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找借口不如守规矩

2018-12-28钱立功

共产党员(辽宁) 2018年24期
关键词:行贿者马某党纪

◎文/钱立功

前不久,媒体报道重庆市旅游信息中心原副主任马某利用职务之便,帮助多家公司承接相关项目,收受贿赂137万余元。据马某交代,自己深知受贿是违法犯罪,但面对行贿者说的“我不说,谁知道”时,侥幸心理占了上风。他为受贿找了各种借口:企业送红包是因为女儿出生,属于人情往来;为企业中标提供便利,企业给“指导费”理所应当……

最终,马某受到了法律的惩处,这样的惩罚是他咎由自取。然而,反思马某违法违纪的过程,可以说是一个个的“借口”害了他。借口,听起来貌似很正常,但借口的实质是党员干部违反纪律被查后的“挡箭牌”,其目的是将自身错误归咎于外因,推脱责任,将违法违纪行为“合法化”。

找借口背后暴露出的是少数党员干部纪律规矩意识淡薄,缺乏自我学习和约束,漠视党纪党规,自我放纵沉沦,既想当官又想发财,还为自己的错误行为寻找“遮羞布”,自设“安全屋”。事实上,没有一个贪官因为所找的借口“完美”而能逃脱法律的制裁。

守规矩是对党员干部最基本的要求,不按规矩行事,找借口逃避责任,必然会受到惩罚。与其为自己的违法违纪行为挖空心思、自欺欺人找借口,还不如老老实实遵纪守法,守住底线,做一个心无杂念、坦坦荡荡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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