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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主体:习近平社会治理新理念

2018-12-27舒安冬

课程教育研究 2018年44期
关键词:社会治理习近平

【摘要】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大报告中提出:“要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以人民为主体是这一社会治理新理念的核心所在。这一新理念特点鲜明,彰显了中国共产党始终不忘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的初心和使命;富有时代气息,充分反映了人民在社会治理过程中的主体地位。在当今这个经济转轨、社会转型的关键时期,社会治理已成为中国社会一个无法忽视的现实问题。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在社会治理过程中强调人民的主体地位是解决社会问题、维护社会稳定和实现社会和谐的必然途径,是推进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要保障,也是实践的需要和时代的呼唤。

【关键词】习近平 社会治理 人民主体

【中图分类号】D63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3089(2018)44-0009-02

一、习近平社会治理新理念的提出

社会治理是习近平总书记始终心系并积极探索的问题和领域。在十八届三中全会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首次作为战略目标被提出,《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则指出“创新社会治理,必须着眼于维护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最大限度增加和谐因素,增强社会发展活力,提高社会治理水平”。①随后,在学习贯彻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的两次讲话中,习总书记又将社会治理问题作为重点问题进行阐述,逐渐形成了一套科学完备的社会治理理论体系。在今年十月十八日至二十四日召开的党的十九大中,总书记则明确提出“要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这一新要求、新论述。他指出:“要加强社会治理制度建设,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治理体制,提高社会治理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水平。”①

这一新理念实际上是对过去“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治理体制”②的社会治理理念的高度总结和进一步升华。“共建共治共享”不仅是党和国家在社会治理中进一步强调人民主体地位的体现,也包含着社会治理应遵从人民意志、肯定人民权利、鼓励人民参与、以及保障人民利益的原则与要求。因此,以人民为主体无疑是习近平社会治理新理念的核心精神所在。这六个字既是对过去五年间我国关于社会治理探索的总结,同时也对未来的社会治理提出了新的具体要求与方向,是人民群众集体智慧的结晶。

二、“共建共治共享”的具体内涵

(一)共建:人民共同参与社会建设

社会建设是指从事实践活动的人或集体为了满足一定需要,而进行的有目的、有计划、有组织的改善民生和推进社会进步的社会行为与过程。它的内容很丰富,主要包含两大方面:一是实体建设,如社区建设、社会组织建设、社会事业建设、社会环境建设等;二是制度建设,如社会利益关系协调机制建设、社会保障体制建设、社会安全体制建设等。社会实体建设提供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社会制度建设则使社会更加有序与和谐。③总的来说,社会的建设涉及教育、医疗、卫生、就业、社保以及社会服务等各个领域的建设,要想实现“共建”即人民共同参与社会建设,政府应当为人民群众这一重要社会力量提供更加有力的政策支持和制度保护,提供更多参与社会治理的机会,充分激发人民群众参与社会建设的活力与热情。

(二)共治:人民共同参与社会治理

“共治”是对“共建”的进一步深化,此处可以从两个层面来理解人民主体参与的必要性。

首先,从法律层面来看,参与权是法律赋予人民群众的一项神圣不可侵犯的重要權利。依照法律规定,我国公民有参与国家公共生活的管理和决策的权利,包含对国家公共生活的管理参与和决策参与。

其次,从人的需求来说,参与社会治理也是人的更高层次需求的一个重要体现。在改革开放之前,社会经济发展较为落后、人民生活物质条件较为匮乏,人们参与社会公共事务的动力相对不足。但随着社会经济的急速发展,在我国迈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的这一过程中新的社会矛盾逐渐生成、新的社会情况陆续产生,人民群众越来越意识到“参与”的重要性,越来越希望参与到社会治理中去。这一现状实际上体现了马斯洛的需求层次规律——随着低层次需求得到满足,人民对于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和个人价值实现的需要逐渐苏醒、愿望逐渐强烈。

这也是“枫桥经验”的核心精神所在——让人民参与到社会治理中来。因此,要想打造社会治理新格局、推进社会治理的现代化,在社会重大事务决策和管理中,党和政府应保护并鼓励人民群众参与社会治理各项事务的积极性,将人民的知情权、管理权和监督权落到实处,而不是让“参与”成为空话、套话。

(三)共享:人民共同享有治理成果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和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我国经济发展突飞猛进,人民生活日新月异。然而社会发展成果并非已惠及每家每户,城乡差距、地域差距仍然大范围存在,贫富差距仍是我国亟待解决的难题之一。也就是说,当前我国这种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还不是人民群众所真正需要的健康、积极的发展。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我们追求的发展是造福人民的发展,我们追求的富裕是全体人民共同富裕。改革发展搞得成功不成功,最终的判断标准是人民是不是共同享受到了改革发展成果。④因此,人民共享社会治理成果是对我国社会治理的要求,而人民共享社会治理成果的程度,也是评判当前社会治理水平的标准之一。

