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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本科院校校企合作的对策思考

2018-12-21王晓川

世纪桥 2018年10期
关键词:校企合作模式人才培养

王晓川

【摘 要】校企合作是高校谋求发展、与市场接轨,学生与企业无缝对接的重要环节,本文在总结归纳校企合作主要模式的基础上,分析目前高校与企业合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对策,促进校企合作的深度和广度。

【关键词】校企合作;人才培养;模式

【中图分类号】D66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0475(2018)10-0089-02

本科院校以教育为本,企业以盈利为目的,通常而言,两者存在较大差异,合作障碍较多。在英美等发达国家,高校与企业合作的历史已经长达数百年,中国的校企合作是在中专、大专等高职院校的发展中应运而生,经过多年来的不断发展,从规模和形式上有了很大的突破,前景十分乐观。目前关于职业院校与企业合作的研究较为丰富,地方本科院校与企业合作的研究相对较少。地方本科院校与职业院校相比,具有其特殊性,两者的对人才培养目标不同,在国家发展规划体系中所起的作用不同,实现教育功能的侧重点不同,因此,有必要对地方本科院校与企业的合作进行单独研究。

一、校企合作的主要模式

目前在国内校企合作主要有以下几种模式:

(一)实习型校企合作

这种模式以高校教育为主,企业实习为辅,高校在培养人才过程中起主导作用,企業只负责学生的实习工作。这种模式比较普遍,通过学生的实习,企业可以缓解某一段时间内的用人压力,高校可以起到让学生接触社会、深入企业、获得实践的机会。其不足之处是校企合作的深度不够,只就实习单个项目进行合作,属于单项合作,没有充分利用彼此的资源,从学生综合能力培养来看,收效较小。

(二)订单式校企合作

这种模式企业参与程度进一步加深,企业将自己的用工需求提供给高校,高校按照企业需求,在培养方案、课程体系、教学内容和教学目标的设置上为企业量身定制,与企业签订定向培养协议,为企业培养其所需的专业人才。与学生而言,入学就有了工作保障,毕业就可以顺利就业,减少了后顾之忧。与企业而言,有针对性的培养出来的学生,对企业适应性强,为企业提供了充足的人力资本。其不足之处是,高校在校企合作中较被动,培养人数、教学内容等,因企业需要而定,高校没有主动权。

(三)资源共享型校企合作

这种模式是学生由高校和企业共同培养,教育主体由单方变成双方,双方资源共享,企业为高校科研、学生实践学习提供设备设施、场所、资金;高校为企业员工和干部进行理论培训、技术培训,做企业的专家、顾问、咨询师。

(四)科研开发型校企合作

这种模式具体可以分为委托科研、合作科研、资助科研、科研转让。委托科研,即企业委托高校代替企业进行科学研究、产品设计、技术攻关、工艺改进;合作科研,即企业和高校共同组织科研小组,共同完成任务;资助科研,即以现金等形式资助高校进行科研,作为企业公益事业的一部分;科研转让,即高校将科研成果向企业转让。

此外,校企合作还有其他模式,如大学科技园、校办企业、联合实验室、学工交替式等。

二、校企合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企业参与动力不足,参与度低

目前的校企合作,企业参与动力不足,参与度普遍较低,企业作为市场经济的主体,以盈利为主要目标,多是被动参与到校企合作中,企业认为高校的教育过程与自己无关,不愿意参与到高校的专业设置、课程体系建设、教学内容讨论过程中,企业没有在校企合作中树立“主人翁”的姿态,没有把培养人才、储备后备力量纳入企业经营目标中,认为培养人才是高校的责任,很多企业考虑到其经济效益、生产设备等情况,校企合作流于形式,只有在人力资源紧缺、技术突破困难时才与高校合作。

(二)合作混乱、管理制度不健全

目前我国出台的关于校企合作的法律法规十分散乱,仅有《职业教育法》对校企合作有些描述,没有涉及到普通本科层面的院校,操作性较差,本科院校的校企合作主要是靠双方的协议、合同来规定双方的责任和义务,收益分配关系复杂,政府和行业组织在统筹协调校企合作方面作用不明显。根据协同理论,高校和企业是两个不同类型、不同系统的组合,其双方的运行机制、实现目标和价值取向均不同,双方合作需要找到契合点,由于信息不对称,相关法律法规缺失与滞后,运行机制不健全,校企合作契合度不高。

