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方父母出资不等额,婚房如何分割
2018-12-24
伴侣 2018年12期
问:
我与李某结婚不久,双方父母共同出资为我们购买了110平方米三居室楼房一套。其中,我父母出资35万元(包括装修费15万元),李某父母出资62万元,房屋登记在我与他二人名下。今年10月,我们因感情出现障碍婚姻到了尽头,离婚时,我提出房屋属于夫妻共有财产,应平均各二分之一;李某认为,应按出资额多少进行分割更公平。我想问:房屋如何分割?
答: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婚姻法〉若干问题解释(三)》第7条第2款规定: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由此也可推定出: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双方子女名下,无论出资比例是否相同,均应视为对小夫妻的共同赠予。如果争议房权证“共有情况”一栏中未载明“按份共有”,则应认定为共同共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