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媒体时代网红引发的社会问题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探讨
2018-12-19黄子成
黄子成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北京 100038)
近年来,随着信息技术、移动数字技术的飞速发展,促使了自媒体的遍地开花,由此,越来越多的网红纷纷凭借自媒体平台,向社会发布图片、文字、视频等信息来展示自己,以希望获得关注。但是,网红在缺乏有效监管制度的制约下,经不住利益诱惑及自身私欲的膨胀,就会引发一系列的社会问题。
笔者对大量关于网红的文献进行了整理,发现自我国产生第一代网红以来,就有学者对网红的问题进行了研究,但是,每个阶段学者关注的问题不同,本文基于研究需要,仅关注自媒体时代下网红所产生的社会问题。目前,已有学者对此问题进行了关注,沈霄[1]等人从公共管理视角下分析了我国网红的问题,张瑞[2]分析了自媒体时代网红的问题,其他学者,从零散的角度分析网红问题,如网红经济问题,网红道德问题,网红食品问题等。这些学者从不同角度都很好地阐释了自媒体时代下的网红问题,也很好地提出了治理对策,然而,并没有学者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角度去提对策。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是指在各级党委和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动员和协调全社会各方面力量,综合运用政治的、经济的、行政的、法律的、文化的、教育的等多种手段,整治社会治安,建立和维护良好的社会秩序。[3]因此,很有必要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角度提出对策,采取专门、联合的措施整治网红社会问题。
一、自媒体时代网红的发展及特征
(一)网红的发展阶段
网红,是指在现实中或者网络生活中因为某个事件或者某个行为而被网民关注从而在网络上走红的人。[4]目前,我国各行各业都有网红的存在,如游戏网红、购物网红、化妆网红、唱歌网红、户外活动网红等,这些网红在各自领域进行网络表演,靠各种方式吸引观众的同时,还向观众传播自己的价值观。
我国网红发展至今,经历了四个阶段,现作图如下说明[5](见表 1):
(二)网红特征
1.相貌异常出众。大多数网红,都在相貌上追求极致,为了达到外表吸引观众,纷纷依靠化妆、滤镜甚至整容等手段出镜,于是,双眼皮、大长腿、大眼睛、锥子脸、高鼻梁成为了他们的标配,使得这些网红看起来男的英俊潇洒,女的甜美动人。当然,也有依靠刻意打扮,丑化自己以博取众人眼球的网红,如陈山,被称为“最丑男网红”,其靠着自身极端丑陋的外表加上豪车炫富和美女陪伴,成为网红;[6]再如此前的凤姐,也都是靠卖丑以图获取大众关注。
表1
2.才华层出不穷。“闻道有先后,术业有专攻”。我国的这句古语很形象地说明了专业对个人的特殊性,而网红群体也是,不同类型的网红有着各自的专业技能,这些专业技能成为他们表演的才华,为了获取社会关注,他们想尽一切办法找到适合自己的表演才华。如斗鱼网红冯提莫,靠着甜美的歌声,在唱歌领域独树一帜;虎牙网红骚男,凭借着自创的逗乐方式(打游戏杀人顺利时拿出计算机让其播放“666666”)取悦观众;快手吃货大妈,网名“吃货&凤姐”以吃电灯泡、仙人球、生吃黄鳝、秒吹老干妈等常人不能吃的食物求取关注。
