,既不是单纯的现实利益的补偿行动,也不是狭隘的履行一种承诺的契约——建党立党的宗旨规定了为人民服务。必须指出,“人民”一词是在多重意义上被领会的。首先,在历史哲学的意义上,人民是指物质和精神财富的创造者,社会形态变革的推动力量;其次,在历史表现形态上,人民与普通群众有着最大的重叠,当然历史精英人物也是来自群众,并在特定历史条件下成长为领袖;最后,人民的本质是人民性,即在一定社会结构中日益觉醒着的行动与实践中的现实的人。因此,为人民服务既有在具体岗位条件下为民办事的内容和特征,更有每一个党员和领导干部获得自身党性、目的和价值的意义。具体时空的人民群众和哲学意义上的人民性是不可分割的辩证统一关系。“为人民服务”是共产党一切活动的价值源泉与根本依据,而不必庸俗化地理解为在具体时空下直接为某一个群体未加区分的利益服务。当然,从辩证统一关系方面看,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又都落实并体现在为具体的服务对象提供服务的实踐活动中。

三、政治伦理建构的基本路径[HT10.5,11.XH]

加强政治伦理建设势在必行,而完善执政党的政治伦理生活,必须从党员自身做起,从党员的法治意识、道德水平和个人能力素质等多个方面寻求突破。

1坚持从严治党,强化党员法治观念。[HT10.5,11.XH]中国共产党人不懈追求的政治伦理目标,就是为人民创造幸福美好的生活。这是中国共产党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的核心体现。在新形势下,人民对执政党最大的期盼,就是党员、干部能够廉洁自律、奉公守法,这样人民群众才能自觉提高遵法守法意识,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习近平明确指出,要“做到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这不仅是当代中国政治生态建设的根本要求,也是中国共产党人在新的历史条件下高度的政治伦理自觉。因此,党员要保持高尚的道德情操,树立坚定的理想信念和法治观念。这就要严格约束自己,强化自我监督,自觉接受监督,自觉抵制腐败。任何权力都需要被监督与约束,在政治生活中能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主动进行反思,时时敲响权力的警钟,认真履行好党和人民赋予的光荣使命,确保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不被滥用、惩恶扬善的利剑永不蒙尘。

2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高党员道德水平。[HT10.5,11.XH]党员干部要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用自己的模范行为和高尚人格感召群众、引领社会风尚。首先,党员要坚定理想信念,加强理论学习。理想信念就是共产党人精神上的“钙”,没有理想信念,就会蜕化变质;缺乏理论学习,就会思想滑坡、意志消退。因此,党员干部既要保证理想信念上的坚定,也要加强理论学习,在学习中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其次,党员要保持高尚的道德情操。我们党自始至终都是一个保持着高尚道德情操、具有伟大道德力量的党。因此,党员要展现良好的精神风貌和道德情操,发挥“正能量”,用自己的实际行动引领社会风尚,彰显共产党人的人格魅力。最后,做到知行合一,表里如一。广大党员要不断增强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努力做到知行合一,表里如一,用实际行动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对此,习近平反复强调价值观养成和“价值观要正”的问题,他指出:“这就像穿衣服扣扣子一样,如果第一粒扣子扣错了,剩余的扣子都会扣错。人生的扣子从一开始就要扣好。”[9]

3弘扬新时代改革精神,促进党员的能力建设。[HT10.5,11.XH] 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新时期,弘扬新时代改革精神,提高党员能力建设也是重建政治伦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党员干部在加强自身建设和履职尽责过程中,必须清醒认识到党的基础性工作的重要性,并在德、能、勤、绩、廉各方面加强自身建设,进一步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实事求是,我们党才能客观面对和分析各种实际情况,及时总结经验教训,科学理性决策,为新时代的建设和发展做好政策上的保障和支持;脚踏实地,开拓奋进,我们党才能在错综复杂的国际国内环境下,在面对重重挑战和压力下,砥礪前行,攻坚克难;敢闯敢干,勇于创新,我们党才能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走出一条创新之路,并在各个领域取得全面进步。在新时代改革精神的倡导下,通过增强党员的工作能力,为党的事业在新时期取得全面胜利保驾护航,正如习近平强调的:“我们党要始终成为时代先锋、民族脊梁,始终成为马克思主义执政党,自身必须始终过硬。”[8]

参考文献:

[1]亚里士多德.政治学[M].南昌:江西教育出版社,2014:292.

[2]吴新文.坚持社会价值导向的“大众方向”面临新挑战[J].探索与争鸣,2016(9).

[3]刘少奇选集(上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81:109.

[4]康德.康德著作全集(第6卷)[M].张荣,李秋零,译.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7:425.

[5]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60:329.

[6]黑格尔.美学(第1卷)[M].朱光潜,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79:296.

[7]仲兵,刘学坤.党性的道德之维与党员的德性培育[J].中共中央党校学报,2013(2).

[8]习近平.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N].人民日报,2017-10-28(01).

[9]习近平.青年要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北京大学师生座谈会上的讲话[N].人民日报,2014-05-05(02).

【责任编辑:雨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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