俄国大学法治的文本解析1804年《莫斯科大学章程》
——基于
2019-01-03曹文明玛什基娜
曹文明, О·А·玛什基娜
(1. 海南师范大学 文学院, 海南 海口 571158; 2. 莫斯科大学 教育系, 俄罗斯 莫斯科 119991)
从现代大学制度思考, 大学章程被誉为大学内部运行的“宪法”, 是大学自治和法治的充分体现。 1804年, 沙皇亚历山大一世(Александр I Павлович)颁布了指导全俄大学建设和实施大学教育的法律性、 纲领性文件《1804年俄国大学条例》, 于此同时, 1804年《莫斯科大学章程》作为全俄第一部大学章程予以颁发, 拉开了俄国大学法治的序幕。 1804年《莫斯科大学章程》是俄国大学法治、 自治的代表性文本, 有着重要的历史意义, 也是俄国大学群体中率先制定的章程法律性文件, 奠定了莫斯科大学在全俄大学教育体系中的领军地位。
1 俄国大学法治思想的形成
俄国大学法治思想形成于沙皇亚历山大一世, 亚历山大一世大学法治思想的形成与其成长息息相关。 首先, 祖母叶卡捷琳娜二世(Екатерина II Алексеевна)皇村的专设教育是其大学法治思想之觞。 其次, 祖母的开明专制(Просвещённый абсолютизм)在他内心处打上了法治烙印。 沙皇亚历山大一世登基后在重臣的帮助下, 推行教育改革, 大学法治思想最终形成。
亚历山大一世幼年时由祖母叶氏亲自抚养, 在圣彼得堡的皇村接受叶氏安排的专设教育。 专设教育不仅授以他丰富知识, 同时, 从思想和意识上对其进行塑造, 启蒙了亚历山大一世的法治思想。 叶氏从国外邀请了Ф.С.拉加尔普(Ф.С.Лагарп), 这位老师陪伴亚历山大一世12年。 拉加尔普是受启蒙思想、 文化培养的一位共和主义者。 通过拉加尔普的教育, 亚历山大一世深入了解了法国的政治模式, 深受启发。 在拉加尔普的教育下, 亚历山大一世认识到人自身的价值, 人要承担社会责任, 人的历史使命的完成离不开法律的保护。[1]30-32同时, 拉加尔普向他介绍欧洲的教育情况, 深刻阐释了知识和科学在人自我认知和社会秩序构建上的重要作用。 另外, 拉加尔普对他还进行了政治、 法律、 民主知识教育, 使他接受了自由、 平等的思想, 认识到人民福利和幸福的获得需要法律的保障。 拉加尔普欧洲启蒙先进思想的教育培养了一位杰出的俄国君主, 在亚历山大一世治国理念上播下了法治的种子。 1796年, 亚历山大一世给拉加尔普写信讲到:无法律, 王权和专制会无限制地膨胀, 幕僚们也会无加节制地生发权利私欲, 无责任的权利扩大会使国家管理无序。”[1]311797年, 亚历山大一世再次给拉加尔普写信表明自己的立场, 要把自己奉献给“政治—法律”和“民众—自由”建设, 并不把此作为政治虚设和政治假面。[1]37
叶氏与其儿子保罗一世的矛盾进一步加深了专设教育对亚历山大一世影响, 促进了其法治思想的形成。 专设教育显现出了叶氏的良苦用心, 她是在公开培养自己政治理想接班人, 完成她的宏图大志。 可叶氏完全忽视了亚历山大一世父母保罗一世(Павел Петрович)夫妇的存在。 由于保罗一世与叶氏政见不和, 叶氏将其夫妇逐离圣彼得堡, 赐其居住在特定皇室宫殿加特契纳。 亚历山大一世定期去父母亲那里, 与他们进行短暂的相处。 每次短暂的相聚, 父亲都会给儿子灌输自己的治国理念, 希望儿子将来继承自己的风格。 保罗一世认为母亲叶氏对亚历山大一世的教育有悖于帝位传承、 国家制度建设和王朝统治的原则性问题。 叶氏与保罗一世对亚历山大一世的教育形成了极大的反差, 塑造了亚历山大一世心理的二重性。 正是两种不同教育导致的矛盾张力和反差增强了他的法治倾向。 为了平复心理矛盾, 在亲情与坚守之间, 他选择了后者, 立志于民主和法律建设, 以法的理性作为治国的核心思想。 亚历山大一世在登基致国民宣言中讲到:”要依据法律治理国家, 像他祖母一样”[1]32。
