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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滥用及其法律规制

2018-12-26郑珏

法制与社会 2018年34期
关键词:滥用法律规制知识产权

摘 要 知识产权滥用不仅对被许可人造成不正当的侵害,同时还可能导致不公平竞争条件的形成,对其进行法律规制十分重要且必要。知识产权具有多种表现形式,我们可以通过借鉴各国对知识产权的立法经验来加强和完善我国对知识产权滥用的法律规制,本文对此进行了简要的论述。

关键词 知识产权 滥用 法律规制

作者简介:郑珏,河南牧业经濟学院,研究方向:知识产权。

中图分类号:D923.4 文献标识码:A DOI:10.19387/j.cnki.1009-0592.2018.12.012

一、知识产权滥用的定义

知识产权滥用这一概念是起源于英国的专利法,当时英国为了促进本国技术进步,出于这种公益考虑,对于滥用专利垄断权的行为采取强制许可的措施。知识产权的滥用是与知识产权的正当行使相对而言的。知识产权具有一个重要的特性即专有性,也称为排他性,知识产权凭借其天生具有的这种特性,使其产生合法垄断的一种天然的属性,这种属性能够帮助权利人在市场竞争中处于优势,从而获得丰富的经济收入。但是,我们应该意识到,对知识产权的权利人赋予专有权,这是出于对知识产权保护的一钟手段,而不是最终的目的,这个目的只是为了保护创造者的权利,从而对社会正义进行维护,同时推动知识的传播,并对智力资源进行合理地配置。但如果超出了知识产权法律规定的范围,就有可能对社会公众利益或他人利益进行损害,这就产生了知识产权滥用的问题。

知识产权滥用是指知识产权的权利人对其专利权的行使超出了正当的界限,或超出了法律允许的正当范围。这种对知识产权的不正当利用,会对他人利益或社会公共利益产生较大的危害,这种行为就是知识产权滥用。知识产权滥用会产生很多危害,我们对知识产权是否被滥用的衡量,微观上主要应该看产权人对权利的行使是否超出了合法垄断的范围,宏观上来看衡量的应该是知识产权人在对其知识产权的行使是否符合知识产权法的规定范围。

二、知识产权滥用表现形式

现今社会,我们对知识产权滥用具有较强的弹性和包容性,这是因为商标权、专利权以及商业秘密本身就具有很强的复杂性,因此,我们要掌握或者了解全部的知识产权滥用的表现方式从现实来说是难以做到的。知识产权分精神权利和经济权利,其中精神权利是专属于权利人的,通常不参与市场交易,这能够直接的为权利人带来利益,其表现主要是当受侵害时获取到的损害赔偿,这种情况下一般不会发生知识产权的滥用行为。但经济权利会经过权利人积极行使,就可以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排除他人的竞争而获得经济利益。

当前知识产权滥用主要有以下几种表现形式:

一是联合限制竞争行为,这种行为主要是由两个或多个企业,通过协议或默契形成一种共识,对特定知识产权的市场竞争进行限制,其分为两种,包括横向联合限制竞争和纵向联合限制竞争,其中横向联合限制竞争,就是两个或多个企业因为生产产品种类相同而产生竞争,其通过共谋实施限制竞争。纵向联合竞争是指两个或多个企业,其在同一生产中处于不同的阶段并产生买卖关系,其通过共谋实施限制竞争。

二是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这种行为主要是指在竞争中处于优势地位的一方,利用自己的经济优势来对其他竞争者进行排斥和限制,这种行为有多种表现,诸如拒绝许可、搭售行为以及掠夺性定价等。

三是企业结合行为。这种行为是指企业之间通过协议,对协调行动进行约定,实现在一定的市场范围内对他人限制或排斥的竞争行为。产生这种行为有三个要点,一是企业之间要实现两户协同或相互分工,是一种共同的行为;二是企业之间是一种共同故意的相互协同行为;三是企业的这种结合行为产生了垄断的后果。其中企业合并是企业结合行为的一种典型形式。

三、各国对知识产权滥用规制的立法经验

为了对知识产权滥用进行预防和制止,对知识产权滥用行为进行规制,当前世界上众多国家和地区都采取了相应的法律措施对知识产权滥用行为进行控制,其先进的经验和做法值得我们学习和借鉴,具体经验做法如下:

一是防止知识产权滥用,依靠法律基本原则。我们知道知识产权是一种民事权利,其受民事法律到保护的同时,在行使时也要受到民事法律制度一般原则的制约。当前,世界各国的民事法律制度大多数都对知识产权滥用的行为进行了制止,建立了一些基本原则,诸如禁止权力滥用、遵守公平诚信等,在对知识产权的行使中也要求对这些基本原则进行遵循。例如:早在1917年,美国通过了《胶片法》,这项法案明确了非法搭售专利构成知识产权滥用。

二是防止知识产权滥用,积极完善知识产权法。无论哪个国家的知识产权法,都明确了一个利益平衡,那就是知识产权人与使用者或社会公众的利益。知识产权法一方面实现了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另一方面也对知识产权的行使进行了适当的限制。例如,在专利法中,一般都会建立两个制度,包括强制许可制度以及专利侵权制度,在版权法中也会建立法定许可制度等。

三是防止知识产权滥用,完善竞争法。知识产权滥用造成的后果,不仅仅会对对方当事人造成直接的损害,还有可能对排除或限制竞争行为构成损害,这会对经济秩序产生严重的影响。通过完善竞争法的完善,来实现对知识产权滥用进行规制,这是多数先进国家采取的措施,美国、日本等都有着丰富而又完备的经验。

