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法治化营商环境优化研究
2019-01-02许薇薇
许薇薇
关键词:法治;营商环境;河北
课题项目:2018年度河北省委党校立项课题:“法治视角下,优化营商环境的问题与对策研究”转化成果
中图分类号:D9 文献标识码:A
收录日期:2018年10月8日
2017年中国城市营商环境指数排行:广州第一,石家庄排在后十名。受高房价与雾霾等天气影响,河北省各市营商环境总体不佳,河北要吸引外来资源,营商环境这一品质的塑造和提升必须得到重视,运用法律的规范力量,真正使营商环境具有可持续的、强大的吸引力。
一、河北省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基本现状
(一)完善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地方性政策法规。2017年12月1日,河北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通过了《河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于2018年1月1日起施行。该条例以河北省营商环境的热点、难点为突破口,通过打造公平、公正、透明的规则,为营商环境提供了可预期的法治保障。
2018年河北省委省政府出台《关于营造企业家健康成长环境弘扬优秀企业家精神更好发挥企业家作用的实施意见》,保护企业家合法权益,为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自2014年商事制度改革以来,河北省工商局先后制定有关改革政策文件 60余个,其中以省政府名义出台30个。
响应省委号召,河北省下辖设区市也在创造良好的营商环境加紧出台相关办法。以唐山市为例,唐山市颁布《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的意见》,征集社会各界对唐山市优化营商环境的意见和建议。
(二)保障平安和谐的社会发展环境。社会发展环境是当今经济发展的重要屏障。社会安全感是民营企业对经济环境的一种感应。2018年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指出,全面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加强行政审判职能,共审结一审行政案件3.37万件。注重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行政案件和解撤诉6,408件。依法严惩危害国家安全犯罪、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构建人民信得过的政府。严厉打击盗窃企业财物、扰乱企业正常生产秩序、不正当竞争等违法犯罪行为,充分运用法律手段解决涉企纠纷,积极营造稳定、公平的营商环境。
(三)努力构建充满活力的市场竞争氛围。据数据显示,河北省市场主体以每年20%以上的增幅增长,增速连续两年位居全国第一。截至2018年5月底,全省市场主体总量达到491万户,其中民营市场主体480万户,占97.7%。可见,河北省总体经济形势大好,民营企业占比较大,其中涉及行业和种类覆盖面较全,为社会增加了大量就业机会,增加了人才的流动性,创造了生动的经济局面。同时,政府开展了一系列的“送法进企业”活动,大力支持民营企业文化建设。
二、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面临的问题
(一)缺乏认识,传统思想致地位尴尬。民营企业虽然势头发展比较迅猛,但是其总体社会评价不高。从发展规模上讲,民营企业不及国有大型企业,生产力没有可比性,生产动能不足,技术支持不够,可得利润比较少。从企业发展状况来看,有些民营企业的规章制度、企業文化大多不健全,有的甚至没有,利益成为唯一存在标准不是长久之计。从外界评价来说,老百姓对民营企业的认知不足,相当一部分人认为民营企业不能带动城市经济的发展,且民营企业具有不稳定性,随时有倒闭的可能,不是就业首选。这些思想的来源,一方面是传统的士农工商的思想,中华民族“官本位”的思想一直延续到今天,许多人还无法挣脱旧观念,盲目推崇商人是末等人的思想;另一方面许多人对法律理解不透,对什么是民营经济,民营企业在社会发展中的地位是什么存在认识盲区。