专设教育设定了他治国方向上的法治航标, 使他信心更坚定和勇往直前的则是祖母的开明治国理念。 叶氏是一位地道的启蒙主义者, 孟德斯鸠和伏尔泰对她的影响笃深。 叶氏声称“伏尔泰是她的老师, 更贴切的表达是他的著作开发了她的心智, 启发了她的头脑”[2]。 叶氏的开明治国理念主要体现在她为指导和组织法典编纂委员会(комиссия об уложении)编纂新法典而杜撰的《关于委员会编制新法典的训令》(Наказ комиссии о составлении проекта нового уложения, 以下简称《训令》)。 在《训令》中, 叶氏详细分析了国家管理委员会的运行状况、 社会各阶层的现状以及如何处理他们与君主的关系。[3]100此外, 她还阐述了关于“民性”(гражданственность)的看法。[4]《训令》共计20章, 其中有294条来自于孟德斯鸠的《论法的精神》, 108条来自于启蒙思想家、 法学家Ч.别卡里阿(Ч.Беккариа)的《论犯罪与惩罚》。[5]俄罗斯学者评价:“《论法的精神》这部书阐述的君主制度使叶卡捷琳娜二世神往, 使她坚信了开明制度。”[5]叶氏还以俄国的“母亲”自居, 体现她的爱民, 怜民。 《训令》第272条讲到:“我的最大幸福是保持我们民众数量的增加。”第647条提到:“国家政治制度的完善是为了保证我们民族的完整性。”[6]叶氏深刻认识到自由、 平等和民主是人民幸福的体现。 人民幸福的殿堂是建立在法治理性基础之上, 法律是实现理性和自由的工具。 要用法的理性去校验政治制度, 平衡王权, 建立开明政府, 给民权以法律的肯定。 《训令》是叶氏建设开明国家的指导书, 体现了自由、 民主、 仁爱, 成就了她的“开明专制”。 开明治国把“政治-法律”双线建设纳入国家政治运行当中。 随着年龄的增长和学识修养的提高, 亚历山大一世深切体会到祖母对他的希冀。 祖母的开明治国理念也使亚历山大一世透彻地理解了“法纪”是社会有序、 规则的体现和支撑, 也是权力和君威的平衡器, 有利于限制独裁和专断, 维护社会公正。[7]56
登上王位后, 亚历山大一世在国家发展策略上首先推行教育改革。 亚历山大一世大学法治思想的形成主要体现在教育改革中, 具体有三个方面, 其一是组建教育管理机构。 在组建教育管理机构方面, 亚历山大一世的老师拉加尔普起了关键的引导作用, 这主要体现在他1801年和1802年分别给亚历山大一世写的两封信件中。 第一封是关于建立国民教育部的信件。 1801年12月亚历山大一世的参要机构秘密会员会召开了最高会议, 讨论了这封信件, 决定成立国民教育部(Министерство народного просвещения)。[8]32-331802年, 国民教育部成立, 成为全俄教育事业的领导核心。 在1802年的信中拉加尔普指出俄国现在的教育改革进入了关键时刻, 需要创建一个自由意义上的部属管理机构, 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创建教学机构, 使它们成为教化、 启蒙, 智化民众的载体。[8]57-58随后, 亚历山大一世在国民教育部内建立学校委员会(комиссия об училищах), 后更名学校管理总会(Главное правление училищ)。 其主要职责是规划和指导各级学校的创建, 包括教区学校、 县级和省级学校, 在全国建立学区。 该机构重要的一项任务是组织创建大学。[9]其二, 亚历山大一世大学法治思想形成体现在组建大学上。 效仿莫斯科大学, 1802-1803年, 亚历山大一世创建了杰尔普特大学、 维里诺大学。 1804年, 创办了喀山大学(казанский университет)。[注]杰尔普特大学(дерптский университет)现为爱沙尼亚的塔尔图大学(тартуский университет)。