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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现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

2018-12-27王新军

唯实 2018年12期
关键词:服务体系社会化现代农业

王新军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乡村振兴道路的途径之一在于把小农户纳入现代农业发展,实现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这是立足于中国国情做出的具有战略意义的部署,具有重要理论和实践意义。要提高农业比较优势,促进农业现代化与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同步发展,规模化经营是关键。实现规模化有两条基本途径:一条是加快农地流转,通过土地集中实现农业经营规模化;另一条是健全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体系,通过农业生产服务的集中规模化实现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

一、实现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乡村振兴的重要任务

小农户是我国农业生产经营的基本单位和重要主体,主要是指农民个体经营,即生产资料归个人所有,以个人劳动为基础,农民的劳动所得归自己所有的一种经营形式。

小农户规模巨大,具有合理性和长期性。从春秋战国时期铁犁牛耕开始,以小农户个体经营为主的经营方式一直是我国社会农业生产的基本模式。当前尽管农村新型经营主体不断增加,但是小农户在中国乡村依然占据相当大比例。从现有规模来看,据农业部统计,截至2016年底,我国经营规模在50亩以下的农户有近2.6亿户,占农户总数的97%左右,户均耕地面积约5亩左右;以土地经营规模50亩为标准,全国经营规模在50亩以上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约有350万个,经营耕地总面积约3.5亿亩,平均经营规模100亩左右。从发展进程来看,虽然土地流转不断推进,但是总体依然较为缓慢。到2016年底,全国大约有7000多万农户家庭进行了土地流转。以过去十年我国农村土地流转面积年均增速3%来计算,预计到2020年我国经营规模在50亩以下的农户家庭大约有2.2亿户左右,2030年大约有1.7亿户左右,到2050年大约有1亿户左右。从他们经营的耕地面积占全国耕地总面积的比例来看,2020年、2030年和2050年大约分别为80%、70%和50%左右。因此在相当长的时期内,我国农业经营中小规模兼业农户仍然会占大多数,他们仍将是我国农业生产经营的主要组织形式。小农户在农业生产中能否现代化,直接决定了我国农业现代化的发展程度。以家庭经营为特点的小农户生产在我国历史上长盛不衰,现在也未必过时,具有合理性和长期性。首先,小农户生产具有较强的灵活性。农业生产存在严格的地域性和季节性,这一客观规律要求农业生产要因地制宜、灵活安排,小农户经营因其组织规模小能够很好地满足这一要求。其次,小农户精细化生产管理方式有利于提高产出率。小农户经营虽然在实现规模效益上有较大阻碍,但大多数农户通过精耕细作的生产管理方式,有效提高土地产出效率。再次,小农户兼业经营方式,有利于农户根据农忙农闲,在农业、手工、工业之间合理调整切换,增加收入,提高资源配置效率。最后,小农户经营方式吸纳大量农村劳动人口,具有重要的社会保障功能,发挥着“稳定器”的独特作用。

小农户要素投入不足,具有普遍性与长期性。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农村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确定的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极大带动了农村经济发展。但是随着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的不断推进,一家一户经营模式的弊端逐步显现,主要表现为:分散经营的小农户与现代农业集约化生产要求的矛盾,按人口分配土地的原则与市场配置土地资源的客观要求的矛盾,农业比较效益低下与社会对农产品需求不断增加的矛盾。小农户通常资金、技术、人力、管理等要素投入不足,自身难以融入农业现代体系和产业链布局。全世界的小农户都存在经营规模狭小、抗风险能力弱、科技推广成本高等问题。美国因其幅员辽阔,人口密度较低,土地规模易于集中,在农业现代化进程中主要基于土地集中规模化,通过推进农业机械化程度来提高农业劳动生产率水平,并通过法律保证农场土地的完整性,比如规定家庭成员可拥有或继承农场土地股份,但不能退股或将股份作抵押,只许内部转让,以保证在近代传承中不被细分碎化。日本国土狭小,人口密度大,且多山地丘陵,不宜发展农业规模耕种,以小农户经营为主。日本政府通过限制进口、价格补贴、增加农民培训等方式为本国农业发展创造条件,遍布全国的农业协会则是小农户和市场之间最重要的桥梁和纽带。农业协会的服务涵盖生产流通多个环节,包括农业技术、销售渠道、生产资料采购、资金支持等,在分散的小农户和大市场之间架起了桥梁,以强大的组织功能保障了市场价格的谈判能力,并减少了流通成本,保障了农民利益,切实提高了农业劳动生产率,增加了农民的收入。小农户与大生产之间的矛盾,具有普遍性与长期性。因此,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把千家万户的小农生产联结起来,实现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引导小农生产实现农业现代化,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乡村振兴的重要任务。

二、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是实现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的重要抓手

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是以公共服务机构为依托、合作经济组织为基础、龙头企业为骨干、其他社会力量为补充,公益性服务和经营性服务相结合、专项服务和综合服务相协调的,为农业生产提供产前、产中、产后全过程综合配套服务的体系,主要包括农业技术推广、农产品质量监管、农产品市场、农业信息收集和发布、农业金融和保险服务等体系。

