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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世博安保任务看武警在重大临时警卫勤务中的武警法适用

2018-12-24赵楠楠

法制与社会 2018年31期
关键词:控制权

摘 要 武警部队近年来承担了多项重大临时勤务的安全保卫任务,本文以世博安保任务为视角,看重大临时勤务从武警法律依据、到武警法赋予职权的法律运用,以及违反武警法,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进行了阐述,在此基础上提出了法律完善的建议。

关键词 世博安保 重大临时勤务 控制权

作者简介:赵楠楠,国防大学政治学院讲师。

中图分类号:D631 文献标识码:A DOI:10.19387/j.cnki.1009-0592.2018.11.107

2010上海世博会围绕“城市,让生活更美好”的主题,秉承和弘扬理解、沟通、欢聚、合作的世博理念,创造和演绎了一场精彩纷呈、美轮美奂的世界文明大展示,以一届成功、精彩、难忘的世博会胜利载入世博会史册,为祖国和人民赢得了荣耀。笔者不仅参与了圆满完成世博安保任务,还以亲历者的独特视角展示了武警部队在世博安保这一重大临时勤务中的法律适用,以及它巨大的法律保障作用。

一、重大临时勤务概述

(一)重大临时勤务的概念

是指武警部队对国家和中央军委规定的警卫对象以及重要会议、重大活动的临时武装警戒和安全保卫。近年来,国际地位的提升、经济实力的增强和战略利益的需要,我国先后承办和举办了上海合作组织峰会、博鳌亚洲论坛年会、东盟博览会、中非合作论坛北京峰会、亚欧首脑会议、北京奥运会和上海世博会等一系列重大活动。

(二) 重大临时勤务的特点

那么是重大临时警卫勤务的特点是:政治要求高、时间跨度长,反恐压力大、协调保障难。

(三)重大临时勤务的任务范围

我们武警部队主要承担浦东园区世博安保任务:这边有开(闭)幕式、高峰论坛等重要活动现场安全警卫、浦东园区人员、车辆、货物安检 、园区周界安全警戒 、世博园区参观人员安检通道候检区、广场维护秩序 、世博村、行政中心、物流仓库等专用停车场等要害部位守卫、要人住地和专(包)机警卫以及社会面武装巡逻和重要地区控制。临时警卫勤务是武警部队担负的一项经常性执勤任务。

二、在重大临时勤务中武警法的适用

(一) 出师有名-任务法定

笔者认为武警部队参与世博安保重大临时勤务出动的2万多兵力的依据来源于《武警法》的授权,需要指出的是这里的武警法是指广义的武警法,我们说重大临时勤务从性质上来讲就是安全保卫任务中的一种,而世博安保又是重大临时勤务最具代表性的。武警法对保卫任务的相关规定,是指武警部队在执行国家赋予的全保卫任务中必须遵守的,由有立法权的国家机关制定和颁布的各种规范性法律法规文件。

1.宪法。宪法是我国的根本大法,是规定国家武装力量的性质、任务和活动准则的“总章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序言和第29条相关规定:武警部队一切行动要以宪法为准则。武警部队是国家武装力量的组成部分,有效地执行国家安全保卫任务,维护国家主权和尊严,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保护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保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顺利进行,是宪法赋予武警部队的根本任务。

2.国防法。《国防法》是我国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我国军事法律体系中居于上位法的地位。《国防法》第22条规定了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属于中国的武装力量。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在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的领导下担负国家赋予的安全保卫任务,维护社会秩序。上述规定明确了武警部队的性质和任务。因此,《国防法》是武警部队执行国家安全保卫任务的军事法律依据。

3.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是系统规定犯罪与刑事责任的基本法律,其宗旨是惩罚犯罪,保护人民。刑法是我国打击各类犯罪的重要的基本法律依据。针对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破坏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扰乱社会治安,危害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严重暴力犯罪事件,是刑法打击的重点,同样也是武警部队执行国家安全保卫任务的重点,就是保卫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保护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