这些大学都是各学区的教育管理领导机构。 其三, 亚历山大一世大学法治思想形成体现在制定教育法规条例, 颁布大学章程。 随着各级学校的出现和学区性大学的创建, 1803年, 亚历山大一世颁布了《国民教育初步实施规则》, 统一指导全国教育事业工作, 并作为教育改革实施的纲领性、 法律文件。 规定在全国划分六个学区, 每个学区的事务由该区核心大学来负责领导。 莫斯大学负责管辖其所在学区10个省的各级学校。 为了突出大学在国家教育中的地位, 保证大学合理、 有序发展, 凝聚教育力量, 《国民教育初步实施规则》规定应制定大学章程。[10]581804年, 《莫斯科大学章程》颁发。 此后, 其它学区核心大学的章程相继颁发, 比如《喀山大学章程》和《哈尔科夫大学章程》。[11]226-2271804年《莫斯科大学章程》和学区核心大学章程颁布标志着俄国教育立法的启动和实施。 至此, 亚历山大一世大学法治思想最终形成。
2 俄国大学法治的文本解析
1804年《莫斯科大学章程》(以下简称《章程》)的颁发有着深刻的历史意义, 既是对莫斯科大学过去50年发展经验的总结, 又是新时期俄国政府对莫斯科大学提出的时代要求。 《章程》赋予莫斯科大学以自治和法治, 在内部运行和社会定位上有了参照的标准。 作为俄国第一部大学章程, 其文本的先进性、 方向性为俄国现代大学教育体系的建立铺垫了时代和社会基础, 是俄国大学法治启动的模式样板。 签于此, 基于莫斯科大学图书馆馆藏《章程》文本, 撷取其内容要义, 试从大学管理、 院系设置、 师资、 学位等几个方面进行解析。
2.1 管理
亚历山大一世教育改革取消了沙皇直接任命大学监管人制度, 采用督学制度, 在各个学区设立督学(попечитель)。 督学是沙皇和国民教育部在地方上的代理人, 是地方和中央交流沟通的媒介, 不参与学校的管理。 《章程》表明, 在大学管理机构设置、 人员配备、 权力支配和制约等几个方面, 俄政府赋予莫斯科大学相对的自主和自治。 根据《章程》, 莫斯科大学常设的管理机构有校长、 大学委员会和董事会。
2.1.1 校长
无论是沙皇亚历山大一世颁布的教育法规条例还是《章程》, 对大学校长职位和选拔规定均显示了校长在大学管理中的核心地位, 充分体现了大学自治。 《章程》规定校长是大学的总负责人, 负责其所在学区各级学校的全面工作, 维护学校利益。
亚历山大一世以前, 莫斯科大学校长由沙皇直接任免。 这就决定了大学的发展受限于沙皇个人和国家封建政治权力。 社会需求和公众参与很难成为学校管理、 发展所考虑的因素。 《章程》关于校长任免的规定避免了沙皇个人权力和封建专制政治的直接影响, 把选拔权利下放到学校内部的民主组织机构。 《章程》规定校长从学校在籍教授人员中选拔, 经由学校委员会商定, 并经教育部大臣上报沙皇批准方可正式任职。 新选举的校长上任两个月后, 可以参与学校委员会和董事会的日常事务, 熟悉学校运行的现状。[注]参见Устав императорского московкого университета глава II.1804., 本文所引内容均在此《章程》, 下不赘述。为了使校长的职位功能充分发挥, 《章程》还赋予校长临机专断的权利。 《章程》规定在紧急情况下, 校长可以直接采取措施处理紧要事务, 无需经过学校委员会商定, 并可以向军当局请求帮助。 但校长的权利也是有限的, 《章程》规定校长要遵守国民教育部的规章制度, 要遵守学校的各种条例和法令。 为了确保校长职务的正常在岗, 《章程》规定校长不能履职时, 可由副校长代理, 或者学校委员会从在籍教授中重新选拔。
2.1.2 大学委员会
