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标准32139与GJB7245的主要区别
2019-01-03
(1.贵州航天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贵州贵阳,550009;2.中国电子技术标准化研究院)
1 引言
随着电子元器件技术的飞速发展,电连接器(以下简称连接器)逐渐趋向超微小型、轻量化方向发展。同排接触件中心距也向高密度方向不断发展,从2.54mm到1.27mm,再到目前的0.635mm。0.635mm连接器在国内同行的共同努力下,其生产技术已经基本成熟。其对应的国外标准MIL-DTL-32139《外壳定位超微矩形电连接器通用规范》首次发布时间是2003年12月16日,后来经7次换版修订(2004年、2006年、2008年、2011年、2013年、2014年、2015年),在技术指标上有很大变化。该标准对应我国GJB7245-2011《外壳定位超微矩形电连接器通用规范》(以下简称GJB7245)。GJB7245自2011年发布实施以来,在我国军用超微矩形电连接器研制和生产中得到了广泛应用,为提高军用装备轻量化的质量保证发挥了重要作用。但GJB7245与MIL-DTL-32139【2015版】(以下简称MIL-DTL-32139)之间存在较大差别,由于受篇幅限制,本文仅对标准的性能要求、质量保证规定、试验方法、说明事项等的不同之处进行阐述。
2 产品性能要求
MIL-DTL-32139与GJB7245的产品性能对比见表1。MIL-DTL-32139比GJB7245对连接器的性能要求更加完善和细化,更具有可操作性。主要是将振动和冲击项目的指标“电阻变化不应大于10Ω、瞬断时间不超过10ns”改成“电连续性不中断或中断时间不大于1μs”;接触电阻和低电平电阻增加了一种导线类型M22759/47-30;其余指标存在的细微区别属于换算差异,可忽略。
3 质量保证规定
MIL-DTL-32139与GJB7245的产品质量保证规定对比见表2(注:仅列出有差异的分组)。其中,MIL-DTL-32139中B组与GJB7245中C组对应,检验周期有差异:B组为36个月,C组为24个,这主要是由于国内外的生产控制水平存在差异。其余属于编辑性差异。
表1 产品性能对比
表2 产品质量保证规定对比
7)表11 B组检验表10 C组检验1组盐雾(腐蚀) 连接器啮合力和分离力 接触电阻2组可焊性 压接抗张强度(接触件引线组件)3组耐焊接热 介质耐电压(海平面) 连接器啮合力和分离力接触件固定性1组盐雾(腐蚀) 连接器啮合力和分离力 接触电阻2组可焊性 压接抗张强度(接触件引线组件)3组耐焊接热 介质耐电压(海平面) 连接器啮合力和分离力接触件固定性8)周期检验抽样方案9)10)B组检验每36个月一次(4.5.1.1)C组检验每24个月一次(4.4.2.3)
4 试验方法
MIL-DTL-32139与GJB7245的产品试验方法对比见表3。MIL-DTL-32139主要对振动和冲击项目的试验方法作了进一步完善和细化。
5 说明事项
经对说明事项进行对比,MIL-DTL-32139与GJB7245中外壳及表面处理字母C和N的定义不一致。
表3 试验方法对比
表4 说明事项对比
6 结束语
综上所述,MIL-DTL-32139与GJB7245相比主要是振动、冲击试验方法及指标规定有较大差别:
(1) “10ns”改成“1μs”、删除“应备有合适的监测电路,以检测出有无大于10ns的电流中断。应按规定采用每检测器通道2个接触件。”的规定;
(2) 删除“电阻变化不应大于10Ω”使得试验方法的可操作性更强;
(3) 将通过接触件的电流“至少100mA”、“最大应为100mA”明确为(100±20)mA,使得试验操作更加精准;
(4) 对插座和插头尾部线束非振动点夹紧距离作了适当调整,还对冲击试验进行了“选择的夹紧长度应能避免线束共振”的规定,从而尽可能避免了因线束共振对连接器试验结果的不利影响。
此外,值得思考的是:
(1) MIL-DTL-32139还规定了材料清单,并对其不断完善和更新,相比GJB7245似乎更具有指导性。
(2) 鉴定检验表中“机械寿命”、“振动”、“温度循环”、“盐雾”、“潮湿”等环境试验后均要求测试“低电平接触电阻”,但“低电平接触电阻”项目中并未规定以上环境试验后的指标。
(3) “表4接触电阻”中规定了“初始值”和“盐雾试验后”的最大电压降,而“盐雾”项目中规定的却是“低电平接触电阻”,且鉴定检验表中“盐雾”后规定了“低电平接触电阻”而没有“接触电阻”,存在前后规定不一致。
(4) “机械寿命”的试验方法中“拆除附件,模拟实际使用情况插合与分离”规定的合理性。实际使用情况是通过旋拧锁紧螺钉来实现连接器的啮合与分离;换句话说,“拆除附件”则不能满足“模拟实际使用情况插合与分离”,不能完整地体现连接器的真实使用寿命。
(5) C组检验分组3中“介质耐电压”设置的合理性。理由是在条款3.7.5和4.5.22中均未提及。此外,“耐焊接热”主要用于考核绝缘安装板和胶粘剂的耐温性能,当绝缘安装板和胶粘剂出现变色、变形、收缩、熔融、开裂等现象则判定不合格。通常情况下只对“连接器啮合力和分离力”和“接触件固定性”有明显影响,而对介质耐电压的影响不明显或无影响。如果有影响,绝缘电阻也会有影响,即应考虑绝缘电阻列入考核。
(6) 周期检验项目设置的合理性。周期检验是用来检验批生产产品的设计结构、材料、加工工艺及其过程控制与鉴定检验合格批样品的一致性,从而保证生产过程处于受控状态,周期检验的合格与否往往用于证明鉴定检验合格资格的有效性。故除由材料自身固有特性决定或因试验成本很高而不在 “C组检验”中进行的项目(如热真空释气等)外,通常情况下“C组检验”应与“鉴定检验”保持一致。
(7) 建议:“鉴定检验”和“C组检验”增加“绝缘安装板固定性”,“A组检验”增加“介质耐电压”;以保证连接器使用的可靠性(参见GJB 142B-2011、GJB 2446A-2011、GJB 599B-2012等电连接器通用规范)。
(8) 勘误内容:
1) MIL-DTL-32139和GJB7245中试验方法“4.5.14潮湿”中“c)在24h条件作用周期后。应再次测量3.7.4中规定的绝缘电阻。”查EIA-364-31和GJB 1217A-2009均规定应是试验前的处理,而非试验后的处理。故应改成试验前“a)在24h条件处理期后,应按3.7.4规定测量绝缘电阻”;
2) GJB7245“4.5.14潮湿”中“不要求7a、7b”查GJB 1217A-2009无“7b步”,故应为“7a”;
3) C组检验分组2中“压接抗张强度”不属于“可焊性”的子项目,且两者之间没有任何关联关系,故不应退格。
在此提醒编制相关详细规范时注意更正和完善,建议尽快修订GJB72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