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新一轮农地改革政策正加速制定

2018-12-28班娟娟

农村.农业.农民 2018年24期
关键词:土地管理法经营性产权制度

班娟娟

笔者日前从有关部委及权威人士处获悉,包括农村土地征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宅基地制度改革在内的“三块地”改革试点即将收官,近期还将重点完成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按照计划,土地确权登记及“三块地”改革试点均要在今年年底前完成。接下来将进入农村土地改革三项试点总结评估期,在此基础上加快土地管理法修改。

此外,新一轮农地改革政策正在加紧制定。土地承包期再延长30年政策制定工作已启动,不久后将出台。还将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全面开展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集体成员身份确认,推进集体经营性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三变”改革红利将加快释放。

2013年中央一号文件明确提出,用5年时间基本完成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截至2017年年底,31个省(区、市)均开展了承包地确权工作。今年中央一号文件再次对承包地确权工作作出部署,要求全面完成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

“土地确权将进一步明晰农村土地产权,更好地保护农民利益,促进农村土地要素市场发育和优化配置。”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研究所研究员李国祥表示,随着土地确权工作的完成,下一步应当做好土地流转市场服务工作,让农村土地确权证在实际工作中发挥作用。同时,土地确权工作中的相关经验也可以在后续农村土地征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以及农村宅基地改革 “三块地”改革中推广。

宅基地使用权人王五四 (左)、宅基地资格权人方圣莲(中)、宅基地所有权人——旌德县兴隆镇大礼村民委员会的代表孙秀宝在展示领到的首本农村宅基地“三权分置”不动产权登记证

据悉,“三块地”改革于2015年2月底正式启动,限定在北京市大兴区等33个试点县(市、区)行政区。2017年11月,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决定,33个农村土地制度改革试点期限延长一年至2018年12月31日。

“三块地”改革试点总结将为土地管理法修改提供参考。据悉,全国人大土地管理法修改专题调研组近日在地方展开调研,听取土地管理法修改的意见建议。本轮修改主要内容也将涉及农村“三块地”改革。

此外,笔者了解到,在新一轮农地改革政策中,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仍是重头戏,将全面开展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集体成员身份确认,推进集体经营性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

农村经济体制与经营管理司司长张红宇表示,对于清产核资工作已经制定了明确的时间表、路线图。2019年6月底前,重点是指导乡镇、村、组各级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全面清查核实资产,填写登记报表,逐级审核上报。2019年年底前基本完成清产核资,重点是组织开展监督检查和成果验收,农业农村部、中央农办将形成报告上报党中央、国务院。

股份合作制改革是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关键所在。据悉,今年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正展开第三批试点。此轮试点将原来的“探索确认集体成员身份”调整为“全面确认集体成员身份”。

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研究所研究员党国英表示,产权改革的核心问题主要围绕三点:土地要不要交易、在什么范围内交易、交易的条件是什么。目前,农村土地承包权只能在村集体内部流转。在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中,除了经营权可进入市场流转外,更重要的是要改革承包权。“在一定条件下,要允许农村土地承包权进入市场自由流转。这个探索更符合市场经济的要求。”党国英说。

专家表示,未来我国还将建立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增值收益分配机制,在此基础上,“三变”改革红利将加快释放。不过,党国英也指出,进一步释放“三变”改革红利,还需要探索股权交易机制,让村民家庭拥有的股份可以拿来交易,通过股权交易平台实现要素资源市场化,使资产在竞争机制中实现增值。

猜你喜欢

土地管理法经营性产权制度
祥云县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几点思考
新《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系列解读(下)
提升企业创新能力的二维产权制度研究
新《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系列解读(上)
关于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与政府管控的思考
军工院所经营性固定资产投资存在的问题及管理提升建议
增加农民家庭经营性收入的思考
新土地管理法将于明年实施
为农村“三块地”构建制度保障 新土地管理法保障农民利益
100个县将开展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