较之于以前, 在大学管理机构的设置上《章程》规定设立大学委员会取代教授代表大会(профессорская конференция)。 大学委员会不仅仅是学校的管理机构, 同时也是民主机构、 权力机关和司法机关, 负责学校各项事务的审核和表决。 《章程》规定学校委员会成员由在籍功勋卓著的教授组成, 校长担任委员会最高领导, 主持委员会例行会议。 校长每月要主持一次委员会例行会议, 讨论学校和学区的各项事务。 《章程》规定在校长缺席的情况下, 委员会所做的决策无效。 委员会每年要向国民教育部提供一份年度报告。 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有: 选拔教授和研究员(адъюнкт)[注]此时莫斯科大学教师人员职称只有两种: 教授(профессор)和研究员(адъюнкт)。 在俄罗斯现行的教师职称管理体制内, 研究员(адъюнкт)等同于现在的副教授(доцент), 英语国家则称为“Associate Professor”。; 评定教职人员的业绩; 安排制定教学计划; 组织学生年度学业测试评估; 听取各级汇报, 审核议案; 制定年度发展计划, 制定奖罚条例, 审核预算, 并上报国民教育部; 组织举行年度学位授予大会; 解雇和辞退教职人员, 审核教授请假申请, 并规定教职人员请假期限不能超过28天。 从《章程》关于校长和大学委员会的规定来看, 大学校长的产生是通过学校民主机关选举产生, 而不是由沙皇一人决定。 大学委员会实际上是一个复合的机构, 既肩负大学、 学区的全面行政、 教学工作, 又承担了学术监管的任务。 其中, 《章程》单独一条规定学校委员会全责致力于提高大学的教学、 科研水平, 保证学区的教学质量。 此外, 《章程》还规定成立大学董事会(правление университета), 其成员由各系主任组成。 校长担任董事长, 主持董事会会议。
2.2 系别、 师资、 学位
2.2.1 系别
《章程》制定以前, 莫斯科大学设立了三个系, 分别是法律系、 医学系和哲学系。 法律系分配三个教授, 分别负责三个教研室(普通法教研室、 专门法教研室和国际法教研室)。 普通法教研室负责讲授自然法、 罗马法以及法律史, 专门法教研室负责讲授俄国当时通行的国家法, 国际法教研室负责讲授国际法和政治。 医学系分配三个教授, 分别负责化学教研室、 自然史和解剖学教研室。 哲学系分配六个教授, 负责六个教研室(哲学教研室、 物理教研室、 诗学教研室、 历史教研室、 批评学教研室、 天文教研室)。[12]27《章程》制定后重新调整了莫斯科大学系别设置, 丰富了专业, 使莫斯科大学科学专业设置系统化。 在人文社会科学范围内进行了整合, 把原先的哲学系和法律系划分为人文和社会科学两大块。 社会科学领域开始设立神学专业, 但仅限于教义和训诫神学。 社会科学领域包括七个教研室, 分别为教义和训诫神学、 圣经阐释学与教会史、 理论哲学与实践哲学、 自然法与政治法、 民法和刑事诉讼法、 贵族法令、 外交与国际政治法。 人文领域设立语文科学系, 并划分为七个教研室, 分别为修辞学、 诗歌学和俄语语言学; 希腊语和希腊文学; 拉丁语; 世界历史和世界地理; 俄国史和俄国地理; 东方语系; 艺术学与考古学。
在自然科学领域, 《章程》突出基础学科的重要作用, 把物理专业从哲学系分离出来, 并规定设立数学专业, 成立了物理与数学科学系。 物理与数学科学系设立八个教研室, 分别为理论物理和实验物理、 理论数学、 实用数学、 天文观测学、 化学、 植物学、 矿物学和农业管理学、 商品工业工艺学。 《章程》保留了原先的医学系, 但进行了科学调整和专业细化, 成立了医生与医疗系, 设立六个教研室, 分别为解剖学、 生理学和法医学; 病理学、 内科学和诊断学; 药学和护理学; 外科学; 妇产科学; 兽医学。
为了充分发挥各系的自主管理, 《章程》规定各系由系主任负责管理。 系主任由大学委员会从在籍的学术功勋卓越的研究员和教授中选拨。 各系负责人在选举校长时一并选出。 系的管理通过系会议来进行, 系会议由系主任主持, 系会议每月举行一次。 系会议的主要职责是在学校总教学计划的指导下制定具体系教学计划, 组织学生毕业考核, 组织学术会议, 审核各教研室的经费使用情况。
