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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特色院校的科研绩效考核与评价研究

2018-12-29戴建青张骞梅奕

财会学习 2018年30期
关键词:公安院校指标体系

戴建青 张骞 梅奕

摘要:公安院校是公安技术发展的重要阵地,其科研工作有较强的特殊性与针对性。目前,公安院校科研绩效评价体系的构建主要沿袭普通高校的做法,在贴近实战、成果转化、投入产出效应及资源分配导向等方面缺乏必要的考量。对此,本文针对公安院校实际情况和学科特点出发,构建多维度科研绩效评价体系;同时对评价指标的选取和赋权进行分析与探讨,全方位考量公安院校科研绩效,为科研绩效奖励的分配提供借鉴。

关键词:公安院校;科研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在我国高等教育体系中,行业类院校特色鲜明、独树一帜,发挥着独特的作用,其中的公安院校更是我国培养高水平公安人才的重要基地,其办学理念、办学方针、培养对象等各方面都有别于普通院校具有鲜明的行业色彩。随着政府对科技强警重视度的不断提升,通过多年的摸索与实践,我国公安院校在办学规模与办学质量等方面进步显著,科研实力也得以快速提升。目前,我国公安院校现行的科研绩效评价方法大多取法于普通高校,虽然建立了各自的科研绩效考核办法,但是测评内容趋于传统、评价指标过于片面,制约了评价作用的发挥。针对相关问题,本文从实际出发,有针对性地提出并构建一个体现公安院校特色的科研绩效评价体系,以期能为上述问题的解决提供一个可行的思路与方法。

一、目前公安院校科研绩效评价存在的问题

随着社会的进步与教育事业的发展,国家对公安工作提出了新要求,公安教育也面临新变化、新挑战,暴露了目前我国公安院校在科研绩效评价过程中存在的一些问题,主要有以下几点:

(一)评价内容与实战化要求相脱节

以一般院校和研究机构的科研绩效评价体系为例,虽然在评价原则与指标的选取上均遵循一定规律,但是通过对以往学者的研究进行归纳总结后不难发现,不同学者在指标的选取倾向上存在着较大差异,且没有一个统一的和普遍认可的标准。这些指标的选取与研究者所采用的研究方法联系密切,为特定研究方法服务,一旦脱離了这些方法,这些指标的适用性就比较狭隘。而对于公安院校而言,其评价教师和科研人员科研工作量的指标大多是承袭普通高校的做法,没有很好地结合公安类院校的特点与实际,很少能做到将公安教学与科研的实际情况有机融入到科研绩效评价工作中去,评价体系较少考虑科研工作与公安实战的关系,评价内容趋于片面。

(二)评价体系忽视科研成果的运用与转化

部分公安类院校在对科研项目及科研人员进行绩效考评时,重点依旧放在科研的产出成果上,评价标准偏重于论文、著作等指标,将科研项目的后期管理以及成果的运用转化纳入考评的很少。对这一问题的忽视加剧了科研工作者功利性的短视行为,使科研人员只重科研成果的“量”而轻科研成果的“质”,项目成果的后期推广与转化更难以企及。一些优秀的科研成果仅停留在理论层面,局限于取得一纸获奖证书或采用通知,而无法真正在公安实战中发挥作用。研究的最终目的是为了引领实战,只有通过成果应用才能让先进的技术与理论转化为现实生产力,进而推进公安工作不断向前发展。但目前的评价机制很少能对科研成果的转化与推广现状实施合理评价,这显然是需要补齐的短板。

(三)评价视角难显不同学科的投入产出效应

公安院校学科建设多以法学为主,也涵盖了理学、工学、管理学等差异明显的不同学科,在评价体系的设计中尤需关注不同学科的特点,进行分类评价。但从目前的评价体系来看,不少公安院校的评价标准较为粗略,在科研绩效评价体系中未能尽显学科特点对投入产出效应的影响。一方面是科研人员抱怨研究经费少,制约了研究范围与成果;另一方面在科研资源的分配上不尽合理,未能从绩效、科研人员自身能力和学术道德上作出考量,从而集中表现为科研经费投入产出的严重失衡。