(四)“共建共治共享”的逻辑关系

“共建共治共享”这三个概念之间既相辅相成,其内部也包含着一定的逻辑顺序。其中,共建是基础。建设是为了更好的发展,只有先搞好社会建设,为人民提供更好的社会服务和公共产品,才有进一步谋求社会治理和治理成果共享的可能。因此,人民共同参与社会建设在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中处于基础性、战略性地位。共治是关键。历史地看,我国在相当长一段时间内采用的是社会管理而非治理模式,因此与经济飞速增长相异,和市场化、国际化进程相比,我国的社会发展和建设进度则较为落后。为了改变这种状态下脆弱的社会整体、降低潜在社会风险,让人民共同参与社会治理将成为极为关键的一步。而共享既是目标也是手段,从“社会管理”到“社会治理”不仅仅是发展模式的改变,更重要的是发展观念的转变。在强调以人民为主体的社会治理过程中,不仅要以人民群众享受到更好的治理成果,还要让每个群体每个个人都享受到治理成果。因此实现治理成果共享是目标。另一方面,要想真正推进高效率、现代化的社会治理进程,也只有通过强调人民主体地位、共享治理成果这一必要手段。

“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有其自身的内在顺序,即从共建到共治再到共享,这实际上也是整个社会治理的逻辑顺序,是不能随意跨越或更改的。共建是作为共治和共享的基础,是社会治理的首要任务;共治作为社会治理过程中的关键一步,是在共建的基础上新的发展,也为共享提供条件;共享是共建与共治的目的,是社会治理的手段,也是实现社会治理现代化的必经之路。这一逻辑顺序并不意味着三者孰轻孰重,而是社会治理内在规律的具体体现。总之,人民主体这一核心要义贯穿于习近平社会治理新理念的始终,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是实现社会治理现代化乃至社会主义现代化的重要一步。

三、以人民为主体的核心要义

习近平的社会治理新理念,一方面旨在激发人民群众参与社会治理的活力,另一方面也致力于让社会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地惠及人民群众。进入新时代后,我国社会治理的目的究其根本在于更好地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使人民获得安全感、幸福感。在习总书记所描绘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新格局中,人民的地位及其与政府、市场之间的关系发生了变化,人民群众成为了社会治理中最重要的主体。如果没有广大的人民群众的参与,社会治理也就失去了它的实际意义,必将成为无源之水、无本之木。

社会治理的评判者是人民。习近平指出:检验我们一切工作的成效,最终都要看人民是否真正得到了实惠,人民生活是否真正得到了改善。⑤衡量社会治理是否成功,关键还是看群众满不满意、高不高兴、认不认可。⑥因此,只有不断培养人民政治参与的意识、充分调动人民政治参与的热情,让人民真正成为社会建设与治理的参与者、社会发展成果的受益者,才能冲破传统制模式的束缚、推进我国社会治理的现代化进程。

社会治理过程中必然面临一系列社会问题和社会矛盾,若坚持传统管理模式而并非强调人民主体地位,只会导致社会问题解决不及时和社会矛盾的最终爆发,甚至可能面临社会动荡的严重后果。彼时不仅会影响社会安定团结,而且会将政府的精力耗尽。只有坚持落实社会治理新理念,以人民为主体,真正让人民参与到社会建设和社会治理中来,满足人民的切实需求,保护人民的合法权利,积极主动地应对社会问题、调解社会矛盾,才能避免被动消极的观念误区和社会治理主体的行为偏差,从而避免严重后果的出现。