2.2.2 师资
《章程》肯定了教授在大学学术建设治理中的中坚力量地位, 并以明确条文规定教授的职责和业务要求。 大学的教学和学术管理有了规章, 有利于教学质量和科研水平的提高。 大学学术管理形成了以教授为中心, 以教授带研究员的阶梯式师资培养模式, 优化了师资。 同时, 以法令的形式促使教授和研究员以科研和教学作为本职两大使命。 《章程》规定教授要精心教学, 应采用合适的讲课方式, 提高教学水平, 理论联系实际, 注重知识在交叉学科的运用。 教授应该制定详细的教学计划, 确保课程按时完成。 教授每节课授课时间不能低于一个小时。 教授授课内容和教材要上报学校委员会审查, 更改教学内容也需要上报学校委员会审批。 教授要积极引导其余科研人员, 帮助他们提高教学科研水平。 此外, 《章程》还对研究人员做了规定, 研究员应该定期到学校的教师与教育研究所进修。 积极参与到教授的科学研究实践当中, 在教授因特殊原因不能上课的情况下, 可以代替教授上课。 研究人员的提薪根据其教学和学术业绩来进行评判, 并通过学校委员会审核, 上报国民教育部。
2.2.3 学位
《章程》规定莫斯科大学学位只有硕士和博士两种。 毕业合格者可授予硕士学位和博士学位。 但是, 《章程》并未对本科毕业生的学位做出说明。 本科毕业生考核优秀者可授予“大学高级毕业生证书”, 予以学位认定。 其余则授予“大学毕业生”, 作为其毕业学位。[13]33
《章程》强调了对硕士和博士毕业生的严格考核, 规范了毕业生审核和考查程序, 确保毕业生的学业水平。 《章程》规定所有的毕业生都要达到学校委员会的考核要求, 方可顺利毕业。 申请硕士和博士学位的毕业生首先要向其所在系提出申请。 系主任主持系会议讨论商定具体的日期举行答辩。 答辩委员会成员组成须有系邀请的其它院系相关专业的两位教授, 还包括至少两位学校委员会成员。[12]100硕士和博士毕业生在答辩前需要参加系里举行的学术考核, 主要是学科专业核心课程的考核, 考核通过者可进行答辩。 硕士、 博士学位答辩可采用拉丁语, 也可采用俄语。 答辩通过后毕业生论文应进行公开, 且需要至少三位参加答辩教授的签字, 并上报学校委员会审批。
《章程》对医学系学生毕业做了严格规定, 加重了医学系毕业生的业务评定考核分量。 《章程》规定医学系毕业学生从业认证要经过系里组织的临床考核才能完成, 考核成绩不能低于业务12级。 因此, 医学系的学生毕业前均要到医疗机构进行实习。
3 结 语
《章程》充分肯定了莫斯科大学在全俄大学教育系统中的地位; 规定了莫斯科大学享有全俄大学群体中政府给予的最高待遇, 由国民教育部直接领导, 肩负传播科学、 培养国家所需要人才的重任; 奠定了莫斯科大学的国家地位, 与国家发展大计密切相连。 《章程》还规定大学毕业生要在国民教育系统部门内服役, 从事教师职业, 医学系毕业生要到前线服务于战事; 使莫斯科大学在自身建设、 管理和社会定位上有了标准要求, 增强了其在学区的领导能力。 《章程》折射出了俄国教育发展、 管理模式的转变, 突破了彼得一世以来教育国家政治一元主导, 抑制社会参与的发展模式, 体现出了自由、 民主和社会导向, 明确了大学与国家、 社会的关系。
1804年《章程》的颁布是俄国大学法治建设迈出的第一步。 19世纪是俄国大学教育体制形成时期。 随着大学教育的不断发展, 俄国大学法治逐渐提上了日程。 1804年, 亚历山大一世颁布的一系列大学治理的法律文件, 标志着俄国大学法治的实施, 大学自治、 法治作为国家社会管理的一项制度在俄国实施起来, 从法律上肯定了大学在国民教育系统、 民族科学、 文化发展中的核心地位, 并从国家建设、 社会发展层面把大学作为推动科学、 文化发展的主体、 砥柱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