(四)评价结果难以发挥科研投入导向作用

公安院校科研绩效评价体系的主要作用是对科研人员及教师的科研活动进行量化考核,并作为评级定职的依据,绩效考核中对资源分配的导向作用发挥不明显。例如公安院校的科研活动普遍存在低水平科研课题的重复研究现象,不少项目的研究价值不大,但仍然给予了不同程度的资助。在科研项目经费的预算管理与监督上,评价体系的正向引导作用也不强,项目的科研经费预算安排与实际需要往往存在脱节,科研人员在编制项目预算时不是根据实际需要编写,而是先争取项目,然后再以收定支安排科研活动。优质资源向优秀项目集中的良性循环未能形成,科研经费的余缺调剂没有一个客观的衡量标准。

二、评价指标的选取与体系构建

在选取科研绩效评价指标时应注重指标的科学性、全面性、完整性、可比性、可操作性等,既要有常规指标,也要有特色指标。同时应该建立起一个动态更新、不断完善的指标库,进而可以对该指标体系进行不断的补充与更新。

(一)公安院校科研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通过建立学校整体层面的科研绩效评价机制,使得管理层能够及时掌握学校自身科研实力水平,并以此找出自身与其他院校之间的差距,进而为下一步的学科发展计划与科研管理工作提供建设性意见。本文在设计公安院校科研绩效评价体系时采用BSC法,以公安院校整体综合科研绩效水平为目标,分财务、客户、内部流程和学习成长四个不同维度来衡量。

财务维度主要从科研经费及物资投入和科研产出情况来进行考核评价。其中研经费及物资投入主要涉及科研经费的投入量、实验室及设备数量、数据库建设情况等指标。而科研产出情况则是从科研论文成果、技术专利申请、科研平台建设以及科研经济收益及成果转化等角度对其进行考量。

客户维度主要是从公安教育发展情况和实战化改革效果两个方面进行考核。主要考核公安类学科发展状况、品牌专业,优势学科建设状况、一级学科排名、实战化课程与教材、科研活动与实战化教学的融合度等角度进行评价,以彰显公安院校科研活动的特色与主题。

内部流程维度主要是从研究过程的规范性和项目管理的有效性角度进行考核评价。研究过程主要考评研究创新度、科研项目结项后的运用与推广情况、科研资源使用情况及使用效率等;项目管理主要是从项目申报情况、立项管理情况、项目考核管理情况等角度对全校项目管理的情况进行综合、全过程考评。

学习成长维度则是从人才培养、团队建设等维度对全校高级职称人才数量、研究生培养状况、科研团队建设管理情况进行全方位的评价考核,旨在通过评价考核综合衡量公安院校科研活动对人才队伍建设的作用,充分评价公安院校的科研绩效情况。

(二)公安院校人员科研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在设计公安院校人员科研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时也要综合考虑定性与定量指标,同时考虑其科研投入量与产出量之间的关系,具体指标如表1所示:

三、评价的方法与程序

高校科研绩效的评价方法主要有德尔菲法、因子分析法、层次分析法、主成份分析法等。本文在评价公安院校“的科研绩效时主要选取了层次分析法对各指标的权重进行赋值。

(一)运用AHP法确定各项指标的权重指数

1.由专家及学者运用标度表来对不同层次的指标进行两两评价,以确定各指标之间的相对重要性,进而确定初始权重。

2.以第一步中所得的初始权重为依据,建立起不同层次与要素间两两对比矩阵。以公安院校人员科研绩效评价指标为例,公安院校人员科研绩效为目标层,记作A。投入、产出、效益、个人荣誉四个指标作为一级指标,记作B1至B4,将科研经费、人才培养等指标记作二级指标,记作C1至C13,其对比矩阵如表2所示:

表中的Xij即为通过向专家咨询之后所得出的、层次分析中相关因素间两两比较结果。该结果根据之前矩阵的标度表进行了相应的赋值,其数值满足以下三点性质:(1)Xij>0(2)Xij=1/Xji(3)Xii=1,同理可得B1-C、B2-C、B3-C、B4-C四个判断矩阵表。

3.根据矩阵的数据,我们可以对各项指标对于不同层级科研绩效的影响权重进行分析与计算。具体步骤如下:

首先,计算出各判断矩阵的特征根(λmax)与特征向量(W=(w1,w2,…,wn)T),并检验其一致性。运用求根法或求和法并通过归一化处理可得各判断矩阵的对应的特征向量W=(w1,w2,…,wn)T。