在封建时代,国家实行“统治型”权力集中的社会管理模式,从中央到地方形成一套自上而下严格的等级制度。纵观历史,各朝各代中固然不乏提出“人治”、“善待百姓”的君主,但皇权始终处于统治地位,广大人民大多依靠血缘关系和地缘关系而相互联系在一起,始终处于被统治地位。因此,在封建王朝,维护等级社会的秩序稳定才是定邦之本,追求效率或公平正义在社会治理过程中只是居于次要地位的辅助手段和工具。近代以来,从鸦片战争开始,频发的战乱使当时原本就积贫积弱的国家逐渐失去控制或管理同样贫弱并且分裂的社会的能力,中国社会面临着外部帝国列强略、内部地方势力分裂的险峻形势,最终只能演变为社会矛盾激化、社会问题暴露、整个社会持续动荡不安的状况。此时中央政府随着自身力量的逐渐消减而愈发失去管控社会的力量与能力,传统封建社会所流行的政府单向统治、国家中央集权的社会管理模式已不再适用。在1949年新中国成立之后,我国的社会管理模式经过长时间的积累,发展成为“管控型”社会管理。国家颁布实施了各种政策法规,在相当长一段时间内实行统一规划安排、由政府全权负责的社会管理模式。改革开放以来,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中国社会开始转型,社会管理模式也发生了改变。由政府管控转变为政党主导、由政府统一规划转变为占地保障和改善民生。通过中国社会治理模式的发展历程我们不难看出,人民在社会治理过程中的地位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而此次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社会治理新理念更是将人民放到了举足轻重的位置上来。过去一些干部当惯了官老爷、过惯了作威作福的日子,如今各部门干部们却要在社会治理中转变为人民的公仆;过去做事处处要看官员脸色,与政府部门打交道总感觉低人一等的人民群众现在则成为了社会治理的主体,已经开始参与到社会建设和社会治理中来,并且拥有共享社会治理成果的权利。

四、习近平社会治理新理念的时代价值

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大报告中提出的社会治理新理念是在新形势下,面对社会的新变化与时俱进提出的新思想,是富有时代气息的新思维。社会治理是一个具有复杂性和系统性的概念,它涉及人民生活的各个方面,受到各种因素关系的制约、影响,在不同的社会历史阶段社会治理有不同的任务和要求,需要与时俱进、具有时代精神。前文中我们曾介绍过在新中国成立以前我国“统治型”的社会管理模式,新中国的成立则标志着我国社会治理模式由统治型向管理型过渡。起初,在新中国建立初期,面对长期战乱而积贫积弱、一盘散沙的中国社会,社会治理的首要任务是稳定社会秩序。随后,当社会秩序逐渐确立,“发展”就开始代替“秩序”,上升至社会治理的首要诉求。当前我国已经开始迈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这个阶段的社会治理要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目标相符合,从解决社会主要矛盾的角度出发,升级与发展社会治理理念。例如,面对“中等收入陷阱”的风险与挑战、“刘易斯转折点”的加速到来以及国内各种不平衡不协调不可持续的发展问题的不断暴露,寻求适应新发展的社会治理势在必行,习近平社会治理新理念就是在此条件下催生出来的。要想改变社会建设相对滞后制约经济发展的现状,实现人的全面发展和最终共同富裕,就必须以习近平社会治理思想为指导,在社会治理过程中坚持这一新理念。

总的来说,习近平社会治理新理念是在坚持马克思主义发展观念的基础之上,立足国际国内形势的变化,面对中国社会的新问题新情况,结合中国共产党对社会建设的实践探索,并深入研究西方社会治理的成功经验和优秀理论,最终得出的具有科学性、全局性和时代性特征的思想理论。它符合当今中国社会发展的规律、满足社会治理理论发展的需要,是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丰富。

注:

①习近平.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會 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EB/OL].[2017-10-27].http://news.xinhuanet. com/2017-10/27/c_1121867529.htm.

②胡锦涛.坚定不移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前进 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而奋斗[EB/OL].[2016-02-01].http://www.qstheory.cn/zhuanqu/bkjx/2016-02/01/c_1117955640.htm.

③陆学艺.社会建设论[M].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2.

④习近平.习近平主持党外人士座谈会时强调:追求造福人民的发展 追求全体人民共同富裕[N].长江日报,2015年10月31日(第6版).

⑤习近平.在纪念毛泽东同志诞辰120周年座谈会上的讲话[EB/OL].[2013-12-26].http://www.chinanews.com/gn/2013/12-26/5668199.shtml.

⑥习近平.之江新语[M].杭州:浙江人民出版社,2007.

参考文献:

[1]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4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12.

[2]习近平.习近平谈治国理政[M].北京:外文出版社,2014.

[3]习近平.在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M].北京:人民出版社,2016.

[4]马庆钰,单苗苗.准确理解共建共治共享的内涵[N].学习时报,2017,11,08.

[5]张宏跃.准确理解三个倡导的深刻内涵[J].政工导刊,2015.

[6]金彩红.完善的社会保障机制是反歧视的根本[J].社会观察,2004.

[7]谢晓光.公民参与治理的“协同效应”析论[J].人民论坛,2014.

作者简介:

舒安冬(1994.11-),女,汉族,湖北十堰人,武汉理工大学研究生在读,研究方向:马克思主义中国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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