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有助于小农户形成规模效益。中央农村工作会议明确了必须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走质量兴农之路。小农户经营规模小、耕地细碎化严重,资金、技术、信息、管理等要素投入不足,创新能力缺失,与大市场之间产生诸多信息不对称、错配、失衡,难以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导致小农户的农业生产效率低下。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将小农户纳入现代农业发展,可以彻底改变传统小农一家一户单打独斗的生产现状,把千家万户的小农生产组织起来,用现代科学技术服务农业,用现代生产方式改造农业,提高农业经营集约化、组织化、规模化、社会化、产业化水平,增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和抗风险能力,以此形成规模、提高效益、节本增效,引导小农生产实现农业现代化,解决当前农业生产中面临的“谁来种地”“如何种地”等突出难题。

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有助于小农户嵌入现代产业链和产业体系。现代农业产业体系,是涵盖农业产前、产中、产后各个环节的多层次、复合型体系,是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农产品加工流通业、农业服务业转型升级,多种经营主体融合发展。由于规模、资金、信息、技术等条件有限,尤其是农村物流、信息化建设水平参差不齐,小农户难以与现代农业产业链相互衔接。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有助于把一家一户小生产从全过程的生产经营束缚中解放出来,享受社会化服务提供的现代物质装备、先进科技、先进管理方式带来的好处,把有限的资金和精力投入自身擅长的生产经营环节,把小农户经营嵌入现代产业链和产业体系。

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有助于小农户提高要素投入并获得回报。资金和人力不足一直是制约农村发展的重要因素。金融资本追求资金的安全性、收益性和流动性,而农业产业本身固有的高投入、低产出和季节性,决定农业收益有很强的不确定性,风险较高。长期以来,农业产业的弱质性与金融资本的趋利性这一客观矛盾,决定金融资本流入农村的动力严重不足。以城市为中心的金融布局, 导致农村资金外流,加剧农村信贷资金不足的困境。而小农户自身实力较弱,有效担保不足,则使得小农户获得金融支持的难度进一步被放大。同时伴随工业化进程,农村大量青壮年劳动力转移,更加放大了小农户的经营缺陷,加速农户经营的兼业化、老龄化、粗放化,农业生产率难以得到有效提高。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有助于小农户增加资金和人力要素投入,使小农户也能获得现代农业制度、技术、组织进步的回报。

三、江苏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发展现状及主要问题

江苏农业基础较好,连续多年保持粮食增产、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发展的良好势头,2015年第一产业增加值3988亿元,增长3.2%;2016年第一产业增加值4078.5亿元,增长0.7%;2017年第一产业增加值4076.7亿元,增长2.2%。多年来江苏农业服务体系建设取得了长足发展,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建设日益加强,服务机制不断创新,逐步实现服务主体从政府“一主”向政府、农户、社会“多元”的转型,服务内涵逐步从产中“单一”向产前、产中、产后“全程”的拓展,在推进农业转型升级,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中发挥了一定的作用。但从乡村振兴、实现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重要任务来看,从统筹城乡发展、建设现代农业的要求与满足农民的需求来讲,江苏农业服务体系建设及运营效率存在两大问题。

组织体系有待完善。目前农业服务多种组织并存,有政府公益性服务机构,如涉及传统种植业、畜牧兽医、渔业、农机、农经管理等县乡农机农技单位,供销合作社、农村信用社等经营、金融机构;有合作经济组织,如农民专业合作、专业技术协会等;有骨干龙头企业,如种子公司、农药公司、大型经销商;有其他社会力量,如家庭农场、养殖大户等,各层次之间缺乏利益协调机制,存在各自为战的分割局面,缺乏牵头部门来通盘谋划,尚未能通过沟通机制、激励机制、问题解决机制等形成合力,打造以政府为主导、合作经济组织为基础、公共服务部门为依托、其他社会力量为补充的现代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网络。

服务效率有待提升。目前农业服务主体规模较小,服务效率有待提升。对耕种、植保、防疫、排灌、收获等传统生产环节的农技问题关注较多,但对产前信息采集和产后市场关注不够,农产品市场信息网络不健全,农副产品产量及价格大起大落,尚未能将分散的各类农业服务转化为服务体系平台统一协调下的生产经营活动,由信息服务体系、科技服务体系、生产服务体系、金融服务体系各子服务体系提供的服务贯穿农业生产的产前、产中、产后各个环节,农业保险服务滞后,无法解除农民在农业生产上的后顾之忧,农业靠天吃饭的局面尚未得到根本性转变。这就必然要求构建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进行组织制度、经营机制、管理模式的创新,使之适应农村生产力的发展。

四、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实现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对策

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大力提升农业社会化服务水平,实现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是实现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保证,是农村新旧动能转换的有效举措,是农村创新发展的重要方向。