然后计算出各特征向量所对应的最大特征值,并对其一致性进行检验。当检验结果为CI<0.1、CR<0.1时,表示该判断矩阵的一致性可接受,否则重新比较。

最后,对各层次的重要程度进行排序并计算各项指标权重,可以得到Ci对于要素Bj的权重WCiBj值;要素Bj对于目标A的权重值WBjA。

(二)评价分析公安院校的科研绩效

1.公安院校科研绩效评价方法

(1)通过相关数据库和统计资料年鉴计算出各项指标标准值,对公安院校科研绩效进行评价与分析。对于标准值的计算可以通过对全国公安院校科研数据的搜集与整理计算出各项指标所对应的行业标准值,或者是参考相关国际和行业标准来确定。同时确定各指标的评分标准以便依据标准进行评价打分,再根据各指标评分的实际值以及其权重计算权重值,例如“横向科研经费”的权重为0.106,实际值为100,则其分配得到的权重值即为0.106*100=10.6分。

但在计算各指标权重值时,要预先设立最高分与最低分,以避免某些指标因异常评价所造成的不合理影响。可以将上下限各放宽0.5倍,即总分在50~150之间。若计算出的权重值超出此范围的,应该以上下限分为取值标准。

接下来就根据公式来计算出各项指标的得分以及总得分,公式如下:

各项指标得分=(实际值/标准值)*权重值;公安院校科研绩效总得分=∑各项指标得分

通过上述的分析,我们可以得到评价院校科研绩效的总得分,同时也可以获得各项指标的得分情况。

(2)在得到各指标以及高校的总体评分后,要对本校的科研绩效进行总体分析。将分析得到的数据与本校历史数据及其他兄弟院校情况相比较,通过这种横向和纵向比较,找出自身科研发展状况与其他院校之间的差距。同时也要对具体指标的绩效得分情况进行单项分析。通过与其他同等规模水平高校以及国内一流高校进行比较分析,找出自身在科研上存在的一些具体问题,进而制定改进对策等。

2.公安院校科研人员绩效评价方法

(1)设定指标的具体分值。根据专家学者及一线科研人员的意见来对各指标的具体评分标准进行讨论设计,可以根据不同层次水平来对指标赋值。对于定性指标可以直接采用专家评议的方式进行评级打分,在对照标准的基础上对其进行评分。例如在对科研人员进行绩效评价时,对“社会价值”这一指标进行评价时可以分为“优、良、中、及格、差”五个等级来分别对不易量化指标进行专家评分,并将评分结果对应“5、3、2、1、0”五个不同分值。

(2)根据三级指标的得分情况乘以各自权重,再对其求和得到二级指标的得分。但是科研人员的科研绩效不能采取各项二级指标得分简单相加所取得。由于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的科研投入量和产出结果存在较大差异,如果仅仅按照总得分来考核绩效势必会存在不公平的现象,所以应该考虑投入产出的比率,从而更好地评价不同项目、不同人员的科研绩效。所以科研人员科研绩效计算公式应该是:

教师及科研人员科研绩效总分=(产出指标得分+效益指标得分+个人荣誉指标得分)/投入指标得分

通过计算可以得到科研人员绩效的相对得分,并根据不同的得分情况划定不同等级对其绩效进行合理评价。

四、结论与展望

通过运用层次分析法构建多层次评价体系,能有效解决不同层面的科研绩效评价问题。在指标的选取上,一方面加入了反映公安院校特色和科研成果转化情况的考核指标,加强科研绩效与实战化之间的联系;另一方面针对不同学科特点,从投入产出角度对人员的评价指标进行重组,从而更加科学地评价不同学科、不同类型人员的科研绩效。在评价方法的设计上更有针对性,加入了对投入产出情况的考量,使人员及项目绩效考核更科学公正。在评价结果的运用上则是强调评价体系优化资源配置的导向作用,為科研管理绩效奖励的分配提供一种依据。当然,对于以公安院为代表的行业特色院校科研绩效评价问题的研究还处在较长的路要走,不同的行业特色院校也有着不同的情况。随着教育改革的不断深入,行业院校与普通高校之间差异的弥合,其科研绩效评价问题也终会迎来新局面。

参考文献:

[1]卢秉福,霍丽华,陈长喜.高校教师科研绩效评价体系研究[J].科技与管理,2010 (12).

[2]严红英.公安院校科研评价机制的反思与完善[J].湖北警官学院学报,2016 (1).

[3]肖鹏.层次分析法在科研专项绩效评价中的应用[J].科学管理研究,2008 (4).

[4]刘华海.科研项目绩效评价模型和指标体系的构建[J].科研管理,2016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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