3.人员鱼龙混杂。自媒体时代,人人都能通过社交平台发声,向社会展示自己,这就在很大程度上降低了成为网红的准入门槛。很多人为了社会的进步,和谐,致力于通过网红这一渠道传播正能量,如“局座”张召忠、回忆专用小马甲等人,都是正能量的代表。然而,也有些网红,向社会传播负能量,这类代表有papi酱,其言论全部是吐槽社会负面信息;快手的二驴,一直不厌其烦地向观众讲段子;快手的方丈,在其直播时经常讲脏话并且带动粉丝在网上谩骂其他主播。
二、自媒体时代网红引发的社会问题
(一)加剧互联网乱象
我国自进入互联网时代以来,互联网各类乱象就已成为社会乃至国家的关注对象,互联网色情乱象、封建迷信乱象、广告乱象等屡禁不止,而自媒体时代下的网红,更是导致了互联网乱象严重化。如2016年火爆全网的斗鱼网红主播直播“造人”加剧了互联网色情信息的传播;斗鱼主播阿科哥,其以直播解密鬼屋、探险废弃场所等恐怖、迷信题材为内容,加剧了互联网封建迷信的传播;当下,网红成为了网红经济的代言人,不少网红为了私利而不顾食品问题,做起了网红食品的代言人,随着广州摩打食堂、上海一笼小确幸等一系列网红食品店被爆出问题,也就很好地说明了网红使消费者受到欺骗,加剧互联网广告乱象。另外,当今一些网红为了获取私利,不惜运用粗俗、低下、涉黄、暴力、恐怖等题材与观众保持互动,互联网乱象的泛滥,与这些自私自利的网红脱不开关系。
(二)影响受众价值观
网红不论在其直播过程中还是在其所发布的动态消息,虽然从表面上看似是在表达自身对事物的看法,但实则会影响到千千万万的受众价值观,最严重的受害者是正处于成长期懵懂、天真的青少年。2017年5月,根据新华网制作的“图解95后谜之就业观”显示,超过百分之54的95后,他们的就业择向不再是想当警察、医生、工程师等,竟然是想当主播,当网红。[7]原因何在?这是因为当下网红已深深影响到我国正在成长的青少年,大多数青少年不仅仅是看到网红光鲜靓丽的外表,更是对这一“轻松,欢乐,自由,赚钱快”的职业所吸引,如不加以引导,必然会误导更多青少年。此外,成年人也是受影响群体,网红王尼玛,其受众包括千千万万的成年人,王尼玛正是通过对日常生活事件的爆料逗乐观众,但其不当言论,又怎能不影响受众?如其2018年5月侮辱英烈事件,就造成了社会的不良风气,带来了极度恶劣的影响。
(三)挑战社会道德底线
我国是一个开放的多元社会,鼓励社会中不同的理念相互碰撞,不同学者相互争论,但容不下心术不正的人向社会传播歪理邪说,虽然如此,一些网红却在商业利益或出名的诱惑下践踏着我国的社会道德。2018年5月,一名名为“情感教主”Ayawawa的女网红,在其所谓的培训课上讲到“作为侵华日军胯下的慰安妇比男性有优势,因为她们能存活。”[8]慰安妇是我国的耻辱,是我国女性的灾难,怎能让如此网红随意调侃?该言论显然是严重违背了我国社会道德,拿民族灾难当消遣。目前,该网红已被严肃处理,但是,我们更应该看到,还有不少网红仍然在违背我国社会道德的情况下收割流量、敛财牟利,他们的言行极其恶劣,我们对此不能姑息。
(四)引发网络群体性事件
网络群体性事件是指网民基于共同的利益和兴趣,利用网络空间为平台,诱发、推动或转化的具有一定规模、一定影响和一定威胁的非制度化参与事件,它包括网络动员、人肉搜索、网络恶搞、网络暴力等。[9]在自媒体时代,网红属于“高危群体”,此类群体有着很多的受众并且在广大受众当中有着极强的影响力,在很多情况下,某一位网红可以因为生活中的一件事而促使广大网友引发网络群体性事件,给我国的网络环境和社会安定都造成了严重影响。前不久,一名空姐打滴滴遇害的消息在网上疯传,而一名抖音主播录制短视频,内容不仅直指该司机是河南人,甚至辱骂整个河南群体都不是好人,该视频上传网络后引发了众多河南网友纷纷上网讨伐,言辞异常激烈甚至进行对该主播的人肉搜索,导致了该主播貌似以“自杀或他杀,证明自己已死”的方式乞求放过。[10]在自媒体时代,人人都能发声,网红也是如此,稍不注意就会惹怒他人以至引发网络群体性事件。此外,一些网红的直播间,满屏幕的弹幕,有不少也是谩骂声、地域黑,此种现象值得我们注意。