大力发展农民互助合作,提高农民组织化水平。提高农民组织化水平,是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实现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的重要基础。几乎所有农业发达国家都有各种各样的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由于多种因素影响,我国农民的组织化程度较低,“小规模、分散化”的家庭经营导致农户与市场、生产与技术、政府与农民之间缺乏有效联系,制约了我国农业走上产业化、专业化和规模化之路。提高农民组织化水平,能够增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和市场竞争力,优化农村组织结构和功能,提高农村社会治理效率。要推动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改革过去管得太宽、统得太死的社会管理体制和组织控制机制,最大限度地激发各种社会力量的积极性、创造性。要加强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力量,增强小农户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利益联结,通过股份合作、产业化经营、社会化服务等多种途径,提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对小农户的带动作用。还要大力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引导和组织小农户通过土地入股、股份合作等多种方式相互合作,建立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联结机制。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发挥供销社的协调带动作用。从1954年发展至今,我国供销合作社长期扎根农村,在促进农业农村发展、保障商品供给、服务城乡群众等方面曾经做出了重要贡献。供销合作社既有比较健全的组织体系和服务网络,又有深厚的群众基础,最有条件成为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和社会化服务体系的主渠道。要积极发挥供销合作社主渠道作用,不断强化合作经济属性,通过推进供销合作社、基层社改造,密切与农民利益联结,采取合作制、股份合作制等多种形式,广泛吸纳农民和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入社,不断强化基层社与农民在组织和经济上的联结,切实做到农民出资、农民参与、农民受益,把供销社发展成为经营性服务功能充分发挥、公益性服务作用不断体现的新型农村合作经济组织,推动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

完善多层级服务体系建设,提升服务效率。一是坚持政府主导,构建公益型服务平台。坚持政府主导,按照规范化提升、系统化整合、网格化管理、组团式服务的思路,进一步健全完善农技推广、动植物疫病防控、农产品质量监管体系,完善农业气象服务和农村信息综合服务体系,整合信息资源,强化涉农部门之间农业基础信息实时交换和共享,形成服务便捷、功能完善的农业网站体系。二是强化农民合作,构建合作型服务平台。加强合作型服务组织建设,积极培育服务型农民专业合作社,通过股份合作、产业化经营、社会化服务等多种途径,提高农民自我服务的组织化程度,推动农民专业合作社向规模化、集约化、高端化发展,提高区域影响力、市场占有率和产业化经营水平、合作化带动能力。三是强化市场导向,提升发展市场型服务平台。发挥农村能人的带头作用,以农业企业为龙头、专业市场为平台、经纪人(经销户)为节点,着力推动各类市场服务主体蓬勃发展。加强农产品流通服务。鼓励组建全资公司或配送公司,发展服务组织与生产基地和专业合作社对接的订单生产。加大农产品经纪人培养力度,加强区域特色农产品品牌整合与培育,提高农产品进入市场的竞争能力。

强化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的金融和财税支持。一是加大金融扶持。要明确农业发展银行的政策支农范围,除为国家粮棉油储备提供资金支持外,还应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生态环境建设、农业综合开发以及推动农业产业化进程提供强有力的资金保障,强化其政策支农职责。鼓励商业银行支持农村龙头企业,推进农村产业化和工业化进程。鼓励商业银行开展“公司+基地+农户”贷款和“订单农业”贷款。发挥农村信用社支农主力军作用,在完善农户小额信用贷款管理、满足农户基本生产资金需要的基础之上,探索和推行大额贷款和联户担保贷款,加大对产业化、产业集群形成的支持力度。二是加大财政资金扶持。各级财政每年在预算中安排专项资金,从服务组织培育、服务内容拓展、服务设施购置、服务效果提升等方面对各类服务组织进行奖补,特别要鼓励以村级集体经济组织牵头组建服务性组织。加大公共财政投入力度,着力提高公共财政均等覆盖农村公益事业建设的广度和深度。实行税费减免政策,对金融机构农业贷款和小企业贷款给予一定比例的补偿,提高金融机构向农业和小企业发放贷款的积极性。三是强化农业社会化服务的风险保障,进一步扩大农业政策性保险覆盖范围,将参保对象从大户扩大到以大户、职业农民为主,兼顾部分散户,让更多的农民受益。

以信息化建设提升农业服务水平。进一步加强农业信息化建设,通过信息技术改造传统农业、装备现代农业,提升农业服务水平,实现小农户与现代农业的有机衔接,将分散的小农户联合起来,充分发挥大数据在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中的引领驱动作用,在促进产销平衡、资源节约、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等环节积极发挥作用,优化农业生产要素配置,实现小农户与多元市场需求对接,提高小农户在农业全产业链中的参与程度,提升其农产品的价值增值能力。重点要攻克数据挖掘、深度学习、关联分析、模拟运算、人工智能等核心关键技术,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公共信息资源开放的若干意见》的部署要求,加快推进公共信息资源向公众开放,通过实施一批重大工程,推动国家大数据示范区、产业园、国家农业示范区等建设,发展能够服务于小规模农户的农业大数据生产服务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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