(三)高校思想落后

从高校个体来看,很多高校办学理念跟不上经济发展,不主动与企业沟通、对企业需求不了解,在专业设置、人才培养方案制订、课程体系建设、教学内容设计、教学过程等方面闭门造车,培养人才与企业需求不符。一些高校在科学研究方面,对行业发展了解不够,科研成果与市场脱节,产品研发和设计方面对企业缺少吸引力。

三、深化校企合作的对策

(一)更新观念,融合理念

深化校企合作,首先高校和企业都要更新观念,加深认识,校企合作不能只停留于形式和表面。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平等竞争、互惠互利是普遍规律,高校和企业在合作时,都应获得相应的回报。因此,在校企双方合作过程中,要遵循平等互利、优势互补、互惠双赢、利益共享的原则,建立以市场和社会需求为导向的运行制度,充分调动企业合作的积极性,真正建立起合作的双赢长效机制。对于企业而言,校企合作,企业可以依托高校的平台,提出其需求的人才类型、能力,科研需求;对于高校而言,校企合作,高校可以提高其教学资源的软件与硬件的实力,借用企业先进的设备,学生可以在企业进行见习、实习,教师可以在企业挂职锻炼、交流学习。

(二)政府参与,立法保障

建立一个长期稳定深度的校企合作,需要有良好的社会环境、制度保障,因此,政府应该在校企合作中起到统筹、规划、指导、审视等作用,从社会经济发展的角度,推动校企合作,出台落实校企合作具体的政策、监管措施,使校企合作合法化、制度化,让校企双方的权、责、利有制度保障,双方以平等、自愿、互惠为前提,按照政策、法规、条例、协议进行合作,权责清晰,明确分配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只有校企合作有法律做依据、有制度作保障,才能保证校企合作的顺利进行、保障校企合作的深入开展。

(三) 创新合作模式

高校和企业可以从不同角度,全方位、多方面地进行合作,内容方面的合作,可以展开信息合作、知识技术合作、人才合作、资金合作;合作主体方面,可以包括一对一、一对多、多对一、多对多的合作,高校可以与集团合作,集团可以与通过地方政府与多所高校合作。

(四)改革培养方式

要想深化校企合作,高校要提高企业参与度,在人才培养方面,要以学生为中心,以能力为导向,创新课程体系、课程形式、教学内容与考核方式。与企业共谋人才培养模式和专业教学计划,充分发挥校企两个优势,共同实施人才培养方案。

(五)人员互补互用

高校和企业之间在人员交流方面应该打破界限,相互兼职,相互“利用”。高校是一个“智囊团”、“人力库”,企业是一个“资源库”、“专家库”。双方人员应该互补互用,即高校领导、教师可以在企业兼任科研、技术部门的职务,按照企业需要定期、不定期为企业员工进行职业培训、理论培训,与企业专家进行技术开发、攻关;企业的行业专家、有丰富经验的员工可以在高校兼任专业导师、见习、实习指导老师,参与学校的改革与发展,便于高校紧随时代潮流,补充高校师资队伍,改善教师的知识和技能结构。

校企合作是高校谋求发展、与市场接轨、学生与企业无缝对接的重要环节,深化校企合作既有利于科学研究、人才培养,又促进经济收益、服务社会,可以达到“高校、企业、学生”三赢的局面,因此,本文在总结归纳校企合作主要模式的基础上,分析目前高校和企业合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并提出深化校企合作的对策建议,以促进校企合作的深度和广度。

参考文献:

[1]蒋丹.论我国高校校企合作模式的创新[J].四川师范 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7,(1).

[2]陈萦.应用型本科院校校企合作模式的调查研究[J]. 高校教育管理,2009,(6).

[3]易新河,文益民,陈智勇.我国校企合作研究二十年 综述[J].高教论坛,2014,(2).

[责任编辑:褚永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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