(五)危害公共安全
在众多网红当中,不少网红是从事户外直播秀,此类网红是将自己在户外的实时动态呈现于网络中并与粉丝保持互动,但有些网红为了夺人眼球,为了追求更加震撼、具有冲击力的效果,纷纷向危险、刺激、惊悚的方向发展。曾经红极一时的网红吴永宁,是一名城市高空户外直播网红,他为了获取更多关注、打赏,攀爬了一座又一座的高层建筑并在顶部向观众展示成果,笔者认为,此类高空直播网红,在进行个人表演时并没有考虑到公共安全问题,一旦在攀爬过程中导致高楼其它物品脱离,砸向地面人员,后果不堪设想;笔者还认为,此类网红因其刺激、具有挑战性的户外直播,容易引发社会公众的不良效仿,会有更多的人去模仿高层建筑的攀爬等其它危险动作,这样就对社会公共安全构成更严重的危害。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攀爬公共设施等建筑物属违法行为,会以扰乱公共秩序,进行治安处罚。此外,一些乐于从事飙车、跑酷、轨道卧轨,听从观众命令与路人接吻、抢夺路人食物、调戏路边美女等危险、刺激的网红,他们都会对公共安全造成不良影响。
三、自媒体时代网红社会问题的原因
(一)部分网红的素质偏低
笔者通过对papi酱、王尼玛、凤姐、温婉、卢本伟、MC天佑、杨青柠、王乐乐等这些典型的、十分具有代表性且导致社会问题的网红进行了分析,发现这些网红的素质实在是偏低:他们缺乏对社会的责任感,缺乏对是非的判断力,缺乏必要的修养,缺乏敬畏之心,置国家法律法规和社会安定团结于不顾而自身为所欲为。素质低下是促使部分网红导致社会问题的重要因素(见表2)。
表2
(二)网红和运营平台的合力牟利
网红的兴起带来了利润可观的网红经济,网红经济是移动互联网时代的一个重要的经济发展趋向,在这一商业化的诱惑下,不少平台纷纷大力拉拢网红加入自己的公司,通过网红的影响力为自身牟利,如运营平台通过网红推销商品,目的是营造良好的消费环境,赢得广大消费者的认同,最终获得利润。同时,也会基于业绩上的考虑给付一定的报酬用以激励网红,由此,网红们便会为得到更多的报酬而“努力”工作。目前,各平台和网红已很明显的将各自的利益进行相互捆绑,平台会在考虑自身获利的情况下,鼓励网红采取各种手段多赚钱,对他们的违规甚至违法行为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而一些网红定会在获取最大利益的条件下不惜采取各种手段 (卖肉卖色、讲段子、喷社会等)进行利益的牟取。
(三)运营平台监管职责的缺失
不少运营商在扩大市场,谋取最大利益的同时,并没有有针对性地对网红队伍进行管理。体现在,一方面不遗余力地扩充网红队伍,大部分运营平台都会根据当下我国经济发展的趋势、特点,进行配对吸引,如我国目前网购的兴盛,不少商家便会吸引网红并对其进行培训,利用该网红的影响力推销产品,为自身牟利,在未来的商业发展趋势中,将会是网红+购物,网红+学习,网红+旅游等商业运作模式,几乎所有市场都有网红存在,各运营平台将会根据自身商业卖点拼命引进网红,此种情况下,网红队伍的数量将十分庞大,也就使得运营平台难以对网红队伍进行管理;另一方面,不制定严格的管理制度,领导层面,没有公司领导负责制而只是采取直播间值班员接受社会举报和值班员巡视制度进行监督管理,此种方式效率低下,监管质量难以保证。员工层面,运营商并没有制定具体到个人的规范、责任制度,这就使得网红违纪违法现象频繁出现。此外,由于运营商没有严格的入行审核程序,使得当下我国各阶段年龄的人无论任何条件,都能通过运营平台加入到网红队伍中,这就导致了我国不少青少年成为了素质低下、问题严重的网红代表。