(二)制度落后,社会活力未有效释放。从民营企业角度看,民营企业内部治理不够规范,比如家族式企业,章程设计简单,导致公司结构混乱,影响生产责任的归属,这会制约民营企业的发展。部分民营企业缺乏完整法律保障,比如劳动合同不规范,一旦发生纠纷可能侵犯劳动者合法权益,或者没有法务岗,买卖合同等涉及交易的法律文书,一味地迁就乙方,缺少合理有效条款的识别,不利于保护己方利益。
从政府工作角度看,审批监管一向是政府对企业的重要管理手段。各地审批服务差距较大,但总体趋势是向减少审批程序、提高审批效率、方便企业办事迈进。审批事项繁多、程序复杂、受理时间长,这些都不利于企业的发展,同时也是一个政府服务水平低的表现,严重影响当地经济的快速发展,束缚新型经济体的产生。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2018年工作报告中指出,共审理非法集资等涉众型金融犯罪2,659件,5,856人,审结股权、证券、期货、票据、保险等纠纷案件7.64万件,审结民间借贷、金融借款、融资租赁等案件29.95万件,涉案标的额2,457.55亿元。可见,河北省仍存在较大金融风险,失信行为、逃避债务、骗取贷款、非法融资等行为在一些地方、行业依然存在,政府如何建立有效的防控体系值得进一步的探讨。
(三)执法不严,市场秩序不够规范。我国的市场经济体制正在逐步完善,政企关系也在逐步改观,但是突出问题仍然存在。
1、从执法者角度看,一些执法人员素质较差。一方面由于执法人员缺乏依法行政的理念,遇到事情把“权”放在第一位,忽略了“法”的本意,凭借个人意志、甚至为了个人谋利办事,必然会侵害民营企业的利益。我们在调研中发现,变相的“吃拿卡要”仍然存在,企业有苦说不出。
2、从民营经济政策看,民营企业面临许多不稳定因素。比如说土地的使用权,一旦政府以“政策需要”或者“征收征用”收回土地使用权,尽管民营企业可能会拿到一些补偿,但是远远不能弥补停产带来的损失。不仅如此,单方面宣布关停小企业更是让企业雪上加霜,忽松忽紧的政策,让民营企业战战兢兢。
(四)惰性司法,民企权益不平等保护,司法歧视。民营企业大多数内部构成简单,没有明确的法务分工,基本上是办公室管“拟审合同”等一系列文字事务,一旦遇到纠纷,多半的解决方式是等对方还账或者借助人情关系要账,一旦涉及诉讼,有的企业不愿意花费时间和诉讼费。究其原因,一方面是企业对诉讼不信任,认为法院是“公家的”,不会“向着”民营企业;另一方面部分民营企业不重视诉讼,认为办公室接洽就可以了,己方是有理一方,不用牵涉过多精力。
执行难问题仍是当今司法亟待解决的问题,这是整体趋势,不仅仅是民营企业胜诉后执行难。被执行人以各种手段和理由转移财产,或者本身名下就不存在资产,借用他人账户等,这些造成法院在查询冻结账户时的操作难。同时,执行立案难,以调研中某区人民法院为例,执行立案日一周只有半日,且只发放十个号码,这其中经审查能“放在”法院的可能只占一半,当然不排除材料不合格等问题。这还不是正式受理,当事人需要一个月后查询受理情况,再到具体执行,还需要一段时间(有说至少两个月)。执行不力或执行不能,长久的时间金钱消耗,即使是胜诉的企业也处于尴尬的境地,更不用谈民营企业的利益损失。
三、河北省法治化营商环境优化建议
(一)建立新理念,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实现和持续保持有效的政府治理
1、推进政务公开,有效服务民营企业。河北经济高速发展,离不开良好的营商环境。一是推进政务公开,加大“放管服”,从制度上减轻企业负担,提高窗口服务效率,减并工商、税务、刻章、社保等流程,落实“多证合一”、“证照分离”改革,各类证照合并精简,明确收费标准,杜绝乱收费。逐步推行电子化审批,实现网上办事,建设河北政务服务网;二是推进税费改革,依法治税,限制征税自由裁量权,确保税收的公开性,践行国家减税政策,尤其是制造业、交通运输等行业的“减赋”,提高中小企业的税收起征点。
2、转变政府服务职能,宏观调控不是虚谈。各职能部门要对市场进行监管,对市场的运行进行监测,一旦发现不正当竞争、破坏市场秩序的行为,及时进行预警和相关处罚。进行行业协会与行政机关的分割,各司其职,摘清利益联结,处理协会强制企业交费的现象,发挥行业协会行业治理的作用,发挥中介作用,加强政府与企业之间的沟通,搜集本行业前沿信息,规范本行业企业的行为准则,代表行业利益参与社会活动,等等。政府为民营企业提供商业交流平台,杜绝不知所谓的评比、赞助活动,减轻企业负担,构建新型的政商关系。
(二)立法要紧跟,构建平等统一规范的营商制度体系。
