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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常态”下国企混合所有制改革路径研究

2018-12-22穆建会

新商务周刊 2018年6期
关键词:国资所有制党的领导

文/穆建会

“新常态”下国企混合所有制改革路径研究

文/穆建会

北京建筑大学

混合所有制经济的出现给我国经济发展带来了巨大的推进作用,也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核心部分,新常态下如何对国企混合所有制进行深入改革是目前的重要课题,国企混合所有制经济可以说是新产物,因此必须有新理念、新思路、新动作才可以发挥它的应有作用,本文从概念出发,剖析了新常态下国企混合所有制的改革路径,希望对巩固我国经济发展,国民经济提升有推动作用。

混合所有制; 国企改革; 新常态

1 前言

经过社会变革经济发展,所有事物都会根据优胜劣汰的原则进行自我完善、自我消灭,这是新事物产生的必然过程,所谓的常态就是这种让事物产生质的飞跃,但是又保持在一定范围之内的漫长过程。面临新常态,我国国企企业混合所有制依然要进行探索和变革,实现再一次质的飞跃。随着生产资料之间的联系越来越密切,很多渗透和合作必然要求所有制之间要进行结合性发展,因此有了后来的以公有制为基础,多种所有制共存的所有制结构。

2 新常态下国企混合所有制改革的重要性

新常态给国企改革带来了新的契机,单纯的公有制或者私有制已经不能满足现实社会的发展需要,应该结合私有制、公有制等多种制度的优点,进行混合性的改革,生产资料主体尝试着多元,不同所有权的主体开始真正意义上的合作共赢,他们的共同占有是必然的,各自的所有制又是清晰的。这样的改革方向可以将国企的发展推向一个新的阶段,让国资和民营资金共同发挥作用,实现社会经济的全方面发展。

3 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存在的问题

(1)缺乏明确的计划和原则

对于所有制改革的进程和效果来看,缺乏一个科学的计划,总是对出现问题的企业所有制改革比较重视,忽视那些目前运行尚可的企业,但是这样就容易造成纠正一个问题,又出现另外一个问题的可能性,不能从根源上实现所有制的改革。此外,对于改革缺乏一定的原则,比如对于有些企业甚至撤出了国资控股,这样就让政府对企业的可控性大大减弱,后期想要让企业服务于国家就会存在一定的难度。

(2)国资控股把握不到位

新常态形势下的国企所有制改革的整体趋势是混合存在,但是实际中对于很多国企的国资是否仍然控股不够明确,在改革过程中,由于很多企业中民间资产占比较多,很多国资选择了退出,但是有很多企业必须在政府监控下运行,而且要受到政府的积极引导才可以,一旦国资控股减弱或者退出,就让这些企业的发展失去了控制,造成原本国企作用的发挥。

(3)法律制度不完善

法律制度的出现是为了维护主体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但是在新常态下国企混合所有制的改革却缺乏具有强制力的法律制度约束,很多经济主体的行为不规范也没有相应的惩处措施,甚至还有一些国资轻易进入民营企业的现象,引起了民营企业的排斥和抵触,这样都会影响我国国企混合所有制的健康发展。此外,缺失国资入股、国资退出、国资降低占比等情况的标准和制度,这样就造成无法良好控制的现象,最终影响新常态下国企混合所有制的积极作用发挥。

4 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路径探索

(1)分阶段进行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

第一阶段围绕着竞争性国有企业的混合所有制进行改革。由于它们数量庞大,与国家发展和民族命运关联又不大,因此可以采取先多后少,先易后难的原则,这里面的国资可以考虑退出或者调整占比,一旦民间资本进入或者占比增加,该类企业的市场作用发挥会更加自如,但是对于经营效果比较好的企业,国资甚至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增加占比,这个要考虑当时的市场发展需要和企业自身情况而定。

第二阶段围绕着行政垄断性国有企业的混合所有制进行改革。由于这类企业受政府管制和监督,即使盈利也不是凭借一己之力,因此可以考虑引入民营资本,增加高素质的管理人才。这类企业的改革可以从非核心业务向着核心业务展开,最后形成民间资本运作,国资相对控股的状态。

第三阶段针对战略性、自然垄断性和公共服务性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只能在非核心业务方面进行,底线是国资绝对控股,不能过多推向民营市场。

(2)加强党的领导,国资该进可进

既然是国企混合制改革,那么就一定是双向发展的,既可以在国有企业中融入民间资本,也可以在民营企业中进行国资控股。但是一定要加强党的领导,让民营企业和国有企业都充分了解混合所有制的含义,改革政策,从而促进他们之间的合作共赢。比如,很多民营企业在国资控股之后感觉党员的模范作用不仅没有妨碍自身发展,还有了非常明显的经济效益推动作用。

因此混合所有制的改革不能离开党的领导和指引,加强党的领导,对特殊企业进行国资进入这并不是矛盾的,需要的是默契和配合,合作共赢才是这次改革之后我们希望看到的局面,国有资本可以得到控制,民间资本可以得到有效利用,因此要加强党的领导,正确引导国资进入民营企业,进行混合所有制的改革。

(3)完善相关法律规定,严格经济主体行为

新常态下进行的国企混合所有制改革必须要确保所有制主体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比如,对于国资进入民营企业一定要做到合理、尊重,并且要考虑长期稳定发展,只有这样,混合所有制改革才能健康发展下去。这场改革之中,有很多民营企业是害怕的,他们怕国有控股会剥夺自己应有的权益。因此要加强法律法规的制定,以法律规范国有出资人的行为和权利,确保所有制主体的合法权益。对于不同的民营企业可以采取国资入股、国资退出、国资降低占比等不同的处理方式。

5 总结

综上可以看出,新常态下,我国的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发展还面临很大的完善空间,但是改革一定要稳扎稳打,不能急功近利,要结合我国的特色国情和国企原有的基础和条件。同时要注重国企混合所有制的分阶段发展,在相关的法律法规之下进行,同时要加大宣传力度,让广大群众看到我国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发展的方向和改革的决心,从而推动该项工程的健康、快速发展。

[1]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治理结构设计[J].谭麟.人民论坛.2015(14).

穆建会(1988.12.13-),女,汉族,山东省德州市,研究生,研究方向:工商管理-项目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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