4.武警法。武警法的颁布对世博安保重大临时勤务的实施起了很大的法律保障作用,它指明了武警部队在执行重大临时勤务中依法享有的职责和权限以及保障,解决了长期以来武警部队在执行安全保卫任务时由于缺乏法律依据和法律保障:官兵在执行安全保卫任务过程中遇到群众的不配合或质疑。保护官兵在执行任务中的人身安全以及人格权的问题、以及对官兵行使权力时的制约和监督。《武警法》第二条第一款明确指出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有担负国家赋予的安全保卫任务。《武警法》第七条第一款指出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执行安保任务范围的规定。重大活动,包括中央、省自治区、直辖市举行的重要会议、重大集会,在我国举行的重要国际会议、重大国际活动,驻华外交使团集体活动。人民武装警察执行武装警卫主要任务是保卫警卫对象、重要目标、重要会议、重大活动的安全,防止违法犯罪分子暗害和破坏,协助公安机关和有关部门维护警戒区域内的秩序,预防和处置灾害、事故。执行驻华外交代表机构警卫任务,还应当协助有关部门维护国家安全、利益和荣誉。

5.武警部队内部规定。为了规范武警部队临时勤务,确保警卫任务圆满完成,根据相关规定制定了此规定。来自武警部队内部规定:份号000387【2004】武司字第231号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命令《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临时警卫勤务实施细则》。①近年来,全部队依据《细则》,规范勤务,加强指导,确保了临时警卫勤务的万无一失。同时,在完成北京奥运会、国庆60周年大庆和上海世博会、广州亚运会安保等重大临时勤务的实践中,进一步丰富完善了重大临时勤务的理论体系,创新规范了重大临时勤务的组织实施,对今后一个时期武警部队组织实施重大临时勤务有着十分重要的借鉴意义。世博会的勤务实施就是依据此规定开展的。

(二)行动有据-职权法定

武警部队职权主要有十项,笔者就举几个在世博安保重大临时勤务中经常会适用到的几项职权和大家阐述一下,在世博安保任务中武警重大临时勤务中的武警法适用。

1.警戒目标验证权。《人民武装警察法》它指明了武警部队在执行在重大临时勤务中的行动依据,武警法赋予了我们很多的职权,准确理解职权内容,依法行使职权。但如何结合重大临时勤务的实际情况,在行使具体职权时,要有法定的事由、法定的时机、法定的条件等。把武警法运用的恰当,那是我们大家值得思考的问题。

2.武装巡逻查权。武警在武装巡逻中,经现场指挥员的同意,对违法犯罪的嫌疑人当场可以行使盘问权、查验权和检查权。由公安干警中最高指挥员决定实施盘问、查验和检查。然后查验证件:是指依法检查和核查被检对象的证件。可以要求他们出示证件通常包括居民身份证、工作证、特别通行证、以及其他合法有效证件。然后就是对可疑物品和交通工具进行检查:是指依法有违规、违禁嫌疑的物品,公安机关通报协查的物品、交通工具及驾驶、乘坐人员进行检查。在该车辆上查出了毒品,毒品为违禁物品,予以收缴,移交公安。但武警部队的当场盘问、检查职权是一项即时强制权,经盘问、检查,对被指控有犯罪嫌疑的、有现场作案嫌疑的、有作案嫌疑身份不明的、携带的物品有可能是赃物的,武警部队应及时将盘问人员就近移交公安机关。

3.控制权。控制权是指国家赋予武警部队在执行安全保卫任务时,为保卫国家安全,维护社会稳定,对符合法定情形的相对人立即采取的临时限制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性措施的职权。实施控制的方法手段应根据控制对象的行为方式、社会危害程度等灵活确定,既要确保能有效控制,又不能超过必要的限度造成更大的危害,也要注意国际形象和社会影响。武装警察采取控制措施后,应当及时将控制对象移交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或者其他有管辖权的机关。

