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10kV及以下变电所设计
2018-12-28江满霞罗纯金
江满霞 罗纯金
摘 要:在工程电气专业设计中,变电所的设计是否合理、规范,不仅影响到设备运行和检修,同时也可能影响整个电网安全运行。针对多年来在10kV及以下变电所设计中发现的一些问题,依据国家现行规范和标准进行简要分析,并提出改进意见。
关键词:变电所存在问题规范改进意见
一、设计中存在的问题
1.主变压器容量,台数及形式选择
(1)变压器容量偏小
(2)变压器数量不够
(3)变压器形式不合理
2.接地系统描述错误
3.电气设备选择
(1)低压断路器分断能力偏小
(2)电源进线安全性不合理
(3)电缆选择不合理
4.变电所布置
(1)变电所位置不合理
(2)变电所安全出口不合理
(3)设备操作通道尺寸偏小
二、原因分析及解决方案
1.主变压器容量,台数及形式选择
(1)主变压器容量的选择。为了保证供电可靠性,避免一台主变压器故障或检修时影响供电,变电所中一般装设两台及以上主变压器。但在工程设计中,变压器容量选择偏小,其原因主要是设计时仅考虑两台变压器各供1/2负荷。据GB50053-2013《20kV及以下变电所设计规范》中第3.3.2条规定:装有两台及以上变压器的变电所,当任意一台变压器断开时,其余变压器的容量应能满足全部一级负荷及二级负荷的用电。所以变压器容量的选择除应满足总负荷要求外,还应根据一、二级负荷容量较验,否则当一、二级负荷容量所占比例较大时,变压器容量选择偏小,给运行和检修带来不便。
(2)变压器数量的设置。在低压配电室设计中,仅安装一台变压器及一路电源进线,其主要原因是设计时仅根据用电负荷容量来考虑,觉得负荷容量不大,一台变压器足以满足。据GB50052-2009《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中第2.0.6条规定:二级负荷的供电系统,宜由两回路线路供电。所以为了保证供电可靠性,变压器数量的选择除应满足总负荷容量要求外,还应根据负荷性质是否含有一、二级负荷确定。
(3)变压器形式的选择。最近几年,TN系统已普遍被采用,但在工程设计中,仍有选用Y,yn0结线组别的变压器,其原因主要是不清楚D,yn11结线的优点。据GB50052-2009《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中第6.0.7条规定:“在TN及TT系统接地型式的低压电网中,宜选用D,yn11结线组别的三相变压器作为配电变压器”。因為D,yn11结线比Y,yn0结线的变压器具有以下优点:1)有利于抑制高次谐波电流。2)有利于单位相接地短路故障的切除。3)能充分利用变压器的设备能力。所以应优先选用D,yn11结线变压器。
2、接地系统描述错误。工程设计时,在设计说明中把三相四线制的TN-S系统误称为三相五线制。其主要原因是对接地系统概念混淆不清。据GB50054-2011《低压配电设计规范》第37页“名词解释”中已明确指出,“三相四线制是带电导体配电系统的型式之一,三相指L1、L2、L3三相,四线指通过正常工作电流的三根相线和一根N线,不包括不通过正常工作电流的PE线”。所以TN-S接地型式配电系统属三相四线制。
3、电气设备选择
(1)低压断路器分断能力偏小。目前断路器已被广泛用于作配电线路的短路保护和过载保护。在低压配电室设计时,低压柜较小电流的出线回路选用微型断路器(如:C65N/H),其主要问题是没有进行短路电流计算,仅按负荷额定电流值选用电器。据GB50054-2011《低压配电设计规范》第2.1.1条规定:用于断开短路电流的电器,应满足短路条件下的通断能力。低压配电柜处短路电流值约为30KA~50KA(视系统短路容量、变压器容量及位置而定,也许有不同值)。微型断路器(C65N/H)的分断能力仅分别为6kA、10kA,所以选择断路器应先计算其出口端的短路电流,低压配电柜中不宜选用微型断路器,改用短路分断能力更高的塑壳断路器。
(2)电源进线安全性不合理。工程设计时,电源从建筑外引入,此电源箱的进线开关仅采用普通断路器,据GB50054-2011《低压配电设计规范》第6.0.10条规定:由建筑物外引入的配电线路,应在室内靠近进线点便于操作的地方装设隔离电器。由于市场产品的多样性,不是所有的断路器均具有隔离功能,所以工程设计时应在电源进线开关前加装隔离电器,或表明此进线断路器需具有隔离功能。
(3)电缆选择不合理。
1)电缆选型。YJV型交联聚乙烯电缆和VV型聚氯乙烯电缆,是工程建设中普遍选用的两种动力电缆。YJV型交联电缆与VV型电缆相比,虽然价格略贵(5~10%),但具有外径小、重量轻、载流量大、寿命长等显著优点,因此在工程设计中宜选用YJV型交联聚乙烯电缆,在爆炸气体性环境内采用桥架敷设时宜采用阻燃型电缆。
2)电缆截面选择。电缆作为导体的一种,其截面选择应满足GB50217-2007《电力工程电缆设计规范》第3.7章要求。其中之一条为:电缆压降需满足要求。工程使用中,出现设备无法正常工作,其相当一部分原因是其电源电缆截面选择时偏小导致电缆压降过大,用电设备端电压过低。所以电缆截面的选择除了载流量要满足计算电流要求外,还应按电压损失进行校验。
4、变电所布置
(1)变电所位置不合理。在工程设计中,变电所为多层建筑或其位于地下室时,配电室正上方为常积水区域(如:厕所),或变电所与常积水区域共用隔墙。据GB50053-2013《20kV及以下变电所设计规范》中第2.0.1条规定,其中一点要求是所址不应设在厕所、浴室或其他经常积水场所的正下方,且不宜与上述场所相贴邻。此时应调整配电室或集水场所的位置,或让土建专业在配电室与其上方集水场所间增加一层隔板,或在共用隔墙处增加一面墙。
(2)变电所安全出口不合理。工程设计时,配电柜后通道的出口数量不满足规范要求。作为规范强制性条文,GB50053-2013《20kV及以下变电所设计规范》第4.2.6条规定“配电装置长度大于6m时,其柜后通道应设两个出口,低压配电装置两个出口间的距离超过15m时,尚应增加出口。”这一条要强制执行的理由,是为了当高压柜、低压柜内电气设备有突发性故障时,在柜后的巡视或维修人员能及时离开事故点。
(3)设备操作通道尺寸偏小。低压配电柜前、柜后通道宽度不满足规范要求。如柜后距墙为800mm或靠墙安装,抽屉式低压柜双排面对面布置时仅相距1800mm.根据规范GB50053-2013《20kV及以下变电所设计规范》第4.2.9条规定,低压配电室内成排布置配电屏的柜前、柜后的通道最小宽度为:其柜后通道,固定式和抽屉式均为1000mm;其柜前通道,抽屉式双排面对面布置为2300mm。只有当建筑物墙面遇有柱类局部凸出时,凸出部分的通道宽度可减少200mm.
三、小结
综上所述,在变配电所设计中还存在各种各样的问题。为使我们的设计成果能更好的为项目服务,为项目增值,我们需掌握规范要求,不断学习相关知识,进行设计工作总结,及时分析项目设计的经验及教训,实施持续改进。
参考文献:
[1] GB50053-2013《20kV及以下变电所设计规范》
[2] GB50052-2009《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
[3] GB50054-2011《低压配电设计规范》
[4] GB50217-2007《电力工程电缆设计规范》
[5] GB50058-2014《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