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项减税成效显著,国家税务总局再提严格规范影视行业税收秩序
2018-12-27
文/本刊记者 史 诗
日前,国家税务总局公布了一系列减税政策落地后的减税数据。从今年5月1日起陆续实施的深化增值税改革三项措施5-10月合计减税2980亿元;个人所得税改革10月刚刚实施就减税316亿元。
具体来看,前11个月,全国税务部门组织税收收入(扣除出口退税)比上年同期增长9.5%,其中,前4个月增长16.8%,5-11月增幅回落到4.7%,比前4个月低12.1个百分点。此外,1-11月,全国办理出口退税13505亿元,同比增长9.9%,明显高于同期出口增长水平。
增值税:前10个月实现净减税2980亿元
记者了解到,前10个月增值税减税2980亿元,本次降低增值税税率实现净减税1794亿元。据税务总局货物和劳务税司副司长林枫介绍,深化增值税改革三项措施中,降低增值税税率实现净减税1794亿元,共涉及增值税一般纳税人926万户。原适用17%、11%税率分别下调至16%、10%的行业,如制造业、交通运输业、建筑业等普遍实现减税。其中,制造业减税规模排在首位,5-10月,制造业累计减税户数246万户,实现净减税714.5亿元,占税率降低带来总减税金额的39.8%。
与此同时,增值税留抵退税共计1148亿元。按照国务院的部署,今年对国家重点鼓励的装备制造等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中的企业实施留抵退税,累计退还1148亿元,其中,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享受留抵退税1061亿元,占92%。此外,今年5月1日起,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年销售额标准由50万元统一调整为500万元。截至10月底,共有超过30万户原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由此带来减税38亿元。
个税:减税316亿元,6000多万人不再缴纳
个人所得税改革自今年10月实施以来,首个申报期运行平稳。据了解,10月份发放的工资薪金所得和个体工商户取得的生产、经营所得已完成申报。数据显示,首个申报期结束后,个人所得税减税316亿元,有6000多万名改革前的纳税人无需再缴纳工资薪金所得个人所得税。
中国国家税务总局所得税司司长罗天舒6日介绍,个人所得税改革优化了税率结构,大幅拉开了中低档税率级距,改革红利更多地惠及中低收入人群。他表示,10月领取工资薪金所得在2万元以下的纳税人,减税幅度都超过50%,占改革前纳税人总数的96.1%,减税金额达224亿元,占当月总减税规模的70.9%。
“双创”税收优惠共减税6789亿元
税务总局货物和劳务税司副司长林枫介绍,增值税税率调整共涉及增值税一般纳税人926万户。原适用17%、11%税率分别下调至16%、10%的行业,如制造业、交通运输业、建筑业等普遍实现减税。其中制造业减税规模排在首位,5-10月,制造业累计减税户数246万户,实现净减税714.5亿元,占税率降低带来总减税金额的39.8%。
今年5月1日起,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年销售额标准由50万元统一调整为500万元。截至10月底,共有超过30万户原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由此减税38亿元。同时,支持“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税收优惠政策持续发力。税务总局数据显示,前10个月,落实支持“双创”税收优惠政策共减税6789亿元,同比增加1817.8亿元,增长36.6%。
按照国务院部署,今年对国家重点鼓励的装备制造等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中的企业实施留抵退税,累计退还1148亿元,其中,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享受留抵退税1061亿元,占92%。
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税率征收所得税、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固定资产加速折旧等支持创新发展的税收优惠政策共减税4727亿元,同比增长38%;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月销售额3万元以下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等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税收优惠政策共减税1825亿元,同比增长37.1%,惠及超过3000万户的小微企业;支持促进创业就业的税收优惠政策减税237亿元,同比增长10.2%。
再提严格规范影视行业税收秩序
据新华社报道,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宣传部等五部门关于治理影视行业天价片酬、“阴阳合同”偷逃税等问题通知要求,从今年10月开展规范影视行业税收秩序工作以来,相关部门依法依规开展工作,加强政策宣讲,做细告知辅导,帮助纳税人做好自查自纠工作。
目前,规范工作开展有序,影视企业及相关从业人员认真自查自纠、主动申报纳税。通过这项工作,将进一步规范影视行业税收秩序,保障依法纳税者的合法权益,营造和维护公平竞争的税收环境,促进影视行业健康发展。
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广电总局、国家电影局有关负责人重申,根据税收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相关规定,对自查自纠并到主管税务机关补缴税款的影视企业及相关从业人员,免予行政处罚,不予罚款。希望广大影视企业及从业者能以本次影视行业规范为契机,主动对照税收法规,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并以此规范企业及从业者涉税业务,努力做守法诚信的纳税人。据记者了解,在自查自纠阶段不存在约谈程序及相关事宜,税务部门对影视从业人员开展了政策辅导和沟通解释工作,以帮助影视企业和从业人员更好自查自纠。
按照税法规定,个人从事影视、演出、广告等方面的收入应当按劳务报酬等所得项目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对于过去部分工作室将影视人员个人劳务报酬等收入混入工作室经营收入的,三部门有关负责人表示,应当实事求是加以区分。其中属于工作室提供辅助服务的经营收入,过去已按核定征收方式征税的不予调整;其他影视人员个人劳务报酬等收入,由影视人员个人据实申报,自查自纠。同时,三部门再次明确强调,各地工作中要严格依法依规,精准把握和执行政策,维护影视企业及从业人员合法权益。
据统计,今年7月以来,全国影视企业注销数量保持平稳,新增注册影视企业数量呈上升态势,影视业创作生产数量与质量稳步提高,这反映了当前我国影视行业稳定发展的良好态势。业内专家表示,规范税收秩序,有利于提升影视行业在薪酬、资本、核算等财务方面的管理水平,必将促进我国影视业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