(四)社会泛娱乐化现象严重
转型期的中国,社会泛娱乐化是正常现象,也是一种趋势,但是人们过度追求事物的娱乐化,就破坏了对问题意识的思考,使人们认为问题不是问题而应该是笑笑而过的事情。于是,就出现了各类网红为了迎合观众在娱乐上的需求,纷纷使出浑身解数,弄出浅薄空洞、粗俗低下、搞怪、戏谑、越轨的表演,也就使得我们在日常的生活中经常能看到许多网红 “什么事情都敢做”,“什么事物都敢恶搞”。的确,网红和运营商制作商业节目需要一定的创新、搞笑、夸张,但是,更需要责任,这是一种对国家对社会对人民的责任,不容许丢弃。
(五)幕后推手的周密组织
随着网红的发展,各类与网红相关的事物如网红孵化公司、网络推手等相继产生,当下,不少网红不再是依靠自身的力量去走红网络,而是与推手进行合作,依靠推手的精心策划进行表演。网红的幕后推手,会根据社会发展,观众需求,分析其他网红表演方式,以此来对自己负责的网红在表演内容上进行组织策划,让网红在何时进行表演,在什么场所,做出什么举动,再加上某些媒体的刻意报道,如一些媒体报道某些网红日赚万元、豪车美女陪伴等消息,这就成功地吸引了社会大众的关注。
(六)公安机关警务资源有限
公安机关是人民民主专政的重要工具,它承担着打击违法犯罪,维护社会稳定和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等重要职能,然而,现阶段由于我国社会转型十分迅速,各种矛盾十分突出,为了维护国家大局稳定和社会安定和谐,公安机关不得不把大量的警力、经费、策略、战术等警务资源用于集中解决重要问题,如当下我国集中整治互联网犯罪问题;另外,由于我国公安机关的警务资源被民间大量的杂碎琐事占用,如两口子吵架让公安机关处理、宠物狗丢了让公安机关去找等事情,都极大地浪费了警务资源。由此,就导致了公安机关无暇顾及处于自媒体时代的我国因网红而导致的各类社会问题。
四、自媒体时代网红社会问题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对策
(一)公安机关的专项整治
公安机关作为维护国家安定社会和谐及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重要机构,应肩负起治理的主要责任。首先,基于警务资源的有限且大量网红都是活跃在网络运营平台,公安机关应大力扩充网络警察辅警队伍并在辅警队伍中设立网络巡警队,每天不定时地通过各种渠道(自身巡查、接受社会举报和网络运营平台的反馈)对各类问题网红的情报进行搜集和记录,掌握好网红的违法乱纪和社会活动情况,以便在开展打击时能提供有效情报导向;其次,加大打击力度,鉴于网红所引发的的社会问题,其背后有着众多的推手,因此应将相关的幕后推手都列入打击范围,对导致社会问题的网红及其推手,根据问题严重程度分别予以不同程度的处罚,程度轻者,要求他们自觉来到公安部门悔罪认罪,接受相关教育,程度重者,采取封杀措施,封杀一切问题网红、推手及相关信息;再次,与网红运营平台负责人进行约谈,明确法律责任,强化问题意识,指导、检查、督促运营平台制定并落实网红管理制度,包括实名、基本信息的备案等;最后,适当集中力量对社会群众反映强烈的网红问题进行整治并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布打击成果,以形成震慑效应。
(二)多部门的联合整治