四、 知识产权滥用的法律规制

当前,我国对知识产权滥用的法律规制,《反垄断法》已经有了较为细致的规范和限制。除了《反垄断法》之外,我国对知识产权滥用的规制还分散于其他法律之中,例如《专利法》的第五章就是对强制许可的规定,《技术进出口管理条例》的第29条也是对知识产权滥用的规制。虽然一些法律中也有些许的阐述,但有关知识产权滥用的法律规制问题,还存在着一定的缺陷,需要我们积极加以解决,不断探索、不断改革,努力推动法律的完善,对当前市场上存在的知识产权滥用现象进行制止,对企业的合法权益进行积极的维护。

(一) 构建一个以反垄断法为核心的完善的知识产权滥用的法律体系

当知识产权滥用对公共利益造成损害、对竞争秩序进行扰乱时,这种行为就进入了反垄断法等法律的规制范围。反垄断法建立的目的是维护社会自由与公平竞争,目标是提高经济效率。而知识产权滥用所导致的对公众利益损害、对竞争秩序进行扰乱,这些行为就是反垄断法建立所维护的社会目标,因此,建立一个以反垄断法为核心的,对知识产权滥用进行限制的法律体系具有重要的意义,这不仅是法律的性质所决定的,更是适合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必然需求。为此,一方面可以在《反垄断法》中对知识产权滥用行为进行明确的分析和界定,对这种非法垄断的行为进行明确的界定分析。这样的做法能够有效的提高《反垄断法》的确定性,方便知识产权人进行依法行事,同时还能够对某种法律效果进行预见性的确定。对知识产权滥用的非法垄断行为的立法,我们可以参考美国《许可指南》,其中对知识产权许可使用反托拉斯法的原则进行了明确的规定。另一方面,应该在《反垄断法》中对知识产权的滥用设立专门的章节进行详细的规定。结合知识产权的具体特征,对知识产权滥用进行具体而详细的规定,这能够有效的提高《反垄断法》的可操作性。为此,我们一是要积极结合我国的具体情况,对实际案例进行细致分析,充分考虑现实因素;二是通过对欧盟有关豁免的规定,来对《反垄断法》的相关章节进行制定,对豁免规定进行借鉴;三是加强反垄断法执行机关的作用,对知识产权滥用的认定及规制办法进行详细的规定,充分借鉴其他国家的先进做法,例如美国的《许可指南》。

(二)制定反垄断指南,完善知识产权滥用法律法规体系

当前《反垄断法》中对知识产权滥用的相关规定,还停留在原则性规定上,其最大的作用是充当了宣言性的作用,然而具體到法律实施上,还缺乏可操作性。当前对知识产权滥用的反垄断调查,其法律位阶低下,同时实际效果也不尽人意。为此我们要积极对知识产权滥用的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完善,制定并出台知识产权领域的反垄断指南。这个指南的建立,要充分体现科学立法的需求,要对打击垄断行为和激励创新机制进行充分的平衡,同时还要实现保护本国知识产权和贸易全球化的平衡。该指南的建立,一是制定的过程要充分的做到开放性与透明性,要积极寻求多方的意见和建议,在充分考虑我国基本国情的基础上,还要对其他国家先进的经验和做法进行借鉴,要通过听证会的举办来获取更多的意见和建议。二是指南的内容应该体现出国际经验,充分体现国际上对知识产权滥用的反垄断规制的相关规定,这是因为有关反垄断的审查,不仅仅涉及国内市场,更多的涉及到国际市场。三是指南的建立应该充分体现经济学原理。一些国际上先进的经验和做法,都体现出随着主流经济理论的变化而发生变化,为此,我们在对指南进行建立的过程中,应当对经济分析方法进行重视,不断补充和完善具体的经济分析方法和可参照的数据指标,以此来提高指南的可操作性。

(三)建立一个防止知识产权滥用的专门机构,完善执法程序

当前国际上,为了对 知识产权滥用进行有效的规制,很多国家都建立了一个完善的诉讼制度和执法程序,这个诉讼制度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和执行的有效性,对执法程序也是做到了相对的完善。同时在执法程序完善的基础上,一些发达国家还成立了相对独立的执法机关,有效的保障了执法的公平、公正,维护了法律的权威。这个相对独立的执法机关还能够统一执法解释并进行监督,例如美国的联邦贸易委员会。近年来,随着经济的迅速崛起,我国知识产权滥用的案件逐渐增多,同时这些案件逐渐呈现出具有较强的涉外性,其专业性和隐蔽性也相对较高,这就要求我们执法机关在对这类案件进行处理时,要增强安全审理的公正、权威,同时也要加强审判的时效性。为此,我们可以借鉴国外先进的经验和做法,对知识产权滥用行为的审判设定专门的机构,对此类纠纷进行公平合理且及时的审判。成立专门的机构,还能够制定和完善知识产权滥用的相关规定和指南,更好的推动知识产权滥用处理的法律进程。

五、结语

对知识产权滥用进行法律规制,首先我们要明确知识产权滥用的涵义和相关知识,在此基础上对其法律规制提出一些可行性的建议分析。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快速进步,知识产权滥用行为日益严峻 ,我们一方面要积极加强反垄断法对其进行法律规制,另一方面我们也要积极寻找更多的解决办法,完善法律体系,加强执法,推动建立一个公平的市场竞争。

参考文献:

[1]邢楠.浅析我国知识产权滥用的法律规制.中国商界.2008(3).

[2]张铁帅.国际贸易中的知识产权滥用及其法律规制.大观周刊.2011(8).

[3]陈华丽.论知识产权滥用的法律规制.知识产权.201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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