1、主动立法,建立符合本地发展的规章制度。河北省11个设区市全部享有地方立法权,结合本地营商环境具体情况,制定符合本地经济形势的法规。重视调研,走访企业,听取民营企业家的诉求,联合工商审批部门、人大法工委,设区市的立法才能更“接地气”。应现实要求,及时修订制约民营经济发展的法规和政府规章,及时清理与“放管服”改革要求不一致文件。河北省正在大力建设雄安新区,权力下放的同时,省政府要做好对下放权力实施情况的跟踪,对基层业务部门的进行对口指导,增加对工作人员的培训,确保雄安新区民营企业发展有条不紊。
2、完善财产权立法和税法改革。广义的企业财产权包括知识产权和有形的财产权,知识产权我国有相应的法律,需要各地制定详细的实施办法。有形的财产权的保护,是对投资环境的一种保护。试想,民营企业的基本财产权都无法固定、无法保全,导致这个企业的基本生存都具有不稳定性,那么民间投资甚至国外投资都上不来,发展就会出现掣肘。吸引民间投资,健全、安全、平稳的投资法治环境是对民营企业发展的有力保护。对民营企业和国有企业,甚至外企,不能厚此薄彼。2010年“新36条”出台,国务院对各领域吸引民间投资出台了细则,但民营企业有针对性的发展还是需要各地制定符合本地省情、市情的办法细则,这样河北省的民营企业才会有更大的生存空间,民营经济才会有更大的发展空间。2017年我国企业所得税法经历了新的修改,根据税收统一原则,所有市场主体,包括民营企业在内,都一样享有平等的法律地位,这是构建公平的税收环境的前提。
(三)执法求规范,充分释放各类市场主体活力。2018年6月25日,河北省民营经济发展大会发布《关于营造企业家健康成长环境弘扬优秀企业家精神更好发挥企业家作用的实施意见》。这是对民营企业家的重视,激发民营企业家的热情,营造健康的法治环境,激发全社会的创业活力。这为执法工作提出了新要求。
1、推进严格公正规范文明执法。为打造法治化的营商环境,政府加快了职能转变,与市场联系最紧密的执法环节更是要求转变。首先,优化执法队伍,对思想不端正、作风不过硬的人员进行淘汰。坚定执法为民的理念,明确工作职责,限制自由裁量权,以强烈的责任感、使命感投入到执法工作中;其次,加强对重点领域的执法监督,比如环境、交通等。对影响市场秩序、危害人民健康、污染环境的行为坚决查处,不能姑息;最后,加强对执法范围和内容的宣传,明示程序、手续,监督受处罚单位的整改情况并通报,推进综合执法有改进有效果。
2、调动各社会阶层的法律意识,创造普法氛围。河北省实施“百千万”工程,培育企业家、企业管理者,力求建立一支高素质的企业家队伍。普法的方式多样化,办论坛、邀请专家教授讲座等有效方式切实把“法”送给民营企业家。加强民营企业员工的普法力度,关注涉及自身利益的劳动合同、保险等,同时反促进民营企业完善自身法律配置。发展企业律师,加快设置企业法务岗,为民营企业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民营企业与银行的关系密不可分,融资抵押贷款,或多或少都会涉及。因此,银企合作必须合法合规,杜绝不良交易、利益审批。银监会发挥职能,规范银行行为,政府牵头协调银企关系,运用国家核销贷款的各项政策,专门就解决企业债务问题。
(四)司法讲公正,运用多元化社会治理方式,营造良好营商环境
1、公正司法,各市场主体法律面前一律平等。一是各级政府领导干部要明确权与法的关系,杜绝以权谋私、以权压法现象,明确司法不受干扰是保障每个公民获得公正结果的底线;二是司法工作人员从思想上要重视审判的神圣性,落实司法责任制,不办人情案、金钱案;三是司法机关要充分履责,公安机关侦查工作要最大限度地还原事实,查找证据,人民检察院、监察机关办案不偏不倚,人民法院审判要符合事实和法律,共同为民营企业创造法治化营商环境。
2、司法过程透明。各级司法机关坚持程序正义和实体正义并重,坚持司法办案高质高效;落实错案责任追究制度,打击侥幸投机心理;完善人民陪審员制度,增加庭审人民参与率;对于贪污受贿等违纪案件、破坏市场经济的行为,不断加大侦查力度,明确每一分钱的走向,减少社会财富流失,保障合法经营的民营企业利益,重大案件处理进度网上公示。
3、解决“执行难”问题。公正与效率是法律和人民的要求,法院对民营经济相关案件可以建立“绿色通道”,明确立案程序和手续,提高立案速度,快审、快判,生效判决及时执行。这就需要执行部门加快改革步伐,简化执行程序,即增加执行法官,“执行难”的困境必须改变。生效的判决及时执行才能最大限度地减少胜诉方损失,发挥审判的作用。
河北省民营经济发展目标:到2020年末,全省民营经济增加值占生产总值比重力争达到70%以上,民营经济税收占全部税收收入的75%以上。这为河北民营经济发展定下了新目标,指明了新方向。民营经济必将成为河北经济发展的新的增长点。河北省立足当下,因地制宜,要充分拓展立法执法司法的新思路,为建立法治化的营商环境创造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