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标准是支撑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重要保障
2018-12-27刘梦雨
◎文/本刊记者 刘梦雨
2018年全国社会信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年会在北京召开,截至目前已正式发布社会信用国家标准45项
2018年全国社会信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以下简称“信标委”)年会在北京召开。国家发改委财金司副司长张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信用监督管理司司长常宇,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标准技术管理司副司长国焕新,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管理局副巡视员李斌,信标委秘书长、中标院副院长汤万金,以及各部委相关负责人近70人出席了本次年会。
记者从会上获悉,截至目前,信标委先后正式发布了社会信用国家标准45项,已立项在研的社会信用国家标准3项,正在申报立项的社会信用国家标准27项,涵盖基础通用标准、公共信用标准、质量信用标准、企业信用标准、电子商务信用标准、信用信息共享标准等,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提供了重要的标准化支撑。
“规范标准是支撑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保障,需要不断完善和加强信用标准体系建设。”张春在会上强调,下一步,一要围绕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关键环节、重要任务和重点领域,加快相关标准制定工作,不断满足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发展需要;二要对标新时代新发展的新要求,对信用体系建设程度高、发展快而造成现行标准已较为滞后的领域,尽快启动相关标准的修订工作;三要在标准制定过程中广泛征求采纳相关方面意见建议,充分发挥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部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的示范带动作用,广泛吸收高校院所、信用服务机构、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公众对信用标准的意见建议,形成社会意愿和发展要求的最大公约数;四要不断提高信用标准国际化水平,力争在信用国际标准制定方面提出我国的国际标准新提案,并推动国内先进经验和做法形成国际标准内容。
常宇表示,在建立完善以“双随机、一公开”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的过程中,标准化工作可以在其中发挥重要的支撑作用,包括围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建设和管理方面、支撑市场主体监督管理信息和公示信息的归集共享方面、开展“双随机、一公开”和“互联网+监管”方面等,研制相关技术标准,推进监管信息共享,建立企业失信程度和惩戒力度的量化指标,支撑联合惩戒工作的开展。
国焕新提出,信标委要推动社会信用标准化工作模式改革创新,进一步完善社会信用新型标准体系,加大新兴急需领域标准研制力度,积极推动我国信用标准化经验走向全球。信标委要积极与各领域信用主管部门、相关标委会保持密切沟通和交流,有针对性地完善标准管理和工作机制,确保信用标准研制工作顺利开展。
据介绍,信标委着力解决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过程中有关信用信息采集、共享、应用等关键技术标准缺失问题,进一步完善了社会信用国家标准体系框架,推动了一批重点标准的调研、制定、实施和应用工作,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和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技术支撑。其中,在推动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方面,制定了支撑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的四项推荐性国家标准,有效支撑了“多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的实施,降低企业登记成本,节省企业注册时间;在支撑公共信用信息公开、共享方面制定了相关标准,推动国家公共信用信息交换共享平台建设,地方、行业信用信息系统建设及互联互通,逐步消除“信息孤岛”,在保护涉及公共安全、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信用信息的基础上,依法使各类社会主体的信用状况透明、可核查,让失信行为无处藏身。
会上,各位委员就信用标委会一年来开展的工作、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工作安排展开了热烈讨论,会议讨论通过了“2018年全国社会信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年会会议决议”,明确了信用标委会下一年度的工作方向和重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