4.优先通行权。优先乘座交通工具与优先通行权是指武警部队执行安全保卫任务时,国家赋予其在紧急情况下,在交通方面优先于其他社会组织和公民个人的权利,主要包括优先乘座权和优先通行权。《人民武装警察法》第12条规定:“人民武装警察因执行安全保卫任务的紧急需要,经出示人民武装警察证件,可以优先乘座公共交通工具;遇交通阻碍时,优先通行。”

笔者认为武警部队在行使优先乘座交通工具与优先通行权,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1)必须是为履行职责的行为。关于人民武装警察的职责范围,《人民武装警察法》第二章作了具体规定。(2)必须是因为紧急需要。只有在情况紧急,需要优先时,才可以优先乘座交通工具与优先通行。(3)必须出示证件。所谓人民武装警察证件,是指证明人民武装警察身份的证件以及武警部队为人民武装警察执行任务所开具的证件。

三、追责有依-责任法定

国家赋予武警部队行使代表国家的管理社会的权力,同时也要求武警官兵严格依据法律用权,防止职权滥用。世博执勤期间大部分情况下大家都可以依法履职,但也出现了一些违法违规的行为,《人民武装警察法》第34条和第13条對人民武装警察在执行重大临时勤务中不履行职责或滥用职权有相关规定。笔者认为违法者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或行政责任。违法履职既影响任务的完成,也损害部队的形象,也有可能导致与群众的矛盾激化。不论是指挥员还是作战员,只要是违法行为,就应当依照法律追究相应的责任。②其中的法律责任包括军事行政责任、刑事责任和民事责任等。

(一)军事行政责任

军事行政责任是指行为人实施法律、军事法规或规章所禁止的行为,尚不够追究刑事责任,所受到的由有处分权的主管机关给予的军事行政制裁。这里主要是指给予纪律处分。由于人民武装警察身份的特殊性,对其予以纪律处分的依据是中央军事委员会的有关规定。

(二)刑事责任

刑事责任是指犯罪主体实施刑法所禁止的行为而必须承担的法律后果。军人违反刑事责任对社会危害更大,一般要受到严重的刑罚制裁。《人民武装警察法》第34条关于人民武装警察在执行任务中,不履行职责或者违抗上级决定、命令的或者根据我国《刑法》及本条和第19条所列举的行为,人民武装警察在执行安全保卫任务中可能构成的犯罪主要有:擅离、玩忽军事职守罪,武器装备肇事罪、非法拘禁罪,非法搜查罪、非法侵入住宅罪,徇私舞弊罪、和故意泄露军事秘密罪和过失泄露军事秘密罪等等。

(三)民事侵权赔偿责任

人民武装警察的侵权赔偿责任,是指人民武装警察或其所在部队在执行职务中,侵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所应当承担的赔偿责任。所谓民事赔偿,是指人民武装警察或其所属的部队在执行职务中侵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的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受害人有权获得赔偿。

笔者认为武警法还有有待完善的方面。

一是将在武警法里直接加入重大临时勤务的内容。

重大临时勤务仅仅依据内部规章《警卫工作条例》的效力太低。

二是重大临时警卫任务繁杂、分工不明确、承担责任不清楚。

由于重大临时勤务往往是多方配合、协同合作。有公安、解放军、武警、国家安全局以及外事部门等。要分工并明确,才能界定责任的归属。

三是很多是协助性的权力,导致执行力度减弱。

这个主要体现在武警部队在执行安全保卫任务时,有些权力是属于协助性的权力,明显保护的力度太弱。建议把有些协助性去掉。比如协助交通管制和现场管制、协助搜查。

注释:

①份号000387【2004】武司字第231号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命令《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临时警卫勤务实施细则》。

②王文斌、朱涛.处置突发事件中实施运用《人民武装警察法》应把握的原则.武警工程学院学报.20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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