面对网红所引发的社会问题,其他部门首先应充分发挥自身职能。工商部门,要严格对网红运营商的资格和营业规范进行审查,对于营业不规范,不按要求整改,多次为问题网红提供平台的运营商,依法取消其营业资格;教育部门,应要求各学校尤其是中小学校,强化对在校学生的管理,严禁不良信息在校园泛滥,做好对学生的思想教育工作使学生树立正确价值观,通过开展丰富多彩的课间娱乐活动丰富学生精神生活以抵制不良网红对青少年思想的腐蚀;媒体部门,要充分发挥其监督宣传作用,在合理合法的前提下,敢于向社会曝光问题网红并进行道德批判,同时要长时间地、大量地报道正能量网红,以期在社会中形成优胜劣汰的作用;文化部门,要在征集民众意见的基础之上,出台详细规则,严格限定网红的娱乐行为和低俗行为,对严重影响社会进步的文化,依法进行打压;食品监管部门,要根据本地情况,针对网红食品店进行食品安全检查,查处不合格的店铺并向社会通告。以上这些部门,要在充分发挥自身职能的基础上进行联合,相互间做好职能协调和功能配合,以形成在联合整治的大行动下,各部门配合有序,履行职能不冲突,处理问题不交叉,相应问题有相应部门进行一对一针对处理的合理局面。
(三)责任平台的自我整治
各责任平台作为防范网红社会问题的第一道防线,必须对自身严格要求。运营平台要严格网红招录机制,通过设立最低学历要求、年龄要求、进行背景资格审查的措施,提高准入门槛;运营商要定期对内部网红队伍进行检查,检查内容包括大众口碑、表演内容、违纪情况等,严把质量关;运营商高层要进行价值重造,必须要有战略的眼光,应认清当下要想维持网红效益,必须发展正能量、有内涵、有创造力的网红,而不是发展负能量、粗俗、劣质,为求轰动而做出越轨行为赢得关注的网红;运营商要实行领导责任制,建议运营商要求各领导要负责管理一定数量的网红,将领导管理的效果作为日后晋升的考核绩效之一,通过领导管理制向网红施加一定的压力;运营商要实行积分累加除名制,设立最高分值并对违纪违法行为进行分值的赋予,当网红出现违纪违法情况时要做好分值的积累记录,当达到一定程度,平台对其警告、整改无效后应及时进行劣质驱逐;运营商要实行网红黑名单制,鉴于当下我国存有大量的平台可供网红进行表演,为了防止问题网红被除名后流窜其它平台继续危害社会,故各平台应设有黑名单,对于在自身平台被除名的网红不允许再次进入,也不允许在其它平台被除名的网红进入自己的平台。
(四)社会大众的参与整治
人民群众蕴藏着无穷的力量,解决社会问题,离不开广大人民群众的共同参与。面对网红社会问题,笔者从三个角度提出建议。在网红未引发社会问题之前,社会大众在观赏网红表演时应增强问题意识、风险意识,做到不赞赏、不打赏、不转发含有低俗色情暴力等倾向的网红,以打击其积极性,同时,对于发现有问题苗头倾向的网红要及时进行举报;在网红引发社会问题之时,社会大众应配合国家处理机关,积极向处理机关提供情报、证据,帮助国家顺利开展打击行动,要在舆论上进行适当地道德谴责,声张正义传播正能量以抵消问题网红带来的负面影响;在网红引发社会问题之后,社会民众要采取自救和互救措施排除不良影响,自救措施如删除之前在社交软件上关注的网红、不再听信该网红的言论等,互救措施如劝告朋友放弃对该网红的关注、停止一切有关该网红的评论,转发和打赏行为,最后,当问题发生后,一些网红定会企图逃跑,此时大众要积极向有公安机关及人民警察,通过数字渠道提供有效线索帮助追逃,这对尽快抓捕问题网红和消除不良影响具有重要意义。
网红的出现是我国处于社会转型期尤其是自媒体时代的产物,是一种正常的现象。我们对此应秉持开放包容、理性批判的态度,对于促进社会进步的网红,我们要大力支持,对阻碍社会进步的网红,我们应团结起来共同打击,只有对网红采取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措施,才能促使网红在正确的轨道上发展。